人有负盐负薪者,二人同释重担,息于树荫。二人将行,争一羊皮,各言为己藉背之物①。久未果,遂讼于官。惠②遣争者出,顾州纪纲③曰:“以此羊皮可拷知主乎?”群下咸无答者。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击之,见少盐屑,曰:“得其实矣。”使争者视之,负薪者乃伏而就罪。
【注释】①藉:衬垫。②惠:李惠,北魏太武帝时任雍州刺史。③州纪纲,州府的主簿。
解释句中划线的词。
①人有负盐负薪者( ) ②遂讼于官( )
③顾州纪纲( ) ④负薪者乃伏而就罪( )
以下句中划线的“之”与“使争者视之”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
A.故时有物外之趣 | B.主人处处款之 |
C.至之市,而忘操之 | D.两狼之并驱如故 |
翻译句子。
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击之,见少盐屑。
从文中可以看出李惠是一个怎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