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三段论”推理是这样的:对于可导函数,如果,那么是函数的极值点,因为函数在处的导数值,所以,是函数的极值点.以上推理中( )
已知,则数列是()
已知数列,则是它的()
数列的通项公式为,则数列各项中最小项是()
已知数列的通项公式为,则3()
在中,,,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