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为正数的等比数列中,,则的值为( )
已知等差数列{},,则此数列的前11项的和
若是真命题,是假命题,则
已知向量,,,若为实数,,则
设为虚数单位,则复数=
已知集合(,),若数列是等差数列,记集合的元素个数为,则关于的表达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