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任意两个正整数,定义某种运算“※”如下:当都为正偶数或正奇数时,※=;当中一个为正偶数,另一个为正奇数时,※=.则在此定义下,集合※中的元素个数是
若不等式对任意实数均成立,则实数的取值范围是( )
已知则的值为( )
设为定义在上的奇函数,当时,(为常数),则=( )
函数 的奇偶性是( )
已知函数 ,使函数值为的的值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