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上是减函数,则的取值范围是( )
两个集合A与B之差记作“” 定义为=,若集合,N=,则等于( )
若,则的取值范围是( )
数列的通项公式是,若前n项和为则n等于( )
已知:,<0,那么下列不等式成立的是( )
过点且垂直于直线 的直线方程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