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限项的等差数列,它的前5项的和为34,最后5项的和为146,所有项的和为234,则它的第七项等于 ( )
若为实数,则“”是“或”的( )条件
设是虚数单位,若复数满足,则复数( )
已知集合,,则集合( )
已知函数,若存在实数满足,且,则的取值范围是( )
在中,,, 在边上,且,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