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集合,集合,若命题“”是命题“”的充分不必要条件,则实数的取值范围是 ▲ .
已知函数,则的单调减区间为.
已知函数,若为奇函数,则.
若向量,的夹角为120°,||=1,||=3,则|5-|=.
已知是第四象限的角,则=.
已知,,,则从小到大排列是.(用“”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