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高三上期期末调研文综历史试卷
《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写到:皇帝祭天是每年的大典礼,东汉以后规定祭天大典在国都南郊举行,都城布局逐渐由东西向改为南北向。隋唐以后的中央官署逐步集中在富城附近。对上述变化理解正确的是
A.都城布局由东向西适应了分封制的需要 |
B.出于都城整齐美观的需要 |
C.为更好地适应皇权统治的需要 |
D.根源于儒家思想内容的不断丰富 |
吴歌,又称为江南小调、俚曲。魏晋以来,(吴歌)就已被士大夫们改编传唱,……(人们)喜欢劲歌狂舞,还在人际交往中应酬唱和,成为文人雅士的社交礼仪……宋代之后有所改变,逐步变为“浅吟低唱”。吴歌从“劲歌狂舞”转为“浅吟低唱”的原因是
A.异端思潮的影响 | B.散曲等艺术形式的兴起 |
C.国家分裂,民族融合 | D.人们的个性受到压抑 |
陆游《老学庵笔记》写道:“吏勋封考,笔头不倒;户度金仓,日夜穷忙;礼祠主膳,不识判砚;兵职驾库,典了袯裤;刑都比门,总是冤魂;工屯虞水,白日见鬼”。这主要反映了
A.六部权力及利益分配的不平衡 |
B.六部都有很大的决策权 |
C.北宋政治机构设置繁杂 |
D.丞相废除后六部工作的繁忙景象 |
王夫之在《读通鉴论》说:贾人者,暴君污吏所亟进而宠之者也。暴君非贾人无以供其声色之玩,污吏非贾人无以供其不急之求,假之以颜色而听其辉煌,复何忌哉?贾人之富也,贫人以自富者也,牟利易则用财也轻,志小而不知裁,智昏而不恤其安,欺贫懦以矜夸,而国安得不贫、民安得而不靡。材料中王夫之主要论述的是
A.暴君污吏推动商业的发展 |
B.官商勾结给社会带来危害 |
C.商业发展导致百姓贫困 |
D.商业发展改变了人民的消费观念 |
1902年梁启超强调:“吾爱孔子,吾尤爱真理!吾爱先辈,吾尤爱国家!吾爱故人,吾尤爱自由!吾又知孔子之爱真理,先辈、故人之爱国家、爱自由,更有甚于吾者也。吾以是自信,吾以是忏悔。为二千年来翻案,吾所不惜;与四万万人挑战,吾所不惧。吾以是报孔子之恩我,吾以是报群教主之恩我,吾以是报我国民之总我。”材料说明梁启超
A.反对把儒学作为宗教 |
B.倡导思想自由 |
C.反对托古改制 |
D.认为孔子是保守的代表 |
咸丰八年(1858),中英签订《天津条约》、《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明确规定:凡进口洋货均得享有子口税之特权,税率为2.5%,若系从价货物及进口豁免关税的货物(除金银、外国银钱、行李)时,每值百两抽二两五钱,纳子口税后,可免征其它内地税;其货主为洋商。条约的签订
A.一定程度抵制了西方列强的经济侵略 |
B.杜绝了列强在华贸易走私 |
C.为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产生提供了国内市场 |
D.利于扩大洋货在中国内地的贸易范围 |
在中日两国的某项文件中有这样的条目:两国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该文件内容
A.客观上有利于日本战后经济的恢复 |
B.使日本摆脱了美国的政治控制 |
C.有利于提升中国的国际地位和亚太地区关系的缓和 |
D.解决了中日间历史遗留问题 |
下面对表格中标××年份经济数据分析正确的是
A.很可能是一五计划时期的成就 |
B.该时期商业增速最快 |
C.当时北京市经济发展速度在全国居领先地位 |
D.可以得出当时国民经济发展相对均衡 |
德摩斯梯尼(公元前384-前322年)发现有叛国嫌疑的安提丰躲藏在某地,就将之带回公民大会受审,但是埃斯基涅斯对德摩斯梯尼的行为提出了抗议,认为他未得授权就私闯民宅抓人是违法的,结果公民大会就地释放了安提丰。当然雅典人不会真的放过他,战神山议事会出面把他逮捕,送到公民大会审判后处死。这说明了
A.雅典人相当注重法律程序 |
B.审判程序缺乏公正性 |
C.制定法律的权力掌握在议事会手中 |
D.审判程序保障了所有人的权益 |
宗教改革时出现的新教,英文为Protestantism,直译“抗议宗”。这表明
A.《圣经》的权威受到挑战 |
B.人们抗议基督教的禁欲主义 |
C.天主教会的影响力将严重削弱 |
D.贵族地主的权势被削弱 |
到1959年,苏联几乎每个农户都养了奶牛。此外,城镇居民还养了350万头奶牛。全国牛奶产量明显增加。几年内,羊的头数增长了一倍,猪和家禽的数量也大大增加,一果园又兴旺起来。私人农产品的销售价格从1954年起开始下降,农贸市场日趋繁荣。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
A.集体农庄规模迅速扩大 |
B.副业义务交售制取消 |
C.农民获得了土地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 |
D.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在农村确立 |
撒切尔夫人在蝉联首相之后说:“在头两个任期里,现政府砍断了束缚着格利弗的数千条绳子中的许多条。这一切都要求对政府的作用加以限制,但是在那些限制以内,政府必须具有决定权。”下列措施与撒切尔经济政策一致的是
A.动用赤字财政、适度通货膨胀等手段 |
B.弱化政府对私营部门的调控措施 |
C.政府广泛补贴出口产品 |
D.增加政府开支,降低税率 |
(25分)结合材料及所学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官员一般称为“宪官”或“法吏”,在行使监察权力之时,监察机关与监察官员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监察。历朝对于严格监察官员的选任主要奉行三条原则:其一,注重监察官员的基本素质。其二,注重在具有实际政治经验和有良好治绩的各级官吏中选拔监察官。其三,晋升从优,出将入相。御史台至东汉时已开始独立行使职权,魏晋以后成为皇帝亲自掌握的机构,台官的地位也相对独立,往往不受台主牵制,而直接向皇帝上章弹奏。唐玄宗规定弹奏应先通过御史台副长官御史中丞,再通报中书、门下,然后方可弹奏。唐中宗时又下令弹劾官员必须先送奏章,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当庭弹奏。宋朝规定御史每月必须奏事一次,称为“月课”,如果上任百日还无所纠弹,就要被罢黜,或调任外官,或受罚俸减薪之处分。同时加大对失职者责任的追究,监察官员倘有滥用权力,除受到同行纠弹之外,也常要负实际责任;如有案件长期积压、定罪量刑错误、钱粮埋没等项依律处理。清代“科道合并”,“台谏”进一步合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纠官与谏官的两种职能也无形中变为一种职能即纠举百官。康熙初年,干脆废除巡按御史制度,“事权尽归地方的总督或巡抚”。雍正时,又将“六科给事中”改隶都察院。自此,历史上封建监察制度的影响也不复存在。
材料二 孙中山在一次演讲中指出,“中国古时举行考试和监察制度,也有很好的成绩,像满清的御史,唐朝的谏议大夫,都是很好的监察制度。举行这种制度的大权就是监察权。监察权就是弹劾权。”“中国所有一切的灾难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普遍的又是有系统的贪污。”“这样就证明了,用输入物质文明的方法不能改良中国,只有用根绝官吏贪污的办法才行。”因此,中国的前途“只有革命”。
孙中山指出:“政是众人之事,集合众人之事的大力量,便叫做政权;政权就可以说是民权。治是管理众人之事,集合管理众人之事的大力量,便叫做治权。所以政治之中,包含有两个力量:一个是政权,一个是治权。这两个力量,一个是管理政府的力量,一个是政府自身的力量。”孙中山认为:“将国外的规制和本国原有的规制,融合起来,较为完善。”“欧美对于民权问题的研究,还没有彻底。因为不彻底,所以人民和政府日日相冲突。因为民权是新力量,政府是旧机器,我们现在要解决民权问题,便要另造一架新机器,造成这种新机器的原理,是要分开权和能。人民是要有权的,机器是要有能的。”“我们现在要集合中外的精华,防止一切的流弊,便要采用外国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加入中国的考试权和监察权,建成一个很好的完璧,造成一个五权分立的政府”。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归纳并评论孙中山有关权力监督的主张。
(12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下图为安格斯·迈迪森在《世界经济千年史》中所采用的中国与西欧人均GDP水平基本变化趋势比较(公元400-1998年)。根据下图,指出图中中西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最悬殊时段,并分析导致该时段差异巨大的经济、政治因素。
(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 北宋以来,“官既众,事益繁,增将吏之衙参,添簿书之拥滞。”“官有其名而不除(差遣)者甚众,皆无定员无月限,不计资品,任官者但常食其奉而已。”
从元丰三年(1080年)六月开始,宋神宗下令于中书设立“详定官制局”,仿照《唐六典》,制定新的职官制度:“几百司庶务皆以类别,所分之职,所总之务,……有革有因,有损有益,有举诸此而施诸彼,有舍诸彼而受诸此,……自.事以上,本末次第,各区处而科条之。”同年八月,宋神宗发布改革官制的诏令。九月,批准实行新的寄禄官阶(即“寄禄新格”)。元丰五年二月,颁布新的官制条例(“三省六曹条例”)。
材料二 清代学者钱大昕评论说:“元丰以前所云尚书、侍郎、给事、谏议,诸卿、监、郎中、员外郎之属皆有其名而不任其职,谓之寄禄官,以为迁叙之阶而已。”“寄禄新格”将旧的文武散阶增减编定为二十四阶。自元丰三年九月推行之日起,寄禄官不再以尚书、侍郎、卿、监等职事官为名,而“以阶易官”,同时取消旧的文武散阶,于是统一了职官的品与阶。如阶开府仪同三司,为从一品;阶特进,即为正二品。此外,凡领空名的职事官一律罢去,这就为后来职事官的正名举职创造了条件。
(1)根据材料一、二及所学概括元丰改制的背景和内容。
(2)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分析元丰改制的积极影响。
(15分)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1902年到1911年,清政府著派沈家本将一切现任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在沈家本等人的努力下,清政府法律修订馆,连同法制变革的另一机构——宪政编篡馆,翻译了大量的外国著名法典与法学著作如德意志刑法、日本现行刑法等,制定或修订了《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等十多部主要法典和法典草案。这些法典中不仅有宪法、行政法规、刑法,也有民法、商法、经济法,还有诉讼法等门类。
沈家本陈言:“国家既有独立体统,即有独立法权,法权向随领地以为范围。各国通例,惟君主大统颌,公使之家属从官,及经承认之军队、军舰有治外法权,其余侨居本国之人民,悉遵本国法律之管辖,所谓属地主义是也。独对于我国藉口司法制度未能完善,予领事以裁判之权,英规于前,德踵于后.日本更大开法院于祖宗发祥之地,立权日削,后患方长。”
材料二 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具有宪法作用的《钦定宪法大纲》中,就明确规定了“臣民”的权利有:(1)参政为官权;(2)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3)人身自由权,即不受非法逮捕、监禁、处罚权;(4)诉讼权;(5)财产权;(6)住宅不受侵犯权。义务有:(1)依法纳税;(2)依法当兵;(3)遵守国家法律。
——卢军《浅谈清末修律与中国法制现代化》
(1)根据材料一、二和所学归纳清政府修律的原因。
(2)结合材料及所学指出清末修律的特点,并对其进行评价。
二十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一 “英国总理既宣布英国与德国已在战争状态之中,德国人遂宣言此次战祸之发生英国应付其责任。德国总理宣称:假使英国政府能力劝俄罗斯勿预奥地利与塞尔维亚之事,则欧洲战争可幸免。”关于德国人之意见,<伦敦时报》有下述论调:“假使英国政府果如德国人之言而向俄罗斯声明,则英国政府无异宣言英国将援助德国与奥地利以反对俄罗斯。诚如德国人之言则所有交战之强国均须负责,盖若辈均不曾为与若辈现在所为者相异之事也。例如假使法国而不援助俄罗斯,则法国可以阻止战争之发生;假使俄罗斯不关心塞尔维亚之存亡,则俄罗斯可以阻止战争之发生;假使德国不愿援助奥地利,则德国可以阻止战争之发生;假使奥地利不致最后通牒于塞尔维亚,则奥地利可以阻止战争之发生。”
材料二 在英国的努力下,巴尔干半岛的战事没有蔓延,奥地利和俄国的军事行动最终也得到了控制。在一次世界大战临近尾声的两至三年中,英国和德国也重拾友谊,尽管两国之间的关系本来就不该被破坏。而且,很显然,法国和意大利的民众也都对英国表示支持。除了英国的政界,英国的商界人士以及工人阶级对于德国和法国也保持同样的友好态度。并且,他们一直反对英国帮助俄国向欧洲和亚洲扩大势力。另外,英国也帮助了一些小国和中立国家,如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挪威、瑞典和丹麦,确保这些国家的统一、中立与和平。阿斯奎斯曾坦言,一次大战与英国的利益并无直接关系,内阁应该一致反映广大民众的普遍看法,严格保持中立,避免在这场与英国无关的战争中支持任何一方。毫无疑问,只有严守中立才能确保英国的利益。而且,这一态度也帮助英国在这场战争中确立了一个更好的立场,那就是,即使战事发展到一发不可收拾的程度,英国也能在疲于攻防的作战双方之间有效地进行斡旋。
(1)结合材料一及所学,如何认识一战爆发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分析英国在一战时期的态度。
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材料一 贞观元年,李世民就指出:“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此后还多次指示臣下:“国家法令,惟须简约”,“不可轻出诏令”。“若不常定,则人心多惑,奸诈益生”。……李世民自己先后怒杀大理丞张蕴古和交州都督卢祖尚以后,又再三追悔,自责思虑“不审”,甚至斥责臣僚们不该不加谏阻,以致错杀了人,……因此当时虽然已有“三复奏”,即死刑执行前应向皇帝请示三次的规定,但他认为并没有解决问题,于是再又规定了“五复奏”、即决前一日、二日复奏,执行之日又三复奏的制度。并且规定:“自今门下复理,有据法合死而情可宥者,宜录状奏”。
材料二 “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若安天下,必须先正其身,未有身正而影曲,上治而下乱者。”
——《论君道》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唐太宗的法制思想有哪些突出特点。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概括指出唐太宗法制思想形成的原因及对当时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