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在《罗马盛衰原因论》中指出:“罗马的法律贤明地把国家的权力分配给许多高级官吏,这些官吏之间起支持、制止和限制的作用,……它永远能够制裁任何滥用权力的事件。”材料表明( )
A.罗马法是盂德斯鸠分权思想的重要来源 |
B.法律对权力的约束是罗马兴盛的重要原因 |
C.罗马法为近代民主政体建立提供了借鉴 |
D.民主制度的建立推动了罗马的兴盛与发展 |
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律文献是《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但他并不是第一部法律文献,第一部法律文献是( )
A.《秦律》 | B.《汉谟拉比法典》 |
C.美国1787年宪法 | D.十二铜表法 |
罗马法规定,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有人格,即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罗马法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种身份权的人,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才属于具备完整人格的人。罗马法的此项规定
A.为资产阶级战胜封建势力提供理论武器 |
B.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形式 |
C.为资产阶级的民权理论提供了思想渊源 |
D.为资产阶级国家的法律体系树立了楷模 |
由于贸易的发展和加强统治的需要,罗马统治者于公元前242年开始任命了专门审理涉及外邦人案件的裁判官。他们颁发的告示逐步形成罗马法的新因素,称为裁判官法或大法官法。由于这种法律适用于罗马公民和非公民,因此,就称为万民法。这表明( )
A.万民法都是由裁判官制定的 |
B.万民法是处理经济利益关系的法律 |
C.万民法的产生源于实际需要 |
D.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帝国的每一个人 |
美国学者查尔斯·舍曼曾说:“就整个19世纪和20世纪法典编纂来说,现代立法机关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看成是查士丁尼庞大的罗马法机关的翻版,前者只不过是适应时代的需求,披上了现代语言的外衣而已。”据此可知,查尔斯·舍曼强调( )
A.罗马法与资本主义发展相吻合 |
B.罗马法是一部体系完善的法典 |
C.罗马法原则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
D.现代西方法典完全套用罗马法 |
《十二铜表法》规定:“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而同时期中国臣民的财产随时都可能被剥夺和被抢劫。造成以上区别的根本原因是( )
A.古罗马的法制比中国健全 |
B.古罗马商品经济充分发展,中国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 |
C.古罗马实行共和制,中国实行中央集权制 |
D.古罗马是奴隶主贵族专制,中国是君主专制 |
“几乎所有残存的文本看起来都具有土生土长的特点,这同留传下来的传统说法相一致。平民们所寻求的不是改革法律,而是公开法律。”材料所描述的这部法律( )
A.巩固了罗马帝国统治 | B.突破了公民法的局限 |
C.主要维护了平民利益 | D.是罗马习惯法的汇编 |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格曾说:“罗马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和平,最为持久的征服。”下列说法全面体现了以上观点的是
A.在罗马帝国扩张过程中罗马法律所起的作用最大 |
B.《民法大全》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备的成文法 |
C.罗马法使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使平民利益得到保护 |
D.罗马法对近代欧美国家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重要影响 |
德国法学家耶林格认为,“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古代罗马之所以能以法律征服世界,主要是因为罗马法中蕴涵着如下观念:
A.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B.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
C.人人平等,公正至上 | D.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
《查士丁尼法典》的序言中说:“皇帝的威严、光荣不但依靠兵器,而且要用法律来巩固。这样,无论在战时或平时,总是可以将国家治理得很好。”对这段话理解准确的是
A.皇帝的权威至高无上 | B.皇帝的敕令是制定法律的唯一依据 |
C.法律可以消除社会矛盾 | D.法律是治国的重要手段之一 |
“尽管罗马法律严格限制妇女继承财产,但一些聪明人往往能找到法律的漏洞…随着罗马在地中海地区的扩张,妇女们也开始占有大宗财产…许多妇女管理着家庭财政和大地产。”这表明( )
A.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渐与男子平等 |
B.罗马法关于财产关系的规范不够严密 |
C.妇女的财产继承权富有自然法的精神 |
D.妇女的财产占有体现公民法的灵活性 |
罗马帝国极盛时,有这么一件事,一个自由的男人娶一个女奴后又后悔,将妻子“休”回“娘家”。该女子决定到法院起诉前夫。那么法庭将( )
A.进行调解 | B.宣布“休妻”无效 |
C.干脆不予理睬 | D.要求男子赔偿 |
西塞罗说:“如果人们之间的协调性能得到维护,那么人类便可以像神一样地生活。”古代罗马用以维护人们之间协调性的重要工具是
A.宗教 | B.法律 |
C.理性 | D.权威 |
罗马法对后世的最深远的影响是
A.罗马法的历史学价值 | B.解决疑难案件的案例 |
C.法治精神与公正至上的观念 | D.为后世留下了大量的法律文献 |
《十二铜表法》的篇目依次为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这反映出该法的特点是
A.诸法合体、私法为主 | B.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消失 |
C.体现了的理性原则、平衡观念 | D.内容保守、形式主义色彩浓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