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夜里行窃的人被人当场杀死,则这种杀人的行为被认为是合法的。”(《十二铜表法》第八表,第十二条)以上规定的反映的实质是( )
A.《十二铜表法》十分严酷野蛮 |
B.极力维护私有财产 |
C.此法典保护了雅典人民的利益 |
D.重视良好道德的培养 |
有同学在学习了《罗马人的法律》后,整理了一份学习笔记。其中错误的有:
①产生先后排序是“习惯法——成文法——公民法——万民法”
②《十二铜表法》的颁布体现了平民的作用
③随着对外扩张,外邦人自动获得了公民权,万民法体系形成
④自然法是一种法律观念
A.①② | B.③ |
C.①③ | D.②④ |
“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任何人不能仅因思想而受惩罚”。材料所体现的罗马法原则不包括( )
A.不得缺席定罪 | B.无证据不定罪 |
C.不得因言获罪 | D.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图为古罗马正义女神象。它体现了罗马法的诸多原则,如高擎的秤体现的是裁量公平,手握利剑体现的是法律的强制力。据此,双眼蒙布所体现的原则是,法官审案应( )
A. | 主要依据道德良知 |
B. | 侧重听取证人证言 |
C. | 不受表象迷惑洞察事实真相 |
D. | 排除一切干扰遵从民众意愿 |
古罗马著名法学家西塞罗认为:“在各民族制定的各种法律之上有一更高的适用于一切民族永恒的自然法。自然法是与自然即事物的本质相适应的法,其本质为正确的理性。”西塞罗意在表明
A.法律必须维护人民的利益 | B.法律必须注重保护自然事物 |
C.法律必须体现正义和公正 | D.法律必须与民主政治相适应 |
426年,罗马帝国颁布《引证法》规定:凡在法律上遇到难题而成文法无明确规定时,则依照五大法学家(生活于公元二三世纪之交)的法律著述来解决——若他们的著述观点有分歧,则以多数为准;如不能形成多数,则以伯比尼安(五大法学家之一)的观点为准;如伯比尼安未有意见表示,则由执法者自行选择。材料说明在当时罗马帝国司法裁判中( )
A.执法者具有任意裁判之权 |
B.五大法学家的意志可凌驾于法律之上 |
C.贵族意志等同于法律条文 |
D.五大法学家的法律著述具有法律效力 |
下面是《查士丁尼法典》里的记载:如果一匹租来的马被人偷走,租马的人该负什么样的责任?答案是:他必须赔偿这匹马的价钱给马的主人,因为他应该好好照顾这匹马。由此可见,《查士丁尼法典》
A.包罗之广、涵盖之细 |
B.带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 |
C.留下了重证据的法治传统 |
D.已经具有契约的思想 |
《十二铜表法·第九表公法》规定:“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
A.维护贵族的群体利益 | B.保护平民的利益 |
C.限制贵族的特权 | D.维护罗马的民主 |
根据下图所示,其中关于罗马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A.《十二铜表法》既是成文法的开端,又可以看作是公民法的典型代表 |
B.当公民法演变为万民法时,罗马的成文法已经比较完善,所以万民法基本上都是成文法 |
C.从习惯法发展到成文法、从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根本原因都是平民与贵族的长期斗争 |
D.罗马的公民法存在注重形式、程序烦琐等狭隘性,可能与其存在大量习惯法有很大关系 |
古罗马法学家盖尤斯记述过一个案例:有人砍伐邻居家的葡萄树,被告上法庭,原告虽提供了确凿证据,却输掉了官司。原因是原告在法庭辩论中把“葡萄树”说成了“葡萄”而《十二铜表法》只规定了非法砍伐他人“树木”应处以罚金。该案例说明当时在罗马:
A.不重视私有财产的保护 | B.法律具有形式主义特征 |
C.审判程序缺乏公正性 | D.审判结果取决于对法律的解释 |
古罗马著名法学家西塞罗在《论共和国》中说“国家是人民的事业,可是人民……是指一个人群因服从共同的正义的法律和享受共同的利益造成的整体结合。国家的精神目的就是维护正义,物质目的就是保护私有财产。国家是人民为了正义和保护私有财产,通过协议建立起来的政治组织。”下列对材料的解读正确的是:
A.材料反映了罗马共和国中人人参政、保护公民利益的政治观念 |
B.材料表明罗马法重视法律程序的法治观念 |
C.材料反映了“城邦至上,政治为本”的民主特点 |
D.材料表明罗马法强调公正至上、保护私有财产 |
“它超越了城邦制狭隘的政治框架,创立了一个将地中海世界的不同国家合为一体的世界国
家”,文中“它”对应的国家或地区是下图中的
早期罗马实行习惯法,贵族享有法律解释权。公元前5世纪中期,平民通过斗争迫使贵族同意成立由平民和贵族联合组成的“十人委员会”,制定了《十二铜表法》。该法的制定
A.体现了社会各阶级的利益与要求 | B.标志着平民取得了立法主导权 |
C.表明贵族的法律解释权得到认可 | D.奠定了罗马成文法传统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