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罗马法规定:“有疑,当有利于被告人之利益”。这体现了罗马法( )
A.奉行疑罪从无原则 | B.容易拟害原告利益 |
C.有很强的证据意识 | D.司法制度有待完善 |
《查士丁尼法典》的序言中说“皇帝的威严、光荣不但依靠兵器,而且须用法律来巩固。这样,无论在战时或平时,总是可以将国家治理得很好。”这句话表明( )
A.罗马法可以消除罗马社会矛盾 | B.罗马法是皇帝制定政策的唯一依据 |
C.罗马法对近代欧洲影响深远 | D.法律是治国的重要手段之一 |
在古罗马的法律中引用了这样一个案件:在一个公共广场上,一名理发师为一名奴隶刮胡子。另外两个人在附近玩球,其中一个人不小心用球砸到了理发师,导致他割了奴隶的喉咙。依据罗马法,在公共场所刮胡子是愚蠢的,因此奴隶本人对该事件负责。这表明罗马法
A.有利于调解矛盾,规范行为 | B.保障平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 |
C.本质是维护私有制和贵族利益 | D.是古代世界最完备的法律 |
罗马法第七表第八条规定:“用人为的方法变更自然水流,以致他人财产遭受损害时,受害人得诉诸赔偿。”这说明罗马法
A.维护了财产私有 | B.维护了平民的利益 |
C.维护奴隶制度 | D.体现充分的民主性 |
罗马皇帝哈德良说:“皇帝的命令就是最高的法律。”对此理解不正确的是
A.皇帝颁布的法令是法律的组成部分 | B.罗马没有法律 |
C.罗马法不能保证人人平等 | D.罗马法保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
《十二铜表法》规定:“利息不得超过一分,超过的,处高利贷者四倍于超过额的罚金”,“对于自己承认或经判决的债务,有三十日的法定宽限期”。此规定最能说明该法律( )
A.保护贵族的既得利益 |
B.对平民利益具有一定的保护 |
C.不允许高利贷的存在 |
D.是一部成文法典 |
罗马法规定:当事人若不向法庭提起诉讼,法庭即不予受理;一个人除非被判有罪,否则即是无罪之人;一个被控有罪的人,可在宣判前为自己辩护;法官审判应重证据等。这些规定后来成为现代法治的重要原则。下列各项中,符合上述规定的是
A.法庭立案与否皆取决于案情 |
B.被告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罪 |
C.被告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
D.证据是法官判案的唯一依据 |
西塞罗说:“如果人们之间的协调性能得到维护,那么人类便可以像神一样地生活。”古代罗马用以维护人们之间协调性的重要工具是
A.宗教 | B.法律 |
C.理性 | D.权威 |
在古罗马的法律中引用了这样一个案件:在一个公共广场上,一名理发师为一名奴隶刮胡子。另外两个人在附近玩球,其中一个人不小心用球砸到了理发师,导致他割了奴隶的喉咙。依据罗马法,在公共场所刮胡子是愚蠢的,因此奴隶本人对该事件负责。这表明罗马法( )
A.保障平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 | B.有利于调解矛盾,规范行为 |
C.本质是维护私有制和贵族利益 | D.是古代世界最完备的法律 |
罗马帝国虽然瓦解了,但罗马人却把他们的文明留给了欧洲人。这主要是指
A.它给予自由民和奴隶以公民权 | B.它揭露和批判了私有制的罪恶 |
C.它最先建立了相对民主的政治制度 | D.它是近现代西方法律的源头 |
德国法学家耶林格认为,“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古代罗马之所以能以法律征服世界,主要是因为罗马法中蕴涵着如下观念:
A.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B.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
C.人人平等,公正至上 | D.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
“我(东罗马皇帝)因为感觉到上帝的意志而笔削诸于法律……在我和教会的步骤和谐之后,我蒙受上帝的感应,立即把我的全部精神,用在那件大工作上面。”他在世时“那件大工作”不包括
A.《查士丁尼新敕》 | B.《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
C.《查士丁尼法典》 | D.《查士丁尼学说汇纂》 |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写道:“罗马的立法者,又规定被定罪的人的财产应受到尊重,为防止财产被人民没收。”“罗马法律规定,除了最重大的叛逆罪外,不得没收财产。”其用意在于说明( )
A.财产不能被没收 |
B.犯叛逆罪则必被没收财产 |
C.古罗马法重视保护财产权 |
D.没有财产权就没有自由,财产权是自由的基础 |
罗马法的基本思想和原则已融入西方乃至世界各国的法律中,但也有一些内容反映了时代的局限性。下列罗马法的原则属于这一类的是( )
A.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 |
B.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 |
C.父亲的罪名或所受的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 |
D.平民和贵族不得通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