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界普遍认为,罗马法是古罗马人在继承古希腊人的哲学的基础上,融合罗马人的务实精神而形成的留传后世的、西方价值和文化的综合体的法律瑰宝。罗马法体现的“古希腊人的哲学”思想和罗马人的“务实精神”分别是
| A.人文主义、统一社会道德 | B.人文主义、规范社会行为 |
| C.民主政治、调节社会秩序 | D.轮番而治、扩大帝国统治 |
“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任何人不能仅因思想而受惩罚”。材料所体现的罗马法原则不包括( )
| A.不得缺席定罪 | B.无证据不定罪 |
| C.不得因言获罪 | D.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西方古典作品《阿提卡之夜》记载,“一个审判官或仲裁官,受命于出庭辩论时(审讯案件),而他们被揭穿在(这个 )案件中,接受金钱贿赂”,依据《十二铜表法》第九表第三条应被处以死刑。由此判断,制定这一法律条文的目的是
| A.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 B.充分保护平民权益 |
| C.限制贵族滥用权力 |
| D.确保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
余秋雨在他的《行者无疆》中写到:“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词汇,可以分配给欧洲各个城市……只有一个词汇,他们是不会争,争到了也不受用的,它静静安踞在并不明亮的位置上,留给那唯一的城市……这个词叫‘伟大’,这个城市叫‘罗马’。”余秋雨赞美罗马()
| A.具有悠久的历史 |
| B.美丽的古城风貌城市 |
| C.是西方法制的摇篮 |
| D.出现凯撒、屋大维等杰出政治家 |
古罗马大将恺撒(BC102—BC44)进军埃及,与埃及女王一见钟情,并有了一个儿子。恺撒归国后,女王向罗马法庭为自己和儿子申请罗马籍。罗马法庭的处理方式最有可能是
| A.依据公民法拒绝女王申请 |
| B.请求凯撒裁决并修正法律 |
| C.依据万民法同意女王申请 |
| D.运用自然法精神理性判决 |
“在共和国晚期,特别是在罗马帝国时期,司法者……建立起一项原则,即被告在被确认犯罪之前是无罪的,被告有权利在法庭的法官面前同原告对质。”这项“原则”
| A.推动了罗马法由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 |
| B.确保了罗马境内居民权利的平等 |
| C.反映出民主是罗马法精神的本质内涵 |
| D.体现出古罗马法追求公平公正 |
罗马法规定,原告如有诈欺、胁迫等情事,被告如有可原宥(原宥,宽大处理)的错误,虽程式书中未列有抗辩,承审员也有权减免被告的责任。这表明罗马法
| A.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原则 | B.特别重视证据的作用 |
| C.用法律手段防止司法不公 | D.重视审判结果的公平性 |
欧洲中世纪“商人法”中的“跨国平等对待”这一特征对于外国人来说是一种重要的保护,它使他们不会因在地方法中不享有资格以及因为地方法律、习惯的其他变化莫测的因素而蒙受损害。该特征源于古代罗马的()
| A.习惯法 | B.公民法 | C.万民法 | D.自然法 |
有人说,罗马法是一把双刃剑,它在造就罗马帝国辉煌的同时,又设置了埋葬罗马帝国的陷阱。下面对这句话的理解与评价正确的是()
①它适用于罗马帝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助于巩固政权并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
②近代欧洲许多国家以法为基础,制定了本国的法律制度
③它毕竟是一部维护与巩固奴隶制的法典,保护的是罗马奴隶主的利益。
④广大奴隶、平民并不能得到真正的财富和权利,在统治后期它导致帝国危机并走向灭亡。
| A.①②③④ | B.①②③ | C.①③④ | D.②③④ |
.奥古斯都允许外出当兵的儿子,对他在服役期间取得的财物享有合法权利,如果该儿子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死亡,其财产将转归其父。后来,这一原则也适用于在其他各种公务部门服务时获取的财物。此外,对不是来源于父亲的财产,同样也允许儿子享有一定程度的利益。材料说明在罗马帝国时期
| A.积极鼓励儿子离家外出当兵 |
| B.父亲的利益是执法的唯一标准 |
| C.用法律来协调财产权的矛盾 |
| D.父子关系是法律关注的核心 |
德国法学家耶林格认为:“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武力,第二次是宗教,第三次则是以法律。”古代罗马之所以能以法律征服世界,因为罗马法中蕴含着如下观念()
| A.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 B.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
| C.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D.人人平等,公正至上 |
“这一法律适用的对象是罗马人与外国人及外国人相互之间的讼争案件,它所调解的社会关系不再是一个共同血缘团体内部的关系,而是不同民族的人之间的关系。”材料中的法律主要是指()
| A.《十二铜表法》 | B.公民法 | C.自然法 | D.万民法 |
罗马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敕令:“赐寰宇黎庶罗马公民权……庶民承担诸种负担,亦应共享凯旋之欢乐,此神之天条也。朕之制也,欲显罗马人民之伟大。一旦寰宇黎庶具享公民之权,罗马之伟大远胜海外诸邦,荣耀亦弗先祖可比肩。”该敕令颁布的主要目的是
| A.授予全体罗马人公民权 | B.稳定罗马帝国的统治 |
| C.增强罗马人国家认同感 | D.提高罗马帝国的声誉 |
“字母,就算是用金子写成,也添附于纸和羊皮纸,……如果蒂丘斯在你的纸或羊皮纸上写了一首诗、一段历史或一篇演说,对这一整体,不是蒂丘斯,而是你将被判定为所有人。……如果某人在他人的木板上作画,有些人认为木板添附于画;另一些人则认为:画,无论是怎样的,添附于木板。但朕(指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认为,木板添附于画较好。”对这一罗马法原始文献理解正确的是
| A.强调恶意添附的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
| B.皇帝鼓励文字作品的传播和绘画的创作 |
| C.法律重视对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的保护 |
| D.认可新物的归属取决于皇帝的裁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