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是欧洲历史上最早的较完备的法律体系。有人认为该法典对西方文明的影响仅次于《圣经》,其原因不包括
A.它是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基础 |
B.其基本原则已融入西方各国的法律中 |
C.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
D.它为近代欧美国家法律制度影响深远 |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名的《罗马法的精神》中说:“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天主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罗马法“最为持久的征服”的具体表现是
A.确立了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 |
B.由公民法到万民法,首创国际法的概念 |
C.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 |
D.编订了《民法大全》,标志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善 |
uD7高中站群uD7高中站群2828、、、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近代以来,“法制是政治文明最坚实的基础,是让法律成为治理国家最高权威的手段。”
材料一:著名法学家耶林格曾说在他所著的《罗马法精神》一书中说:“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指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材料二:……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约束作用微乎其微。法律遇到开明皇帝有些用,一遇昏庸暴君,无法无天,所谓“人亡政息”。……这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拟法不严,徇情枉法。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材料三:“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之。 ——孙中山《孙中山全集》
请回答:
(1)近代欧洲大陆各国的法律大多渊源于罗马法。依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说明古罗马法实行的法律诉讼制度和原则中,至今依然起作用的有哪些?
(2)材料二中反映了中国法律制度思想的特点是什么?
(3)材料三与材料二相比,反映出来的法治观念有何不同?结合所学知识,举出近代中国资产阶级以法制取代专制实践的一例。
罗马法第一条规定:“假如法院需要你到场时,你有义务要去,假如你不去,传唤你的人有义务在两名证人的协助下强迫你去;假如你犹豫或企图逃走,传唤者有权将你抓去。假如被告因年老或生病无法移动,传唤者有义务为他准备交通工具。假如原告及被告已到场,诉讼必须在日落前完结。”材料说明
A.罗马法是人类第一部成文法典 | B.罗马法的规定详细琐碎、不实用 |
C.罗马法是比较完备系统的法律 | D.罗马法主张轻罪重罚,显示法律尊严 |
某班的历史兴趣小组在学习古代政治制度的时候,收集了一些法律条文。
甲同学收集的是中国秦朝“秦律”的部分条文,并整理如下:
《秦律》的律文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思想、生活等各个方面,在《田律》、《徭律》、《仓律》、《公律》、《金布律》、《关布律》等法律中,对劳动人民缴纳田税、赋税、服徭役以及手工业生产和商业活动也都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违反者处以严厉的刑罚。 秦法对“宦大夫”等地主阶级,“隶臣妾”等被压迫阶级的身份、地位以及户籍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不得任意变更。
乙同学收集的是查士丁尼汇编的《民法大全》,看到了下列条文:
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 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 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 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不深。 父亲的罪名或所受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 拷问不得施加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拷问不应该完全听从原告的要求,而应本着合理与节制的原则。
(1)根据甲同学搜集的信息,概括说明“秦律”有哪些特点?
(2)从乙同学收集的《民法大全》的法律条文中,你认为哪些规定值得肯定?
(3)从以上材料可以看出,古代中国和罗马制定法律的相同出发点是什么?
罗马法的基本思想和原则已融入西方乃至世界各国的法律中,但受所处时代限制也带有很大的局限性。下列规定属于罗马法内容的有 ( )
①承认财产不可侵犯②实行保护人制度 ③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④主张不告不理
A.①②③ | B.①②③④ | C.②③④ | D.①③④ |
《十二铜表法》规定:“夜间行窃,如当场被杀,应视将其杀死为合法。”这反映的实质问题是 ( )
A.罗马法维护私有财产权 | B.罗马法强调“轻罪重罚” |
C.罗马法重视道德修养 | D.罗马法蔑视人权 |
滥施刑罚,野蛮执法,是中国古代法制方面的突一大弱点,而古代罗马的统治者在这方面似乎收敛得多,究其主要原因应在于两者
A.法律实施目的存在较大的差异 | B.执法者的法制观念存在较大的差异 |
C.司法程序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 D.法律的适用范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
《十二铜表法》的编纂是“平民的胜利”,实质上是指
A.充分保护了平民的利益 | B.平民斗争的结果 |
C.始终是罗马的基本法 | D.贵族不能随意解释习惯法 |
罗马帝国极盛时,有这么一件事,一个自由的男子娶一女奴为妻后又后悔,将妻子“休”回“娘家”。该女子决定到法庭起诉前夫。那么法庭将
A.进行调解 | B.宣布“休妻”无效 | C.要求男子赔偿 | D.干脆不予理睬 |
公元前452~公元前450年间,罗马共和国先后铸造十二块铜牌,详细列出民法、刑法、诉讼程序等许多方面的内容,公布于罗马广场,史称“十二铜表法”。此举的历史意义在于
A.在平民要求下设立,彰显民主政治的性质 |
B.保障平民利益,缓和了平民与贵族的矛盾 |
C.用文字明示法律规定,是罗马法的渊源 |
D.作为罗马的基本法,标志罗马法的成熟 |
德国法学家耶林格曾说过:“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这里的第三次征服应该是强调 ( )
A.平和的重要性 | B.先进的社会文明征服了世界 |
C.罗马法适应了资产阶级的民主要求 | D.罗马法超越时间与地域的永恒价值 |
公元前3世纪之后,公民法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需要,主要是因为 ( )
A.法律本身的问题 | B.公民要求有更多的权利 |
C.罗马的对外扩张 | D.贵族与平民间的矛盾尖锐 |
下图是古罗马在公元前5世纪中期制定的一部法律,它的诞生是 ( )
A.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结果 | B.长期对外扩张的结果 |
C.罗马共和国建立的结果 | D.法学家积极立法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