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的基本思想和原则己融入西方乃至世界各国的法律中。但也有一些内容反映了时代的局限性。下列罗马法的原则属于这一类的是
| A.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 |
| B.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处罚 |
| C.父亲的罪名或所受的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 |
| D.平民和贵族不得通婚 |
秦朝时制定的法律细密严苛,实行“轻罪重罚”,古罗马《民法大全》规定“……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比较这二者的最大差别是
| A.对犯罪的界定 | B.立法的完整性 |
| C.立法的出发点 | D.打击犯罪的效果 |
罗马帝国的建立者屋大维的顾问叫苦不迭:“麻烦在于人口众多,管理事务繁杂。因为公民包括了各族和能力上的形形色色的人,他们的秉性和愿望更是千差万别,所以统治起来困难至极。”为了对罗马统治下的各种人实行有效的统治,罗马帝国通过一系列司法实践,形成了
| A.《十二铜表法》 | B.公民法 | C.万民法 | D.习惯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