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朝废宰相设内阁,到清朝设立军机处。反映出( )
A.中央机构不断健全 | B.中央集权不断加强 |
C.思想控制逐渐加强 | D.君主专制不断强化 |
明成祖朱棣设立内阁,后来内阁首辅“俨然汉唐宰辅”。明代内阁与唐代宰相的相同之处是( )
A.均能独立处理政务 | B.均辅助皇帝处理政务 |
C.都拥有官吏任免权 | D.都直接管理地方政务 |
某部历史著作中有这样的叙述:“在万历的祖父嘉靖皇帝以前,大学士为三至六人,皇帝可能对其中一人咨询较频繁,但从名义上说,他和另外的几位大学士仍处于平等的地位。这以后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张居正名为首辅或称元辅,其他大学士的任命则出于他的推荐……”文中所指的制度是( )
A.宋代三司制 | B.唐代三省六部制 |
C.明代内阁制 | D.清代设军机处 |
中俄《尼布楚条约》中说,“凡岭南一带土地及流入黑龙江大小诸川,应归中国管辖;其岭北一带土地及川流,应归俄国管辖”。对条约中的“中国”,理解正确的是( )
①这里的中国指中原地区 ②清朝第一次使用了“中国”国号
③清政府对外不再使用“大清”的国号 ④表明清朝行使和维护的是中国的主权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北京故宫“军机处”景点的文字说明写道:“军机处一日日程……接近(阅读奏折)——见面(请皇帝旨)——述旨(拟皇帝旨意)——过朱(皇帝过目确定)——交发(下发旨意)……”这说明军机处的主要职能
A.纵论军务,谋划战事 | B.辅佐皇帝,参与决策 |
C.陪读陪写,赋诗作画 | D.奉旨笔录,上传下达 |
近代史上清政府被迫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最初清政府总希望找机会更改条约,有时甚至就没打算真心遵守条约;后来清政府却要求“如约者即为应允”、“违约者概行驳斥”,即一是自己守约,二是要求对方也守约。这种变化在一定程度上说明( )
A.清政府对列强条约要求曾全面回绝 |
B.清政府最终由保卫主权转向卖国立场 |
C.清政府的外交逐步与国际社会接轨 |
D.清政府始终利用国际外交规则维护主权 |
王昶《军机处题名记》云:“本朝谕旨诰命,……惟军机处恭拟上谕为至要。上谕亦有二:……明发,交内阁,以次交于部、科;寄信,密封交兵部,用马递。其内外臣工所奏事,经军机大臣定议取旨、密封递送亦如之。……内阁、翰林院撰拟有弗当,又下军机处审定。”材料说明军机处( )
A.成为内阁的协理机构 | B.提高了中央政府行政效率 |
C.掌握军政要务决策权 | D.与其他中枢机构分权制衡 |
《明史》记载,太祖“革中书省,归其政于六部”,“又仿宋制置殿阁大学士”,“成祖简翰林官直文渊阁,参预机务”,至仁宗而后,诸大学士“品位尊崇,地居近密,而纶言批答,裁决机宜,悉由票拟”。这表明,内阁( )
A.在太祖时期正式建立 | B.在成祖时期开始参与国是 |
C.成为朝廷的法定中央机构 | D.六部百司为大学士属官 |
清设军机处弊端多多,稍可称赞的是( )
A.军机大臣无法弄权 |
B.军机处对军国大事直接进行裁决 |
C.军机处工作效率相对较高 |
D.减轻了皇帝的行政工作负担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一个受人尊敬而富裕的国王,有无限的权力做好事,却无力为非作歹,当了一个自由、强盛、擅长经商、又很开明的国家的首领。一边是贵族重臣,一边是城市代表,与国君共分立法之权。
我们胜利的舰队把我们的光荣带至四海,而法律保障了我们的财富;从来没有一个法官可以主观地解释这些法律;从来没有人能毫无根据地做出判决。倘使有些法官胆敢把一个未经控诉、未经法律制裁的公民判处死刑的话,我们就要把这些法官当作杀人犯来惩罚。
在我们这儿,老是有两党用笔或用阴谋斗争着;然而,到了武装保护国家和自由的紧要关头。这两党又团结起来了。这两党互相监督着:他们互相阻止侵犯法律的神圣性;他们互相憎恨,但是他们都爱国家——这是两个醋气熏天的情夫在争献殷勤地侍奉同一个情妇。
——伏尔泰《巴比伦公主》
材料二
凡京奏,禁中称文书,必发阁臣票拟。阁票用本、纸、小帖、墨字,内照票拟,或皇上御笔。或宦官代书,具在文书上面用朱字。阁票如有未合上意,上加笔削或发下改票,阁臣随即封上,间有执正强争,也多曲折。
——叶凤毛《内阁小识》
材料三
内阁的英文是cabinet,原意是密室。“光荣革命”前,英国国王挑选少数贵族充当顾问和助手。分管政府几个部门的工作。他们经常在一阍小密室开会,“内阁”因此而得名。1714年,54岁的德国汉诺威选帝侯登上王位。即乔治一世。他不熟悉英语,对英国事物也不感兴趣,甚至不出席内阁会议。于是大臣们有事就自己商定对策,然后提交国王,内阁制由此得以形成。后来内阁逐渐成为最高行政机关。内阁向议会负责的制度被称作责任内阁制。
——《历史必修一政治文明历程》
(1)根据材料一归纳英国政体的基本制度和原则
(2)比较材料二、三,概括明朝内阁与英国责任内阁的不同。
洪武十二年,明王朝颁布了《大明律》,它规定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内乱等为“十恶”重罪,属于“常赦所不原”;“大臣专擅选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交结近侍官员”、“擅为更改变乱成法”等列罪条款又为明律所特有。这些规定
A.表明皇权专制的继续强化 |
B.规范内阁机构的运作程序 |
C.协调了君权与相权的关系 |
D.解决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
中国是多民族国家,历史上创造了许多处理民族关系的成功经验。下列史实中,发生在清朝的是( )
A.与吐蕃和亲、设置羁縻府州 |
B.设置典客主管少数民族及外交事务 |
C.设立宣政院管辖西藏及四川、青海部分地区 |
D.册封哲布尊丹巴、章嘉管理蒙古地区喇嘛教务 |
清雍正年间,军机处设在皇宫内,与皇帝日常生活办公地毗邻。军机大臣多从“亲臣重臣”中遴选,任命谕旨通常说,命某人“在军机大臣上行走”或“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这表明军机处官员( )
①在皇宫内办公 ②按才德标准遴选 ③多为临时差遣 ④权力取决于皇帝
A.①③④ | B.②③④ |
C.①②③ | D.①②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