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和陈某签下一份房屋转让合同,约定以60万元的价格买下陈某的房子,并一次性付清了房款。事后王某听说该房子发生过凶杀案,在得到陈某证实后,以房屋无法正常居住生活、房屋贬值为由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并赔偿损失。房东陈某认为自己没有违约,房屋也没有因为凶杀案遭到损坏,不存在“无法正常居住”的情形,不同意解除合同。多次协商未果之后,王某一纸诉状将陈某告上法院。(1)本案中的购房合同能否解除?说明理由。(2)起诉就表示诉讼成立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