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一个重大的医学发现(美)F·巴特曼
历史告诉我们,许多情况下,通过运用基本的自然力,我们就有可能在获取真理的道路上实现飞跃。人类面临过无数次机遇,他们抓住了机遇,并且运用自己的智慧和灵性,发现了各种奥秘。
1979年,这种机遇不期然地降临到我的头上。当时,作为伊斯兰教革命运动的政治犯,我被关押在伊朗的艾威恩监狱。尽管面临被处死的危险,我却在一天深夜里发现了一个神奇的事实:只需要两杯水,就可以解除因胃溃疡引起的剧烈腹痛。
当时,一个囚犯急需药物的帮助,溃疡带来的钻心疼痛使他难以忍受。他弯着身子,几乎不能走路,两个狱友一直在帮助他。这个囚犯恳求看守发发慈悲,把他送到监狱医院,但看守并没有理睬。当天夜里11点以后,他被狱友搀扶着送到我这里。他当时痛苦不堪,但我并没有药物给他。我告诉他,我没有带任何药品,听了我的话,他的表情变得更加痛苦。虽然没有药品,我却给了他两杯水,让他喝了下去。在几分钟内,他的腹痛就减轻了许多。过了8分钟,他的腹痛完全消失了。这使我更加确信:水对于腹痛具有很好的治疗效果,而医生常把这种情形作为“疾病”来处理(有一段时间,我被单独关押,一连几天,我拒绝了监狱的食物,仅仅通过饮水,就缓解了因饥饿导致的腹痛)。我鼓励其他被关押的人通过饮水来治疗同样的腹痛。我们有时候可以得到药品,但有了水,它们根本派不上用场。
在随后的两年半时间里,我使用自来水成功治愈了3000多个因各种压力导致的胃溃疡病例。我清醒地意识到,这些人实际上只是干渴而已,他们脱水的信号是通过身体的疼痛表现出来的。我被关入监狱15个月以后,官方对我进行了审判,这也是我最后的辩护机会。在此期间,我写出了一篇科学论文。我对法官说,假如判处我死刑,希望不要将这篇文章毁掉,“这是历史上最重大的科学发现”,我对他说。到那时为止,在监狱辖区内,我已经治愈了数百名囚犯。
法官后来对我说,“你的确做出了一个重大发现,祝愿你将来交好运。”就这样,我第一次得到暗示:我可能会活下来,并且继续我的研究工作。
发现得到了认可,我也没有被判处死刑,而是被判了3年监禁。过了23个月,一个看守告诉我,当局已经做出结论,我不是“别人所说的那种坏人”,他们正在考虑将我提前释放。我向他表示感谢,同时告诉他,我想在监狱再待上一段时间,因为我的临床实验正处在关键时期。我研究的课题是:水在治疗压力引起的健康问题中的作用,其中包括流血性胃溃疡。我告诉他,作为一种“压力实验室”,艾威恩监狱是独一无二的。不用说,那个看守非常惊奇,他原以为提前释放对我而言己经是一种天大的恩惠。不过他也承认,我的工作很重要,我应该获得这样的机会。有一段时期,我坚信我来到这座监狱,并不是一种偶然事件,我注定要做出这样的发现——当人体经受压力并进入脱水状态时,会形成一种复杂的机制,它迫切地需要补充水分。后来,我在监狱又额外待了4个月,并得出了一些临床医学结论,当然,这些结论还有待科学解释。在度过了2年零7个月的监狱生活后,我的重要发现得到了官方的认可,而且,我重新获得了自由。
后来,我对于水在生理机能方面的作用,以及水与许多疾病的关系,形成了更多的认识,这种认识是从治疗病人的腹痛开始的。我在《伊朗医学协会杂志》上首次发表了这一成果,这篇文章的译文后来被寄到美国,经过重新编辑和整理后,作为特约评论刊登在1983年6月的《临床肠胃学》杂志上。
本文第一段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内容作简要分析。
请分条概括作者作出重大医学发现的主要经过。(不必涉及具体时间)
作者的经历能给人很多启示,你从中获得的最重要的一个启示是什么?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谈谈的体会。

  • 更新:2020-03-19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黄侃先生二三事
①中国文人似有放诞的传统,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放诞与其说是真性情的流露,不如说是专制制度下无奈的装疯卖傻。就群体而论,文人放诞怪癖的行为,既能见自由之态又能显率性之真,恐怕也只有晚清和民国间的读书人了。如章太炎将袁世凯所授大勋章贬做扇坠,辜鸿铭大辫长袍徜徉北大校园,逻辑学家金岳霖与鸡共餐……黄侃也堪列其中。
②黄侃为章太炎门生,学术深得其师三昧,后人有“章黄之学”的美誉;其禀性一如其师,嬉笑怒骂,恃才傲物,任性而为,故时人有“章疯”、“黄疯”之说。
③1908年春,光绪帝与慈禧太后先后病逝,清廷下令各地举行“国丧”。当时,高等学堂学生,同盟会会员田桓在“哭临”(指追悼皇帝的仪式)时,流露不满情绪,堂长杨子绪高悬虎头牌警吓,并欲开除田桓学籍,黄侃获悉,大怒。闯入学堂,砸烂虎头牌,大骂一顿而去;又过几天,田桓带头剪辫以示反清,杨子绪恼怒异常,又悬挂虎头牌,黄侃闻讯,手持木棒冲进学堂,先砸烂虎头牌,又要痛打杨子绪。
④1911年7月,黄侃因宣传革命,被河南豫河中学解职,返乡途经汉口之际,同盟会同志及友人为他设宴洗尘。席间论及清廷腐败,革命浪潮的高涨,黄侃激愤不已,当晚,黄侃借酒性挥毫成文,题为《大乱者,救中国之妙药也》,文章刊出,舆论哗然,各地报刊或纷纷报道,或全文转载,清廷惊恐万分。
⑤黄侃不仅有革命之壮行,亦多名士之趣行,一次,他在课堂上兴起,谈及胡适和白话文说:白话与文言谁优谁劣,毋费过多笔墨,比如胡适的妻子死了,家人发电报通知胡适本人,若用文言文,“妻丧速归”即可;若用白话文,就要写成“你的太太死了,赶快回来呀”11个字,电报费要比用文言贵两倍,全场捧腹大笑。
⑥黄侃曾经在中央大学任教。学校规定师生进出校门需佩戴校徽,而黄侃偏偏不戴,门卫见此公不戴校徽,便索要名片,黄侃竟说:“我本人就是名片,你把我拿去吧!”争执中,校长出来调节、道歉才算了事。在中央大学教课的名流颇多,大多西装革履,汽车进出,最起码也是包车。唯有黄侃进出学校,穿一件半新不旧的长衫或长袍,并用一块青布包裹几本常读之书。一个雨天,其他教授穿胶鞋赴校,而黄侃却穿一双土制皮木钉鞋以防滑践泥,课后晴天,他换上便鞋,将钉鞋用报纸包上夹着出校门,新来的门卫不认识黄侃,见他土里土气,又夹带一包东西,便上前盘问,还要检查纸包,黄侃放下纸包就走,从此不再去上课,系主任见黄教授连续几天未到校,以为生病,便登门探望。黄侃闭口不言,系主任不知所以然,急忙报告校长,校长亲自登门,再三询问,黄侃才说:“学校贵在尊师,连教师的一双钉鞋也要检查,形同搜身,成何体统?”校长再三道歉,后来托名流相劝,均无效果。
⑦志士之狂、名士之狷,当然不是黄侃的全貌,他对学术的谨严与虔敬,恐怕才是其性情的根本。黄侃治学非常严谨,对待著述十分谨慎、认真。所治经、史、语言文字诸书皆反复数十遍,熟悉到能随口举出具体的篇、页、行数,几乎没有差误,即便如此,依然不轻易为文。他常说,学问之道有五:“一曰不欺人,二曰不知者不道,三曰不背所本,四曰为后世负责,五曰不窃。”黄侃还经常教育学生,中国学问犹如仰山铸铜,煮海为盐,终无止境。作为一个学者,当日日有所知,也当日日有所不知,不可动辄曰我今天有所发明,沾沾自喜,其实那所谓发明,未必是发明。
⑧以学术“新”、“旧”论,黄侃与陈独秀、胡适、鲁迅等新文化学人可谓泾渭分明,但在内在精神方面,他们对学术独立、自由精神的追求、甚至革命行动的激烈等,恐怕也有许多相似之处吧。
(根据刘作忠《国学大师黄侃的妙文趣事》改写)
文章是从哪几个方面叙写黄侃的?请各举一例。
按照第⑦段中的黄侃的说法,中国学问有什么特点,应当采取怎样的治学态度,应当做出怎样的贡献?(用自己的话回答)
作者这样叙写黄侃的写作意图是什么?

  • 更新:2020-03-19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三千里远的一场情奔
张晓风
湖极小,但是它自己并不知道。由于云来雾去,取名梦幻,关于这一点,它自己也一并不知。
云经过,失足坠入,浅浅的水位已足够溢为盈盈眼波。阳光经过,失足坠入,暖暖的火种也刚好点燃顾盼的神采。月色经过,山风经过,唯候鸟经过徘徊伫足之余竟留下三千公里外的孢囊,这是后话,此处且按下不表。
有人说日据时代旧名鸭池的就是它,有人说不然。有当地居民说小时候在此看到满池野鸭。有人说今天虽不见水鸟,但仍拾到鸟羽,可见千年来追逐阳光的候鸟仍然深深眷爱这条南巡的旧时路,有人在附近的其他池子里发现五十只雁鸭,劫余重逢,真是惊喜莫名。这被相思林和坡草密密护持钟爱的一池清凉,却也是使许多学者和专家惊讶困惑而不甚了然的小小谜团。我喜欢在众说纷纭之际在小湖守着自己那份置身事外的闲定。
湖上遍生针兰,一一直立,池面也因而好看得有如翠绫制成的针插。但湖中的惊人情节却在水韭,水韭是水生蕨类,整场回肠荡气的生生死死全在湖面下悄然无息地进行。
有学者认为它来自东北,由于做了候鸟免费的搭乘客,一路旅行三千公里,托生到这遥远的他乡。想它不费一文,不功一趾,却乘上丰美充实的冬羽,在属于鸟类的旅游季出发,一路上穿虹贯日,又哪知冥冥中注定落在此山此湖,成为水韭世界里立足点最南的一族。如果说流浪,谁也没本事把流浪故事编制得如此潇洒华丽。如果说情奔,谁也没有机会远走得如此彻底。但这善于流浪和冲激的生命却也同样善于扎根收敛。植物根系的教授钻井四公尺,湖底的淤泥里仍有水韭的遗迹。湖底显然另有一层属于水韭的“古代文明”,推算起来,这一族的迁移也有若干万年了。水韭被写成了硕士论文,然后又被写成了博士论文——然而却没有人知道,在哪一年秋天,在哪一只泛彩的羽翼中夹带了那偷渡的情奔少年,从此落地繁殖,迁都立国。
使我像遭人念了“定身符咒”一般站在高坡上俯视这小湖而不能移足的是什么呢?整个故事在哪一点上使我噤默不能作声呢?这水韭如此曲折柔细像市场一根不必花钱买的小葱,却仍像某些生命一样,亦有其极柔弱极美丽而极不堪探索碰触的心情。如此大浪荡和大守成,岂不也是每个艺术家梦寐以求的境界?以芥子之微远行三千里,在方寸之地托身十万年,这里面有什么我说不清却能感知的神秘。
水韭且又有“旱眠”,旱季里池水一枯见底,但在晒干的老株下,沼泽微润,孢子便在其中蓄势待发,雨季一至,立刻伸头舒臂,为自己取得“翠绿权”。
诗人或者可以用优雅的缓调吟哦出“山中一夜雨,树抄万重泉”的句子,但实质的生命却有其奔莽剧烈近乎痛楚的动作。一夜山雨后,小小的湖泊承受满溢的祝福。行人经过,只见湖面轻烟绾梦,却哪里知道成千上万的生命正在作至精至猛的生死之搏。只有一个雨季可供演出,只有一个雨季可恣疯狂,在死亡尚未降临之际,在一切尚未来不及之前,满池水韭怒生如沸水初扬——然而我们不知道,我们人类所见的一向只是澄明安静浑无一事的湖面。这世界被造得太奢华太繁复,我们在惊奇自己的一生都力不从心之余,谁又真有精力去探悉别种生命的生死存亡呢?谁能相信小小湖底竟也是生命神迹显灵显圣的道场呢?
梭罗一度拥有瓦尔登湖,宋儒依傍了鹅湖,而我想要这鲜澄的梦幻湖,可以吗?我打算派出一部分的自己屯守在此,守住湖上的寒烟,守住寒烟下水韭的生生世世,且守住那烟织雾纺之余被一起混纺在湖景里的自己。
(选自《张晓风散文集》)
综观全文,本文标题“三千里远的一场情奔”的含义是什么?
文章开头作者用三段笔墨描写梦幻湖,请简要分析有什么作用。
对于梦幻湖,“我”的态度发生了什么变化?你认为造成态度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文章进行分析。

  • 更新:2020-03-19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国文化中的“饥民特征”
饥饿是我们畸形的民族魂和病态的国民性。这种情况持续了几千年,习惯成自然,已经制度化,见怪不怪。饥饿一旦成为我们的基因,渗入我们的血脉,铸造出我们的人格,那么我们对世界上的一切就采取了“吞下主义”和“实用主义”的态度。“吞下主义”会让人丧失理智,不管它能不能消化,先一口吞下再说,哪怕被撑死,有俗语为证——“死也要做个饱死鬼”。
既有饥饿的尖锐记忆,又有“民以食为天”的潜移默化,中国人的味觉和肠胃系统异常敏感和发达,中国人的口腔一刻也难以停止运动,形成了习惯。形形色色的“饥饿后遗症”仍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稍微注意一下我们的日常生活,就会发现,但凡餐厅、婚宴等场合,总是人声鼎沸,欢声笑语,碰杯猜拳声不绝于耳,以至于中国人的那种热闹不能称为兴奋,而应该叫亢奋。很多外国人到中国餐厅吃一次饭都像经历了一场世界末日。
一日三餐还不够,宵夜还不够,即使在工作、开会、学习、谈恋爱的时候,中国人也是茶水、水果、瓜子甚至各种糖果和糕点吃个不停。在中国,任何事情到最后,都演化成了“吃”这种仪式,连死人也不放过,让外国人百思不得其解。西方人扫墓不过一束花而已,中国人却将宴席摆到坟头上,酒、食、器皿、仪式等一样也不能少,可谓“以饥民之心,度鬼神之腹”。不过,这些行为也使“吃”具有了丰富的文化内涵,成就了中华美食文化。
我们进餐时抢,乘车时抢,入学时抢,分配时抢……大街上到处都是鲁迅先生所说的那种鸭子般伸长了脖子的人在寻找一切猎物。我们像蝗虫一样,争抢着眼前的一切,即使这些东西已经过剩,我们还是要抢,就像一些暴发户买来“茅台”或者“人头马”,喝一口吐一口。
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个体人格和普遍国民性,就有什么样的社会形态和社会风气。这个特征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饥民特征”。在历史和现实中,中国的商人擅长官商勾结、投机倒把,而不是创新和开拓;企业对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采取的是掠夺式的开采;官员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政府部门出现种种短期行为,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老百姓信奉“明哲保身”和“今朝有酒今朝醉”等人生哲学。中国人在世界上拥有最高的储蓄率,建立起奢华的“殉葬”制度,中国人在宴请、祭祀时的铺张浪费等怪现象,折射出来的,何尝不是内心深处对明天就会发生饥饿的恐惧和投机心理。
饥饿是藏在中国文化内核里的永动机,是我们的个体人格和民族魂。这一切才是鲁迅先生关于中国历史“吃人”论断的最深层、最残酷的社会根源。这种人格已经藏不住,可以外化为文学形象。鲁迅先生曾经塑造了“阿Q”这个不朽的形象来高度浓缩蒙昧的中国人,对于病入膏肓的国民性,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内容有删改)
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选对一项给2分,选对两项给5分,多选不给分)(        )

A.“饥饿后遗症”在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但凡聚会、婚宴等场合,总是人声鼎沸,欢声笑语,碰杯猜拳声不绝于耳。
B.文章第二段和第三段将中国人和外国人在用餐及扫墓时的表现进行对比,突出了中国人对“吃“的美好感情。
C.官员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老百姓信奉“今朝有酒今朝醉”等,实际上就是“饥民特征”的表现。
D.“饥民特征”是一种变态的心理,争抢着眼前的一切,就像一些暴发户买来“茅台”或者“XO”,喝一口吐一口。

E.饥饿是藏在中国文化内核里的永动机,是我们的个体人格和民族魂,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中国文化的发展。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文章内容的一项是(      )

A.“饥民特征”是几千年来逐渐形成的、制度化的、习以为常的畸形的民族魂和病态的国民性。
B.当饥饿渗透到我们的灵魂深处、影响到我们人格的形成的时候,我们就会非理智地“吞下”一切。
C.因为“饥饿后遗症”普遍存在着,所以中国人的味觉和肠胃系统异常敏感和发达。
D.我们进餐时抢,乘车时抢,入学时抢,分配时抢……即使这些东西都已经过剩,还是要抢。

中国文化中的“饥民特征”对中国文化有何影响?
中国人喜欢储蓄,据说以前在山西,家家户户都有一间屋子专门用来存放粮食,哪怕是富商大户也会囤积一屋子粮食,并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储存量。请用文中观点分析中国人喜欢储蓄的原因。

  • 更新:2020-03-19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本大题共3小题,共13分。
①随着计算机的普及,“提笔忘字”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很多字我们能认,却搞不清楚如何来写。 
②20世纪80年代计算机刚刚普及的时候,社会存在一种焦虑:英文26个字母很轻易就解决了输入问题,汉语怎么办?当时很多人包括语言学家都很悲观。但现在汉字输入问题已经彻底解决,所谓“汉字危机”也就不存在了。现在汉字的问题主要在使用层面,如“提笔忘字”,这样问题的确对汉字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但总体上危机的时代已经彻底过去了,汉字作为一种文字的前途状况现在看来是一片光明。
③现代以来,汉字经历了两次书写工具的巨大变革。一次是硬笔取代了软笔。这次变革在整个20世纪都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人对于书写的理解,也使书法艺术变为毛笔存在的理由。一次是电脑普及带来的汉字输入方式的变革。这使笔也开始在日常生活中被淡化。两次变革都带来了汉字书写方式的改变,使书写更加方便的同时,也使书法由一种普及性的文化变为一种独特的“小众”艺术,写字的传统境界受到了冲击。我们应该在承认和尊重变化的同时,也珍惜和传承书写文化这弥足珍贵的遗产。
④汉字有几千年的历史,每一个字都有一个演变的过程,从甲骨文到现在的文字经历了很长的演变,里面包含着很多文化的意蕴,需要我们终身学习。手写汉字是接触中国文化核心的重要方式,也是最直接面对我们自己文化的一种有效方式。汉字是中国文化的载体,是中国人用于表达思维的文字符号,是丰富多彩且博大精深的。汉字承载了许多历史记忆,每个字都有深刻的文化内涵和很长的演化传承,是中华文明的载体和符号。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很大程度上有汉字的贡献和影响,即所谓的“书同文”。
⑤另外,汉字的书写本身是一门艺术,方块字造就了一种文化上的美感,在艺术上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它不光是一个文化的符号,本身还具有独特的、独立的价值。书法和绘画等同样是重要的中国艺术形式。这是其他文字,比如拼音文字很难达到的。汉字之美,首先是形之美,一点一划,精妙组合。其次是意之美,汉字是表意文字,造字有六法,许多字都有自己的内涵和复杂的演变历史,其中的意蕴很美。再次是声韵美,汉字组合成诗文,声韵组合很美。
⑥书写对我们来说就好像练跑步一样,要是老不跑步就会四肢懒惰。汉字的使用也是这个问题,会敲字,但是不会写字,这对将来的发展阻碍很大,包括对中国文化的了解,对运用文字能力的提升都会形成障碍。
(取材于张颐武《汉字文化的意义》)
对“提笔忘字”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提笔忘字”随计算机的普及而出现,这是键盘时代的文字危机。
B.“提笔忘字”的问题是汉字使用层面的问题,对汉字发展影响很大。
C.“提笔忘字”是说人们懒于书写,会敲字不会写字,丧失了写的能力。
D.“提笔忘字”的根本原因是人们缺少对汉字文化内涵和演化传承的理解。

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现代以来,汉字经历的两次巨大变革,使毛笔因书法而存在,使笔在日常生活中被淡化。
B.汉字书写方式的改变,使书法变为“小众”艺术,但今天书法仍是我国重要的艺术形式。
C.汉字是中国文化的载体,是中国人用于表达思维的文字符号,所以我们要终身学习汉字。
D.“书同文”使汉字对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做出贡献,是中华文明得以传承的重要原因。

E.手写汉字是接触中国文化核心的重要方式,具有文化上的美感,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
根据文章内容和下面材料,说明周老师见解与本文作者观点的异同。
报载,某校周老师建议对教学作出详尽规定,比如,教语文课的教师必须板书而不是依赖电脑,学生必须认真识字、学习书法,让大家亲近汉字。更关键的是,如何让汉字的书写工具从电脑回到毛笔,让汉字书写上升到书法的高度,并让学生心悦诚服地接受。

  • 更新:2020-03-19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中庸之道是中国文化的骨髓             王泽民
中庸之道是中国文化的骨髓,作为一种方法论,它已经深深渗透到了与中国文化有关的每一个元素和成分之中,成为构成普遍的文化心理和社会心理的核心要素之一。每个置身于中国文化视野中的社会成员,无论你愿不愿意,承不承认,你都无法摆脱那与生俱来的中庸的思维模式和价值观。因此,正确地认识中庸之道,并加以合理地应用,既是一种智慧,也是一种无可回避的文化责任。
中庸思想起源很早。《尚书》中就已经记载了很多关于古代圣王执中、行中的例子。在《尚书•大禹谟》中,有被宋儒称为“十六字心传”的那一著名的箴言:“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尚书•洪范》记载中就有中道的思想:“无偏无颇,无偏无党,王道荡荡。”由此,我们可以把《尚书》中强调“执中”的政治智慧,看作是中庸之道的思想源头。“中庸”一词,语出《论语•雍也》。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意思是,中庸乃至高的道德修养境界,长久以来,很少有人能够做得到了。孔子这样推许的“中庸”,其含义到底是什么?朱熹解释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而平常之理,乃天命所当然,精微之极致也。”这样,中庸一词的含义是:中,是一种凡事都追求不偏不倚、无过不及的最为恰当的状态;庸,则是说这样做是不可更易的常理。另一种解释来自汉代的郑玄。他注解说:“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意思是,中庸,就是中道之运用。参照许慎《说文解字》的说法,“中,内也;上下通也”“庸,用也”,则“中庸”的本义就是中道的运用,郑玄的解释更符合中庸的本意。
不管怎样,中道本身便是极高极难的标准。这一点,也可以通过孔子的其他言论来参证,如“过犹不及”,意思就是凡事都要尽可能追求最为恰当合理的处置,不能过,也不能不及。打个比方,比如勇敢,过了就是鲁莽,不及就是懦弱,只有恰如其分的勇敢,才符合勇敢概念本身。事实上,中庸本来是一种道德修养境界,但是孔子把它普泛化了,在这种普泛化的过程中,中庸也自然而然地转换为一种方法论了。一件事我们可以尽可能追求最优解,但是每件事都要追求最优解,实在是太难了。这样一个最优解,怎样才能做到呢?孔子的教导是,“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执其两端,而用其中于民”。“叩其两端”或“执其两端”,就是指从情的两种极端的状态入手,认真推敲研究,寻求和两种极端完全不同的最优解。这种“叩其两端”的处理方式,也着实不容易。
为什么孔夫子要悬置这样一个大家都很难做到,却又不得不努力去做的高标准?缘由大约有三。其一,儒家以祖述尧舜,倡明先王之道为己任。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很容易把先王之道理想化。中道的思想作为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古代圣王的成功秘诀,被儒家抬高到理想化的程度,更是情理之中的事。其二,儒家的中庸之道是古代农业社会大环境下的产物。在农业社会中,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单一性,以及由单一性而必然存在的重复性,乃是儒家倡导凡事追求最优解思想的社会背景。其三,农业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慢节奏也为儒家凡事追求最优解的理想化方案提供了时间上的可能性。
关于“中庸之道”,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2分 )

A.《尚书》中强调“执中”的政治智慧,可以看作是中庸之道的思想源头。
B.中庸是孔子推许的至高道德修养境界,长久以来,很少有人能够做得到。
C.郑玄认为中庸就是中道之运用,这种解释比朱熹的解释更符合中庸的本意。
D.在朱熹看来,中庸就是凡事都追求不偏不倚、无过不及的最为恰当的状态。

文中说,“中道本身便是极高极难的标准”,下列不能成为其依据的一项是( 2分 )

A.凡事都要尽可能追求最为恰当合理的处置,不能过,也不能不及。
B.中庸从一种道德修养境界转换为一种方法论,很难适用于每一件事情。
C.中道思想作为古代圣王的成功秘诀,已经被儒家抬高到理想化的程度。
D.从事情的两种极端状态入手,认真推敲研究并寻求最优解并不容易做到。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2分 )

A.正确认识并合理应用中庸之道,既体现人们的智慧,又反映人们的文化责任感。
B.中庸之道作为一种方法论,已经成为构成普遍的文化心理和社会心理的核心要素。
C.中庸之道是古代农业社会环境下的产物,根本原因是当时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单一性。
D.儒家凡事追求最优解的理想化方案,长此以往便促成了农业社会生产生活的慢节奏。
  • 更新:2020-03-19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创造与模仿
凡是创造之中都有欣赏,但是创造却不仅是欣赏。创造和欣赏都要见到一种意境。欣赏见到意境就止步,创造却要再进一步,把这种意境外射到具体的作品中去。
比如我此刻想象到一个很美的夜景,其中园亭、花木、湖山、风月,件件都了然于心,可是我不能把它画出来。我何以不能把它画出来呢?因为我不能动手,不能像支配筋肉一样任意活动。如果我勉强动手,我所画出来的全不像我所想出来的,我本来要画一条直线,画出来的线却是七弯八扭,我的手不能听我的心指使。穷究到底,艺术的创造不过是手能从心,不过是能任所欣赏的意象支配筋肉的活动,使筋肉所变的动作恰能把意象画在纸上或是刻在石上。
这种筋肉活动不是天生自在的,它须费一番功夫才学得来。我想到一只虎不能画出一只虎来,但是我想到“虎”字却能信手写一个“虎”字出来。我写“虎”字毫不费事,但是不识字的农夫看我写“虎”字,正犹如我看画家画虎一样惊羡。一只虎和一个“虎”字在心中时都不过是一种意象,何以“虎”字的意象能供我的手腕做写“虎”字的活动,而虎的意象却不能使我的手腕做画虎的活动呢?这个分别全在有练习与没有练习。我练习过写字,却没有练习过作画。我的手腕筋肉只有写“虎”字的习惯,没有画虎的习惯。筋肉活动成了习惯以后就非常纯熟,可以从心所欲,意到笔随;但是在最初养成这种习惯时,好比小孩子学走路,大人初学游水,都要跌几跤、喝几次水,才可以学会。
各种艺术都各有它的特殊的筋肉的技巧。例如写字、作画、弹琴等等要有手腕筋肉的技巧,唱歌、吹箫要有喉舌唇齿诸筋肉的技巧,跳舞要有全身筋肉的技巧。要想学一门艺术,就要先学它的特殊的筋肉的技巧。
学一门艺术的特殊的筋肉技巧,要用什么方法呢?起初都要模仿。“模仿”和“学习”本来不是两件事。姑且拿写字做例来说。小儿学写字,最初是描红,其次是写印本,再其次是临帖。这些方法都是借旁人所写的字做榜样,逐渐养成手腕筋肉的习惯。但是就我自己的经验来说,学写字最得益的方法是站在书家的身旁,看他如何提笔,如何运用手腕,如何使全身筋肉力量贯注在手腕上。他的筋肉习惯已养成了,在实地观察他的筋肉如何动作时,我可以讨一点诀窍来,免得自己去暗中摸索,尤其重要的是免得自己养成不良的筋肉习惯。
推广一点说,一切艺术上的模仿都可以作如是观。比如说作诗作文,似乎没有什么筋肉的技巧,其实也是一理。诗文都要有情感和思想。情感都见于筋肉的活动。思想离不开语言,语言离不开喉舌的动作。比如想到“虎”字时,喉舌间不免起若干说出“虎”字的筋肉动作。这是行为派心理学的创见,现在已逐渐为一般心理学家所公认。诗人和文人常欢喜说“思路”,所谓“思路”并无若何玄妙,也不过是筋肉活动所走的特殊方向而已。
(选自朱光潜《谈美》,有删改)
下列关于“筋肉活动”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筋肉活动是艺术创造过程中,在所欣赏的意象的支配下,实现手能从心,把意象画在纸上或是刻在石上的一种活动。
B.艺术方面的筋肉活动不是天生自在的,须费一番功夫才学得来,在学的过程中,往往还会遇到麻烦,就像大人要学会游泳总要喝几次水一样。
C.从事一项艺术活动,最初都要经过一番练习,使筋肉活动成为习惯,这样才可以达到从心所欲、意到笔随的境界。
D.不同的艺术,筋肉活动的方式不同,从而形成各自特殊的筋肉的技巧。而这技巧,则是学好一门艺术的一个前提。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创造是对欣赏的一种升华。创造之中都会有欣赏,但创造是在欣赏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把欣赏到的意境外射到具体的作品中去。
B.如果想象到一个很美的夜景,却不能把它画出来,这是因为缺少这方面的筋肉技巧,这样即使勉强动手,所画出来的全不像想出来的。
C.思想、情感好像离筋肉活动很远,实际上也是有关联的。这种观点虽是行为派心理学的创见,但现在已逐渐为一般心理学家所公认。
D.作者认为,学习写字临帖等不是好的办法,最好的办法应该是站在书家的身旁,现场学习,以避免自己去暗中摸索和养成不良的筋肉习惯。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写字、作画、弹琴等要有手腕筋肉的技巧,唱歌、吹箫要有喉舌唇齿诸筋肉的技巧,跳舞要有全身筋肉的技巧,这表明不同艺术活动的筋肉技巧是有差异的。
B.不识字的农夫看“我”写“虎”字,正犹如“我”看画家画虎一样惊羡,这都是因为不会。其实写“虎”字和画虎一样,只要练习过就可以做到。
C.小儿学写字,最初是描红,其次是写印本,再其次是临帖,这都是在模仿,而这种模仿也是学习,能够使人逐渐养成手腕筋肉的习惯。
D.诗文都要有情感和思想,而情感和思想都离不开筋肉活动技巧,文人和诗人所谓“思路”,其实就是筋肉活动所走的特殊方向。
  • 更新:2020-03-19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骆驼刺
甘 泽
①一出嘉峪关,就是茫茫千里的大戈壁。没有河流湖泊,没有绿洲村镇,只有酷热的白昼和阴冷的黑夜。青灰色的沙砾和深蓝色的天空,占据了全部的视野。一望无际的荒原,一览无遗的苍穹,没有一棵树,也没有一片云,干燥强劲的狂风,时常会卷地而来,把整个宇宙,变成黑暗的风沙的战场。
②风沙过后,戈壁被铲掉了一层,然而却有一种例外。那就是骆驼刺生长的地方,那一眼望不到头的“坟场”。提到坟场,有人会觉得惊悸,但是如果你真的看到了那种景象,你心中感受到的就只有震撼。一个个或大或小的坟丘一样的沙石堆,紧密却又均匀地散布开来,往往能占据几十乃至上百平方公里的地方。这种地形足以让所有带轮子的东西却步,但就在那坟丘的顶上,一丛丛紧扎扎乱蓬蓬的刺,坚硬的锐利的刺,正在保护着那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叶片。任风狂沙密,任地燥天寒,一到春天,它们就重新焕发出生命的光彩,顽强地、执着地占据着一片又一片领地,这就是骆驼刺。
③如果说沙枣树是戈壁滩的美女,骆驼刺则当仁不让地成为戈壁上的士兵。不论脚下的大地多么贫瘠,也不论天空上太阳多么酷热,只要被骆驼刺占领,就再也休想让它们起身。正因为骆驼刺的抗争,狂风可以带走草根旁边的沙石,却无法夺去骆驼刺脚下的沙土,它们用那特别强劲的根系,紧抓住脚下一方寸土,于是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斗争后,沙漠没能入侵,却形成了戈壁滩特有的坟场一样的地形。但是这坟场的出现不是因为死亡,恰恰相反,是生命,造就了这戈壁滩的坟场,这自然的奇观。
④骆驼刺的全部生活,就是生存,生存与生活在这里是划了等号的。也许对于人来说,这是人生的悲哀,但是在这死亡的禁地,却是一种傲然不可侵犯的生命的尊严。无论如何,我活着,生存着,生活着并且快乐着,狂风也好,烈日也好,干旱也好,其奈我何。即使被骆驼啃去了枝叶,来年照样东山再起;即使被风沙掳掠了领土,但是更强劲的根系,更坚韧的毅力,仍能与风沙拼个高下,直到狂风再也带不走一粒尘沙。那便是骆驼刺的胜利,生命的胜利。
⑤戈壁的荒凉与城市的繁华,恰是这世界的两个极端。但是比起骆驼刺相互尊重并且保持距离,互相留下生存的空间这一点,城市的冷漠和戒备,心灵的空寂与荒芜,更像是另一种戈壁滩。
⑥在这个心灵的戈壁中,也生存着无数的骆驼刺。他们外表寒酸甚至丑陋,他们贫寒而且无助,他们像骆驼刺一样在城市中生活着、生存着、挣扎着。忍受着周围恶劣的环境,忍受着城里人鄙夷的眼光,但是大街小巷里,这样的人却无处不在。你看那街角上打烧饼的,天桥上擦皮鞋的,工地上扛水泥的,不都是这城市的美丽花园中杂草一样的人吗?他们就是城市中的骆驼刺,被人遗忘,遭人诟病,但却顽强地存在着,用伤痕累累的双手,握着自己自由的灵魂而快乐生活,没有任何修饰,也没有多少夸张,但是坚忍不拔的生命乐章却如此华丽。他们每天起早贪黑,数着那不多的几张零票,满足地回到蜗居,安排明天的工作和孩子的学费。为自己的生存,为家人的幸福而努力着,抗争着,活得辛苦,活得快乐,不是吗?
⑦愿天下所有像骆驼刺一样活着的人,幸福安康!
(选自2006年《且听风吟》,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第①段描写沙砾遍地、风沙肆虐,荒芜、辽阔的戈壁,突出了戈壁滩生存环境的严酷与险恶,为写驼骆刺旺盛的生命力作铺垫。
B.无论风沙肆虐,还是地燥天寒,骆驼刺一到春天,都会重新焕发出生命的光彩,顽强地、执着地占据着一片又一片领地。
C.作者称骆驼刺生长所形成的沙石堆为“坟场”“坟丘”,仅仅是因为沙石堆的形状与坟场的土堆外形相近。
D.第④段中“死亡的禁地”是指沙漠中恶劣的生存环境,“傲然不可侵犯的生命的尊严”则是指骆驼刺无论外界环境多么险恶,都能生存下来,是生命的胜利。

E.能从戈壁滩上的“骆驼刺”联想到城市中打烧饼、擦皮鞋的人,可见作者眼光敏锐,观察细致,关心社会,敢于对当今社会因为出身不同而带来的不公平加以抨击。
(2)第③段中主要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请简要分析。
(3)结合文章内容,分条概括“驼骆刺”与“像骆驼刺一样活着的人”的相似点。
(4)作者在第⑤段中提到的“另一种戈壁滩”,在文中有怎样的含义?请联系实际,再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 更新:2020-03-19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晶莹的泪滴  
陈忠实
⑴我手里捏着一张休学申请书朝教务处走去。
⑵我要求休学一年。
⑶我敲响了教务处的门板。获准以后我便推开了门,一位年轻的女先生正伏在米黄色的办公桌上,手里捉着长杆蘸水笔在一厚本表册上填写着什么。
⑷“老师,给我开一张休学证书。”
⑸她抬起头来,诧异地瞅了我一眼,拎起我的申请书很快看完了,又专注地把目光停留在纸页下端班主任签写的一行意见和校长更为简洁的意见上面,似乎两个人连姓名在内的十来个字的意见批示,看去比我大半页的申请书还要费时更多。她终于抬起头来问:
“就是你写的这些理由吗?”
⑹“是的。”
⑺“不休学不行吗?”
⑻“不行。”
⑼“亲戚全都帮不上忙吗?”
⑽“亲戚……也都穷。”
⑾ “可是……你休学一年,家里的经济状况也不见得能改变,一年后你怎么能保证复学呢?”
⑿于是我就信心十足地告诉她我父亲的精确计划:待到明年我哥哥初中毕业,父亲让他投考师范学校,师范生的学杂费和伙食费全由国家供给,据说还发三块零花钱。那时候我就可以复学接着念初中了。
⒀她轻轻舒了口气,拉开抽屉取出一本公文本在桌子上翻开,又停下手问:“你家里就再想不出办法了?”我看着那双浮着忧郁气色的眼睛,突然意识到因为我的休学致使她心情不好。她只是教务处的一位抄抄写写的年轻职员,我和她几乎没有说过话,甚至至今也不知道她的姓名。我便说:“老师,没关系。休学一年没啥关系,我年龄小。”她说:“白白耽搁一年多可惜!”随之又换了一种口吻说:“我知道你的名字也认得你。每个班前三名的学生我都认识。”我的心情突然灰暗起来而没有再开口。
⒁她终于落笔填写了公文函,取出公章在下方盖了,又在切割线上盖上一枚合缝印章,“吱吱吱”撕下并不交给我,放在桌子上,然后把我的休学申请书抹上糨糊后贴在公文存根上。做完这一切才重新拿起休学证书交给我说:“装好。明年复学时拿着来找我。”
⒂我向她深深地鞠了躬就走出门去。我听到背后“咣当”一声关门的声音,同时也听到一声“等等”。她拢了拢齐肩的头发朝我走来,和我并排在廊檐下的台阶上走着,我想尽快远离正在迎接新学期的洋溢着欢乐气氛的学校大门,便低着头加快了脚步,她又喊了一声“等等”,走过来拍了拍我的书包:“别把休学证弄丢了。”我点点头。她这时才有一句安慰我的话:“我同意你的打算,休学一年不要紧,你年龄小。”
我抬头看她,猛然看见那双眼睫毛很长的眼眶里溢出泪水来,像雨雾中正在涨溢的湖水,泪珠在眼眶里打着旋儿,晶莹透亮。我垂下头避开目光,要是再在她的眼睛处多停留一秒,我肯定就会号啕大哭。我低着头咬着嘴唇,脚下盲目地拨弄着一块碎瓦片来抑制情绪,感觉到有一股热辣辣的酸流从鼻腔倒灌进喉咙里去。我终于扬起头鼓起劲儿说:“老师……我走了……”她的手轻轻搭上我的肩头:“记住,明年的今天来报到复学。”
⒄我再次虔诚地深深鞠躬,然后就转过身走掉了……
我今天终于把几近40年前的这一段经历写出来了对自己算是一种虔诚祈祷,在各种欲望膨胀成一股强大的浊流冲击所有大门、窗户和每一个心扉的当今,我便企望自己如女老师那种泪珠的泪腺不至于堵塞,更不敢枯竭,那是滋养生命灵魂的泉源,也是滋润民族精神的泉源……
女先生看“我”的休学申请书时,是怎样的表现?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表现? 
在办理休学手续的过程中,“我”的心情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请简要概括。
请从表达特色及其作用方面赏析文中画横线的文字。
文章结尾写道:“我今天终于把几近40年前的这一段经历写出来了,对自己算是一种虔诚祈祷”,试结合全文探究“我”为什么“虔诚祈祷”。

  • 更新:2020-03-19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目。
在沈从文先生墓前
龙良骅
(1)天空飘着小雨。早春的雨,带着寒意,若雾,若烟,轻轻地来,像几声嫩嫩的鸟鸣,像几朵怯怯的蓓蕾。
(2)凤凰城的喧嚣留在了身后,沿着沱江边窄窄的石板路,按着路标的指引,我和妻子虔诚地前往听涛山寻找心中的圣地。拜谒沈从文墓,这是萦绕在心中多年的愿望,现在终于有机会走近这位中国现代乡土文学大师灵魂栖息的地方了。
(3)听涛山既不高,也不陡,平平缓缓,多像沈从文先生平和的性格。八十六级之字形的石级,湿漉漉的,象征先生走过的八十六个岁月。路旁有一株红梅,正在寒风中悄然绽放,透露着春天的讯息。而更多的树木,叶片凋谢,不免在料峭春寒中有一丝瑟缩。但几丛翠竹挺拔着,几丛杂树斜生着,绿绿的枝叶,显示着盎然生机。游人稀少,在我们的前面,只有一对年轻的情侣,手牵着手,静静地走着。我们也尽量放轻脚步,怕打扰沈从文先生的安息。
(4)墓在山腰。这应该是世界上最奇特的坟茔了吧?坟是一座山,山是一座坟,沈从文先生的骨灰直接撒入山上的泥土中,这位自然之子最后彻底回归自然,与大自然完全融合在了一起。就如石级边的一块石碑上写的: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这是沈从文的表侄,大画家黄永玉送给他的。从凤凰出发,沿着沅水流域,然后北京、上海、昆明,复又回到北京,这是他的人生轨迹,现在他回家了。听涛山是幸运的,它容纳了蜚声海内外的一位士兵,一位作家,一位学者,一位“乡下人”。
(5)墓碑也是奇特的,一块粗糙的五彩石,正面写着几行小字: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认识人。这应该是先生自拟的墓志铭吧?墓碑顶上,放置着一个小小的花环,花瓣上凝着水珠,有一点儿落寞。而墓碑下,插着三炷香,香早燃尽,剩着几截竹签和一点点灰烬。传统的和新潮的祭奠方式就这么巧妙地汇聚在一起了。碑的后面,刻着沈从文小姨子张充和题的一句话:不折不从,亦慈亦让,星斗其文,赤子其人。算是对其姐夫最深刻的理解,最恰当的评价。走在我们前面的那位女孩儿,低头读着碑上的文字,她忽然一回头,乌黑的眸子一闪一闪,我的思维触电似地拼接起一些记忆的碎片:渡船上的翠翠,守着碾房的三三,做着“女学生梦”的萧萧,橘子园里的夭夭……沈从文的作品明媚而忧伤,在现代作家行列里,他是独特的一位,他笔下的人物,特别是跟他一样的那些乡下人,都是自然之子,秉承着天命,在原野里花开花落,像水一样,按着命定的流向流淌。
(6)水,是理解沈从文的最佳途径。他自己就曾经说过:“我感情流动而不凝固,一派清波给予我的印象实在不少。我幼小时较美丽的生活,大部分都同水不能分离。我的学校可以说是在水边的。我认识美,学会思索,水对我有极大的关系。”沈从文是顽皮的逃学大王,枯燥的私塾和新式的学校都吸引不了他,他总是逃学去看河中的行船,船上的水手;看河岸的树木,林中的小鸟;看河边的小城,城中的针铺、伞铺、皮靴店、染坊、豆腐坊、冥器铺。总之,想尽一切办法逃避书本,去和自然亲近,去日光下认识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以及万汇百物的动静。哪怕是因逃学而被罚在孔夫子牌位前跪着,他脑中呈现出的,仍是河中的鳜鱼被钓起、风筝飞满天、黄鹂在山中歌呼、树上果实累累的情形。他就这样读着一本小书,同时读着一本大书。十四岁多一点,他就到地方的部队里当兵,那是当地大多数青年人的首选出路。辗转在沅水流域,又从水里认识了船家、水手、兵士、妓女、商人。直至二十岁,才脱下军装上岸,背着一卷小小的行李,孤身一人出现在北京车站的站台上,来读那本永远也读不尽的大书。中国现代文学从此多了难得的水的灵气。水的滋润,让沈从文的作品永远水气盈盈,他笔下的人物永远都那么健康丰满,处处闪耀着人性的美丽光辉。
(7)美国学者金介甫说,如果要为中国现代作家排座次,鲁迅是当然的第一,沈从文是名副其实的第二!
(8)想当年那些红极一时的作家都淹没在历史的风烟中,孤独的沈从文却成为了常青树,这莫非也是自然的法则?沈从文曾说,他和他的读者都将老去。其实,沈从文的读者确实在一批批老去,但他的作品则永葆生命力,新的读者也在不断涌现。我相信,刚才和我们同来的那对年轻的情侣也一定是沈从文的崇拜者。因为,他的作品有丰沛的水,源头是鲜活的。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第(1)自然段以雨起笔,用嫩嫩的鸟鸣、怯怯的蓓蕾等生动地写出了早春细雨的特点,渲染了一种静谧的氛围。
B.沈从文的坟茔和墓碑都是奇特的,这说明他的一生极富传奇色彩,其创作之路是一条异于常人的艰难探索之路。
C.文章写拜谒沈从文墓的那对年轻情侣并非闲笔,意在表明沈从文的作品在年轻一代的读者中也具有影响力。
D.作者从沈从文墓的特点联想到他的作品及其人生经历,坚信沈从文的作品会永恒,表达了心中的崇敬之情。

E.文中多处使用反问、借代、比喻等修辞手法,语言精练准确,清新自然,具有诗情画意,给读者以身临其境之感。
为什么作者把沈从文称为“乡下人”?结合全文简要回答。
答:
根据文章,完成下列两题。
(1)请从“衬托”的角度,对第(3)段中画线的句子进行简要赏析。
答:
(2)“他就这样读着一本小书,同时读着一本大书”中“小书”和“大书”的含义是什么?
答:
请结合文意,并联系读过的其他作家的作品,简要分析“自然与文学”的关系。
答:

  • 更新:2020-03-19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竞技庆典是古罗马文化中一种独一无二的仪式,它集竞技、宗教庆祝、胜利游行、血腥表演为一体,是几百年间最为流行的全民娱乐方式。
为罗马辩护的学者试图把竞技庆典中的血腥表演归结为古代民族中非常普遍的以活人献祭的宗教行为。然而,史料显示,罗马社会中使用人牲的现象比较罕见,通常只用牛羊献祭,只有在国家安全受到明显威胁时,出于迷信的原因,才象征性地处死少数异族人。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是,罗马人往往将活人献祭视为野蛮民族的愚昧行为,以此作为自身“文明性”的反衬。
公元2世纪至5世纪罗马人与基督徒的论战也从反面证明了罗马人憎恶人牲的立场。在论战中,双方都互相指责对方以活人献祭,以此确立自己在道德和文化方面的优越地位,将对方钉上野蛮人的耻辱柱。
如果说罗马人的部分屠杀行为具有某种宗教色彩,那也是与军国主义捆绑在一起的。作为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公开处决战俘的确有向庇佑罗马的诸神感恩的意味,但这并不是主要方面。正如普拉斯所断言,“竞技庆典从本质上说是为生者举行的仪式,而不是为死者举行的献祭”。对于以军事立国的罗马民族来说,这些屠杀行为首先是国家强力的展示,但屠杀行为竟会演变成娱乐节目,则与罗马人纵容和欣赏的态度有密切关系。罗马的所有阶层都对血腥表演极为痴迷。上至皇帝、元老院议员,下至身无分文的城市贫民,都热衷于观看人兽搏斗、集体处决和角斗士对决等节目。这些被处死的人主要是战俘、罪犯和奴隶,他们被称为“有害之人”,换言之,是罗马帝国的害虫。因此,他们的死在罗马观众心中激不起任何同情,按照塞内加的说法,屠杀他们只是出于“游戏和娱乐”的动机。正因为这样的屠杀没有触动罗马人的道德底线,所以他们才毫不掩饰、甚至自豪地在雕刻和马赛克艺术中加以描绘。
虽然仁慈一直是罗马人崇尚的道德准则,罗马历史上却从来没有大规模的抵制血腥表演的运动。更令人惊讶的是,扮演社会良心角色的知识分子同样没有在原则上否定这样的血腥表演。西塞罗虽然在一封信中批评了庞培的竞技庆典,但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表示,这样的表演对于一个有教养的人来说毫无乐趣可言。塞内加是竞技庆典最严厉的批评者,但他并不是从根本上反对表演性的屠杀,只是反对以娱乐为唯一目的的屠杀。他认为残酷的集体处决是绝对正义的惩罚。他真正担心的是如此密集、强烈的暴力表演对观众道德的腐蚀作用,所以他强调,竞技庆典中的死亡一定要体现出勇敢的品质和道德的警戒效果。另外一些哲学家甚至称赞此类表演有助于培养罗马公民的勇气和斯多葛主义所追求的忍耐精神。
(选自李永毅、李永刚《死亡盛宴:古罗马竞技庆典与帝国秩序》,有删改
下列对文中“竞技庆典”的理解,准确的一项是(   )

A.竞技庆典本质上不是为死者举行的献祭,而是为生者举行的仪式。
B.竞技庆典是古罗马文化中最为流行的全民娱乐方式,罗马人都从中得到乐趣。
C.竞技庆典由人兽搏斗、集体处决和角斗士对决三项血腥表演构成。
D.竞技庆典有助于培养罗马公民的勇气和斯多葛主义所追求的忍耐精神。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

A.为了确立自己在道德和文化方面的优越地位,基督徒和罗马人在祭祀活动中只用牛羊献祭,将活人献祭视为野蛮民族的愚昧行为。
B.为了展示国家强力,罗马民族上至皇帝、元老院议员,下至身无分文的城市贫民,都热衷于观看血腥表演。
C.崇尚仁慈虽然一直是罗马人的道德准则,但是在古罗马文化中,它与欣赏娱乐性的血腥表演是并行不悖的。
D.罗马知识分子担心,尽管血腥表演没有触动罗马人的道德底线,但密集、强烈的暴力表演会对道德产生腐蚀作用。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罗马人在祭祀中很少使用人牲,并以此作为自身“文明性”的表现,这就表明罗马人已经具有敬畏生命的情怀。
B.罗马所有阶层都对血腥表演极为痴迷,把人兽搏斗、集体处决和角斗士对决当作娱乐节目,可以说对人类的屠杀符合他们的道德准则。
C.罗马知识分子没有在原则上否定血腥表演,甚至对此称赞有加,可见他们普遍缺乏社会良心。
D.罗马社会通常只用牛羊献祭,而且往往将活人献祭视为野蛮民族的愚昧行为,因此,很难将竞技庆典中的屠杀理解为一种宗教行为。
  • 更新:2020-03-19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诗人食指:我这样写歌
李翚 庄劲扬
“我就是喜欢写诗,就是写了几首当时那个环境下年轻人比较喜欢的诗”。2009年10月食指在中国诗坛第一次专门为他举行的作品研讨会上,作了这样的一个开场白,希望与会的专家学者们不要用“大师”、“英雄”、“先驱”这样的词句来界定他。
研讨会期间,食指大多时候都是低着头默默地聆听、记录,只是偶尔对专家们坦诚地对他的诗做出“文本还不够精美”、“部分诗歌在语言的美感方面还欠火候”这样的评价时,抬起头来频频点头。在历时近3个小时的研讨会结束时,主持人请他再次致辞,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朗诵了他的诗作《我这样写歌》:“这首小诗完成的一刻/结束了一切精神的折磨/别人以为是不修边幅/其实我早已失魂落魄/……一个人承受心灵的寂寞/年年如此,日月如梭/远离名利,远离污浊/就这样在僻静荒凉的一角/我写我心中想唱的歌”……
诗人喜欢朗诵。南京大学的文学评论家傅元峰副教授说,食指是那种能背下自己所有诗的人。食指点头,“这都是我呕心沥血的作品”。
食指在诗作《世纪末的中国诗人》中说自己是“自幼追求艺术的一生”。不过,如果不是因为中考失利,他很可能成为一名天文学家。“都是5分的特优生,居然没考上,只好学文了。”
“我是从一些批判文章里偷学的”,食指有些狡黠地笑着谈到了他的诗艺学习之道。
“文革”期间,几乎读不到什么书了,诗歌也都是政治口号语体。但食指却找到了自己的源泉。他从《文学评论》里读到了那些作为批判对象的外国诗歌,虽然大多只是片段,他也觉得太美了。
食指偷学的第二个源泉是刘白羽的藏书。当时刘白羽已经被造反派打倒,书房被查封,里面有很多国外的诗歌集,食指就和伙伴们从天窗翻进去“借”书来翻阅。
第三个源泉是当时能够公开出版的国外近代诗人的诗歌,普希金、拜伦、马雅可夫斯基等等,他都阅读吸收。
而让食指感到尤为幸运的是在写诗的起步阶段得到了“高人指点”,这“高人”就是何其芳。何其芳是最早一批被打倒的“走资派”、“黑帮分子”,当时已很少有人敢去家里看望他。食指在中学课本里就学过他的诗,很仰慕他。食指回忆那天去何其芳家的情形时说,那是1967年夏天的一天,我穿一条短裤,一件背心,像小孩一样。何其芳的女儿何京颉在一篇文章里写道:“他们谈了很长时间,虽然当时郭路生只是个十八九岁的小青年,可父亲没有把他当成是小孩子,而视他为同辈人,与他滔滔不绝地谈着新诗的创作、发展,诗歌的韵律、语言等等,对郭路生所提的问题也一一做了认真细致的解答。”
从那以后,食指就经常带着自己的诗歌去何其芳家向他请教。他说,“何其芳把我引向了正道”。遗憾的是,不久何其芳就离开北京,而食指也于1968年12月下乡去了……
1966年——1969年,被称为“文化大革命”的第一阶段,“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论调甚嚣尘上,一派“全面内战”之势。食指却在这几年里完成了他“最为辉煌的青春期创作”,大部分代表作都是这几年写的,诗人林莽认为食指的这些作品“是对那些心灵命题的记录与回答”。
《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是食指1968年12月作为知青去山西时,在火车上写成的。他写道:“北京车站高大的建筑/突然一阵剧烈的抖动/我双眼吃惊地望着窗外/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的心骤然一阵疼痛/一定是妈妈缀扣子的针线穿透了心胸/这时,我的心变成了一只风筝/风筝的线绳就在妈妈手中。”
翻译家戈宝权的女儿戈小丽当时与食指一起下乡到了山西杏花村,她在回忆文章中说 “一次他朗诵《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当时的两个女生还没听完就跑出厨房,站在黑夜中放声大哭。”食指的诗很快就传遍了全国有知青插队的地方。
食指觉得幸运的是,那时大家的注意力都只集中在他的《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和《相信未来》上,而没有完全解读他的那两篇长诗《鱼儿三部曲》和《海洋三部曲》。按那时的标准,这两首才是真正的“反动”诗,都直接指向了“文革”与红卫兵。
“幸好我的诗只是在传抄,而且传到上面的是些短诗,躲过一劫”,食指这样说。
1973年,在青春还在奔放地燃烧时,诗人却在理想幻灭爱情受挫的打击下精神抑郁,被诊断为“精神分裂”。从这一年第一次住进北京第三福利医院,直到2002年,食指在这家精神病疗养院断断续续住了12年。
即使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中,食指仍然坚持思考,坚持写诗。“我知道进福利院是一种沉稳,于是用一种积极的心态对待人生”。
2002年他从福利院走了出来,有了新的家庭,也开始了新的生活。
(有删改)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食指的诗作《我这样写歌》中提到的“精神的折磨”指的是他在被诊断为“精神分裂”后,在精神病医院里所受到的精神折磨。
B.在中考中,成绩本来很好的食指却意外没能如愿去学习自己喜欢的天文学,所以只好选择去学习自己并不怎么感兴趣的文学。
C.为了更好地创作诗歌,食指去何其芳家拜访,并与之从新诗的创作、发展谈论到诗歌的韵律、语言,一些疑问也得到了解答。
D.《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和《相信未来》都是食指的代表作,其中前者形象而又贴切地写出了远离家乡的知青的心情,广为传抄。

E.本文采用倒叙的手法,开篇通过食指参加作品研讨会的一些细节描写设置悬念,后文通过对食指下乡和生病的详细叙述揭开悬念。
从前三自然段研讨会期间的言行,可以看出食指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在中考失利选择学文后,哪些因素使得食指一步步到达创作的巅峰?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诗人的笔名“食指”,意为“别人背后的指点绝损伤不了一个人格健全的诗人”。做诗人如此,做人亦应如此。请结合全文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

  • 更新:2020-03-19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除夕•甲鱼
清冷的一个早上,老萧被妻子支出门办年货。老萧是个作家,全村人都知道。但没人知道作家是做什么的。问过,做“反革命”被贬到这麻雀都不搭巢的地方来之前,你老萧挣谁的钱?他答:作家协会管饭。简称就是“作协”。人咬着问:做什么鞋?老萧笑,心里却委屈着什么。
雪残了,烂絮一样这处那处地摊着。天不清爽,没云也没太阳。老萧烦这片又浑又脏的天,路边的死草全黑了。树全精瘦,这里的土地把它们也饿着。
进了集,头家是个馄饨铺,老萧想买一碗烫烫冷的腑脏,转念又愧怍了。他工资被停发后,全家每人每月十二元生活费。他饭量大,抽烟,夜里读啊写地熬灯油,已经开销掉全家收入的一半还多。离开馄饨铺,他安慰自己:这种东西还有个吃头吗?中间那点肉馅像用挖耳勺填进去的。难怪这里人把“吃馄饨”叫成“喝馄饨”。
集上只有几个卖狗肉的。几条瘦狗腿朝天蹬着,肉冻黑了。问问价,老萧走开了。常纳闷这地方怎么会有这么多狗,会养得活这么多狗?
老萧回到家,妻子堵他在院里,说有人等他回来帮忙写对联。老萧懂她意思:在这地方吃点好东西得瞒人。“买着肉了吗?”她低了嗓子问。
“看看去啊。”老箫下巴指向自行车后的一只麻包,只拿眼觑她。妻子凑近,见里面一团东西正运动。她一下子半张开嘴,转脸向老萧。
老萧从自行车后架上拎下麻包,然后对妻子掐着板眼说:“八斤一只鳖﹗”
妻子还要有话,两个候在屋里的村邻迎出来。老萧两笔字写得不坏,但他怕偷写对联。不论城里革掉多少东西的命,作田人却仍坚持要喜要福要发财。他们要什么不碍事,手迹却是他老萧的。一旦有人告发,这个萧某某被发配到穷山恶水仍不干好事,写这种封建思想糟粕,他日子就更难过了。于是他写“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村人期期艾艾请教:连根发财的毫毛也不见啊?他恐吓地粗起喉咙:哎,这是毛泽东诗词。
快半夜时,来求老萧写对联的人稀落了。老萧提了把板斧开始围着那巨大的一只甲鱼打转,妻子孩子鼓励又恐惧地看他转。他边转边谋划:这样大个家伙该分三下里烧,中间腔膛里填上八宝清蒸;四肢头颈可以炖个汤,裙边要精致些烧,来个酿的。妻子扫他兴:锣齐鼓不齐,砧了大块一锅烩了事。
儿子想帮他,花了一个钟头,终把这只寿星老甲鱼逗露了头。起初拿枝筷子引它咬,但眨眼它便顺住咬折的筷子缩回甲里去了。二次用只铁勺柄,它却无论如何不睬。最后用截干玉米棒温存地桶、戳、诱,它才慢慢露头。那头一露,女儿“哇!”凄号一声跑了。那是副又阴险又悲哀的头脸,高高扬起时,颈上叠起极密的皱纹。斧落下时,以脚踏住它脊梁的儿子被它掀翻,重重仰摔在地上。
老萧振作起来:“好好烧它!烂烂地炖!”他恶狠狠指着它。
大家伙被挖净血后放进一只大盆,之后浇上热水,老萧妻子炸着头皮去触碰它。她伤着脑筋:能入锅的似乎并不多。裙边生满寄生虫,不得不扔。四肢也吃不得,厚硬得像箍了甲胄。只剩一只大壳,她横洗竖洗,才敢放它进锅。
半夜一点,一村人都来过,又走了。老萧搁下短掉多半的墨,快活着进了厨房。“咳,吃年夜饭喽!”
两个孩子从火边抬起脸,焦急和兴奋已使他们目光发直。“还在烧。”妻子答道:“这只老家伙要熬尽咱家一冬的柴!”
掀锅盖看看,浮着葱、姜、蒜的沸汤下面,那东西在锅底俨然不动,色未变,形也未变,老萧劝两个孩子先去睡,到时叫他们起。两个孩子不肯,眼期盼得更直。算算,他们有一年未见过荤了。又过一小时,一股厚厚实实的荤腥气捂上了人脸。
天灰灰亮时,荤腥已折磨得一家四口坐卧不宁。当一只盛着全部汤和体骸的大盆被端上桌时,人被这气味弄得有些晕眩了。它太浓太醇,逗人太甚,因此人近乎要窒息在它之中。
一切就绪,人正要朝桌中央的盆下手,院里传来闷闷的热闹。老萧站起身,掀窗帘一看,立刻木在那里。妻子孩子连问什么事这样惊吓他,他没话。全都挤到窗前,于是全没了话。一院子满是狗,满是饿走样的狗。它们一律微仰着脸,憧憬、膜拜般朝向这气味的来源。蓝的晨光中,它们闷声不响地坐着,卧着,亮着眼。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家老萧被下放到穷山恶水的地方,足以说明那个狂热年代知识分子所经受的磨难,也说明当时社会知识分子受打击、被压制的社会现实。
B.老萧想买一碗馄饨吃而没买,是因为这里人把“吃馄饨”叫成“喝馄饨”。
C.老萧家想吃点肉都得瞒着大家,帮人写对联都怕写要喜要福要发财的内容,可以看出那里的人思想愚昧落后。
D.小说以点带面,重点写老萧家除夕吃甲鱼的情形,既写了老萧被当成“反革命”下放,又写了当时极其残酷的政治斗争和恶劣的社会环境,更暴露了那个时代物质极度匮乏的事实。

E.老萧哄两个孩子先睡而孩子不睡,是因为孩子怕香喷喷的甲鱼会被父母吃光。
简要说说文章第2自然段景物描写的作用。
作家老萧为什么粗起喉咙恐吓地对村人说“哎,这是毛泽东诗词”?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4)小说题目“除夕•甲鱼”,结尾却写一院狗的情形,你认为这样结尾恰当吗?请谈谈你的观点与具体理由。

  • 更新:2020-03-19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问题
此声真合静中听——怀念陈则光先生
陈平原
学界一般只知道陈则光先生是现代文学史家和鲁迅研究专家,可陈先生心目中的名山事业,却是其《中国近代文学史》。之所以产生这种错觉,一方面是陈先生在前两个领域确有引人注目的成就,另一方面则是其《中国近代文学史》没能真正完成。“千古文章未尽才”,这是悼念文章的套语,可用在陈先生身上却十分合适,尤其是指其没能完成思考、纠缠几十载的这一研究课题。
先生治学,一贯以“平实”取胜。从没有惊世骇俗的高论,可有理有据,立论大都站得住脚。已出版的《中国近代文学史》上册,颇能体现先生这一治学特点。“绪论”一章是根据50年代末的《中国近代文学的社会基础及其特征》一文改写的,还是强调社会——文化——文学三者的互动,但具体的论述更为详实可信。先生不以理论思辨见长,大的框架没有多少突破,具体的论述则新意迭现。对桐城派的中兴,以及对弹词在晚清文坛的意义,先生都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尤其是关于19世纪下半叶小说的研究,更见先生的功力。大的研究思路仍是沿袭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用狭邪小说、侠义小说和谴责小说来把握小说界革命前的中国文坛。可描述每一种小说类型的演讲时,先生都特别注意文学思潮与具体作品的历史联系。而突出西湖散人之《万花楼》开始体现“侠义小说与公案小说合流的倾向”,或者将蒙族作家尹湛纳希的《一层楼》和满族作家文康的《儿女英雄传》作为近代少数民族作家“对《红楼梦》反响的两种趋向”,更是“道人所未道”。
先生对具体作家作品的解读相当精细,对文学与政治的关系比较关注,对通俗文化有很高的热情,这些都是他们那一代文学史家的共同特性,只不过先生治学严谨认真,不时能突破原有理论框架的限制。先生学有根底,却并非一味守旧,颇能欣赏与之不同的学术思路。1990年8月,北京大学召开“二十世纪中国小说史国际学术讨论会”,先生在提交给会议的论文中,既高度评价了我撰写的《二十世纪中国小说史》第一卷,又坚持他注重社会思潮和强调作家作品整体把握的一贯主张,对此书有所批评。
先生治学风格平实,除了“有实事求是之意,无哗众取宠之心”外,更得益于其“分寸感”的把握。刚师从先生时,每次听完我的研究报告,先生总不忘叮嘱“论述时要注意分寸”。开始不免逞才使气,被敲打几次后也就老实多了,慢慢体会到治学中掌握“分寸感”的必要和艰难。我在中山大学师从吴宏聪、陈则光两位先生和在北京师从王瑶先生,除了具体知识外,最重要的收获莫过于对学问的敬畏之心以及对分寸感的掌握。只是直到今天,落笔为文,仍嫌火气太大锋芒太露,无法真正做到平正通达。
我刚上研究生那阵子,略有狂态。第一篇交上去的读书报告专论五四白话文运动,洋洋洒洒写了一万多字。报告发下来时把我吓了一跳,先生的批注密密麻麻,和我文章的字数不相上下,有商榷论点的,有校对史料的,也有改正标点符号和错别字的。且不说观点异同,单是这种治学态度就把我慑服了。
先生为人为学均极为认真,平时不苟言笑,学生们背后称他“陈老夫子”。每次上课,拿着厚厚一本讲稿,几乎照着念,很少有即兴发挥。同学们尽管钦佩他备课认真、治学严谨,可还是不大习惯这种沉闷的讲课方式。只是在若干年后,当初手舞足蹈因而大受欢迎的课程烟消云散,而先生认真扎实的讲授反而凸现,大家这才承认“照念讲稿”也是另具一格。
课堂上不苟言笑的先生,在家里却显得十分随和。接触多了,甚至发现表面迂执的先生,其实也不乏文人趣味。我北上念书后,先生曾录旧作寄赠:“月沉柳岸隐吹笙,何处朱楼酒未醒。莫道绿窗人寂寞,此声真合静中听。”不知诗后有无“本事”,也不想为此强作解人。只是隐约觉得先生晚年重录少作,有相当深沉的感慨。
(原载《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陈则光先生心中的名山事业——完成《中国近代文学史》——被人忽略,是因为其在现代文学史和鲁迅研究方面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
B.陈则光先生虽然沿袭了鲁迅的理论框架,但见解独到,如满族作家文康的《儿女英雄传》开始体现“侠义小说与公案小说合流的倾向”。
C.与同时代文学史家不同的是,陈则光先生治学更严谨认真,不时能突破现有理论框架的限制,更注重对作家作品的整体把握。
D.通过几位恩师的指导,特别是陈则光先生对其的不断敲打,作者既学到了具体知识,也收获了对学问的敬畏之心及对分寸感的掌握。

E.作者以陈则光先生的治学和做人为切入点,先议后叙,语言质朴,详略得当,并以亲历者的身份为读者讲述了一位学者的伟大之处。
(2)文中提到陈则光先生治学,一贯以“平实”取胜,其“平实”具体体现在哪些事件上?请简要概括。
(3)陈则光先生的形象有什么特点?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陈则光先生在治学上取得的成功,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得益于对“分寸感”的把握,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这种“分寸感”的认识和理解。

  • 更新:2020-03-19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问题。
一张地图
莫景春
久在城市里居住和工作,虽然现在所在的城市距离老家仅仅百余公里,可是难得有时间回趟老家。常常在周末接到父母的电话,其实也没什么大事,他们在电话里很有兴致地叙述的,不是张家大伯的儿子结婚了,就是李家叔叔的女儿出嫁了,再就是庄稼长得怎样……最后总忘不了嘱咐一句:“家里什么都好,忙你的工作,别惦记……
其实,哪能不惦记呢!父母不跑到城市里来,自己也总想抽空回家看看,可是大学毕业后,在单位工作接近十年,一直没什么成就,就不愿总在乡里乡亲的眼前晃了。
因为中秋节有三天时间的公休,下决心回趟老家。
刚到家,邻居大伯便急急忙忙找上门来,手里拿着一张报纸一样大小的地图,一脸的焦急。
“有什么急事吗,大伯?”我赶紧起身,迎接这位好像有什么急事的老人。
“你是村里的读书人,又在外面工作,见多识广,帮我看看!”大伯气喘吁吁地说,又递过那张被攥得有些皱巴巴的纸。
红红点点,密密麻麻地印着地名,那是一张花花绿绿的地图。从没上过学的大伯怎么突然对地理知识感兴趣了呢?我百思不得其解,这大伯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是不是故意考考我?或者是生活好了,准备出去旅游?
“你帮我找找广东的东莞在哪里?过节了,心里总是挂着些什么东西。”大伯伸出一双满是皱纹的手,抖抖索索地和我小心翼翼地打开那地图,然后掏出一支红笔,还有透亮的放大镜。
哎呀,像蜘蛛网一样的地图,早早画上了两条醒目的线。家乡所在的桂西北一乡镇已被划上大红的圆圈,然后从这个地方笔直地分出两条直线:一条直直伸向遥远的北京,另一条则连向海边的厦门。这两条线赫然醒目,像两只有力的手指一样,紧紧地嵌在一起。
北京厦门,一北一南,一个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一个是美丽的海边城市,划上它们有什么用?大伯看到我的手指反复地指指点点着北京和厦门,笑呵呵地说:“那是在读初中的孙子帮我找的,现在也跑出去了。在北京的是大儿子,在厦门的是二儿子,他们全跑出去啰。”
我知道邻家大伯的大儿子手艺好,砌砖垒石,是他的拿手好戏,呆不住,跟着邻村的人跑到北京搞建筑去了;二儿子呢,平时喜欢拆拆收音机修修电视冰箱,对电子很感兴趣,也跑到厦门的电子厂打工去了,家里就剩下大伯和老伴,还有儿媳孙儿了。
“那现在你找广东的东莞干什么呢?”
“大孙儿中专毕业了,到广东的东莞打工去了,想看看他到底在哪个地方,心里踏实。”
看到大伯急切的样子,我赶紧把地图平平整整铺到桌面上,拿起他手上的那支红笔,先在我们所在的家乡定了个点,沿着广西向广东的方向,在标着黑黑的字大大一圈的“广州”附近划出了东莞这个地名。大伯目不转睛地盯着,晃着放大镜,目光紧跟着我的笔头,看着我的笔头停住了,便长长地舒口气:“哦,在广东,就在我们附近,不远不远。”
接着他急忙拿来一把直尺,在我们家乡和东莞之间划了一条长长的红红的线,把两者紧紧地连接起来,心里乐滋滋的。
我再看看大伯的地图,只见图上以家乡为原点,辐射三条赫然醒目的红线,那三条线很像一只张开的手掌。家乡是掌根,北京厦门东莞是叉出去的手指,不管亲人们跑到哪个地方打工,他们都还紧紧地握在大伯的掌心里。
(1)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在城市里居住,却很少能有时间回到农村老家,这是很多年轻人面临的状况,小说开头从“我”长时间不回老家写起,突出了小说的主旨。
B.“那是一张花花绿绿的地图”,“被攥得有些皱巴巴的”,这表明邻居大伯常常将地图拿在手中,时时查看,心里总记挂着远离故土的儿孙们。
C.“我”刚到家,邻居大伯便“急急忙忙找上门来,一脸的焦急”,这个细节表明因为村里没有有文化的人,老人内心很焦急。
D.邻居大伯的地图上,画着由家乡连接北京、厦门这两个一北一南城市的两条醒目的线,表明他已经知道儿子所去的方向,只是为不知孙儿去了哪里而着急。

E.小说描述了一个留守老人通过画地图的方式关心孩子们的故事,流露出留守老人心中的寂寞之情。
(2)小说的结尾写地图上画的线“像一只张开的手掌”,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邻居大伯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4)小说中写了邻居大伯一家分散到全国各地的现状,这成了当今农村很普遍的现象。对此你有什么看法?请结合实际谈谈。

  • 更新:2020-03-19
  • 题型:未知
  • 难度:未知

高中语文现代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