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老 爱 情
苏童
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但是当我说完这个故事后,相信也有一些读者会受到一丝震动。
话说20世纪70年代,我们香椿树街有一对老夫妇,当时是六七十岁的样子,妻子身材高挑,白皮肤,大眼睛,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丈夫虽然长得不丑,但是一个矮子。他们出现在街上,乍一看,不配,仔细一看,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对老夫妻彼此之间是镜子,除了性别不同,他们的眼神相似,表情相似,甚至两人脸上的黑痣,一个在左脸颊,一个在右脸颊,也是配合得天衣无缝。他们到煤店买煤,一只箩筐,一根扁担,丈夫在前面,妻子在后面,这与别人家夫妇扛煤的位置不同,没有办法,不是他们别出心栽,是因为那丈夫矮、力气小,做妻子的反串了男角。
他们有个女儿,嫁出去了。女儿把自己的孩子丢在父母那里,也不知是为了父母,还是为了自己。她自己大概一个星期回一次娘家。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女儿在外面“嘭嘭嘭”敲门,里面立即响起一阵杂番的脚步声,老夫妇同时出现在门边,两张苍老而欢乐的笑脸,笑起来两个人的嘴角居然都向右边歪着。
但女儿回家不是来向父母微笑的,她的任务似乎是为埋怨和教训她的双亲。她高声地列举出父母所干的糊涂事,包括拖把在地板上留下太多的积水,包括他们对孩子的溺爱,给他吃太多,穿得也太多。她一边喝着老人给她做的红枣汤,一边说:“唉,对你们说了多少遍也没用,我看你们是老糊涂了。”
老夫妻一听,忙走过去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他们面带愧色,不敢争辩,似乎默认这么一个事实:他们是老了,是有点老糊涂了。
过一会儿,那老妇人给女儿收拾着汤碗,突然捂着胸口,猝然倒了下来,死了,据说死因是心肌梗塞。死者人缘好,邻居们听说了都去吊唁。他们看见平日不太孝顺的女儿这会儿哭成了泪人儿了,都不觉得奇怪,这么好的母亲死了,她不哭才奇怪呢!他们奇怪的是那老头,他面无表情,坐在亡妻的身边,看上去很平静。外孙不懂事,就问:“外公,你怎么不哭?”
老人说:“外公不会哭。外婆死了,外公也死的,外公今天也死的。”
孩子说:“你骗人,你什么病也没有,不会死的。”
老人摇摇头,说:“外公不骗人,外公今天也要死了。你看外婆临死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婆哩。”
大人们听见老人的话,都多了心眼,小心地看着他。但老人并没有任何自寻短见的端倪,他一直静静地守在亡妻的身边,坐在一张椅子上。他一直坐在椅子上。夜深了,守夜的人们听见老人喉咙里响起一阵痰声,未及人们做出反应,老人就歪倒在亡妻的灵床下面了。这时就听见堂屋里自鸣钟“当当当”连着响了起来,人们一看,正是夜里12点!
正如他宣布的那样,那矮个子的老人心想事成,陪着妻子一起去了。如果不是人们亲眼看见,谁会相信这样的事情?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那对生死相守的老人确有其人,他们是我的邻居,死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同一天。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犹如上了锈一样,任人们怎么拔转就是一动也不动。
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不知道你怎么看,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一生能说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节选自《现代青年》2011年03期)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者善于从日常生活中,选择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事,如老夫妻到煤店买煤,一起给女儿开门,一起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等,用以表现老夫妻在生活中总是相依相随。
B.小说的情节可谓一波三折,老夫妻外貌上的巨大差距让邻居们都觉得他们不般配,经过他们的努力,终于改变了人们的看法。
C.作者在开篇就说“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结尾说“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突出了这个故事的大众性,强调平凡更能打动人心。
D.老妇人因心肌梗塞离开了人世,大家都奇怪老人为什么不哭,其实老人是把生死之事看开了,认为人都是会死的,自己也一样。

E.小说中的人物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是运用肖像、语言、动作等人物描写的方法来塑造人物的。
小说安排“女儿”这个人物有何作用?
答:                                                                              
                                                                                  
小说结尾说老人夜里12点陪着老妻去了,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不再转动了。有人说这个情节太过离奇,不符合常理,应该删掉。你认为这个结尾是否应该删掉?请结合全文谈淡自已的看法。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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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怀念李尚大
我大概是1937年四五月间或是更早一点在集美中学入学的。7月间就抗战了,厦门胡里山炮台跟日本军舰对打起来,隆隆震地而响,每轰一声,人就跳一次,很怕人。学校就搬到山区安溪县的文庙里来了。
尚大是安溪湖头村人。那时的集美学校有个特点,到放暑假,南洋群岛的学生都坐船回家等开学之前再赶回来。本土的学生回本土。少数一二十个各有各的道理的学生留在学校。尚大这时候带着二三十个年纪大的高中同学回湖头去了。住在他家,吃在他家,不晓得这些大同学在他家里吃些什么,玩些什么,只听说他妈从不另给他开偏食。
我们小一辈的人也想去,他眯着小眼睛说:“300多里,抱你去还是背你去?”
所以我们从未实现过去一次湖头的幻想。
也有三五个南洋学生没有回去的,他们见闻广,夹在我们里头想贡献点外国的下流习俗见闻的时候,尚大就会走到跟前左手捏着他的脖颈,右手抠着他的屁股眼推出屋去。
“贱!”尚大说。
这点功夫我练了好多年都没有学会。
大约是9月间,县城里某个地方唱戏,学校里新来的一位教员去看戏,挨了警察局局长带领的人一顿臭打,说是我们这位教员调戏了坐在旁边的他的夫人。这绝不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呢?连我们这帮小孩子都明白,集美学校的声誉那么神圣,聘请老师从来非常严格,道德、学识都经过慎重考察,难以想象会让那种人混进教师队伍里来。
当晚李尚大带领一帮大同学把警察局砸得稀烂,局长、股长们一个个被收拾得像僵蚕模样……
3天之后全校师生在广场开了一个旷古未有、别开生面的“欢送开除同学大会”(我忘了除尚大之外还有哪几位同学)。
这事发生在1938年的秋天,和尚大兄再一次见面是在1949年夏天的香港
1949年国民党特务头子毛森在厦门搞大屠杀。尚大父亲的老部下帮助他秘密地只身逃到香港。后又几经艰难来到印度尼西亚。
李尚大1949年只身来到印尼干了什么呢?
印度尼西亚有许多他爸爸的朋友、老部下,受恩惠者要帮助他,他真诚地多谢这些阿伯、阿叔说:“让我先在印度尼西亚码头上混三两年吧!眼前我什么都不懂怎么做事情?”
于是在一个陈姓名人码头上找到一个扛生橡胶块的工作。每块生胶重108公斤,从这个地方的码头仓库里扛出来,过码头,上跳板,进船舱,入舱底,堆叠整齐:随船开出到另一个地方,再把生胶扛上肩膀,上船面,过跳板,到码头,进仓库,一块块码齐。苏门答腊、巨港、雅加达……真的足足玩命地干了3年。从苦力,提升工头到仓库管理,让老板发现了:“你是个大学生!你玩得还真像那么回事!”
“不是玩,是上学。”
“码头有什么好学?”
“它是本大辞典,大百科全书的第一页!我从码头学起……”
“你别走,我提升你,把好的位置给你……”
“我3年流汗吃苦不是为你,是为我自己。从今天起我要忙自己的事情了。”他微笑点头而别。
一开始在各岛跑些橡胶、咖啡、椰干散碎生意,越做越大,加进了木材厂、夹板厂、瓷砖厂、轧钢厂、酒店、房地产、石油……从1949年到他2008年逝世,60年过去了。
上头这一段话不到100字,读起来连气都不用换,可知道这是尚大忙碌一生的时间?
上世纪90年代(1994年),尚大兄邀我全家到印尼雅加达参加一个有点意思的聚会。科学家李远哲在美国柏克莱大学计划盖一幢化学大楼,需要1000万美元,想到印尼慷慨好义的李尚大,便去求他帮忙,果然一口答应。条件是大楼要用“陈嘉庚”的名字,也得到同意。于是尚大找了几位印尼富豪好友一起成就了这个善举。在印尼雅加达他的香格里拉酒店举行了一个盛大酒会,来了各界猛人。李远哲上台,尚大也上台,完成收受1000万美元支票的典礼。
尚大在祖国建厦大医学院,开办集美大学、厦门中山医学院心血管研究中心、蔡继琨音乐学院……
尚大安排先到印尼的儿子龙羽,在一两百公里直径的加里曼丹森林里搞开发,与蛇蝎猛兽蚊蚋朝夕相处。1966年去,1971年年底才让回来;然后上日本进早稻田大学商科、东京农大木材加工专业学习。川羽先在香港大楼建筑工地当泥水工人,然后才进树仁学院,后在林场、夹板厂从小工头干起。尚大对儿子们的安排,是先让他们受尽人世煎熬。
尚大兄一生到老无病痛,饭量很大,爱好运动,于2008年11月2日安睡中逝世于新加坡家中,足足活了89岁。
尚大兄!精彩!                    (节选自黄永玉《比我老的老头李尚大》)
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错误的两项是(  )(  )

A.尚大被学校开除,却在码头苦干,把它当成一部大辞典来学习,由此可见社会比学校更能催人进步。
B.“有点意思的聚会”中“有点意思”是指慷慨好义的李尚大表现得举重若轻,有异于一般的富豪。
C.尚大对儿子们的安排,是先让他们受尽人世煎熬,这种不溺爱孩子的观念与以前他妈从不另给他开偏食有相通之处。
D.李尚大答应李远哲赞助盖一幢化学大楼,条件是大楼要用“陈嘉庚”的名字,这是因为陈嘉庚的名气更大。

E.本文作者与李尚大交情颇深,有兄弟之谊,故以轻松亲切调侃的语气来叙谈往事,而无一般的悼念亡人之文的沉痛,也不像一般的他传那样平实庄重。
作者感叹说“可知道这是尚大忙碌一生的时间?”对李尚大最辛劳最有成就的这段人生为什么却只用了不到100字的一段话概述?
答:                                                                          
                                                                              
人的一生如何才能精彩?请结合本文内容来探究。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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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饶宗颐:独步中华,独树一帜
①2012年底,望百之年的饶宗颐先生当选法兰西学院外籍院士,先生本人常说一句话“万古不磨意,中流自在心”,就是做学问要求真、求正,才能立足于大潮之中不失独立之精神。
②张大千先生曾评价饶先生说:“他的白描,当世可称独步。其山水画,更是推陈出新,自成一派。”季羡林先生认为饶先生“涉及范围广,使人往往有汪洋无涯涘之感,这在并世学人中并无第二人”,并直言“近年来,国内出现各式各样的大师,而我季羡林心目中的大师就是他。”
③1917年仲夏,饶宗颐先生出生在广东潮安的一个儒商之家,父亲饶锷是名贯岭南的知名学者,并曾大力支持当时的进步文艺团体“南社”,饶家天啸楼的十万卷藏书更是名极一时,这样的家庭氛围深深地烙印在饶先生的儿时记忆里。对饶宗颐来说,16岁那一年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这一年,他的第一篇论文《潮州旧志考》,发表在《禹贡》杂志上,这为他日后气象非凡的学术生涯埋下了伏笔。到了18岁,他使子继父业,完成了父母的遗作《潮州艺文志》,这部著作震动了当时的中国学术界,对后来各地方志的编撰产生了深远影响。
④23岁,饶先生应顾颉刚先生之约,开始编纂《古史辨》第八册《古地辨》,这意味着刚刚弱冠之年的他就已经得到了“五四”一代知识分子的充分认可和肯定,遗憾的是,他的相关书稿尚未出版便毁于战火,然而战火并没有阻扰饶宗颐对知识和真理的追求,他最终在29岁斩获了《楚辞地理考》,沿着顾颉刚等先生们的足迹开辟了《楚辞》研究的新天地,为战火硝烟中的华夏文明保留了一份希望。
⑤历经半个多世纪的积累和沉淀,1982年,65岁的饶宗颐先生提出了田野考古、文献记载和甲骨文考据相结合的研究夏文化的“三重证据法”,强调出土古文字材料的重要性,继承并补充了王国维先生的“二重证据法”。到了2003年,饶先生进一步指出,要尽量运用出土文物的文字记录,作为第三重证据的主要依据,充分利用其他地区新出土的文物,详细考察其历史背景,最终将“三重证据法”扩展为“五重证据法”。“五重证据法”,从文明传承发展的高度审视中外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推动了当代国际汉学领域甲骨学,敦煌学、简帛学的创建和深化。
⑥进入新世纪,年逾90岁高龄的饶宗颐先生并没有停止他探索的脚步。2006年,饶先生发表了《中国西北宗山水画说》,独到地提出了中国山水画“西北宗”论。他以比较的视野,从古代中国、印度地理知识的交汇融合出发,通过探讨古代的“地中”观念,确定了“西北宗”论的艺术地理区域。饶宗颐先生从汉唐以来的文化脉络,梳理了传统诗歌和书画领域中大西北风景的绰约风姿,犀利地指出:明清以来书画理论中的视野局限,即董其昌所创的山水画“南北宗”论,并不能涵盖包括大西北在内的中国山水的风景世界。饶先生通过旷远、窍远、荒远“新三远”的艺术理论,指出传统“三远”的平远、高远,深远已不足以描摹西北峰峦、丘壑的壮美。他还在继承传统绘画技法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皴法。饶先生不仅在理论上系统地阐逆了中国山水画“西北宗”论,更是身体力行地参与到了中国山水画“西北宗”论的艺术实践中,创作了以《西岳》等为代表的一系列传世佳作。
⑦2011年,饶宗颐被授予了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中华艺文奖“终身成就奖”。饶先生在获奖致辞中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一向以来,不论在学书还是艺术的追求上,我都坚持着三点,连就是‘求真’‘求是’及‘求正’。这三点,对于一个做学问或是做艺术的人来说,是一个最基本的态度。”正是这样的学问、人格、胸襟、气魄,共同铸就了饶先生的学术、艺术成就以及横贯这些成就背后的中国视野。
(删改自《光明日报》)
【注】鸯远:(距离)遥远。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文章以时间与相关事件为线,记述了不同年龄阶段的饶宗颐在战火中挣扎、在文学中磨砺、在绘画中提高的生命历程。
B.文章首尾两处引用饶宗颐先生自已的话,既增强了传记的真实性,同时也可以让读者更深入地了解传主的内心世界。
C.饶宗颐在青年时期得到了“五四”一代知识分子的充分认可和肯定,对知识和真理的追求使他为华夏文明做出了贡献。
D.饶宗颐认为,研究复文化要尽量以出土文物的文字记录为主要依据,还要深入考察,详细研究这些记录的历史背景。

E.对中国传统文化,饶宗颐虽不能身体力行参与创作,却能深入地进行理论研究,这充分表现出他自强不息的高尚品格。
阅读第③-⑤段,概括饶宗颐先生在学术上的主要成就及其影响。(6分)
第②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饶宗颐能“独步中华,独树一帜”,与他“推陈出新”和“涉猎广泛”两方面有关,请结合第⑥段内容,就对其中一方面的理解.谈谈你得到的启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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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偶然中有必然
张卫民
1956年,李振声调到陕西杨陵中国科学院西北农业生物研究所。当时,正赶上西北小麦产区条锈病大流行。引起小麦条锈病大流行的原因是病菌变异的速度快,而育种的速度跟不上。但通过小麦育种解决小麦条锈病问题是当时的世界性难题。
条锈病使黄河流域小麦减产100多亿斤,李振声感到自己肩上的担子的沉重。他认为,仅靠小麦种内资源是难以育成较为持久的抗病品种的,必须另辟蹊径,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在北京期间,李振声从事种植牧草改良土壤研究时发现,肆虐的条锈病丝毫不影响牧草的长势。此时,李振声冒出个大胆设想:通过牧草与小麦杂交把草的抗病基因转移给小麦。
但这种远缘杂交之路是艰难的。试验一开始,就遇到一个难题:偃麦草的花期要比小麦迟两个月,花期不遇,怎能杂交?李振声和他的同事们决定用夜间延长光照时间的办法给偃麦草催熟。他们又是挖坑,又是拉点灯,,终于使偃麦草和小麦同期开花。他们立即进行人工授粉,尽管上千朵尽管上千朵小花的杂交,只得到了几粒种子,却突破了第一道难关。
李振声又用正常的小麦花粉给这些杂交种的雌花进行人工授粉,结果得到几千粒回交种子。他们终于让“骡子”生下了“驹驹”。在这些杂交后代中,有一株长势良好,但把它的种子播下之后,长出的植株却面目全非:有的越长越像野草,有的更像小麦,有的则是四不像的中间类型。面对杂交后代的“疯狂分离”现象,李振声和他的同事们知难而上,经过大量的性状遗传分析之后,在数千株植株中选出了一些抗病性能很好的中间类型、大穗类型和抗倒类型,通过继续种植,才稳定了下来
1964年,在李振声的小麦远缘杂交进行到第8个年头时,一场特殊的天气现象使研究前景突然明朗起来。那一年天气非常特殊,在小麦成熟之前,差不多连续40天的阴雨,到6月14日这一天,天气突然暴晴,阳光极强,温度陡升,一天之间,李振声的试验田里1000多份杂种后代,绝大部分都青干了,只有一个后代没有青干,而且叶子还是金黄色,种子饱满,非常正常,这表明它既抗旱又抗高温,而且抗虫害。这个后代被称为“小偃55-6”,就是后来推广面积最大的“小偃6号”的祖父。
“小偃55-6”只是一个初步成功,真正的成功却用了20多年的时间。1969年的一天,其时正值小麦成熟季节,李振声和李璋一起去地头转转。在转到一块育种田时,李振声发现一株小麦表现不错,就让李璋把这株小麦拔回去重点烤种。这株小麦,就是后来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开创了小麦远缘杂交新领域并种遍我国黄淮麦区的小麦良种“小偃6号”的原始第一株。这株小麦,使研究取得了突破,经过几年的观察和试种,终于培育出了新品种。
小偃麦的抗病性强、产量高、品质好,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于是农村流传开了这样一句民谣:“要吃面,种小偃。”李振声则笑言:“我们今天能吃到发面馒头和面包,应该谢谢大自然,也要谢谢给小麦提供优良基因的小草。”
为了缩短育种的时间,李振声着手创建小麦染色体工程。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振声在收获的远缘杂交麦子中,发现了一种带有遗传标记性状的蓝粒小麦,蓝粒基因在小麦胚乳细胞的糊粉层中表达,因此种子呈蓝色。李振声利用“小偃蓝粒”进一步与小麦杂交,并通过染色体重组创造了一种只有一条携带蓝粒基因偃麦草染色体的蓝粒单体小麦。蓝单体小麦在一个麦穗上可以长出四种颜色的种子,深蓝、中蓝、浅蓝和白粒。蓝粒单体小麦培育成功,为小麦染色体工程育种的实用化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我国的施肥量与粮食产量是同步增长的;80年代以后,施肥量还在增长,可是粮食产量却没有增加。这样不仅浪费资源,农田大量施用氮肥严重影响江河湖库水质。李振声设想:用生物技术提高作物对土壤中本身含有的磷的吸收利用效率。这样不仅节省了化肥,还保护了环境。1992年,李振声在北京市昌平建立了一个育种基地。基地刚建起来的时候,没有食堂,连路都不通。李振声骑个自行车,带个饭盒,在田里一呆就是一天。为了找到能够高效吸收利用土壤中磷的小麦种质资源,他耐心地对种在花盆中的数千份种质进行筛选。功夫不负有心人,李振声最后发现了一批“磷高效”和“氮高效”的小麦种质资源,并研究揭示了其生理机制与遗传基础。
李振声科研过程充满“偶然”和“机遇”,他对此深有感慨:“科研中偶然中有必然,就看你能不能抓住这个机遇。”其实,李振声每天都在地里查看,所以才有可能敏锐地发现到如此多的关键细节。
(摘编自张卫民《中国杂交小麦之父李振声》)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李振声想通过牧草与小麦杂交,把草的抗病基因转移给小麦,进而培育出能抗御条锈病的小麦新品种。这个想法在当时很难实现。
B.偃麦草的花期与小麦的花期不同,花期不同就不能自然授粉,要想让它们同期开花,实现自然授粉,只能靠人工来创造光照环境。
C.李振声培育的小麦新品种,获得了巨大效益,深受农民的欢迎,面对自己的科研成果,他却表现得很谦虚,将之归功于大自然。
D.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农民施肥用量超过了农作物生长所需,以致多施的化肥进入了江河水库,这是造成地表水质恶化的唯一原因。

E.本文通过记述育种专家李振声培养小麦新品种的艰难过程,向我们展示了一位科学大家高度的责任感与坚持真理、实事求是的良好风范。
为什么说“远缘杂交之路是艰难的”?请简要分析。
李振声在小麦研究上取得了哪些成就?请简要概括。
“偶然中有必然”,李振声科研中有多次体现。请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理解。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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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走进马勒
王纪宴
2011年是奥地利作曲家和指挥家古斯塔夫·马勒逝世100周年,国际音乐界因而将这年命名为“马勒纪念年”。在中国,马勒年同样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北京的国家大剧院精心策划了10场马勒系列音乐会,中国听众首次有如此多的机会通过聆听高水准的马勒作品,走近马勒,感悟马勒的精神世界,体会马勒音乐所表达的慰藉和振奋。
悲苦情,造就音乐大师
马勒的精神世界中有一种强烈的悲剧情愫,这与他出身于犹太人家庭有关。犹太民族作为世界上最古老和智慧的民族之一,也是多灾多难的民族之一,千百年来颠沛流离,不断受到种族歧视和迫害。马勒作为犹太人后裔,以他出众的音乐才华和勤奋努力而成为执掌维也纳宫廷歌剧院、维也纳爱乐乐团等欧洲顶级音乐机构的杰出人物,却始终忍受着各种保守势力的嫉恨和诋毁。他曾慨叹:“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家可归者。……在这个世界上,我是一个犹太人。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个闯入者,不被任何地方接受。”
而当马勒由于现实世界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而最终皈依天主教时,他并未就此获得解脱,而成为了“犹太自我仇恨”意识的牺牲品。他的妻子阿尔玛曾说:“马勒最终信奉了天主教,但他仍是一个基督犹太人。这正是令他痛苦的一点。”这种无法摆脱的悲剧性羁绊,无疑是造成马勒音乐中忧虑不安、纷繁复杂的悲剧气质的原因之一。作曲家灵魂深处无尽的孤寂感、对心灵归宿的上下求索,这一切都通过技法高超的音乐语言得到倾诉。马勒经历的民族和个人苦难造就了他这位音乐家。
歌乐诗,与李白精神共鸣
马勒与同时代很多作曲家的不同还在于,这位浸润于德奥音乐传统的犹太人却对中国古诗词尤其是李白的诗篇产生了强烈精神共鸣。他在交响声乐套曲《大地之歌》中采用了李白、王维、孟浩然、钱起的诗篇作为歌词,虽然这些诗在转译过程中已变得面目全非。罗曼·罗兰曾指出,当我们继承过去的杰作时,“从来不是过去在我们内心再生,而是我们把自己的影子投在过去的杰作上”。马勒在《大地之歌》中从中国古诗而不是他更熟悉的欧洲文学中找到了与自己的心境契合的因素——对自然的体悟和热爱、慨叹人生的苦难以及尘世生命的短暂,而中国诗篇中对交友和宴饮之乐的歌颂,同样吸引着马勒,他借此表达悲观惆怅情愫以及极度的凄美之境。
歌、乐、诗以独特而内省的方式交融于马勒的所有作品中,共同吟唱出一个行将结束的时代的伟大主题:人类与自然、生命与死亡、理想与幻灭……这些触及人类终极关怀的深刻主题,强有力地激发出马勒的创作灵感与激情,促使他的音乐冲破了古典音乐的传统格局,以庞大而芜杂的结构、含糊隐晦的调性、色彩奇异的配器,汇聚成一种崭新的音乐语言,这种语言的复杂新颖注定需要时间迎来知音。
上巅峰,马勒时代来临
马勒在世时主要以指挥家而知名,而作为作曲家得到的承认则与马勒的成就以及他本人的期待相距甚远。乐评家们喜欢称他的篇幅宏大的交响曲为“超长的令人疲惫的交响曲”,有些听众则觉得马勒是“昂贵的二流货”。
1960年,在马勒诞辰百年之际,马勒的音乐迎来了复兴。马勒的交响曲和艺术歌曲日渐成为各地音乐会上常见的曲目,伯恩斯坦等知名指挥家开始指挥录制马勒交响乐全集。而在半个世纪之后,在纪念马勒诞辰150周年和逝世100周年之际,马勒的复兴可谓达到历史性巅峰。人们开始意识到,马勒音乐中的人性内涵非常现代,与我们所生活的时代更贴近,因而,当代人比马勒的同代人更能够理解马勒。
除了悲剧内涵,马勒的音乐语汇在更宽广的范围内表现了人类复杂微妙的内心世界以及同外界的关系。沉重的阴霾与激烈的冲突、温暖抚慰的抒情、大自然沁人心脾的美,对于今日的人们不啻为理想的宣泄与抚慰剂。马勒生前曾悲凉而自信地断言:我的时代会来临。而今,正如指挥大师艾森巴赫所言:“马勒时代已真正来临——这意味着人们已能够理解其音乐中所传递的信息”。
(节选自2011年11月25日《人民日报》)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李白、王维、孟浩然等人的诗篇虽在转译过程中已变得面目全非,但却对马勒的音乐成就直接产生了重要影响,由此也可反观中国古诗伟大的艺术魅力。
B.马勒亲历的民族和个人苦难造就了他这位音乐家,而他对中国古诗词的灵活借用,也使他的音乐作品充满了更多的与自己的心境相契合的因素。
C.马勒在世时虽是一位伟大的指挥家,但是当时人们给予他这一方面的认可却很有限,甚至有的听众觉得马勒是“昂贵的二流货”,这也与他对自己的期待相去甚远。
D.马勒的音乐交融着歌、乐、诗,吟唱出了触及人类终极关怀的伟大而深刻的主题,激发了他的创作灵感与激情,冲破了古典音乐的传统格局。

E.“马勒纪念年”应该是“马勒时代来临”的一个很重要的体现,原因是当代人比马勒的同代人更能够理解马勒音乐中的人性内涵,因此,马勒的复兴可谓达到了巅峰。
请结合文本具体分析马勒经历了怎样的民族和个人苦难,造就了他这位音乐家?
文章最后指挥大师艾森巴赫说:“马勒时代已真正来临――这意味着人们已能够理解其音乐中所传递的信息。”其中的“信息”指什么?请分条概括。
马勒的音乐作品在当时没有得到很好的认可,而在百年后迎来了复兴,对此你怎么看?请结合文本,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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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的题目
顽童的成长
1939年,费因曼进入普林斯顿大学高等研究院深造。麻省理工是一所完全美国化的学校,学生不修边幅,自由散漫,但却充满了灵气;而普林斯顿则具有浓厚的英国传统,优雅而严谨。费因曼最不喜欢繁文缛节,不过,普林斯顿有些地方还是很合他的胃口。学校规定晚餐时学生必须穿上统一的又宽又大的长袍,费因曼很快发现了它的好处,每次打完球回来,大家不用洗澡换衣服,套上长袍就直奔餐厅,从而省了不少麻烦,费因曼觉得穿这样的长袍太方便了。
普林斯顿和麻省理工都有回旋加速器。麻省理工的回旋加速器,放在一间洁净的房间里,控制室则在另一间房间,那里一尘不染,学生一般是不能接触这台机器的;而普林斯顿的那台回旋加速器,则放在一幢陈旧的大楼的地下室,房间里爬满电线,许多开关悬在电线上,冷却水从水阀不住地滴出来,各式各样的工具扔得到处都是,世界上没有比它更乱的实验室了,费因曼面对这“一团糟”的实验环境兴奋不已。这里表面上看乱糟糟的,但正说明这台仪器是科学家们自己亲手安装的,每个人都知道这部机器的来龙去脉和每一部分的功能。普林斯顿之所以出了那么多的研究成果,正是因为科学家们真正在使用这台仪器,而不是把这台昂贵的机器作摆设。
费因曼的导师是著名物理学家约翰·惠勒。在惠勒的指导下,他开始致力于解决如何消除量子电动力学中诸如电子自能等困扰物理学的老大难问题。他的想法是:一个电子对附近的电子作用,使它们产生效应,这才是辐射反应力的来源。为此,他试图用超距作用来避免自有场,并且使用推迟势和超前势的叠加来建立新的模型。费因曼的这套想法是标准的量子力学理论表达的新形式。
惠勒觉得费因曼的想法很有创意,因此建议他就这个问题作一次学术报告。尽管这是费因曼平生第一次作学术报告,他仍然大大咧咧地满不在乎。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主持报告会的维格纳教授,他才感到了紧张。维格纳告诉他,罗素将会来参加研讨会。罗素的大名把费因曼吓了一跳。维格纳接着说:“我想冯·诺伊曼教授也会有兴趣的。”诺伊曼是当时世界上最著名的数学家,费因曼吓得脸都黄了。维格纳接着又说:“爱因斯坦很少参加我们的研讨会,可是你这个题目太有趣了,因此他也会来。”费因曼这时已是面无人色了。不过,等到真的上了讲台,费因曼却一点也不紧张了,只要一思考物理问题,他就会全神贯注于要说明的问题上,一切杂念都会飞到九霄云外,下面的听众是谁,对他来说根本无所谓了。
1941年12月,美国卷入了世界大战,从而暂时中断了费因曼的研究工作。军队到普林斯顿校园招聘科学家,特别声明需要物理学家。军队招聘物理学家的消息,使费因曼十分兴奋,也激起了他的爱国热情,他毅然放弃了到著名的贝尔实验室的工作机会,参加了研制原子弹“曼哈顿计划”。在洛斯阿拉莫斯,科学大师云集,而刚刚获得博士学位的费因曼只是一个无名小卒,但他以大胆和敢提反对意见而著称。费因曼的顶头上司、理论物理部的主管是大名鼎鼎的汉斯·贝特,但和这样的人物谈论问题,费因曼也毫无顾忌的与之展开争论甚至争吵。与读书的时候一样,费因曼只要一谈物理问题,就会全用“不,你错了”、“你简直疯了”之类的话去刺激对方,费因曼不怕大人物,不怕权威,而许多大人物也因此愿意接近他。一天,尼尔斯·玻尔来到了洛斯阿拉莫斯。玻尔在接见那些大人物前,先找来费因曼讨论问题。因为老玻尔知道这些大人物个个都怕他,只有费因曼会指出他的想法中的谬误,因此讨论问题时,单找那些只会说“是,玻尔博士”的人是不行的,而应该先听听那些会说“你疯了”之类的小伙子的意见。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费因曼就学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师从著名物理学家约翰·惠勒,由顽童逐渐成长为一位令人赏识的科学家。
B.文中写普林斯顿和麻省理工大学对回旋加速器实验室的不同设置与管理,目的在于突出两校迥异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C.费因曼致力于如何消除电子自能等研究,提出了新的理论构想,建立了新的理论模型,其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意义。
D.一谈到物理问题,费因曼总会用话语刺激对方,但许多大人物却愿意与他交流讨论,因为他能给对方学术帮助。

E.本文先写费因曼求学的一段经历,再写参加工作后的一个片段,选材集中、丰富、富有典型意义和感染力。
费因曼是一位什么样的科学家?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费因曼的成长得益于哪些有利因素?请简要说明。
刚刚获得博士学位的费因曼只是一个无名小卒,可他在权威面前却敢于提出反对意见,也会毫无顾忌的与之展开争论甚至争吵。请结合全文,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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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谁的痛
①几年来,父亲从没到过儿子所在的城市。因为去一次需步行好几里的山路,然后坐几个小时的汽车,再坐十几个小时火车。父亲老了,不舍得花钱,况且还有严重的晕车毛病。当儿子打电话来问能否去参加他的婚礼时,父亲骂道:“混小子,订日子了才给我说,这样的事就是出国我也得去啊!”
②父亲穿上了那件笔挺的西装,把皮鞋擦了一遍又一遍,看着鞋面上映出他满是皱纹的脸,嘿嘿地笑。儿子是这个小山村里第一个大学生,毕业后留在了城市,并且很快成了单位的领导,又找了一个天仙一样的城里媳妇。
③当父亲赶到时,宾馆里早已宾朋满座。儿子亲自开车从火车站把他接来,迅速穿过出出进进的人群,安排他到了一间安静的小屋里,说:“爸,你坐了这么长时间的车也累了,就在这里歇歇吧。”父亲连连说:“我大老远来了,应该见见你的朋友啊!”“今天太忙,以后再说吧!”儿子说着,走了出去,随手把门给关上了。忽然门又开了,儿子探出一个脑袋,“爸,你别乱跑。”紧接着又是关门声。
④婚礼在一片祝贺声中进行着,伴随着一阵喧天的锣鼓,司仪走到前面,宣布所有的亲友就位。然后主婚人证婚人等在接连不断的掌声中送出了自己的祝福。忽然听到一声:“请新郎父亲讲话!”
⑤“来了!”一个声音传来。人们纷纷扭转头,只见一个乡下老头从后面正拨开人群急匆匆地往前面来。这时,有的人已经忍不住笑出声来。只见他挽着西装的袖子,露出了黑黝黝的臂膀。
⑥新郎慌了,快步走到司仪跟前小声地说了什么。只听司仪道:“由于老爷子一路劳顿,嗓子变得沙哑,但他依然带来了对儿子儿媳最真诚的祝福……”儿子走到父亲跟前,皱着眉头小声说:“你怎么这个时候出来了?你不会讲话,心里就没数……”正说着,只听到司仪又高声宣布:“今天,公司的董事长梅先生也来到了我们的现场……”儿子赶紧离开了父亲,笑容可掬地向梅先生迎去……赶到前面的父亲僵立在那里,在众人面前挤出了尴尬的笑……
⑦父亲回家了。他买了好多喜糖分给了乡亲们。晚上,他把妻子的遗像又擦了一遍,说:“老婆子,你交给我的任务完成了。我把咱们的儿子养大,供他上了大学,如今也娶媳妇了。”然后他后退了一步,整了整那身西装,毕恭毕敬地站在那里,大声说:“请新郎的父亲讲话!”接着又向前迈了一步,清晰地背出了自己的贺词。
⑧就在一个月前,父亲就打听到城里人结婚都要让父母讲话的。父亲是个文盲,从没到过隆重的场合。他发誓不能给儿子丢脸,他特意找到本乡最有名的教师,为他写了篇讲话稿,还让人家一句一句地教会他,每天都要背诵一遍。
⑨父亲对着妻子的遗像一口气背了几遍,背着背着,不觉泪流满面……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因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加之还要花钱,所以有严重晕车毛病的父亲几年来一直不愿意去儿子所在的城市。
B.打电话问父亲“能否去参加”婚礼时,其实儿子的内心觉得父亲不去也可以,而父亲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他必须去。
C.第⑥段中,“皱着眉头小声说”这一语言描写,真实地表达出儿子对自己父亲此刻出现在婚礼现场的尴尬、懊恼和愤怒。
D.儿子对父亲是有感情的,他于情于理都觉得父亲应该参加自己的婚礼,但是他和父亲之间已经有了隔阂,他不了解父亲对儿子的爱。

E.这篇小说以婚礼为线索,深刻揭示了农村与城市的差异,既赞美了农村人的淳朴善良,又流露出对他们缺乏文化的忧虑和无奈。
第⑧段插叙的内容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
你认为小说标题“谁是谁的痛”有什么含义?
读完这篇小说你有什么感触?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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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达:社会的良心·时代的秘书
1988年11月2日,江苏某县发生了一起由于乡干部催粮引起农民喝农药自杀身亡的事件。霍达从一份文件中得知此事,春节前夕,她与人民日报记者高宁一起赶赴事件发生地采访。
到村子时天已黑了,当地干部没让她们进村。在村外一问废弃的空房里,她们终于见到了死者的妻子,一个普通农妇。她的丈夫因为不配合纳粮,遭干部捆绑,不堪受辱,服毒自尽。农妇不善言辞,只会哭:“我的男人死了,我没得用了!”当地干部口中的“那个男劳力”是她的全部,死了男人,她就真的“没得用了”,谁来为她伸冤呢?霍达把这呐喊写进了报告文学《民以食为天》。
《民以食为天》发表在《中国作家》1989年第4期,《报告文学选刊》1989年第6期转载。文章关注的是粮食问题。1984年我国粮食大丰收,使高层过高地估计了农村的经济形势,过高地估计了“包产到户”的威力,农业投入逐年减少。此后连续4年,粮食产量徘徊不前。
一些地方干部为了完成粮食订购任务,甚至上门抢粮,干群关系紧张。与此同时,许多国家粮食减产,全世界面临粮荒。霍达以沉重的笔写道:“神农氏的子孙在寻找出路,我们已经不再具备‘失误’的资格。”“未来的10年、20年,如果再出现‘失误’,我们连纠正的机会都没有了!”文章面世,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
霍达另一部反响巨大的报告文学,是描写中年知识分子生存与死亡状况的《国殇》。促使霍达关注这一问题的人,是与她同住一幢楼的邻居高建民。高建民是北京市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工程师,他以首创的“负特征角斜轧理论”,一反沿用百年的西方传统,独辟蹊径,设计出新型低成本、高效率的大直径与特大直径的无缝钢管轧机。1986年,高建民的这一创造发明已申请了国内外专利,一旦得以确认,我国在无缝钢管的轧制理论和应用上都将跃居世界领先地位。
然而,当他准备最后的答辩之际,却查出患有脑部胶质瘤。手术前医生问他:“你是要生存质量,还是要生存期?”高建民毫不犹豫地回答:“要生存质量!”
这一答案让霍达震动。她亲眼看见手术后的高建民戴着个帽子匆匆奔走,为他的无缝钢管进行最后的冲刺。没等到《国殇》发表,高建民就辞世了,年仅45岁。
与高建民接踵而去的,还有著名数学家张广厚、中国青年艺术剧院演员王振泰、农大讲师谢以铨、北师大讲师徐志英,一个又一个,英年早逝。据当年统计,我国中年知识分子的死亡率远远高于老年人,我国中高级知识分子的寿命比全国人均寿命要短十年。在祖国经济腾飞的时候,中年知识分子群体的生存窘况让她悲愤,对此,霍达大声疾呼:“为了我们民族的前途,抢救我们的国宝!”《国殇》发表后,《新华文摘》立即转载,当年88岁高龄的冰心老人用“惊心动魄”来形容这部作品。
1984年,中英发表联合声明,宣布中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这激起了霍达为香港写史的念头。
霍达初到香港时,十分艰苦。她早晨8点起床,有时走访到深夜12点才搭上地铁末班车回到住处。
香港有谚:“有钱到香港,没钱没话讲。”住在那里,步步要花钱。一次,丈夫来电:“钱还够吗?”
“还够一张机票钱,我得回北京了。”
“你箱子旁边的袋子里,我还放了一万块钱。”
就这样,又可以多采访几天了。
不是没有“借水行舟”的机会。有关部门曾介绍霍达给一位香港富豪写传记,不但可以轻松解决在港的房、车问题,还付给天价稿酬:500万港币,霍达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为写这部香港史,霍达让自己成了不折不扣的港史专家。在中共双方的档案馆、图书馆,她查阅了近千万字的文献资料。她对资料的爱护到了“强迫症”的地步:每份资料都要复印三份,一份传真回家,一份用快递寄回家,还有一份随身携带。“即使我飞机失事了,这些史料也不会丢失。”
她靠两只脚踏遍港岛的街头巷尾,走访各界人士数百人次。
经历漫长而艰苦的三年,1997年春,《补天裂》终于脱稿。
霍达毫不掩饰自己对这部作品的偏爱,因为它记载了中华民族的苦难史——“以文学形式再现这段历史,在我之前没有人写”。
霍达说:“无论社会怎么变迁,作为知识分子,都不可能也不应该放弃对祖国和民族命运的忧思,对时代走向的认知把握,对人生和人类前途的关注,这就是‘士’的本质。无论到了什么时代,写作毕竟不只是一个谋生手段,一个有责任感的作家,给自己的定位应该是:社会的良心,时代的秘书。”
(摘编自2011年10月20日《光明日报》)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村干部不让前往采访农民服毒自杀事件的霍达进村,是为了保护她们的人身安全。这一方面表现了她采访的不易,一方面反映了当地干群关系紧张的现实。
B.“神农氏的子孙在寻找出路,我们已经不再具备‘失误’的资格。”霍达以沉重的语调引导读者反思我国的粮食问题,警醒人们关注我国未来可能会出现的粮荒。
C.在无缝钢管轧制理论和应用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师高建民,在他的“负特征角斜轧理论”专利申请即将得到确认之际撒手人寰,令人无比痛惜。
D.在祖国经济飞速发展的时候,一个又一个知识分子英年早逝。霍达的大声疾呼源于她对中年知识分子群体生存窘况的悲愤和对祖国前途命运的关切。

E.本文介绍了霍达的几部反映现实、关注时代的作品及其创作情况,塑造了一位忧国忧民、有着强烈正义感和责任感的女作家形象。
霍达的《民以食为天》和《国殇》两部报告文学在创作方面有颇多相似之处,请简要概括。
从《补天裂》一书的创作过程中,可以看出霍达的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概括,并结合文本加以分析。
霍达说:“无论到了什么时代,写作毕竟不只是一个谋生手段,一个有责任感的作家,给自己的定位应该是:社会的良心,时代的秘书。”这句话给了你怎样的启示?请结合文本说说你的理解。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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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道尔顿
严雪芹
1766年9月6日,道尔顿出生在英格兰北部坎伯雷一个贫穷的村子里。父亲是一位兼种一点薄地的织布工人,当时正值第一次工业革命初期,很多破产的农民沦为雇佣工人,道尔顿一家的生活十分困顿,道尔顿的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都因为和饥荒而夭折。道尔顿童年根本没有读书的条件,只是勉强接受一点初等教育。但是他酷爱读书,在干农活的空隙还坚持自学。他勤奋学习的态度得到一个叫鲁宾逊的亲戚的赞赏。鲁宾逊主动利用晚上的时间来教他数学和物理。
到了15岁时,他的学识已有很大提高,于是他离家来到附近的肯达尔镇上,在他表兄任校长的教会学校里担任助理教师。在这所学校里,他仍然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发愤读书,无论是数学、自然科学,还是哲学、文学的书籍,他都广泛涉猎。
1793年,道尔顿被推荐到曼彻斯特,受聘于一所新学院担任数学和物理学讲师。他到这里不久,就加入了曼彻斯特文学与哲学学会。由于他学识渊博,待人诚恳,作风朴实,大家都很尊重他, 1817年任会长,直到他去世。
道尔顿在曼彻斯特发表的第一篇论文,是一篇关于色盲的研究文章。说起来,事出偶然。圣诞节时道尔顿为母亲买了一双深蓝色的袜子表达自己对老人的孝敬。当他送给母亲时,母亲却厉声责问他,为什么买一双红色袜子。他经过认真研究,发现他哥哥也和他一样,具有不正常的辨色能力,另有一些人也具有这一病症。为此他撰写了论文,提出人类中存在着色盲这一病症。道尔顿的这一发现引起了社会公众的重视,所以在英国将色盲常称为“道尔顿症”。
长期以来对气象的观测和对大气各种问题的思索很自然地引导他去研究气体物理的性质。他用亲自动手制作的各种器具认真地考察了大气、水蒸气等多种气体和蒸发、压缩、膨胀等物理现象,还对大气的组成、混和气体的状态、气体的扩散、气体在水中的溶解等问题作了实验研究。从1801年起,他陆续发表了《关于极光》、《关于气压计》、《论降雨》、《关于温度计》等论文。其中,最突出的成果是,他在《论气体的受热膨胀》的论文中清楚的提出了气体膨胀定律:任何气体每上升一定温度时发生的体积膨胀是相同的。
道尔顿一生大量的工作就是观察天气,他一生记录了20多万条观察记录。他在观察天气时对空气发生了兴趣。他决心通过气象观测和对气体物理性质的研究,解释常见的自然现象。他假设各种物质(气体)都由同样大小的微粒构成。这时他想起了公元前古希腊哲学家提出的原子假设,于是他选择了“原子”这一名词来称呼这种微粒。牛顿在他的力学理论中指出,在物质微粒的运动中,同性相斥,异性相吸。根据这一思想,道尔顿假设在混和气体中,一类气体的原子并不排斥另一类气体的原子,仅仅是同类原子相互排斥。他利用化学家对一些物质的分析结果,换算出一批原子的相对质量,这就是世界上第一张原子相对质量表,记载在1803年9月6日道尔顿的日记中,这一天恰好是道尔顿37岁的生日,因而更富有意义。
道尔顿一生勤奋好学,认真进行科学实验,自制简单的气压计、温度计等仪器,分析从各地搜集到的空气样品。虽然他不是一位分析化学家,但是,他却从自己的实验结构中得出所有来自不同地方的空气组成都是一致的结论。
原子理论建立以后,道尔顿名震英国乃至整个欧洲,各种荣誉纷至沓来。道尔顿对这些没有丝毫兴趣,他仍然像过去一样,将自己的热情和精力奉献给科学,继续从事原子理论研究,测定各种元素的原子量,继续过着朴实而紧张的隐居生活。他的清贫生活,特别是那简陋的住房和艰苦的工作条件,使慕名来访的科学家感到非常意外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道尔顿童年根本没有读书的条件,但是他酷爱读书,勤奋学习,在干农活的空隙还坚持自学,利用夜晚时间自学物理、数学。
B.道尔顿离家来到附近的肯达尔镇任教后,仍坚持学习,学习兴趣也更加广泛,数学、自然科学、哲学、文学的书籍,他都广泛涉猎。
C.道尔顿在曼彻斯特发表的第一篇论文,不是气象、物理方面的,而是一篇关于如何治疗色盲症的文章,治疗方案引起了社会公众的重视。
D.道尔顿陆续地完成了《关于极光》《关于气压计》《论降雨》《关于温度计》等论文,这是他对气象、大气、气体物理等问题研究的结晶。

E.道尔顿过惯了朴实而紧张的隐居式生活,因此,对于原子理论建立以后纷至沓来的各种荣誉,他没有丝毫兴趣,仍然过着清贫的生活。
阅读文章第⑥段,谈谈道尔顿是怎样进行原子研究的。
结合文章内容,简要概括道尔顿在科学研究方面作出过哪些成就。
从“求学”“处世”“研究”三个方面中,任选一个方面,谈谈道尔顿对你的启示。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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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只有一个陈寅恪
张昌华
①富有诗人气质的陈寅恪,本是一个纯正的学人。他学问广博、精深,在宗教、史学、语言、人类学、校勘学、文学上的建树颇高,尤以中古史的研究卓尔不群。
②1902年,十三岁的陈寅恪随兄陈衡恪留学日本,后赴美在哈佛学习梵文、巴黎文,1921年又赴德国,在柏林大学研究院研究梵文和其他东方古文字学。旨趣在“以求知识为职志”。他留学十多年却没有获得博士学位。1925年,吴宓拟请陈寅恪为国学研究院教授。清华校长曹云祥问梁启超:“他是哪一国的博士?”梁答:“他不是博士,也不是硕士。”曹云祥又问:“他都有些什么著作?”梁答:“也没有什么著作。”曹听罢摇头表示为难。梁启超有点生气地说:“我梁某人也没有博士学位,著作嘛,算是等身了,但总共还不如陈寅恪先生寥寥数百字有价值……”梁启超列举了柏林大学、巴黎大学名教授对陈寅恪的推誉之词。曹云祥同意了。
③1926年,陈寅恪执教于清华国学研究院。他上课喜欢用布包装着相关书籍资料,一进课堂便将布包摊在讲台上。异趣所在是他备有一黄一黑两只布包,凡上佛经文学、禅宗文学必用黄布包,讲授其他课程则用黑的。陈寅恪冬日喜欢穿长袍马褂,因体弱,有时严寒还加上件皮袍。凡引征重要文句或参考书目,他都亲自抄在黑板上。擦黑板本是脏活,学生要代劳,可他一概谢绝。讲课讲到入神处,往往闭目而谈如入禅境,直至下课铃响,也不介意。他倘有新的论文发表,必将单行本分给每个同学研读。他上课从不点名,也不小考。他不欣赏问答式的笔试,倡导学生提问题、有创新,以期对史识有新理解、新发现。
④他是一位“怪人”。国文考试加试还是科举时代的方式——对对子,以此测试学生的读书博寡、语汇丰富与否及音韵学、逻辑学。此举虽招致毁誉参半,但“寓意甚深”,可“测试作者的联想力和美感力”以及“表现文学的天才和造诣,而修辞的程度更可以从这里流露出来”。他既开风气也为师,一面向学生提示可走的新路,一面指导学生如何去做。出于他的声望,北大的学生为不失名师的教诲也来清华园听课。那时陈寅恪不过三十多岁,还是单身汉。虽已被人称为“教授的教授”,但他每周还要花两天时间进城跟人学西夏文和蒙古文。他的勤奋令学生们脸红,也激发了学生们的勤勉精神。
⑤陈寅恪也不乏幽默。研究院导师梁启超、王国维曾是帝师,他便送学生们一副对联:“南海圣人再传弟子,大清皇帝同学少年。”罗家伦出任清华校长时,送陈寅恪一本他编的《科学与玄学》,陈回赠一副对联:“不通家法科学玄学,语无伦次中文西文。”横批是“儒将风流”。罗问作何解,他解释说:“你在北伐中官拜少将,不是儒将吗?又讨了个漂亮的太太,正是风流。”这两副对联被传诵一时。
⑥陈寅恪与王国维私交甚笃。1927年,王国维于昆明湖自沉。在向静安先生遗体告别时,研究院的学生们在先,行的是三鞠躬,而陈寅恪行三跪九叩大礼。他送挽联,撰《王观堂先生挽词》,赋诗言哀。次年,他又应研究院众学生之请为王观堂先生撰写碑铭,于碑文中阐发观堂先生“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心曲。
⑦太平洋战争爆发时,陈寅恪一家在香港,食品奇缺,没有吃的。一位日本学者写信给日军军部希望不要为难他。军部行文给香港司令部,司令部派宪兵送去好多袋面粉,陈寅恪与夫人坚拒,不吃嗟来之食,行将饿毙,也不为五斗米折腰。
⑧1945年,季羡林留德已经十年,正准备回国,听说陈寅恪在伦敦治疗目疾,便写信向他汇报学习情况。陈寅恪本不了解季的学业,一听说季的指导老师瓦尔德施米特竟是自己的同学,且季的师祖便是自己的导师,他马上复长函鼓励季羡林,并热情把他推荐给胡适,使季羡林一帆风顺地到北大当了教授。后来陈寅恪读了季羡林的论文《浮屠与佛》大加赞赏,推荐给《中央研究院史语所集刊》,使季羡林“一登龙门,身价百倍”。
⑨胡适曾说:“寅恪治史学,当然是今日最渊博、最有识见、最能用材料的人。”傅斯年也说过:“陈先生的学问近三百年来一个人而已。”更有人在谈及他的受世之尊之地位时说:“中国,只有一个陈寅恪!”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虽已被人称为“教授的教授”,但陈寅恪每周还要花两天时间进城跟人学西夏文和蒙古文,这充分体现了他在治学上孜孜以求的勤勉精神,并想以此激发学生。
B.陈寅恪在清华国学研究院教学时采用的国文考试加试方式——对对子,以及在王国维去世时行三跪九叩大礼,都说明他的治学与人格受到传统文化精神的影响 。
C.梁启超认为自己虽然著作等身,可在治学的境界上依然无法与陈寅恪相提并论,这其实是襄助陈寅恪顺利执教清华的过谦之辞,并非诚心之言。
D.文章灵活地运用语言、肖像、动作、心理等多种描写手法,从不同角度塑造了陈寅恪特立独行的学者形象。

E.作者引用傅斯年“陈先生的学问近三百年来一个人而已”这句话,对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一代学术大师陈寅恪的至高成就进行了褒扬。
在本文第二段中,作者记述梁启超和曹云祥之间的对话,有什么作用?(6分)
你印象中的陈寅恪是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本文简要概括。(6分)
你如何理解“中国,只有一个陈寅恪”这句话?它给你什么样的启示?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感受。(8分)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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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绕不过的“悠悠长水”
谭其骧祖籍嘉兴,嘉兴古称长水,所以他将自己的论文集命名为《长水集》。这一层意思其实很多人并不清楚,于是将“长水”与他所治的中国历史地理联系起来。他的弟子、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告诉记者,先生倒并不反对外人的这种联想。而在葛剑雄心目中,先生给他留下的印象正是“悠悠长水”。
“他不是滔滔江河,但始终流淌着,就像那长年的流水,滋润大地。”葛剑雄说,“谭其骧的名字已经与中国历史地理学这门学科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任何一个想学习或研究中国历史地理的人,都将离不开他的著作,都将是他的贡献的受益者。”
按照葛剑雄的话说,但凡研究中国的历史疆域、政区沿革、人口迁移、民族分布,乃至黄河和长江的历史变迁,等等,谭其骧都是“绕不开”的。
1984年,美国总统里根访华,复旦大学是他到上海时的访问单位之一,学校决定将《中国历史地图集》作为礼品。校长向里根赠送礼品时,向他介绍主编这套地图集的就是本校教授谭其骧,里根听后,立刻回过身去与坐在第二排的谭其骧握手。这一场面被摄像机摄下,在美国进行了转播。后来,葛剑雄去美国,在介绍《中国历史地图集》时,不少人都说他们曾在电视上看到过谭其骧与里根握手。有的人并不知道复旦大学,但当葛剑雄提起这件事时,他们就会说:“噢,就是向里根总统送一套地图集的那所中国大学。”
当年,学校却给像谭其骧这样的学者们开过一个荒谬的玩笑。1974年,上海学习清华大学经验,对所有正副教授进行“突袭考试”。复旦大学的试卷是本校各科的入学试卷,结果谭其骧对社会主义时期的基本路线只能举其大意,帝国主义的五大特点只写出了三点,“鞍钢宪法”没有答,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也没有写全,数理化只做了一亩等于几平方丈这一道题。这番考试的结果,被作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毫无知识、一窍不通、连大学入学资格都没有的事例而广泛宣传。
葛剑雄这样描述他的老师:“他的经历很简单,从6岁到82岁都没有离开学校。他的工作很单纯,从20岁登上讲台,就是上课和做研究。他16岁参加共青团,17岁以后就不想再过问政治,但政治却没有放过他,历史给他留下了风霜的印记。”
和这般“平淡”的经历相符,谭其骧性情淡泊,寡于交游,疏于应酬,不大愿为学术以外的事花费时间。他在北平时,胡适是北平学界第一名人,青年人都以名为胡适所闻为荣,谭其骧的导师顾颉刚不止一次向胡适介绍过谭,并在信中对谭大加赞扬,但谭其骧却从未去拜见过胡适。陈寅恪也是泰斗级名教授,不少人攀附惟恐不及。谭的好友俞大纲是陈的表弟,陈曾向他问起过谭的情况,谭其骧知道后,也没有“顺势”去见陈寅恪。
不过谭其骧也并非索然无趣之人。友人曾回忆起上世纪30年代初谭其骧刚从燕京大学研究院毕业后的生活,饶有兴味。“我们白天授课上班,晚上用功,有时觉得困累,闲谈一会儿,季龙活泼勇敢,到东安市场九龙斋买几串冰糖葫芦,吃了酸甜凉食以后,精神复振。”
谭其骧生前的住房面积不大,他的书房兼卧室只能放下一张小书桌,桌上总是堆得满满的,头绪一多,常常找不到东西。一次去昆明开会,住在圆通饭店,房间里有很大一张办公桌,他于是感叹道:“什么时候我家里能放得下这样一张大书桌,我的东西一定不会找不到了。可惜不在这里做事,这样大一张桌子派不了用场。”
谭其骧逝世后一年,子女护送他的骨灰坛登上海轮,到达长江口外的东海,骨灰在夜色中被撒入大海。此情此景,让葛剑雄感慨万千:“这里的水,来自青藏高原、来自长江流域,也来自他的故乡嘉兴和他生活、工作过的杭州、上海。悠悠长水汇入了浩淼大海,他与大自然共存。”
在后辈学人看来,这也许是一位将毕生献给中国历史地理学的长者最好的归宿吧。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谭其骧先生对很多人误解其论文集名字的来历不以为意,因为他认为“长水”二字也正是自己为人的象征。
B.当里根总统得知《中国历史地图集》的作者是谭其骧时,立刻与其握手,这使很多美国人知道了本不受重视的谭其骧。
C.谭其骧先生学识渊博,但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却没有得到知识分子应得的尊重,被视为毫无知识、一窍不通的典型。
D.谭其骧不善应酬,更不以攀附名人为荣,越是像胡适、陈寅恪这样的学术泰斗,他越是刻意避而不见。

E.谭其骧一生的学术研究和工作生活涉及到中国广阔的地域,所以说汇聚中华大地众多水域的大海是先生最好的归宿。
作者将谭其骧先生比作“悠悠长水”有哪些含义?请简要说明。
谭其骧先生的“平淡”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分析。
谭其骧先生17岁以后就不想过问政治,但政治却没有放过他。请结合本文谈谈你对学者远离政治的理解。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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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25分)
和当代大学生谈王瑶先生
钱理群
王瑶先生在建国后长期执教于北大中文系,他在学术上的主要贡献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他对中古文学史的研究,他最著名的著作是《中古文学史论》,据有关专家说,可能到现在中古文学史的有关研究还很少有超越他的著作;他另外一个最大的贡献是在建国以后,第一个写《新文学史稿》,是我们现代文学学科的奠基人之一,所以有非常巨大的影响。
1987年,王瑶先生曾经写过一篇题为《自我介绍》这样一篇短文:“在校时诸多平平,鲜为人知。惟斯时曾两系囹圄,又一度主编《清华周刊》,或能为睽违已久之学友所忆及。多年来皆以教书为业,乏善可述,今乃忝任北京大学教席。迩来垂垂老矣,华发满颠,齿转黄黑,颇符‘颠倒黑白’之讥;而浓茗时啜,烟斗常衔,亦谙‘水深火热’之味。惟乡音未改,出语多谐,时乘单车横冲直撞,似犹未失故态耳。”   
“出语多谐”,是王瑶先生最为特别的语言表达方式。先生著作里的语言,和他日常生活中谈话的语言是不一样的,有很大的差异。先生著作的语言是标准的学术语言,严谨而简洁;但在日常谈话中,他确实“出语多谐”。鲁迅先生喜欢给人起绰号,入木三分,到了刻毒的地步。王瑶先生也是这样,假如私下讨论一个人,或一类人,他会用一句话概括,概括得也是入木三分,让人终生难忘。我举个例子:他说我们学者中有一类,与其说是学者,不如说是社会活动家,是“社会活动家型的学者”。我们今天就到处遇到这样的社会活动家型的学者,他或者根本没有学问,但极善公关,或者也有点学问,开始阶段还下了点工夫,取得一定成绩,然后就通过社会公关极力推销自己的产品,以取得最大报酬,得到最大限度的好处,包括政治和物质的好处,通常情况下,还要超值。而他们一旦掌握权力那就很可怕,他会充分利用现有的体制,为自己谋取更大利益,拉帮结派,“武大郎开店”,压制才华高于自己的同辈或年轻人,有的就成了学霸。——可以说,王瑶先生的概括是击中了某类人,以及我们的教育体制的要害的。
王先生还把一些学者称为“二道贩子”,即向外国人贩卖中国货,又向中国人贩卖外国货。他并没有真学问,无论对中国文化,还是外国文化都并无真知、深知,一知半解,抓住一些皮毛,就到处炫耀,糊弄,他的学问全在一个“贩”字。——这话说得非常刻毒,却也击中要害。王瑶先生在八十年代就看出了贩卖学术,即学术商业化的倾向,这样的眼光不能不让人折服。我现在在观察当下中国学术界与教育界时,常常要想起王瑶先生取的这样两个绰号,我觉得这都可以称得上某些学者类型的经典性概括。
王瑶先生还有一段话也让我不能忘怀。有一天王瑶先生找到我,他说,我现在面临两难选择:我现在年纪已经大了,要是继续努力,发挥余热,不过是“垂死挣扎”;要是什么也不做,那就是“坐以待毙”,你说我该怎么办?他最后的选择是:“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垂死挣扎”。——我当时听了以后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也反过来问自己:我是不是也面临着这样的两难,虽然我年纪比王先生轻。这是一个人类共同的生命命题:所有的人,都有同一个“死亡”在等待你,这是毫无例外,不可选择的;但由生到死的路途,却有“有为”(“垂死挣扎”)与 “无为”(“坐以待毙”)两种选择。这背后是有一个人生哲理的,即人生意义和价值不在于结局,而在于过程。在“挣扎”的过程中,“有”所“为”,爆发出生命的火花,哪怕是只有一个瞬间,也会带来美感,就有了某种价值;如果选择“无为”,什么也不干,这样的生命就没有一点光彩,就真的“坐以待毙”了。这里有很深的哲理,但王瑶先生用一种玩笑式的幽默的语言表达出来,就具有很大的冲击力。
(节选自《和当代大学生谈王瑶先生以及我们那个时代所受的教育》有删节)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中古文学史论》是王瑶先生最为重要的学术贡献之一,到现在中古文学史的有关研究还没有产生超越他的著作。
B.王瑶先生著作里的语言,是标准的学术语言,严谨而简洁,与他日常生活中谈话的语言存在很大差异。
C.王瑶先生用“武大郎开店”辛辣地讽刺了那些一旦掌握权力就会充分利用现有体制,压制才华高于自己的同辈或年轻人的某类人。
D.作者主要运用肖像描写和语言描写的手法,形象而生动地表现出了王瑶先生的个性与人格魅力。

E.王瑶先生在评价某些人事时,具有入木三分、不乏刻毒的鲁迅式的风格,那些精准的概括不但常常击中某类人或教育体制的要害,还具有一定的预见性。
本文第二段王瑶先生的《自我介绍》中,“颠倒黑白”与“水深火热”分别是什么含义?在文中有哪些作用?(6分)
本文通过哪几方面来表现王瑶先生的“出语多谐”?请简要说明。(6分)
王瑶先生所说的“垂死挣扎”和“坐以待毙”的选择背后,蕴含着一个怎样的人生哲理?你是否认同王瑶先生的选择?请谈谈你的认识。(8分)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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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修学储能的师范生时代
长沙第一师范对毛泽东的成长无疑产生了十分巨大的影响。在这里,毛泽东度过了他修学储能的师范生时代。
青年人求学,大多喜欢谈立志。毛泽东认为,离开真理来谈立志,只是对前人中有成就者的简单模仿。真正的立志,首先是寻找真理。1915年9月,在给好朋友萧子升的信中,他提出有“为人之学”“为国人之学”“为世界人之学”。看来,心系社会,苦学砺志,是这位师范生当时最基本的自我设计。
在一师,对他影响最大的老师,是教伦理学的杨昌济。杨昌济,长沙板仓人,1903年留学日本,六年学成后又赴英国修学三年,然后游历德国、瑞士。归国后,数次辞谢做官而从学,把教书育人看作自己的天职。他在一师讲修身课时,要求学生“高尚其理想”,鼓励他们要“奋斗”,“有朝气”,“有独立心”,能“立定脚跟”,而办事又要“精细”,“小不谨,大事败矣”。对学问,他认为要“贯通今古,融合中西”,自己要有分析的批判的精神。毛泽东很喜欢杨昌济的课,还时常去他的家里讨论问题。他自称:“近年来有所寸进,于书本得者少,于质疑问难得者多。”除杨昌济外,毛泽东还常到徐特立、黎锦熙、方维夏等老师那里去求学解疑。这在黎锦熙1915年的日记中有多处记载,所谈内容有“读书方法”,“在校研究科学之术”,也有“改造社会事”。
在学校的课程中,毛泽东把重点放在修身、哲学、国文、历史和地理等几门上,对数学、图画不花很多精力。他给朋友的信中说:“从前拿错主意,为学无头绪……于是决定为学之道,先博而后约,先中而后西,先普通而后专门。”他每天总是在天色微明时就起身,晚上熄灯后还借外面一点微弱的灯光苦读,从不肯浪费半点时间,而且持之以恒。从先秦诸子到本省的县志,他都认真地研读。他在给好友萧子升的信中开列了77种古代经、史、子、集的著作,说“苟有志于学问,此实为必读而不可缺”。
作为湖南人,毛泽东这个时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吸收和选择,深受湘学士风的影响。湖南历来注重兴办书院,许多著名学者曾在岳麓和城南等书院讲过学。学子们历代相传,不断阐发,到了晚清,形成以推崇性理哲学、强调经世致用、主张躬行实践为基本特征的湘学士风。在这种风气熏陶下,湖南学人大多关心世事,热衷于投身政治活动,涌现了一大批有影响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从而使湖南成为近代以来最有朝气的省份之一。年轻的毛泽东,自然受到这一浓厚的文化土壤的强烈感染。湖南一师规定的《教养学生之要旨》里,专列一条:国民教育趋重实际,宜使学生明现今之大事,察社会之情状。毛泽东在《讲堂录》里记下不少这方面的言语,如:“实意做事,真心求学”;“古者为学,重在行事”;“闭门求学,其学无用,欲从天下国家万事万物而学之”。
耳濡目染,手写心记,强化了毛泽东对社会实际的重要性的认识。他常对同学们讲,不仅要读“有字之书”,还要读“无字之书”。这无字之书,就是实际的社会。1917年暑期,他邀了当时已从一师毕业、在楚怡小学教书的萧子升,各带一把雨伞、一个挎包,装着简单的换洗衣服和文房四宝,外出“游学”。毛泽东他们没带分文,历时一个多月,走了九百多里路,游历了长沙、宁乡、安化、益阳、沅江五个县的不少乡镇。途中,结交了农民、船工、财主、县长、老翰林、劝学所所长、寺庙方丈各色人等,写了许多笔记。这样的“游学”,毛泽东在校期间还进行过几次。第二年春天,他和蔡和森沿洞庭湖南岸和东岸,经湘阴、岳阳、平江、浏阳几县游历了半个多月。他日后养成的调查研究作风,从这里已可看出些端倪。
中国社会这时正处在剧烈的动荡中。在一师期间,毛泽东总共花了160块钱左右,大约有三分之一用在订阅报刊上面。和同学们谈起时事,他总是有条有理,了如指掌,并且往往充满着激情。于是就有了“时事通”的外号。这更加深了他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1918年,毛泽东从长沙一师毕业,结束了五年半修学储能的师范生时代。此时的中国,一场急风暴雨就要来临。
(节选自金冲《毛泽东传》)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毛泽东也看重立志,但他反对对前人中有成就者进行简单的模仿,他认为,应当首先寻找真理,并将其与社会需求相联系,才是真正的立志。
B.毛泽东非常重视中国传统文化经典的阅读学习,所以他要求好友萧子升阅读古代经、史、子、集著作,并开列了推荐书目77种。
C.强调经世致用、主张躬行实践是湘士学风的全部特征,这一风气催生了一大批有影响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毛泽东自然也受到了深刻的影响。
D.毛泽东在校期间分别与萧子升和蔡和森进行过“游学”,这两次“游学”经历养成了他注重调查研究的作风。

E.本文选取毛泽东在长沙一师时的学习生活材料,围绕“修学储能”这个中心,表观了一代伟人在青年时代就展现出的卓尔不群的素质。
长沙一师的老师们给了毛泽东哪些方面的影响?请简要分析。
从三、四两段看,毛泽东在一师期间是如何对待学习的?请结合原文概括回答。
长沙一师五年的师范生生涯,为毛泽东后来投身社会革命储备了哪些能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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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题共3小题,共12分。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要求创立于两千多年前的二十四节气,至今依旧能与各地气候一一对应,既苛刻也不符合自然之本。首先,当时中原地区的气候比现在温暖湿润得多;其次,不同纬度、高度,沿海还是内陆等等,都是造成气候差异的因素。所以诗人白居易游庐山大林寺,才会写下这样的诗句:“          【甲】              。”
二十四节气的确立,有天文、气象、物候的根据。所谓天文,即依太阳在黄道上的位置来划分。将太阳从黄经零度——此刻太阳垂直照射赤道——设为起点,每前进15度为一个节气。运行一周360度,一回归年,正好为24个节气。因此24个节气,准确反映了太阳照射地球的角度,也准确反映了四季的变化。其中8个节气的名称,春秋“两分”,冬夏“两至”,春夏秋冬“四立”,就是这样确立的。而其余节气,则围绕如何指导农事而定。当时的农业生产主要是看天吃饭,于是二十四节气反映了气温变化,如大暑、小暑、处暑、小寒、大寒;反映了降水情况,如雨水、谷雨、小雪、大雪;反映作物的成熟和收成时机,如小满、芒种;还反映了物候现象,如惊蛰。当基本的气候现象、规律被二十四节气描绘、总结出来、成为阴历的补充后,农民即可依历而行。不过中国地域广大,南北有差异,东西各不同,根据什么调整呢?物候。动植物、生物是最好的老师,它们会随气候、气温的变化,而有相应表现。花开、燕来、蝉蜕壳,都有时间表。陆游诗里对此有点睛之句:“      【乙】         ”。
二十四节气是大自然的语言,中国人善于遵从自然之令,来调整生产生活。日久天长,这些经验被沉淀、总结下来后,就形成了纷繁多样的月令、农谚、民俗、民谚,世代传承,规范、指导着中国人的生活。如“    【丙】              ”。柿子有润燥止咳的作用,因此霜降吃柿子防感冒一说,并非无稽之谈。只是传到后来,被神话了。其实其本意是:在特定的季节吃相应的食物,效果最佳。在合适的时间做合适的事,不违背天时,是中国人顺应自然的哲学观的体现。与此相似的习俗,可谓林林总总。诸如立春吃春卷,立秋贴秋膘。
一年365天,因为有了二十四节气,也不再是机械、冰冷的阿拉伯数字,每过15天,生活这个舞台的背景就会被更换一回,那是鸟飞鱼跃,绿满窗前,天心月圆。我想起杜甫的诗:“    【丁】           倘若没有二十四节气,杜甫也就无感而生了吧。
但是实事求是地说,随着全球气候变化,二十四节气的特征已不很明显,今天我们应该如何看待二十四节气?是相信它是灵丹妙药,还是视其为糟粕?
( 取材于《中华遗产》2010年第12期有删改)
下列理解,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二十四节气都是围绕着如何指导农事确定的。
B.二十四节气的命名依据是基本的物候现象及其规律。
C.遵循二十四节气来规范、指导生活已成为一种文化。
D.二十四节气是中国人认识自然进而改造自然的体现。

根据下列各句内容,请分别选择填入文中【甲】【乙】【丙】【丁】四处。
①春分有雨家家忙,先种瓜豆后插秧
②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正盛开。
③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④野人无历日,鸟啼知四时。
【甲】         【乙】         【丙】        【丁】          
对于二十四节气,文中结尾提到“是相信它是灵丹妙药,还是视其为糟粕”的思考,请根据文章内容,概括出作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 更新:2020-03-18
  • 题型: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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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药家鑫案:有宽恕就会有未来
1、2011年4月25日,药家鑫案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贴出《对药家鑫案判决的立场和意见》一文,表示放弃追要法庭判决的赔偿,并对民事部分不合理地方放弃上诉。文章中称“我们想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你们应该低下你们高昂的头!”
2、备受世人瞩目的“药家鑫”一案,终于有了一个阶段性的了结。不管这个过程引发了怎样的社会争议,可以肯定地说,原告方的这个决定,是出乎很多人预料的。案件一审终结之后,原告表现出的“以德报怨”的胸怀,如《立场和意见》所说“药家鑫父母对我们淡漠无情,但我们还是考虑到对方的未来。我们自愿放弃法院所判给我们的民事赔偿,留给药家鑫父母养老”,可能在一些人看来太不解恨了。但是,静心想一想,这个决定是多么有社会价值啊,它在令人感动之余,更是能够成为一剂消解我们这个社会一直以来所彰显出的乖张与暴戾之气的良药。
3、在正义未实现之前,王辉(受害者的丈夫)拒绝各种劝说与调解,坚决走正常的司法途径。但在目标诉求达到之后,即宽恕对方,他们并没有选择继续穷追猛打,尽管可以预料,他们如果真这么做了,舆论一定程度上也会站在他们这一边的,但他们并没有这样做。这是当下社会多么匮乏的一种抉择!
4、一直以来,我们的文化里都有着“以暴制暴、以恶报恶”的基因坚固地存活着,比如“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等等,本质上都是如此。这样的方式,确实能够让人产生某些快感,或者也能快速地解决一些问题。但是,快感之后呢?问题解决之后呢?收获的往往是更多的“以暴易暴”、“冤冤相报”,只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暴戾之气。
5、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说“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的原因。宽恕不是懦弱,背对过去的伤痛,王辉一家选择了宽恕,其实,就是怀抱了自己一个更美好的未来。在这一刻,我们看到了他们不一般的人格品质。而这,也值得我们每个人都躬身自问与反省。
6、青年学者熊培云出版过一本书,叫《重新发现社会》,阐述了“社会”的价值与意义。这的确是一个很有价值与启发性的“发现”,不过,如果更深入进去探讨的话,我们更应该“重新发现个人”,因为社会更是由人组成的,每一个具体的人是怎样,这个社会便是怎样,个人是一个社会的最直接体现。
7、从自己做起,每一个善良的人都彰显与释放出自己的善意,然后社会才能慢慢恢复到真正文明的、有着基本的伦理价值观的良性社会。这个过程就像一个个细小的石头,因为相互为善,一起堆砌成一座巍峨的大山,而不是相互投掷,乱石一片。正如一名学者所言,“你所在的地方正是你的中国。你是什么,中国便是什么。你怎样,中国便怎样。你光明,中国便不黑暗。”
8、虽然现在的社会,还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远非令人满意,但也正因为社会就是如此,个人就更需要有所坚持与作为。因为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组成,是这个社会和国家的最直接体现。从这一点看,王辉等人的决定让我们看到,每个人身上所能砥砺出的最珍贵的品格,所能达到的最辽阔的精神境界,也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的美好未来。因为,有宽恕就会有未来。
(张天潘,选自《北京青年报》)
请分析本文的论述思路。
答:                                                                        
请分析第7自然段论述的特色。
答:                                                                        
结合全文,概述“有宽恕就会有未来”的内涵。
答: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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