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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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诃夫轶事    (俄)布宁
(一)
他的自尊感和独立性都很强。但他没有特别地表现它,因为它就像镭一样从他身上放射出来。他虽然尊敬很多人,却不畏惧他们,而仅仅畏惧托尔斯泰一个人,就像人们害怕他们所热爱的,或者所崇拜的人一样。
有一次,他为了去见托尔斯泰,花了几乎一个钟头的时间来决定穿什么样的裤子。他从卧室里进进出出,一会儿穿这条裤子,一会儿又穿另一条。
“不,这条裤子窄得不像话!”他说,“他会以为我是个下流作家。”
于是他进去换了一条,又走出来,笑着说:
“这一条又宽得跟黑海一样!他会想我是个无赖……”
(二)
我在雅尔达住了很久,几乎是全部时间都在他家度过。我常常在他那儿坐到深夜才离开,他还说:
“明天您早一点儿来。”我有时会拒绝他的邀请。这时,他会摘下眼镜,把手按在胸前,一字一句地重说一遍,苍白的唇上露出隐约可见的微笑:
“布吉尚(契诃夫对布宁的戏称)先生,我恳切地请求您来!您要是觉得和我这个‘被遗忘的、老朽的作家’在一起太无聊的话,那您可以跟我妹妹玛莎,跟我的妈妈(她非常喜欢您)或跟我的妻子――匈牙利女人克尼普西茨坐坐。我们可以一起谈谈文学……”
我很喜欢他。这种固执使人感到亲切。我常常去找他,而且常常是这样的:我们在他的书房里看报,默默地坐整个上午。偶尔也能在报纸上看到一些有关我的话,而且经常是写得很蠢。这时他马上会安慰我,使我很感动。他说:
“他们写我时就更蠢,骂我也更凶。要不然就是一整年一个字也不提起我……”
有这样的事,人们发现我有“契诃夫情调”。他活跃起来,甚至激动了:
“咳,这有多么蠢啊!别人也一直说我有‘屠格涅夫情调’。我和您,就跟一般的狗和机灵的猎狗一样。我从您那儿一个字也偷不过来。您比我更敏锐。看,您能写‘海发出西瓜的香味……’写得真妙,我就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您是贵族,是‘俄罗斯一百个文学家中’最后一个。而我呢,却是平民,并‘以此为豪’。”他引用自己讲过的话,笑着说,“至于谈到描写女大学生,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什么女大学生?”
“您记得我和您一块编过的那个故事吧:天气炎热,哈尔科夫附近的草原,一列很长的邮车正在奔驰着……您补充说,一个腰束皮带的女大学生站在三等车厢的窗边,吹着一杯热茶。茶水顺风飘到从另一个窗子探出头来的一个胖绅士的脸上……”
就是这种对艺术细节的构思把我们紧连在一起了。
(三)
他喜欢反复强调,一个人如果不写作,不经常处于那种能打开艺术家眼界的艺术气氛里,那么,即使他有所罗门王的聪明,也会感到自己是空虚和无能的。
有时候,他从抽屉里拿出札记本,扬起头,夹鼻眼镜闪着光,把本子在空中摇着说:
“整整一百个题材!真的,先生!我不像你们年轻人!我是工作者!您想要吗?卖给您两个题材?”
有一个作家诉苦说:他开始写作是那么软弱、差劲,他惭愧得简直要流泪。
“唉,您说什么,您说什么啊!”契诃夫叫道,“开始时差劲,这才好!您要知道,如果一个初起的作家马上就写出好作品,那他就没有前途了,写作就完了。”
他热烈地证明道:成熟得又早又快的人只有那些天才,再不就是有能力的人,也就是说,是那些没有独创性、实际上又无才华的人。因为能力本身多半就是善于适应,它容易生存。而才华却像一切活的东西一样,它生长着,逐步寻找表现它的途径,也常常迷路……
“唉呀,上帝啊,我胡扯了些什么呀!”他说。
注:本文节选自《契诃夫轶事》,有删节。布宁(1870-1953),俄国作家,十月革命后流亡巴黎,1933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在文中(二)划线句子中,契诃夫是怎样把自己和布宁比作狗的?为什么要这样比?请简要说明。
全文主要表现出契诃夫哪些特点?
你如何理解文中(三)划线句子的含义?请结合文意简要回答

  • 更新: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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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萍:舞蹈是种信仰
曹玲娟
执拗地穿着绣花衣、麻布裤和布鞋,身形特别瘦小,说话时语调低沉轻缓。
近日,第九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上,杨丽萍带着倾心打磨的歌舞乐《藏谜》,再度艳惊了上海滩。谈起舞蹈,她冷静又痴迷,“舞蹈是什么?是语言、是信仰、是一种生活的方式……”
沉寂一段时间后,杨丽萍再度亮相舞台,这次她带来的是歌舞乐《藏谜》,她一出场表演的是藏族唐卡中的荷花度母。一朵红荷中,荷花度母被老阿妈的虔诚唤醒,翩然轻舞,恍若踏水而行……稍后,又一次出场,她身着黑衣长靴,和藏民们跳起狂放的夏拉舞,舞姿自在快活,几乎颠覆了舞迷们对她的既有印象。
这位从云南深山里走出来的白族女子,完全可以凭《雀之灵》、《两棵树》等作品,满足于“中国当代知名度最高的舞蹈家之一”这个角色。但之后,她却倾尽全力制作《云南映象》,将一群普通人推上舞台,让原生态歌舞一度成为舞台热潮。
杨丽萍从不认为自己要借这种方式来延长艺术生命,她甚至不乐意别人称自己为舞蹈家。她说,“我是山里人,我的家人对着山林田野都在起舞,汲水能歌、取火能跳。跳舞就是生活的一部分,这是永久性的,对吧?”
这些年,她拒绝了不少制作演出的邀请,直到藏族歌手容中尔甲找到她,希望能为“会说话就会唱歌,会走路就会跳舞”的藏族人打造一部原生态歌舞。在她看来,舞蹈不再只是创作,而是学习、采集、呈现。“我走的地方越多,越是心焦。民间好多好东西都在逐渐消失,再不抢救就来不及了。”
《藏谜》几乎涵盖了西藏、青海、甘肃、云南、四川五省区藏区最典型的民间歌曲、乐器及舞蹈,比如音色悠扬的六弦琴、祭祀超度的大法号等与藏族生活息息相关的东西。“这部作品是我们对藏族文化虔诚之心的体现”,为此,她走遍了藏区。
《藏谜》的主角,是一年前还在放牧的藏民们。他们并不知道舞台是什么,他们只是在舞台上自由奔放地舞蹈,纯粹展示着对生活、自然、神灵的歌颂与膜拜。正是这种扑面而来的最原始的生命力,使得观众在台下感动得落泪。每次谢幕,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她说,“做《藏谜》是件很有福气的事,是从身体到灵魂的一种体验。”
这是个地道的民间艺术团,杨丽萍是这支团队里惟一的非藏族人。排练整整一年,艺术团没有任何收入,制作人容中尔甲背上大笔贷款,总编导杨丽萍一分编舞费都不肯收。“她是一个很单纯的艺术家,对艺术严谨到有些苛刻,对人却特别宽容。”容中尔甲说,从剧本的策划、编舞、主创班子搭建、服装道具设计到找衣服布料,事无巨细,杨丽萍都全力而为。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副总裁韦芝曾在西藏生活工作多年,她评价说:“这部作品是近年来最有想象力的西藏歌舞集大成者。”
从《云南映象》到《藏谜》,杨丽萍从未特意从商业角度考虑舞蹈。“不用担心这个,认真的态度,再加上自我审美的品位,人们都需要好的精神食粮嘛。”
这份坚持,让很多同行钦佩。“云门舞集”创始人林怀民就曾公开赞扬,“这些年,无论在艺术道路上遇到多少挫折,杨丽萍都没有退缩。不跳舞,完全可以有很多选择,可她还是一直在舞台上跳,这让我很佩服。”
“有生命的舞蹈,离人很近,它会像树一样生长,像河流一样流淌。”杨丽萍说,“我们跳的是命。”
杨丽萍常说,如果不跳了,她会回归自然,找个地方安安静静住下来。“外面有山,有水,有农田和民居,岛上有人捕鱼,有人织布,还有人在大榕树下晒太阳……”
(节选自《人民日报》2007、11、6)
对文章的内容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   )(   )

A.《雀之灵》《两棵树》《云南映象》《藏谜》等都是杨丽萍的代表作,她的这些作品让原生态歌舞一度成为舞台热潮。
B.《藏谜》展示的是对生活、自然、神灵的歌颂与膜拜,表现出的是最原始的生命力。
C.杨丽萍亲身学习、采集、呈现了民间许多正在逐渐消失的好东西,抢救了宝贵的民间艺术。
D.韦芝赞誉《藏谜》为“是近年来最有想象力的西藏歌舞集大成者”,间接说明了杨丽萍在舞蹈方面的造诣。

E.杨丽萍在做《藏谜》的过程中,深入地理解了藏族文化,并对之生出了虔诚之心,也坚定了她对舞蹈的追求。
“舞蹈是种信仰”,文章在哪些方面表现了杨丽萍的这一观念?请简要叙述。
最后一个自然段,在文中有何作用?
通过杨丽萍的努力,原生态”歌舞开始进入人们的视线,并引起广泛关注。“原生态”艺术也引起了人们的争议,有人认为“原生态”歌舞对继承和保护民族文化艺术有积极作用,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赶时髦”的表现。结合现实和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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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域读李白
夏立君
①公元762年秋,病骨支离的李白什么都不需要了,唯要酒,酒。他一生醉得太多了,但这最后一次。他举杯邀月,却发现月在水中,他悠悠忽忽扑进水中,抱月而眠。依照古礼,溺死不祥,何况是醉酒落水。他的亲朋对此讳莫如深。可这实在是最诗人的死法。谁像他这样认真又天真一生?连死都是一首诗。他那天籁似的诗文,他那横空出世的才华,萌芽于何方?他与我们为何如此不同?
②李白的生命是由西域移植到大唐的。从李白幼年上溯约一百年,李白家族在隋末遭受重大的变故,全家人从陇西成纪流放于遥远的中亚碎叶。李白五岁那年,在中亚度过了漫长岁月的李白家族又举家内迁。这个漂泊的家庭在地广人稀的西域,在以游牧者为主体的人民中间,顽强生存上百年,完全拒绝异族血液是不可能的——李白至少是半个胡儿吧?这仅仅是我的猜想。
③这个漂泊的家族终于孕育了一位伟大的漂泊者。历史在此与一个伟大的天才相遇。
④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具光彩的时代,开朗雍容的气势在整个封建社会空前绝后。只有大唐的江山才能安措天才李白那放达的脚步。历史的伟大契机在此生成:没有那个开放的时代,这个饱含异质的天才会被扼杀;没有这个天才的加入,那个时代也会减却许多光辉。
⑤异国情调、漂泊情怀其实充满李白的所有诗文。李白是没有故乡的,或者说无处不是故乡。醉酒的地方就是故乡。他由碎叶入蜀,由蜀入荆楚入山东,由山东又辐射到大唐各地,沸腾的血液使他不能在任何一个地方安住,他永远行走在漂泊的长路上,饮他的酒,洒他的泪,唱他的歌。诗人拒绝根的存在。这是彻底的漂泊情怀:把生命看作一场纯粹的漂泊,并这样实践着,在中国文化史上是没有第二人的。
⑥李白实在是中国诗人中的游侠。他的浪漫、癫狂、爱恨情仇、寂寞与痛苦、梦与醒,他的豪气义气,他的漂泊,全都达于极端。在他眼里,游侠比皓首穷经的儒生光彩多了。即使进了朝廷,他那强横的乃至有些无赖的游侠脾气也是不改的。力士脱靴,贵妃捧墨,御手调羹,他要求权贵尊重他,皇帝也应把他当朋友待才好。他不习惯仰视。
⑦在喀什、若羌、阿勒泰、伊犁这些昔日西域城市之间跋涉,每个地方的人文地理都给我有力的震撼。几十个世纪以来,这片广袤的大地为游牧民族提供了表演的舞台。今日,我们仍能感受到游牧后裔的单纯与猛烈。昆仑山、天山、阿勒泰山,像横亘中亚细亚的三架竖琴,将咚咚的马蹄声传递到最遥远的地方。骑士们贲张的血脉不理会任何荒凉。成吉思汗的马队从塔尔马哈台从伊犁河从阿勒泰山掠向中原,将浩瀚的里海变成内陆湖。多么凶蛮单纯而强烈的节奏啊!李白从另一个方向走来了,大地高山冰川骏马胡姬,化为他精神的马队。他不在意中原已有的温柔敦厚细腻空灵,大笔横扫,狂飙突进,给大唐诗坛注入西域骑士的剽悍与纯粹,令所有骚人墨客为之一惊。洞庭烟波,赤壁风云,蜀道猿啼,浩荡江河,全都一下子飞扬起来。
⑧游侠李白飒沓而来,他的双脚和诗笔生动了大唐的山水。
作者第①段说李白“连死都是一首诗”,意思是什么?(4分)
从全文看,李白追求的是一种怎样的人生?(4分)
第③段“历史在此与一个伟大的天才相遇”和第④段“历史的伟大契机在此生成”两句中的“此”分别指什么?
作者在第①段中问“他与我们为何如此不同”从全文看,李白与一般诗人的不同之处在哪里?其缘由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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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家陈景润
①陈景润是福建人,生于一九三三年。他排行老三,上有哥哥、姐姐,下有弟弟、妹妹。他觉得自己是父母的累赘,是一个多余的人。
②陈景润上小学和中学时,瘦削、弱小、内向,像一只丑小鸭,总是被人歧视,他习惯于挨打,从来不讨饶。演算数学习题占去了他大部分的时间,成为他唯一的乐趣。陈景润上高中三年级时,因为交不起学费,一九五零年上半年,在家自学了一个学期。高中没有毕业,但以同等学力报考,他考进了厦门大学。在厦门大学的时候,他学习的成效非常高。同学间有共同的数学语言。大学中间,没有人歧视他,他全身心沉浸在教学的海洋里,成绩特别优异。
③一九五三年秋季,陈景润被分配到了北京一所中学当数学老师。他是完全不适合当老师的。他那么瘦小和病弱,他的学生却都是高大而且健壮的。他不善于说话,很难做到循循善诱,他私下里骂自己是笨蛋。他一向不会照顾自己,又不注意营养。积忧成疾,查出有肺结核和腹膜结核病症。这一年内,陈景润住进医院六次,做了三次手术。他没有能够好好的教书。但他并没有放弃他的数学专业。华罗庚的名著《堆垒素数论》,刚摆上书店的书架,就被陈景润买到了。陈景润一头扎进了《堆垒素数论》,废寝忘食的钻研。住进医院,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他仍然不放弃研究那高深的理论。在他看来,他的生命就是数学。他不能忘记自己的高中老师沈元曾说过的数论中至今未解的难题“哥德巴赫猜想”,他要不惜一切地去努力摘取那颗数学明珠。
④一次,陈景润所在单位的一位领导遇见来北京开会的厦门大学校长,谈起陈景润时,连连摇头说:“你们怎么培养了这样的高材生?”王亚南--厦门大学校长,听到这样的话后,非常吃惊。他一直认为陈景润是他们学校里最好的学生,他同意让陈景润到厦门大学工作。
⑤说也奇怪,陈景润听说自己可以回厦门大学,他的病也就好多了。王亚南安排他在厦大图书馆当管理员,却不让他管理图书,只让他专心致志的研究数学。王亚南不愧是专家,他懂得价值论,懂得人的价值。陈景润也没有辜负老校长的培养。他果然精深地钻研了华罗庚的《堆垒素数论》和大厚本的《(数论导引》。
⑥陈景润在厦门大学图书馆中也很快写出了数论方面的专题文章,文章寄给了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主持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工作的华罗庚一看文章,就看出了奇光异采,提出把陈景润选调到数学研究所来当实习研究员的建议。
⑦一九五六年年底,陈景润再次从南方海滨来到了首都北京。自从陈景润被选调到数学研究所以来,他的才智的蓓蕾一朵朵地烂漫开放了。在圆内整点问题、球内整点问题、华林问题、三维除数问题等等之上,他都改进了中外数学家的结果。单是这一些成果,他那贡献就已经很大了。但当他已具备了充分依据,他就以惊人的顽强毅力,来向“哥德巴赫猜想”挺进了。他废寝忘食,昼夜不舍,潜心思考,探测精蕴,进行了大量的运算。一心一意地搞数学,他把全部心智和理性通通奉献给这道难题的解题上了,他为此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他的两眼深深凹陷了。他的面颊带上了肺结核的红晕。喉头炎严重,他咳嗽不停。腹胀、腹痛,难以忍受。他跋涉在数学的崎岖山路上,他无法统计失败了多少次,但他毫不气馁。他向着目标,不屈不挠,继续攀登。一张又一张的运算稿纸,像漫天大雪似的飞舞,数字、符号、引理、公式、逻辑、推理,积在楼板上,有三尺深。他终于登上了攀登顶峰的必由之路,登上了“哥德巴赫猜想”中的“1+2”的台阶。
⑧陈景润证明了这个命题,写出了二百多页的长篇论文。一九六六年五月,一颗璀璨的讯号弹升上了数学的天空,陈景润在中国科学院的刊物《(科学通报>第十七期上宣布他已经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中的“1+2”。
⑨1972年2月,他完成了对“1+2”证明的修改。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外国数学家在证明“1+3”时用了大型高速计算机,而陈景润却完全靠纸、笔和头脑。如果这令人费解的话,那么他单为简化“1+2”这一证明就用去的6麻袋稿纸,则足以说明问题了。
⑩陈景润的论文发表后,西方记者迅即获悉,电讯传遍全球。国际上的反响非常强烈。当时英国数学家哈勃斯丹和西德教学家李希特的著作《筛法》正在印刷所校印,他们见到了陈景润的论文立即要求暂不付印,并在这部书里加添了一章,第十一章:“陈氏定理”。他们誉之为筛法的“光辉的顶点”。在国外的数学出版物上,诸如“杰出的成就”“辉煌的定理”等等,不胜枚举。一个英国数学家给陈景润的信里还说,“你移动了群山!”
对本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陈景润在上小学、中学的时候总是受人欺侮,是因为他只知道演算数学习题,不愿和同学们交往。
B.第④段中陈景润曾任职的那个中学的领导对厦门大学的校长说:“你们怎么培养了这样的高材生?”言外之意,是想了解大学如何培养高材生的问题。
C.王亚南让陈景润回到厦门大学图书馆当管理员,又不让他管理图书,是因为王亚南懂得陈景润的价值,为他专心致志的研究数学提供更好的条件。
D.英国数学家哈勃斯丹和西德数学家李希特的著作《筛法》被国际上誉为筛法的“光辉的顶点”。

E.陈景润的人生经历也能说明出身贫寒、性格内向、被人歧视等并不可怕,鼓励人们要有理想有毅力,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陈景润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文本内容简析。
文中多处使用对比,请你结合全文,谈谈这涉及了哪些方面并作分析。
文章以“数学家陈景润”为题,却写了陈景润中学任数学老师的事情。这样安排是否合理?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观点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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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混血儿到美国总统  
奥巴马1961年生于美国夏威夷,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黑人,母亲邓纳姆是堪萨斯州的白人,这一段婚姻没有维持多久,邓纳姆后来与印尼留学生结婚,也把6岁的奥巴马带到印尼。奥巴马10岁时回到夏威夷,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奥巴马的父母离婚后,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成年后的奥巴马在自己的回忆录《父亲的梦想》中披露,由于父亲是黑人,母亲是白人,他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并为此使用大麻和可卡因等毒品。  
奥巴马1983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 1991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就读期间,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这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所有1600名学生当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但奥巴马毕业后,却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当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  
经过3年的法律实践和民间行动,奥巴马决定适时参加选举政治,直至当选联邦参议员。 2007年2月10日 ,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正式宣布竞选2008年美国总统,他在演讲中说:“在林肯呼吁结束分裂、团结一致的老议会前,美国人的希望和美国梦仍在继续。” 奥巴马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博得了黑人的好感,同时也博得了草根阶层的好感。在演说中,奥巴马发出变革的呼声:“我在学习华盛顿政治做派上投入时间不多,但我很早就意识到,华盛顿的做派必须变革。”他的参选演说获得了很多反对种族歧视支持人类平等权利的人的支持。  
2008年11月5日 ,奥巴马正式当选为美国总统,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  
奥巴马生逢其时,美国民众厌倦了伊战泥潭、经济停滞以及霸道刚愎、支持率极低的小布什总统,对政府和国会都十分失望,渴望改变现状;在美国人看来,奥巴马由白人祖父祖母抚养、又在亚洲短暂生活;在哈佛受精英教育,又回到非洲裔社区做基层工作,他的经历代表了美国一代的梦想。  
奥巴马承诺,如果他成为美国总统,他将使整个美国在共同使命感的感召下团结起来,使美国的历史翻过近年来政治四分五裂、愿望一再落空的灰色一页。于是在竞选中他不断重复“改变”、“希望”和“相信”这几个关键词。  
许多人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但奥巴马在记者会上说,美国正面临“历史性的危机”,“这场危机是长期形成的,我们没有捷径可走,而且经济在好转之前还可能进一步恶化。” 他补充说:“全面的复苏不可能马上出现。许多专家现在相信,我们明年可能损失数以百万计的工作。”  
节选自《奥巴马传》
归纳概括奥巴马的生活经历。(6分)
奥巴马决定参加总统竞选时,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用意是什么?(6分)
根据文意,概括奥巴马竞选获胜的原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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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
水·凤凰·沈从文
沈从文曾说过:“我情感流动而不凝固,一派清波给予我的影响实在不小。……我受业的学校,可以说永远设在水边。我学会思索,认识美,理解人生,水对于我有极大关系。”
的确如此。且不说14岁以前的沈从文是在故乡凤凰小城的一条沱江里泡大的,即便14岁以后到20岁离开湘西去北京“碰运气”以前,他也一直流浪于沅水上下游的各个大小水码头。他最留连忘返的是那里的一条条湿漉漉的河街,最看不厌的是那些水上人的作息,最不能忘情的是这些水上人相吵相骂相爱相谑的言行。
对沈从文性格塑造起决定作用的,是他的故乡——凤凰的那条清丽秀美的沱江。他在这里的日光下,认识了大千世界稀奇的色,微妙的光,以及万汇百物的动与静。他在这里尤其学会了思索与想象。
为了能同这里的自然亲近,他学会了逃学,学会了游泳,甚至学会了撒谎。逃学、撒谎被学校或家庭任何一方发现后,少不了都是一顿体罚,但他却从不因此而懊悔。因为体罚虽限制了他“乱跑”的自由,想象却生出了翅膀,使他凭经验想到了河中鳜鱼被钓起后泼刺的情形,想到了满天放飞的风筝,想到了山里歌呼的黄鹂,想到了树上累累的果实……他认为他的一生,之所以“不安于当前事物,却倾心于现世光色,对于一切成例与观念皆十分怀疑,却常常为人生远景而凝眸”,都应当溯源于这份因为要亲近自然而养成的逃学习惯,以及在逃学的处罚中炼就的爱思索爱幻想的品性。
15年前,我第一次来到凤凰,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便是那一川藏着梦幻般美丽的沱江水。15年后的今天,为寻梦我又来到了凤凰城东门沱江转弯处的沙湾水面旁,沿着被堆翠凝蓝的崖岸染绿的河水,我走进沈从文故居的仓屋,我仿佛看到被雨水浇得如落汤鸡的似的小从文,正被罚跪在这房中的一个角落。可他竟能从檐溜的滴沥声中做着横海扬帆的美梦,口中还喃喃自语:“孤独一点寂寞一点算什么,在你缺少一切的时节,你才会发现,原来还有一个你自己。”或许是拥了这份倔强,这份自主与从容,这个生长于偏僻小城里的野精灵,20多年后,才奇迹般地震动了大中国的文坛,成了“京派文人的重镇”。
走完了86年艰难坎坷的人生旅途,沈从文又回到了他魂牵梦萦的凤凰故里。他的骨灰一半抛到了沱江的沙湾,一半撒在了沙湾不远处的高崖边。这里没有墓圈,没有坟丘,只有一块从山崖上掉落下来的五彩石,周围生长着杂树绿竹和虎耳草,地面上是一片散落的鹅卵石。就着五彩石两侧不大的光面,一面刻着根据沈从文手迹略略放大的四句偈语:“照我思索,可理解我;照我思索,能认识‘人’。”另一面刻着沈从文的妻妹张允和女士撰写的一首诔辞:“不折不从,星斗其文;亦慈亦让,赤子其人。”这首诔辞其实是一首“藏尾诗”,把句尾的四字连起来,就是“从文让人”。是的,沈从文从来都是“让人”的,从来都是默默的承受着加于他头上的一切不幸的。但沈从文又是极为坚定极为自信的,他生前手书的四句偈语,分明明确地警示着世人:谁如果不按照他的思索,去思索他和他笔下所描绘的人,谁就别想真正地理解他和认识他所塑造的“人”!伫立于这块最不像坟墓的坟墓前,我的耳畔似乎响起了沈从文如下的话语:人生是一本永远翻看不完的大书,我只是翻看得太快,看到了许多不该看到的内容,我得好好地休息一会了。于是这位一生都在歌颂自然生命的自然之子,又回到了自然的怀抱,永远与高崖为伴,聆听着沱江那美妙动人的水声。
水造就了沈从文,水赋予沈从文水的性格。水似乎最柔弱,其实最刚强。它既能随方就圆又能决堤溃防;既兼容并包又泾渭分明。它在温柔平静中隐伏着澎湃的热情。它能粘合住最卑微的人生,又能幻化出多彩的云霞。水就是沈从文。
[注]诔辞,列述死者德行功过的文字。
请概括回答:清丽秀美的沱江成就了少年沈从文怎样的品性?
从全文看,你怎样理解沈从文是“自然之子”?
文中偈语印证了沈从文的性格特点,谈谈你对此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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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海明威已经达到了人生的辉煌顶点,他将要面对死亡。当初他写《午后之死》的时候,也许只是为了让人更多了解斗牛这一看似野蛮残酷却包含了许多文化因素和精神因素的活动,没有想到过自己过了人生的正午之后将如何去死。而现在,他正越来超接近于面对这样的问题。他首先面对的是不少亲友的相继离去。
②他母亲格雷丝由于长期受血循环问题的困扰,终于在78岁的时候住进了医院,在医院里又由于轮椅翻倒,造成脑部伤害,导致记忆丧失,终于在1951年6月28日离开人世。临死前,海明威的妹妹玛德莱娜一直陪伴着她。虽然在她生前,海明威始终不能原谅她,对她的一些做法耿耿于怀,但他在生活上还是为母亲考虑得很周到。现在母亲去世了,他感慨万分。感慨中不仅包含着对母亲的怀念,包含着对母亲的复杂感情.而且也有关于自己的思考:父母一辈人的离去意味着死神将要找上他这一辈人的门来了。
③果然,在同一年的10月初,海明威接到了前妻保琳去世的噩耗。当时因为海明威和保琳的儿子在洛杉矶遇到点麻烦,保琳前去看望儿子,结果突然发病死在医院里,最后诊断是肾上腺髓质瘤导致的突发性死亡,享年56岁。海明威虽然和保琳已经离异,但由于两个儿子的纽带始终联系着他们,保琳也不相信别人对海明威的许多指责和攻击,和海明威保持着融洽的关系,尤其是前面已经提到过的,保琳竟然和玛丽相处得像朋友一样,使海明威感到很欣慰。可是现在保琳却去世了,这更使海明威感到死亡的威胁正在临近。    
④1952年2月,又一死讯传到海明威这里:他长期以来的出版商查尔斯·斯克里布纳因心脏病发作,突然去世。那一天,海明威看着雷电交加、海浪滔天的景象,仿佛天地都在为此震惊。海明威给斯克里布纳夫人写信,称斯克里布纳是他最亲密的朋友,为失去这样一个可以推心置腹的好人感到痛心。不久,他把新出的中篇小说《老人与海》献给查尔斯·斯克里布纳和5年前去世的斯克里布纳出版社的老编辑帕金斯。
⑤自《老人与海》发表以后,他还在继续创作,但是他对自己的作品很不满意。他又过越了悠闲自在的生活,每天喝酒、钓鱼或者重复二三十年代他做过的那些事情,在巴黎会朋友,在西班牙看斗牛,到非洲去狩猎。1953至1954年间他第二次到非洲狩猎时和第一次一样倒霉:第一次他遇上大肠感染,要没有飞机及时救他去医院,恐怕会很麻烦;这一次他连着遇上两次飞机事故,依次是飞机碰上了架在山谷里的电线,电线缠住螺旋桨,亏得飞机驾驶员沉着处理,紧急着陆在一块空地上,算是一场虚惊,可是当海明威和玛丽第二次登上飞机的时候,他们遇到了更大的麻烦,飞机刚一起飞就掉了下来,机身起火,他们把头顶上的玻璃打碎以后爬了出来。海明威肩部头部都受了伤。当时世界各地的报纸纷纷给海明威登讣告,海明威虽然没有死,却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他原先的脑震荡后遗症变本加厉,他的肝脏、脾脏、肾脏都有问题,左眼有偶发性失明,左耳失聪,脊稚骨破裂等等,他逐渐成为一个身体衰弱多病、性情忧郁的老人。
⑥他晚年有两个红颜知己,一个是1930年出生的意大利姑娘阿德里安娜·伊万吉奇,海明威1948年在意大利遇见她的时候,她还不到19岁。她后来还由母亲陪着到哈瓦那海明威的家里小住。还有一个是1940年出生的瓦莱莉.丹比一史密斯,海明威请她担任自己的秘书。虽然海明威很喜欢她们,但她们都没有构成对玛丽和海明威之间的婚姻威胁。也许他更多地对她们倾注了父亲对女儿的爱,他称她们为“女儿”,作为对自己没有女儿这一事实的补偿。
⑦古巴爆发了革命。海明威同情卡斯特罗,认为应该由卡斯特罗这样的人来掌握政权,但是他又担心卡斯特罗以后不会让他这样属于有闲阶级的美国人在古巴呆下去。1959年4月,在卡斯特罗建立新政权三个月以后,海明威买下了爱达荷州凯彻姆西北一英里地方的一栋二层小楼,迁往那里居住。
⑧海明威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心情也更为沉重。一个无法再写出好作品的作家究竟有没有存在的价值呢?他的精神忧郁症似乎已经难以克服。玛丽和朋友们极力想办法送他到医院治疗,采用电休克疗法。但是他却想到了自杀。他爱好的斗牛士们站着迎接死亡,他也要以这种悲壮的姿态来结果已经没有存在价值的自己。由于他爱好摆弄枪支,他选择角枪来自杀,这样更具有男子汉的气概。当初他父亲也是用枪自杀的。
9他的自杀倾向引起了玛丽和其他人的注意,家里的所有枪支都被锁进了地下室。可是地下室的钥匙却在厨房窗台上一眼就能看到。
⑩1961年7月2日是一个星期天,海明威像往常一样很早就醒来了,他穿起他的睡袍,直奔厨房而去,他知道地下室的钥匙在那里放着。他到地下室选了一把双筒猎枪,装上子弹,然后回到上面,来到客厅旁边的休息间,设法把枪口对准了自己的脑袋……
11当年他很不情愿地在《午后之死》每一页校样上看到的“海明威之死”的字样,现在变成了现实。
12海明威的葬礼于7月5日举行,他被葬在两棵松树之间。参加葬礼的有玛丽和海明威的三个儿子,还有他的姐姐玛塞利娜、妹妹厄休拉和玛德莱娜,小弟弟莱斯特。瓦莱莉·丹比也出席了葬礼,她后来嫁给了海明威的小儿子格里高利·海明威。
下列对本文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A.海明威的《午后之死》让人更多地了解斗牛活动。
B.《老人与海》这部作品是海明威为查尔斯·斯克里布纳和老编辑帕金斯所作。
C.海明威晚年的红颜知己,是一个19岁的意大利女孩阿德里安娜·伊万吉奇和曾担任他的秘书的瓦莱莉·丹比一史密斯。
D.海明威自杀身亡,既因为他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也与其精神忧郁症有很大关系。

E.海明威选择用枪自杀,以死与病魔抗争,显得悲壮。
结合全文,按时间顺序总结并排列出海明威达到人生辉煌顶点后的5个阶段。(5分)
一代文豪海明威自杀身亡,根据你对海明威的了解,谈谈你的看法。(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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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狂人毕加索
①面对这样一个不可思议的强悍茁壮、伟大狂放的艺术家,我们常常只有惊叹。其他都是惊叹之余或曲终之后的惋惜与回味,或许还有细细地咀嚼——品咂其中的苦味和甘甜,以及咸涩。
②在人类的历史上,有一些艺术家是难以超越的,他们本来就是这样一些强大特异的生命。这些生命仿佛有无穷无尽的创造力,一生可以纵横涂沫而不知疲倦。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拥有一个长长的生命、漫漫的创造历史:从很早即开始起步,直到最后才缓缓终止。毕加索最早的作品是十岁左右画出的,如十四岁的《裸脚的女孩》《老渔民》等杰出作品——仅此一条便足以证明这是一个非凡的绘画天才。
③纵观他一生的无数作品,可以从中找到各种风格倾向各种情绪,这些奇迹领略不完也诠释不尽。它们本身即组成一个宇宙,其中繁星闪烁,风云变幻,既有风和日丽也有雷鸣电闪,更有惊涛骇浪,那种动人的美,让人过目不忘的最为独到的呈现与表达,简直比比皆是。我们可以一口气列举出《站在球上的孩子》《特技表演者的家庭与孩子》《奥尔喜肖像》《持扇的女子》……多到一时难以穷尽。最伟大的艺术家,他们心底从来都是充斥了不安:怀疑自己的意义、自己的创造、自己的人生道路,这种怀疑的结果就是艺术生涯中的无数次激变,是无头无尾的探求,大嬉戏和大玩笑,包括大绝望大痛苦;还有恶作剧,装傻与佯疯,傲世与自欺……这一切综合一起,让后来人去清理和辨析,去极为困难地分拣。阅读者也常常是不知所措的,在这亘古未见的一大堆斑驳灿烂面前,大半只有叹息,而没有能力去鉴别——他们甚至在这样的生命面前连起码的冷静都要丧失,视听失灵。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双重悲剧
④有人不止一次地指出他是现代绘画史上的“巨灵”,除了“野兽派”以外,几乎开创了所有潮流的先河。它们使当时和后来的艺术处于激活状态,它们也使各种尝试变得可信和可能。但当我们面对一大堆千奇百怪、巧思百出,有时直接就是丑陋怪异到目不忍睹的东西时,难道不应该产生一些怀疑吗?是我们错了还是当年的大师错了?追问的结果是:大概谁都没错,是时代错了。在一个人类正在物化、异化,正在走入失去自我的现代荒漠的时代,作为个体,一个生命,你尽可以呼号,但没有回音,更没有应答……至此,我们或许可以稍稍窥见毕加索当年的伤痛。面对那样的时代,人们所能做到的大概也就是像当时的大师那样,做下这疯癫无忌的大喧哗和大游戏了。他要可意地尽情地嘲讽一番,既嘲讽自己,又嘲讽时代;既嘲讽去者又嘲讽来者。因为不如此就不足以表达心中的全部感触、百缠纠结无从摆脱的矛盾与痛苦。
⑤不仅如此,他还要面对一个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的时代,特别是一个虚荣的时代。看来一个艺术家被逼到了尽头,就偏要穿上皇帝的新衣,偏要以此为荣——他与另一些人的不同就在于他的自觉与清醒。毕加索兴之所至任意涂沫,像儿童一样嬉戏不休,上下游荡,四方徘徊,进入化境般的流畅自如,实际上却是隐含了一个生命的全部悲冷无告。这儿有泪水,有傻笑,更有绝望的哀求,在他这儿等于是以歌当哭。
⑥就最后而言,就其背后的意义而言,毕加索是消极的。
⑦他没有将一个人追求完美的努力、将这种生命的搏斗进行到最后。他以另外一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屈服。我每一次看到他的不可征服的创造,就在心里悄悄发出叹息:伟大的毕加索,屈服的毕加索。
【注】毕加索(1881-1973)西班牙画家,法国现代派主要代表,一生画风和风格迭变。他的作品和他的生活一样没有丝毫的统一,连续和稳定。他没有固定的主意,而且花样繁多,或激昂或狂躁,或可亲或可憎,或诚挚或装假,变化无常不可捉摸。他生活自由,家庭私事弄得一塌糊涂。自己的几任妻子、情人和孩子们对这位天才画家的评价褒贬不一。他在世时人们争先恐后地同他结交,在他去世四分之一世纪以后,世人仍在为他的故事和名声争执不休。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文中说毕加索的作品“奇迹领略不完也诠释不尽”的原因是毕加索从来都在怀疑自己的意义、创造和人生道路,所以他的作品无数次激变,他坚持不断的探求。
B.文章第三段说“这些奇迹领略不完也诠释不尽”,其原因就在于我们的艺术鉴别能力有限。
C.本文开篇以“惊叹”和“惋惜”总领下文,然后先对应“惊叹”突出毕加索的“伟大”,再对应“惋惜”表现其“屈服”,最后以“伟大的毕加索,屈服的毕加索”作结。
D.“自觉与清醒”是毕加索与其他艺术家的不同之处,他的“自觉与清醒”表现为借助作品长歌当哭。

请联系全文,分析第③段中划线句子“双重悲剧”的具体内容。
作者认为毕加索是一个“伟大狂放的艺术家”,他的“伟大”具体表现在哪些地方?请根据文章内容概括说明。
对于毕加索的一生,世人的评价是不一致的,有人认同他的行事为文,有人不耻于提起他的经历。你是如何看待毕加索及其创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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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数学家陈景润
①陈景润是福建人,生于一九三三年。他排行老三,上有哥哥、姐姐,下有弟弟、妹妹。他觉得自己是父母的累赘,是一个多余的人。
②陈景润上小学和中学时,瘦削、弱小、内向,像一只丑小鸭,总是被人歧视,他习惯于挨打,从来不讨饶。演算数学习题占去了他大部分的时间,成为他唯一的乐趣。陈景润上高中三年级时,因为交不起学费,一九五零年上半年,在家自学了一个学期。高中没有毕业,但以同等学力报考,他考进了厦门大学。在厦门大学的时候,他学习的成效非常高。同学间有共同的数学语言。大学中间,没有人歧视他,他全身心沉浸在教学的海洋里,成绩特别优异。
③一九五三年秋季,陈景润被分配到了北京一所中学当数学老师。他是完全不适合当老师的。他那么瘦小和病弱,他的学生却都是高大而且健壮的。他不善于说话,很难做到循循善诱,他私下里骂自己是笨蛋。他一向不会照顾自己,又不注意营养。积忧成疾,查出有肺结核和腹膜结核病症。这一年内,陈景润住进医院六次,做了三次手术。他没有能够好好的教书。但他并没有放弃他的数学专业。华罗庚的名著《堆垒素数论》,刚摆上书店的书架,就被陈景润买到了。陈景润一头扎进了《堆垒素数论》,废寝忘食的钻研。住进医院,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他仍然不放弃研究那高深的理论。在他看来,他的生命就是数学。他不能忘记自己的高中老师沈元曾说过的数论中至今未解的难题“哥德巴赫猜想”,他要不惜一切地去努力摘取那颗数学明珠。
④一次,陈景润所在单位的一位领导遇见来北京开会的厦门大学校长,谈起陈景润时,连连摇头说:“你们怎么培养了这样的高材生?”王亚南——厦门大学校长,听到这样的话后,非常吃惊。他一直认为陈景润是他们学校里最好的学生,他同意让陈景润到厦门大学工作。
⑤说也奇怪,陈景润听说自己可以回厦门大学,他的病也就好多了。王亚南安排他在厦大图书馆当管理员,却不让他管理图书,只让他专心致志的研究数学。王亚南不愧是专家,他懂得价值论,懂得人的价值。陈景润也没有辜负老校长的培养。他果然精深地钻研了华罗庚的《堆垒素数论》和大厚本的《(数论导引》。
⑥陈景润在厦门大学图书馆中也很快写出了数论方面的专题文章,文章寄给了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主持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工作的华罗庚一看文章,就看出了奇光异采,提出把陈景润选调到数学研究所来当实习研究员的建议。
⑦一九五六年年底,陈景润再次从南方海滨来到了首都北京。自从陈景润被选调到数学研究所以来,他的才智的蓓蕾一朵朵地烂漫开放了。在圆内整点问题、球内整点问题、华林问题、三维除数问题等等之上,他都改进了中外数学家的结果。单是这一些成果,他那贡献就已经很大了。但当他已具备了充分依据,他就以惊人的顽强毅力,来向“哥德巴赫猜想”挺进了。他废寝忘食,昼夜不舍,潜心思考,探测精蕴,进行了大量的运算。一心一意地搞数学,他把全部心智和理性通通奉献给这道难题的解题上了,他为此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他的两眼深深凹陷了。他的面颊带上了肺结核的红晕。喉头炎严重,他咳嗽不停。腹胀、腹痛,难以忍受。他跋涉在数学的崎岖山路上,他无法统计失败了多少次,但他毫不气馁。他向着目标,不屈不挠,继续攀登。一张又一张的运算稿纸,像漫天大雪似的飞舞,数字、符号、引理、公式、逻辑、推理,积在楼板上,有三尺深。他终于登上了攀登顶峰的必由之路,登上了“哥德巴赫猜想”中的“1+2”的台阶。
⑧陈景润证明了这个命题,写出了二百多页的长篇论文。一九六六年五月,一颗璀璨的讯号弹升上了数学的天空,陈景润在中国科学院的刊物《(科学通报>第十七期上宣布他已经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中的“1+2”。
⑨1972年2月,他完成了对“1+2”证明的修改。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外国数学家在证明“1+3”时用了大型高速计算机,而陈景润却完全靠纸、笔和头脑。如果这令人费解的话,那么他单为简化“1+2”这一证明就用去的6麻袋稿纸,则足以说明问题了。
⑩陈景润的论文发表后,西方记者迅即获悉,电讯传遍全球。国际上的反响非常强烈。当时英国数学家哈勃斯丹和西德教学家李希特的著作《筛法》正在印刷所校印,他们见到了陈景润的论文立即要求暂不付印,并在这部书里加添了一章,第十一章:“陈氏定理”。他们誉之为筛法的“光辉的顶点”。在国外的数学出版物上,诸如“杰出的成就”“辉煌的定理”等等,不胜枚举。一个英国数学家给陈景润的信里还说,“你移动了群山!”
对本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陈景润在上小学、中学的时候总是受人欺侮,是因为他只知道演算数学习题,不愿和同学们交往。
B.第④段中陈景润曾任职的那个中学的领导对厦门大学的校长说:“你们怎么培养了这样的高材生?”言外之意,是想了解大学如何培养高材生的问题。
C.王亚南让陈景润回到厦门大学图书馆当管理员,又不让他管理图书,是因为王亚南懂得陈景润的价值,为他专心致志的研究数学提供更好的条件。
D.英国数学家哈勃斯丹和西德数学家李希特的著作《筛法》被国际上誉为筛法的“光辉的顶点”。

E.陈景润的人生经历也能说明出身贫寒、性格内向、被人歧视等并不可怕,鼓励人们要有理想有毅力,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陈景润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文本内容简析。
文中多处使用对比,请你结合全文对此加以举例分析。
文章以“数学家陈景润”为题,却写了陈景润中学任数学老师的事情。这样安排是否合理?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观点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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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如此怀念乔布斯
乔布斯走了。
关于乔布斯的一切,迅即成为全球社交网络有史以来的最热话题。人们不厌其烦、翻箱倒柜,翻出任何关于他的文字、声音、影像资料,重温他传奇、自由、创造的一生,咀嚼他那激荡人心的睿智言语,心中充满温暖、感激和惋惜。
这份感激和惋惜并非苹果产品用户独有,也包括每一个明了其不可替代价值的人,甚至是那些对强大的苹果公司和乔布斯心怀恐惧的竞争对手。这不仅因为他的产品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革命性的便利和欢愉的体验,更因为他拥有的那种全人类共同珍视和稀缺的财富——创新精神和富有想象力的心灵。
奥巴马说,乔布斯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创新者之一,他勇于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敢于相信自己能改变世界。他确实改变了世界。数十年来,他一直走在世界的前面,走在时代和科技的最前沿,为全人类探路,为我们照亮未来。
假如没有乔布斯,生活会是怎样?这的确难以让人想象。现在,即便他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但在生活中,乔布斯依然无处不在。书桌上,耳朵里,手掌中,你所能看到的、听到的、触摸到的进步和便捷,都有他的身影,甚至连那看似最普通不过的电脑图形化界面和鼠标,也是他的首创。短短50余年的人生,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划时代的产品,即便是2004年接受胰腺癌手术之后,乔布斯也依然带领着苹果公司,为人类奉献了iPad和iPhone,在个人移动终端领域掀起了颠覆性的变革。乔布斯的想象力和创新精神的确让人赞叹,而他面对疾病和命运时的那种坚韧和不屈,更让我们感动不已。
如今,乔布斯带着惊天创意渐行渐远,我们希望,下一个乔布斯会在中国出现,下一个苹果会砸中中国的创业者。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新兴经济体,我们的市场规模和潜力,其实也具有了孕育下一个苹果和乔布斯的基础性条件。不过,国内当前创新和创业的现状,却不容我们乐观。近年来,急功近利的浮躁情绪,塞满了国内创业者和企业家的大脑,如何以最快的速度捞到钱,成了不少企业的根本出发点。多少人、多少企业,为了眼前的一点小利,甚至不惜践踏道德和法律。而在决定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科技领域,“拿来主义”大行其道,拷贝和山寨的水平一流,却少见耐住性子的研发和创造。大多数所谓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本不敢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创新,而是热衷于直接拷贝国外的成熟技术,然后进行“汉化”和本土化等“微创新”,这不仅不能改写一个产业的发展轨迹,也在根本上扼杀了自己成长为下一个苹果的可能。
除此之外,没有先进和完善的融资体系支持,当前的商业价值观,也缺乏对创业失败的宽容和理解,此等现实,的确让人感到无奈。也许,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更加怀念乔布斯,怀念他身上恣意奔流的创新和创造。
万物有时,但伟大的创新精神会永远留存。乔布斯走了,但我相信,透过圆圆的无框眼镜,乔布斯那深邃的目光,依然在温暖地注视着这个世界,打量着陷入创新困局的人们。我们如何才能穿透功利和浮躁的迷雾,安静下来,倾听内心的声音,转身去追求创新,追求那艺术和科技的完美结合,从亦步亦趋的跟随者队伍中,冲到世界的最前面?乔布斯的一生,其实已经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   )

A.奥巴马认为,乔布斯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创新者。他改变了世界,为全人类探路,为我们照亮了未来。
B.乔布斯的产品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和欢愉,如电脑图形化界面和鼠标,就是他的首创。
C.所有的苹果产品用户以及那些对强大的苹果公司和乔布斯心怀恐惧的竞争对手都对乔布斯心怀感激和惋惜。
D.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新兴经济体,我国的市场规模和潜力,具有了孕育下一个苹果和乔布斯的基础条件。

E.当前国内创业者和企业家普遍存在急功近利的浮躁情绪,很多人、很多企业都以如何以最快的速度捞到钱作为根本的出发点。
乔布斯的想象力和创新精神具体体现在哪些地方呢?请联系文本简要概括。  
为什么人们如此怀念乔布斯?请结合文本概括出乔布斯有哪些方面值得我们怀念。
要想下一个乔布斯出现在中国,下一个“苹果”砸中中国,中国的创业者应该作出什么样的努力?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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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题
有个搞笑的大师叫启功(节选)
文晓方
启功先生扬名不在于他是雍正皇帝八代玄孙,也不在于他是北京师范大学的资深教授,在于他的书法艺术、古代书画碑帖鉴定和古文学研究。在这几个领域中,除了给人庄重深厚严谨脱俗感觉之外,和搞笑没有什么关系。不过启功老爷子确实搞笑,太搞笑了。
  一、和自己搞笑
  启功先生2005年去世,在结发妻子于1975年病逝不久,也就是他六十六岁时,自撰墓志铭:“中学生,副教授。博不精,专不透。名虽扬,实不够。高不成,低不就。瘫趋左,派曾右。面微圆,皮欠厚。妻已亡,并无后。丧犹新,病照旧。六十六,非不寿。八宝山,渐相凑。计平生,谥曰陋。身与名,一齐臭。”没有人像启功那样,提前27年用搞笑的打油诗给自己盖棺定论,如今这打油诗一样的墓志铭永久地凿刻在先生的墓碑上了。
  说到死,就有鬼,鬼文化也是国学中的一大块。长江边上丰都鬼城也越来越火爆,不知先生是否去过丰都鬼城,但是他和鬼也搞笑,有诗曰:“昔有见鬼者,自言不畏葸,向他摆事实,向他讲道理,你是明日我,我是昨日你,鬼心大悦服,彼此皆欢喜。”一个“明日我”“昨日你”,把永不同轨的阴阳两界炫耀成一道彩虹。
  身为雍正皇帝八代孙,启功先生拒绝爱新觉罗之姓,说爱新觉罗根本不是姓,是前清满族人部落的称呼,相当于现在住宅小区的称谓,坚持自己:“姓启名功”。凡有不明事理写信曰“爱新觉罗·启功收”者,一律不开封,并在信封上赫然写着“查无此人,敬请退回”,有好事者究问为什么,答曰:“不信,请人去派出所户籍处查,保证无此人。”
二、和工作搞笑
大学党组织积极发展党员,某教授申请加入,组织上准备接受他,想通过他来做老师们的思想工作,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有领导走访启功先生征求意见。先生若有所思,没有对某教授给予正面点评,反而娓娓道来:“本来一棵树上好好待着几只鸟,结果树上不见得多了一只鸟,而可能所有鸟都飞走了”,来人遂心领神会去也。
启功先生从一职位上退下,竞争上岗的人数不少,替补人选一时难以定夺。相关领导问先生意见,先生本不想介入此事,半开玩笑回说:“不如抓阄。”一位竞争者听说后颇为不满,连夜造访质问:“如此大事怎能玩笑对待,岂不对我等太不尊重了吗?”颇有兴师问罪之状。先生立马回答:“怎么能说不尊重?西藏达赖、班禅转世不也要通过金瓶掣签这种抓阄方式来决定吗?”来者一时语塞,只好寒暄而去。
三、和学生搞笑
  文革后北师大第一批研究生毕业,几个同学去拜访启功先生。一位四川籍同学说回四川大学谋职,先生自告奋勇说可以写一封推荐信,说着就退到小书桌提笔铺纸写起来。同学们继续聊天,没几句,先生已经写好。展开一读,竟是一篇古朴典雅语言精美朗朗上口的骈体文,在座同学无不惊呼赞叹。先生徐徐说道:“这没什么,是我的强项,其实我最适合做一名专起草文书的僚员。”
  一个博士毕业生回忆:1991年1月17日,美国向伊拉克宣战,是日正逢我博士论文答辩。答辩席上坐着北大、中国社科院的名流,气氛紧张,他不禁手心出汗。启功先生第一个向我提问,但却很突兀:“打起来没有啊?”我答:“打起来了!”全场哄堂大笑,气氛活跃,我也为之精神一振,对答如流,顺利过关。先生这也许叫玩世,但我理解先生,他把这些都视为仪式,在他内心深处有着真正的严肃 。
  四、和病痛搞笑
  先生晚年,多有病痛,颈椎骨质增生导致头晕,开始不大去医院,一旦去了,搞笑打油诗也就来了。《沁园春·病》:
  旧病重来,依样葫芦,地复天翻。怪非观珍宝,眼球震颤;未逢国色,魂魄拘挛。郑重要求,“病魔足下,可否虚衷听一言?亲爱的,你何时与我,永断牵缠?”多蒙友好相怜,劝努力精心治一番。只南行半里,首都医院,纵无特效,姑且周旋。奇事惊人,大夫高叫:“现有磷酸组织胺。别害怕,虽药称剧毒,管保平安。”
  后来做了颈椎牵引术,躺在牵引床上,又作西江月:“七节颈椎生刺,六斤铁饼栓牢。长绳牵系两三条,头上几根活套。虽不轻松愉快,略同锻炼晨操。洗冤录里每篇瞧,不见这般上吊。”
启功先生也被人们称为大师,不知道值几多金银。每当听到有人尊称他“大师”,便说:“你们少说了一个‘反犬旁’。我是那个‘狮’。”说完向人做狮吼状。在我看来,他给后世留下了一片无边的心海和众多灿烂的汉字书法,而不是许多是是非非!
(选自《读者》2009年第9期)
下列对本文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启功先生和鬼搞笑的那首诗,表现了先生对鬼神的质疑与反对,表现了其不信鬼神的坚定的唯物主义立场。
B.启功先生是清朝皇族后裔,同时也是书法家、古代书画碑帖鉴定和古文学研究专家,更是一个具有幽默感的老人。
C.启功先生用树上的鸟的例子,委婉地表达了他并不赞同吸引某教授进入党组织的意见,可见启功先生的“搞笑”也是有原则性的。
D.启功先生并不看重权势地位,同时他也曾用“金瓶掣签”的例子语重心长地劝诫过一些有情绪的同事,最后同事心悦诚服地接受了他的意见。

E.启功先生给我们留下来的不仅仅是他学术上的巨大成就,更有其对世、对事、对己、对人的种种态度,这种精神上的财富,更加值得我们珍惜。
结合启功先生自撰墓志铭和其他事迹说说先生有哪些性格特征?请加以分析
文章中说,“但我理解先生,他把这些都视为仪式,在他内心深处有着真正的严肃”,请简述你是如何理解这句话的。
从文章所写的启功大师“搞笑”的这些生活片段中,你有没有受到一些启发呢?请任选一两点简要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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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尖上雕刻的张爱玲
张爱玲作品里面有对女性命远的精妙体察,对世道人心的一语洞穿,加之与生俱采的骨子里的傲与冷,使读者仿佛五脏六腑变换了一个全新格式,如她的《倾城之恋》《红致瑰与白玫瑰》《金锁记》《沉香屑》,但它们似乎有些过于华丽,带有她年轻时代的色彩和底调。
长篇小说《十八春》才是她最好的作品。作品中的顾曼贞,永远穿着暗蓝旗袍,因为她姐姐曼璐蜕变为二流交际花的缘故,她这样的穿着多少有些自卫的意味。然而在沈世均眼里,她却是“纤细而坚强的,笼统的好”。世均回南京的家,曼贞在上海,他在南京的雨夜里想起她,“故乡就变成异乡了”。于是他忍不住一大早下了火车就来厂里,恰在门口遇见她。他急道:“曼贞,我有话对你说。”曼贞看他着急的样子,上下打量他,一连串猜测在她脑里闪过——他订婚了,他家里出了事,他辞职……他却道:“我有好些好些话要对你说。”
张爱玲的笔仿佛是有神灵指使的。事情越是千钧一发,她却越是漫不经意。这种千百年来世间男女所痴心的一桩事,若放在俗家笔下,不知要制造多少哆嗦、琐屑而无聊的语言幻像呢,并且还往往纠结于外围,深入不到内里。而她三言两语,全都着了精要,一下子呈现了事情的真相,直抵人内心深处最柔软的部分,仿佛是在人心尖上雕刻,如此的精妙、确切与传神。这样的工作,真非天才而不能。
《十八春》最要紧的好处还是作品的内在本身,它写出了人的命运由鲜亮变为黯淡之必然之无可奈何的宿命感,整部作品显得练达而老成。美的形式在技术上是可以复制的,它如叶片的暗影。叶子连结了枝蔓,枝蔓连结了枝条,枝条连结了枝干,许多根线条形成一个走势,颇着某一种逻辑秩序,终结于根脉核心。这核心才是真正令人触目惊心的,它必是赤裸的,也是坦率的,藏不住任何的秘密。它是关于一个人心目中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更有对人生世态的观念。它所展现的点滴零碎,都来自这里。如果作家对世界的理解是混乱的,由这个根脉核心抽条出的枝蔓花叶,也必定是繁复混乱、没有秩序的。
张爱玲偏偏让美好而干净的生命轨迹,经历灾难与泥沼。曼贞被姐姐囚禁而被姐夫玷污,生了孩子,却不得不为了孩子再回到灾难与泥沼里——在姐姐死后居然选择嫁给了姐夫。我觉得她对世界的理解是悲观的,也有超现实的成分。她有着伤痛。也有着对世道人心的彻底失望。她为了保存着她的傲慢和尊严,只能选择孤独。
对于张爱玲,人们似乎只觉其雅,而不觉其痛。
一个孩子的天目,必定是因为痛苦才被打开的,这使她看见了世人所不察觉的隐性世界。张爱玲固然有着贵族血统,生活优裕,曾经快乐地在她母亲家的狼皮褥子上滚来滚去,听着客人们演话剧,唱英文歌。岂知后来的生活急转直下,母亲离开,只剩下她和弟弟跟着父亲生话。他们的生活是可以想见的。有钱也不行,不是钱的事。他们的裤腿永远短了一大截。冬天的鞋子进了水,脚肿胀得像一个面包。只是因为她对继母项了嘴,她父亲的耳光便打过来。她只记得地的脸偏向左一边,又偏向右一边。他父亲甚至囚禁她半年,病了也不给医看。没心没肺的孩子或许慢慢把这忘了,偏偏她有的只是灵性,她是靠着灵性生长的,就只有把这苦痛储存了。那些整块吞咽的痛苦慢慢结了痂,内里的变异却只能如腐水一般慢慢地流淌出来,毒素一般渗透在她的生活里。或许那些情节,只是毒素作用的征象。文学情节往往是写作者心理经验开放的瞬间。
那时候她心中的母亲,其实是一个虚幻的存在。母亲,除了是血脉之源,更是安全、温暖、爱之所在。但这些过早地离她远去了。我仿佛看见了她在繁花似锦的表层底下,求助而又无助地,爱又恨着她的生之源。这世间最艰难的悖论,她过早地面对了,也因此生发出对世界的悲剧感。她对心中那个叫做母亲的存在,只是心向往之,而永远地求之不得了。
(选编自2011年12月20日《新华副刊》)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学作品的形式美可以复制,但其内在本身却是由作者对世界的理解、对人生世态的观念决定的,《十八春》所展现的内容支离破碎,这也与张爱玲对世界的理解有关。
B.作者从张爱玲早期的人生经历与其作品的关系这一角度,以张爱玲一系列作品为例,揭示了她所经历的生活变故对其性情和作品的影响。
C.文学作品中人物的命运和性格情怀,往往有着作者现实人生的影子,张爱玲成长经历中的无助、苦痛,也自然会反映在她的一些作品中。
D.张爱玲的生活经历了由早期的“雅”到后来的“痛”的急转直下的人生变故,这世间最艰难的悖论使她过早地吞咽了人生的痛苦,也因此形成了她对世界的悲剧感。

E.“仿佛是在人心尖上雕刻”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强调张爱玲的作品文笔细腻、精妙、传神,能抓住精要,呈现真相,直抵人的内心深处,是一般文学家难以达到的。
作者为什么认为张爱玲最好的作品是《十八春》?请简要分析。
对于张爱玲,作者为什么说“人们似乎只觉其雅,而不觉其痛”,请简要分析。
文中说“一个孩子的天目,必定是因为痛苦才被打开的”,你是否赞同这一观点?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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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叔郁达夫的少年时期
郁 风
对于三叔达夫的记忆就像一幅非常熟悉的亲切的画,却是只有色彩没有线条,只有光影没有具像了。三叔达夫自幼聪明过人,七岁入私塾启蒙,九岁时就能作诗,他后来的《自述诗》有“九岁题诗四座惊”之句。他在一九二七年回顾童年时写道:“我在小学中学念书的时候,学校的功课做得很勤,空下来的时候只读读四史和唐诗古文,当时正在流行的礼拜六派前身的那些肉麻小说,和林畏庐(即著名翻译家林纾)的翻译小说,一本也没有读过。只有那年正在小学毕业的暑假里,家里的一只禁阅书箱开放了,我从那只箱里,拿出了两本书来,一部是石头记(即《红楼梦》),一部是六才子书。”
在富阳高小三年级(实际读了两年,十二岁)毕业后到杭州投考杭府中学,被录取了但又因一时学费不够而改入用费较低的嘉兴府中学读了半年,才又回到杭府中学。这时期他的全部兴趣都在读“闲书”和游山逛水,仅有的零用钱都送进叫做梅花碑的旧书店里,据他自己在自传中说,当时买来的书中使他狂喜的有三部:一部是《吴诗集览》(清代诗人吴梅村的集子),一部是《庚子拳匪始末记》,这本书“使我满肚子激起了义愤”,还有一部是“署名曲阜鲁阳生孔氏编订的《普天忠愤集》,甲午前后的章奏议论,诗词赋颂等慷慨激昂的文章,收集得很多,读了之后,觉得中国还有不少的人才在那里,亡国大约是不会亡的”。他所处的时代、环境和这些前辈古人的民族正气文章,培育了他的爱国诗人的气质。稍后他又涉猎诗集词曲杂剧,他的《自传》中说:“真正指示我以做诗词的门径的,是《留青新集》里的《沧浪诗话》和《白香山词谱》。……记得《桃花扇》和《燕子笺》是我当时最爱读的两部戏曲。”也可以说受这些作品的感染孕育了浪漫主义的萌芽。这时期的少年达夫已经像着迷似的作些诗词,并且私下里用笔名向报纸投稿,“第一次投稿被采用的,记得是一首模仿宋人的五古,报纸是当时的《全浙公报》”,据他说直至两三年后,觉得投稿已有七八成把握,才用真名发表。那时的真名可能是“郁文”。
读了两年中学,到了一九一零年十四岁,他认为学校里教的中文已没有什么好读的,科学在当时也不被重视,算来算去只有英文是他所欠缺的,于是就转入了美国长老会办的育英书院。数月后由于参加了反对校长的学潮而被开除,又转入另一浸礼会办的教会中学,仍然看不惯那个教务长的奴颜婢膝,谀媚洋人,趾高气扬,压迫同学。他说:“是在这一年的年假放学之前,我对当时的学校教育,实在是真的感到了绝望,于是自己就定下了一个计划,打算回家去做从心所欲的自修功夫。”他的计划就是:订阅上海发行的进步报刊,遍读家里所藏的四部旧籍和在杭州买的许多新书,在已读完第三册文法的基础上自修英文。“若能刻苦用功,则比在这种教会学校里受奴隶教育、心里又气、进步又慢的半死状态,总要痛快一点”。于是真的就住在富阳家乡那所老屋里两年,忍受着亲友长辈的非难和邻人的讪笑,阿太和祖母管不了他,能管他的大哥——我的父亲又不在家,他是完全自由地读自己爱读的书,精读了《资治通鉴》和两部《唐宋诗文醇》和其他典籍,有时一个人到田野间去,接触到农民疾苦,再就是阅读上海寄来的报刊。他深有体会地说:“实际上这将近两年的独居苦学,对我的一生,却是收获最多,影响最大的一个预备时代。”
如果说他在日本高等学校时期继续不同程度的搞通了英、日、德、法、俄五国文字,遍览世界名著,吸取了外国文学的成就,那么,在他去国以前的少年时期就已奠定了他的中国文学基础和养成了爱国诗人的气质。
(节选自郁风《一个真正的文人——三叔达夫》)
第二段写郁达夫中学时期读了许多“闲书”,这些“闲书”对他产生了哪些影响?简要回答。
郁达夫为什么对当时的学校教育“感到了绝望”?请结合文本简要回答。
文章最后一段在文章结构和内容上各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回答。
郁达夫的“独居苦学”的经历给你哪些启发?请联系自己的学习经历简要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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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圣杜甫
梁启超
①杜工部被后人叫做“诗圣”。诗怎么样才算“圣”,标准很难确定,我们也不必轻易附和。我以为工部最少可以当得起情圣的徽号。因为他的情感的内容,是极丰富的,极真实的,极深刻的。他表情的方法又极熟练,能鞭辟到最深处,能将他全部完全反映不走样子,能像电气一般,一振一荡的打到别人的心弦上,中国文学界写情圣手,没有人比得上他,所以我叫他做情圣。
②两晋六朝几百年间,可以说是中国民族混成时代,中原被异族侵入,搀杂许多新民族的血;江南则因中原旧家次第迁渡,把原住民的文化提高了。当时文艺上南北派的痕迹显然,北派真率悲壮,南派整齐柔婉,在古乐府里头,最可以看出这分野。唐朝民族化合作用,完成了政治上的统一,影响及于文艺,自然会把两派特性合冶一炉,形成大民族的新美。初唐是黎明时代,盛唐正是成熟时代。内中玄宗开元间四十年太平,正孕育出中国艺术史上黄金时代。到天宝之乱,黄金忽变为黑灰。时事变迁之剧,未有其比。
③当时蕴蓄深厚的文学界,受了这种激刺,益发波谰壮阔。杜工部正是这个时代的骄儿。
④他是河南人,生当玄宗开元之初。早年漫游四方,大河以北都有他足迹,同时大文学家李太白、高达夫,都是他的挚友。中年值安禄山之乱,从贼中逃出,跑到甘肃的灵武谒见肃宗,补了个“拾遗”的官,不久告假回家。又碰着饥荒,在陕西的同谷县,几乎饿死。后来流落到四川,依一位故人严武。严武死后,四川又乱,他避难到湖南,在路上死了。他有两位兄弟,一位妹子,都因乱离难得见面。他和他的夫人也常常隔离,他一个小儿子,因饥荒饿死,两个大儿子,晚年跟着他在四川。他一生简单的经历,大略如此。
⑤他是一位极热肠的人,又是一位极有脾气的人。从小便心高气傲,不肯趋承人。他的诗道:“以兹悟生理,独耻事干谒。”(《奉先咏怀》) 又说:“白鸥没浩荡,万里谁能驯。”(《赠韦左丞》)可以见他的气概。
⑥严武做四川节度,他当无家可归的时候去投奔他,然而一点不肯趋承将就,相传有好几回冲撞严武,几乎严武容他不下哩。他集中有一首诗,可以当他人格的象征:
⑦“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自言良家子,零落依草木。……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侍婢卖珠回,牵萝补茆屋。摘花不插鬓,采柏动盈掬。天寒翠袖薄,日暮倚修竹。”(《佳人》)
⑧这位佳人,身分是非常名贵的,境遇是非常可怜的,情绪是非常温厚的,性格是非常高抗的,这便是他本人自己的写照。
作者为什么称杜甫为“情圣”?
结合文本,简要分析杜甫成为伟大诗人的原因。
文中说杜甫是“一位极热肠的人,又是一位极有脾气的人”,试着结合文本或者熟悉的杜甫诗歌进行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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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联大的闻一多
闻一多在联大中文系讲楚辞、古代神话和唐诗三门课,立论新颖,考证严密,深受学生欢迎。他的古代神话课,图文并茂,用整张的毛边纸画出伏羲、女娲的各种画像,用按钉钉在黑板上,口讲指画,有声有色。伏羲女娲,本来是相当枯燥的课题,但听闻先生讲课让人感到一种美:思想的美,逻辑的美,才华的美。因此,不单是联大中文系、文学院的学生争着听这门课,就连理学院、工学院的学生也赶来听。
闻一多是一位浪漫的诗人,他会把讲课变成一个充满诗意的过程,所以他把上午的课换到了晚上。七点多钟,电灯已经亮了,闻一多穿着深色长衫,抱着几年来钻研所得的大叠大叠的手稿抄本,昂然走进教室。学生们起立致敬又坐下之后,闻一多也坐下了;但并不马上开讲,却慢条斯理地掏出纸烟匣,打开来对着学生和蔼地一笑:“哪位吸?”学生们笑了,自然不会有谁真的接受这绅士风味的礼让。于是,闻一多自己点了一支,长长的吐出一口烟雾后,用非常舒缓的声腔念道:“痛——饮——酒——,熟读——离骚——,方得为真——名——士!”之后才开始讲课,有时讲得兴致盎然,闻一多会把时间延长下去,直到月光洒满校园的时候,才带着清凉的露水回到他的新南院住宅。
闻一多讲唐诗是联大叫座的课。他原来就是诗人,对唐诗的理解,其见解和感受有别于其他学者。闻一多最赞赏五言绝句,认为五言绝句是唐诗中的精品,二十个字就是二十个仙人,容不得一个滥竽充数。汪曾祺说:“能够像闻一多先生那样讲唐诗的,并世无第二人。因为闻先生既是诗人,又是画家,而且对西方美术十分了解,因此能将诗与画联系起来讲解,给学生开辟了一个新境界。”他讲唐诗,不蹈袭前人一语,将晚唐诗和后期印象派的画一起讲,特别讲到“点画派”。中国用比较文学的方法讲唐诗的,闻一多当为第一人。
闻一多特别欣赏初唐诗人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在他的《宫体诗的自赎》一文中,曾把这首诗评价为“诗中的诗,顶峰上的顶峰”。这首诗有浓厚的唯美倾向,却带有几分人生幻灭、虚无颓唐的意味。何兆武评价说:“闻先生的思想主潮早年和晚年是一以贯之的,本质上还是个诗人,对美有特别的感受,而且从始到终是一包热情,一生未曾改变过。”
唐诗中有这样空灵唯美的诗意,有人生幻灭的虚无感,更重要的是,唐诗中的人间疾苦更能引起闻一多的感触。闻一多经常跟学生说起这样的事情,说完以后就讲唐诗,讲杜甫的三吏三别,他愤怒地说:“为什么隔了一千多年了中国的事还是这样悲惨,比那时候还不如?”学生还因此有这样一个作业“给蒋委员长的一封公开信”,令他们记忆深刻。
抗战期间,看到国家糟糕到这步田地,闻一多如坐针毡,他在给学生臧克家的信中写道:“我只觉得自己是座没有爆发的火山,火烧得我痛,却没有能力炸开那禁锢我的壳,放射出光和热来。”以1943年为时间标记,闻一多走出书斋,从一个学者变成了一个激情喷发的民主斗士,在许多公开场合作“狮子吼”。
1946年西南联大开始分批北上,为了工作需要,他坚决留在昆明。在白色恐怖下,1946年7月11日,民盟中央委员李公朴惨遭暗杀,闻一多的处境十分危险,但他置生死于度外。7月15日,他义无反顾地前往参加李公朴先生的追悼会,面对国民党特务,他拍案而起,慷慨激昂地发表了著名的《最后一次的演讲》,悲愤地表示为了民族“要像李先生一样,前足跨出大门,后脚就不准备再跨进大门”的坚定决心。追悼会后,又出席了民盟在《民主周刊》社为李公朴被暗杀事件举行的记者招待会。当天下午在回家途中即遭到国民党特务杀害,时年不满48周岁。
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闻一多的课堂氛围富有诗意,为了创造意境,他可以把时间改到晚上,映着灯光和月光给学生讲,课堂上的闻一多很有名士风度。
B.闻一多将晚唐诗和后期印象派的画一起讲,用比较文学的方法讲诗歌的,闻一多当为第一人。
C.闻一多特别欣赏初唐诗人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认为这首诗带有几分人生幻灭、虚无颓唐的意味。
D.闻一多也是美术家,他不仅善于鉴赏中外各种风格的画作,而且能将绘画意境和诗歌意境融为一体。

E、闻一多写的“我只觉得自己是座没有爆发的火山,火烧得我痛,却没有能力炸开那禁锢我的壳,放射出光和热来”,这句话是在痛苦自己没有迸发出激情为国家、为民族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四段末引用何兆武的评价:“闻先生的思想主潮早年和晚年是一以贯之的,本质上还是个诗人,对美有特别的感受,而且从始到终是一包热情,一生未曾改变过。”你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从本文来看,闻一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分点陈述。
关于闻一多的牺牲,有人十分敬佩,有人十分惋惜。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结合文章内容,阐明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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