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在上的奇函数和定义在上的偶函数分别满足,,若存在实数,使得成立,则实数的取值范围是( )
函数的图象如图,则()
已知是第二象限角,且,则的值为()
已知对于任意恒成立,则的最大值为()
已知,猜想的表达式为 ()
利用数学归纳法证时,在验证n=1成立时,左边应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