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证:+>.证明:因为+和都是正数,所以为了证明+>,只需证明(+)2>()2,展开得5+2>5,即2>0,显然成立,所以不等式+>.上述证明过程应用了( )
已知函数为奇函数,且当时,则等于()
等比数列的前项和为,,若成等差数列,则()
执行如图所示的程序框图,则输出的值等于()
已知平面向量,,与垂直,则是()
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