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任意,恒成立,则的取值范围是 .
⑴等比数列中的第5项到第10项的和为: ⑵等差数列的前项和为18,前项为和28,则前项和为
数列的前项和
:⑴已知为等比数列的前项和,公比,则 ;⑵等差数列中,公差,且,则 .
数列中,,则的通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