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有下列各式:,成立,观察上面各式,按此规律若,则正数( )
已知集合,则等于( )
如图,虚线部分是四个象限的角平分线,实线部分是函数的部分图象,则可能是( )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已知函数的部分图象如图所示,则的图象可由函数的图象(纵坐标不变)变换如下( )
已知是定义在上的奇函数,且恒成立,当时,则的值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