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数集中,被除所得余数为的所有整数组成一个“类”,记为,即,.给出如下四个结论:①;②;③;④整数属于同一“类”的充要条件是“”.其中,正确结论的个数为 .
用数学归纳法证明“能被3整除”的第二步中,时,为了使用归纳假设,应将变形为 从而可以用归纳假设去证明。
(文)已知函数的反函数
(理)已知函数的反函数
⊿ABC的三内角的正弦值的比为4:5:6,则此三角形的最大角为 (用反余弦表示)
已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