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任意两个正整数,定义某种运算 “※”如下:当都为正偶数或正奇数时, ※;当中一个为正偶数,另一个为正奇数时, ※.则在此定义下,集合※中的元素个数是 ( )
设全集是实数集R,,,则等于()
设集合,那么下列结论正确的是()
若,则()
设集合,则()
已知集合,那么集合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