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数集中,被5整除所得余数为的所有整数组成一个“类”,记为,,给出如下三个结论:①;②;③;、④“整数、属于同一“类”的充要条件是“”.其中,正确结论的个数是( )
若函数与函数的图象的对称轴相同,则实数a的值为( )
函数在[]上的最小值是1,则的值为( )
已知函数f (x)=则 f (0)+f (1)= ( )
已知公差不为0的等差数列满足成等比数列,为的前n项和,则的值为 ( )
已知a,b是实数,则“”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