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数集中,被5整除所得余数为的所有整数组成一个“类”,记为,,给出如下三个结论:①;②;③;、④“整数、属于同一“类”的充要条件是“”.其中,正确结论的个数是( )
等差数列的前项和为.若为一确定常数,下列各式也为确定常数的是
等差数列中,和是关于方程的两根,则该数列的前11项和=().
在△ABC中,角A,B,C所对的边分别为1+=,则角C=()
在等差数列{an}中,,则此数列前30项和等于()
在△ABC中,sin2A≤sin2B+sin2C-sinB sinC,则A的取值范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