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学路》篇中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所以,名不正,则民无所措手足.”上述推理用的是( )
已知△中,,则△ABC一定是
数列的前n项的和为
在等差数列中,已知,那么=
在等比数列中,,则数列的第4项为
若△ABC的三个内角、、成等差数列,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