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在R上的偶函数满足:对任意的,有.则( )
已知是定义在R上的不恒为零的函数,且对于任意实数满足考察下列结论:①;②为偶函数;③数列为等比数列;④数列为等差数列.其中正确的结论是
已知函数与直线相交,若在轴右侧的交点自左向右依次记为,,,,则等于
已知函数的图像在点处的切线与直线垂直,若数列的前项和为,则的值为
函数()的图象如右图所示,为了得到的图像,可以将的图像
在中,内角、、所对的边分别是、、,若,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