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说法中,正确的个数是( )①存在一个实数,使;②所有的质数都是奇数;③斜率相等的两条直线都平行;④至少存在一个正整数,能被5和7整除。
已知, , , 则().
幂函数,其中,且在(0,+∞)上是减函数,又,则=()
已知函数若则的值为()
,,则().
若,则的值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