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任意两个正整数,定义某种运算“※”如下:当都为正偶数或正奇数时,※=当中一个为正偶数,另一个为正奇数时,※=.则在此定义下,集合※中的元素个数是
在等差数列中, (1)已知求= (2)已知求 (3)已知求 (4)已知求
数列中,由给出的数之间的关系可知的值是()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数列的一个通项公式是()
已知数列,它的第5项的值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