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指数函数是增函数(大前提),而是指数函数(小前提),所以是增函数(结论)”,上面推理的错误是 ( )
不等式的解集是()
下列不等式结论成立的是()
已知集合,集合,集合,则集合()
已知函数是上的减函数,那么的取值范围是()
已知集合则实数的取值范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