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理)与是定义在R上的两个可导函数,若,满足,则与满足( )
已知等差数列,,,则数列的前项和为()
已知,则的值为()
已知等比数列,,,则()
已知等差数列:5,…的前n项和为Sn,则使得Sn取得最大值的n的值为()
在中,角,,的对边长分别为,,,,,,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