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列的前n项和;(n∈N*);则数列的前50项和为 ( )
设函数的导函数,则数列的前项和为( )。
已知等比数列满足,当时,( )
不等式对任意恒成立,则实数的取值范围是( )
若等差数列的公差成等比数列,则="( " )
已知向量且,若数列的前项和为,且 ∥,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