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任意两个正整数,定义某种运算“※”如下:当都为正偶数或正奇数时,※=;当中一个为正偶数,另一个为正奇数时,※=.则在此定义下,集合※中的元素个数是 ( )
设函数是定义在R上的奇函数,且当x0时,单调递减,若数列是等差数列,且,则的值 ( )
若存在过点(1,0)的直线与曲线和都相切,则 ( )
方程有三个不相等的实根,则k的取值范围是 ( )
函数图象的一条对称轴在内,则满足此条件的一个值为( )
等差数列的前n项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