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函数的部分图象如右图所示,设是图象的最高点,是图象与轴的交点,则( )
已知等差数列项和为等于()
在等差数列中,, 则为()
等差数列共有项,其中奇数项之和为,偶数项之和为,则其 中间项为().
在等比数列中,若,且则为()
在等差数列中,若,则的值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