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列的通项公式,则该数列的前( )项之和等于9。
已知表示共面的三个单位向量,那么的取值范围是()
已知直线与函数的图象相切,其中是自然对数的底,则为()
对于定义在实数集R上的函数,若与都是偶函数,则()
的值等于()
记集合,,全集,则集合中所含元素的个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