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实数满足,对任意的正数,不等式恒成立,则的取值范围是( )
设集合,则()
已知,现给出如下结论: ①;②;③;④. 其中正确结论的序号为()
设、都是非零向量,下列四个条件中,一定能使成立的是()
在中,若,则的形状是( )
函数的最大值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