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条件条件的充分不必要条件,则实数的取值范围是
已知等差数列{an}的通项公式an=3-2n,则此数列的公差为( )
设数列2,5,8,11,……。则20是这个数列的第( )项。
定义在R上的偶函数满足:对任意则下述式子中正确的是( )。
观察式子:,, ……可归纳出式子为( )。
对于线性相关系数r,叙述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