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函数为奇函数,则的一个取值是( )
在等比数列中,若,且则为()
在等差数列中,若,则的值为()
在公比为整数的等比数列中,如果那么该数列的前项之和为()
与,两数的等比中项是()
等比数列中, 则的前项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