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集合A="{x|" |x|<3,xZ},B={1,2,3,4},全集U=AUB,则集合C(A B)的子集个数为 A.8 B.16 C.32 D.64
数列的通项公式,则该数列的前( )项之和等于.
若R上可导的任意函数满足0,则必有( ).
已知两数的等差中项为10,等比中项为8,则以两数为根的一元二次方程是()
已知数列、、、、……那么是这个数列的第()项
已知函数是定义在区间上的奇函数,若,则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