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支签字笔与3本笔记本的金额之和大于24元,而4支签字笔与5本笔记本的金额之和小于22元,则2支签字笔与3本笔记本的金额比较结果是 ( )
已知函数,若,则的取值范围是( ▲ )
设,,,则( ▲ )
今有一组实验数据如图:现准备用下列函数中的一个近似地表示这些数据满足的规律,其中最接近的一个是( ▲ )
下列各组函数中,表示同一个函数的是( ▲ )
函数的图像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