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支签字笔与3本笔记本的金额之和大于24元,而4支签字笔与5本笔记本的金额之和小于22元,则2支签字笔与3本笔记本的金额比较结果是 ( )
复数的共轭复数是
若,则等于
一个物体的运动方程为其中的单位是米,的单位是秒,那么物体,在秒末的瞬时速度是 米/秒
若函数在R 上可导,且满足,则( )
已知函数在时有极值为0,则m+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