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支签字笔与3本笔记本的金额之和大于24元,而4支签字笔与5本笔记本的金额之和小于22元,则2支签字笔与3本笔记本的金额比较结果是 ( )
如果实数、满足条件 则的最大值为( )
在等比数列中,若,则的值为( )
设等差数列的前项和为,已知,则( ).
已知向量与的夹角为,且,则等于( )
已知,则下列不等式一定成立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