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零向量不共线,若+=,-=,则⊥是||=||的 ( )
已知为正偶数,用数学归纳法证明时,若已假设为偶数时命题为真,则还需要用归纳假设再证( )
下列函数中,既是奇函数又存在极值的是( )
关于的方程的一个根是,则另一根的虚部为( )
已知均为正整数,记为矩阵中第行、第列的元素,且,(其中,);给出结论:①;②;③④若为常数,则.其中正确的个数是( )
在的展开式中,若第五项的系数与第三项的系数之比为56:3,则展开式中的常数项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