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废墟的辉煌
刘上洋
真没有想过,在罗马,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废墟。
我们乘车从一个叫美女城的小镇前往罗马。早就听说罗马是一件精致的建筑艺术作品,尤其是那规模宏伟金碧辉煌的梵蒂冈圣彼得大教堂、高耸云天气势非凡的圣天使城堡、巍然屹立的埃曼纽尔二世骑像纪念碑、充满神秘色彩的许愿喷泉,更是以它们独特的建筑艺术闻名于世。因此在我的想象中,罗马一定很美,很繁华。然而,当汽车进入市区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没有流光溢彩,没有生机盎然,一切都是旧的,街道是旧的,房屋是旧的,整个罗马就像一件陈列在博物馆里的历史文物。
就在我感到迷惑不解的时候,汽车在一座残破但却很雄伟的椭圆形建筑物前停了下来,我的眼睛顿然一亮,这不就是古罗马斗兽场的废墟吗?这座于公元72年由4万名战俘用8年时间建起来的巨大建筑,虽然毁坏严重,残破不堪,但不愧为人类建筑史上的杰作。它的形状很像今天的体育场,近50米高的外围墙是用砖石砌成的三层石柱拱廊,周围有80个出入口,里面的阶梯式座位能同时容纳5.5万观众。就是现在,也令人惊叹不已。从斗兽场建成的第一天起,里面就浸满了野蛮和血腥。达官贵人们为了寻求刺激和欢乐,在这里上演了长达500多年的“人兽斗”。在诅咒它的同时,我又暗暗为这座辉煌建筑的废墟历经漫长的风雨而得以保存至今而庆幸。要不然我们只有从历史学家的笔下去寻找它的踪迹了,就像我们中国的阿房宫一样,只能从司马迁的《史记》和杜牧的诗文中去想像它的辉煌壮丽了。其实,岂止阿房宫,漫漫五千年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据说宋代以前的建筑哪怕是废墟也很难觅到一座了。
离斗兽场不远,便是罗马广场废墟。这个古罗马的心脏地区,曾经殿堂高耸、神庙林立,如今却杂草丛生,成了一片断壁残垣,华丽的埃米利亚殿堂,只剩下了一堆零乱的石块;雄伟的马森齐奥殿堂,只剩下了几堵厚厚的破墙;高大的蒂奥斯库雷神庙,只剩下了孤零零的三根石柱;最为气派的萨图尔诺农神庙,只剩下八根石柱支撑的大门;徜徉在这罗马广场的废墟之中,仿佛就像在古罗马的历史中漫步。我们不能亲见古老的历史,但废墟却可以告诉你昔日的辉煌。倘若没有废墟,人类的历史就会变得苍白单调,就会变得残缺不全。
从罗马广场出来,我以为再也看不到什么废墟了。谁知罗马城简直就是一个废墟的世界。一座座倾塌的城墙,一间间残破的宫殿,一根根斑驳脱榫的石梁,一个个缺手少臂的雕像,以及一条条被毁坏的不成形的通道随处可见,或掩映在绿树丛中,或竖立在草坪之上,或横亘在街边路旁,或紧靠着新建筑。尤其使人惊讶的是,绝大多数废墟都在罗马市中心,而且完好地保存在显眼醒目之处。凝视着这些废墟,我忽然发现罗马充满着一种残缺的美,一种古旧的美。没有废墟,就无法印证文明的轨迹,残损和破败正体现了文明的韧性。
于是,我不由地惊叹和钦佩起罗马人来。他们不愧具有远见卓识的一族。面对罗马文明的废墟,他们没有用推土机去把它们推倒和铲平,也没有在废墟上去恢复和重现古罗马的壮丽辉煌,而是独具匠心地将废墟原封不动地保存起来。只有尊重废墟,才能超越废墟,去创造新的辉煌。正因为废墟有着永恒的巨大的魅力,罗马也就成了全世界都向往的地方,每天从四面八方来废墟游览的人络绎不绝、摩肩接踵。罗马废墟,一个千古绝唱,一个不灭的辉煌。
(选自《阅读与鉴赏》,有改动)
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本文开门见山,又设置悬念。“真没有想过,在罗马,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废墟”一句,既写出作者受到的震撼,又抒发了思古之幽情。 |
B.作者先通过列举把我们带进想象中繁华的罗马城,继而漫步实际中的罗马城,抒写内心情感的变化,由失望、迷惑不解,到愉悦,再变为最后的惊叹和钦佩。 |
C.文中“我又暗暗为这座辉煌建筑的废墟历经漫长的风雨而得以保存至今而庆幸”一句,暗合文眼,暗示了后文中废墟巨大的历史意义。 |
D.文章第三段介绍了古罗马斗兽场,作者目的是借斗兽场的废墟控诉万恶的奴隶制度,批判奴隶制度的野蛮和血腥,从而达到借古讽今的目的。 |
E.文章构思巧妙,从废墟入笔,联系历史与现实,加以其深刻的哲理思辩,增加了文章的内涵。
请用自己的话概括文章划线句子中 的“迷惑不解”一词。(不超过15个字)
文章第三段中提到了中国的阿房宫等内容,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文章结尾说“废墟有着永恒的巨大的魅力”,联系全文,这“魅力”表现在哪些方面?
阅读下文完成1—3题。
山 屋
吴伯箫
①屋是挂在山坡上的。门窗开处便是山。不叫它别墅,因为不是旁宅支院颐养避暑的地方;唤作什么楼也不妥,因为一底一顶,顶上就正对着天空。无以名之,就姑且直呼为山屋吧,那是很有点老实相的。
②搬来山屋,已非一朝一夕了。忆昔入山时候,常常感到一种莫名的寂寞,原来地方太偏僻,离街市太远啊。可是习惯自然了,浸假又爱了它的幽静;何况市镇边缘上的山,山坡上的房屋,终究还具备着市廛与山林两面的佳胜呢。倘若你来,于山屋,你也会喜欢它的吧?傍山人家,是颇有情趣的。
③譬如说,在阳春三月,微微煦暖的天气,使你干什么都感到几分慵倦;再加整天的忙碌,到晚上你不会疲惫得像一只晒腻了太阳的猫么?一头栽到床上,怕就蜷伏着昏昏入睡了。心同躯壳是同样的懒啊。可是大大的睡了一场,寅卯时分,你的梦境不是忽然透出了一丝绿莹莹的微光么,像东风吹过经冬的衰草似的,展眼就青到了天边。恍恍惚惚的,屋前屋后有一片啾唧哳哳的闹声,像是姑娘们吵嘴,又像一群活泼泼的孩子在嘈杂乱唱;兀的不知怎么一来,那里“支幽”一响,你就醒了。立望你听到了满山满谷的鸟叫。缥缥缈遥的那里的钟声,也嗡嗡的传了过来。你睁开了眼,窗帘后一缕明亮,给了你一个透底的清醒。靠左边一点,石工们在丁东的凿石声中,说着呜呜噜噜的话;稍偏右边,得得的马蹄声又仿佛一路轻的撒上了山去。一切带来的是个满心的欢笑啊。那时你还能躺在床上么?不,你会霍然一跃就起来的。衣裳都来不及披一件,先就跳下床来打开窗子。那窗外像笑着似的处女的阳光,一扑就扑了你个满怀。“呵,我的灵魂,我们在平静而清冷的早晨找到我们自己了。”(惠特曼《草叶集》)那阳光洒下一屋的愉快,你自己不是都几乎笑了么?通身的轻松。那山上一抹嫩绿的颜色,使你深深的吸一口气,清爽是透到脚底的。瞧着那窗外的一丛迎春花,你自己也仿佛变作了它的一枝。
④我知道你是不暇妆梳的,随便穿了穿衣裳,就跑上山去了。一路,鸟儿们飞着叫着的赶着问“早啊?早啊?”的话,闹得简直不像样子。戴了朝露的那山草野花,遍山弥漫着,也懂事不懂事似的直对你颔首微笑,受宠若惊,你忽然骄蹇起来了,迈着昂藏的脚步三跨就上了山巅。你挺直了腰板,要大声嚷出什么来,可是怕喊破了那清朝静穆的美景,你又没嚷。只高高的伸出了你粗壮的两臂,像要拥抱那个温郁的娇阳似的,很久很久,你忘掉了你自己。
⑤要是夏天,晌午阳光正毒,在别处是热得汤煮似的了,山屋里却还保持着相法的凉爽。坡上是通风的。四围的山松也有够浓的荫凉。敞着窗,躺在床上,噪耳的蝉声中你睡着了,噪耳的蝉声中你又醒了。没人逛山。樵夫也正傍了山石打盹儿。市场又远远的,只有三五个苍蝇,嗡飞到了这里,嗡又飞到了那里。老鼠都会瞅空出来看看景的吧,“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心跳都听得见扑腾呢。你说,山屋里的人,不该是无怀氏之民么?
⑥夏夜,自是更好。天刚黑,星就悄悄的亮了。流萤点点,像小灯笼,像飞花。檐边有吱吱叫的蝙蝠,张着翅膀凭了羞光的眼在摸索乱飞。远处有乡村味的犬吠,也有都市味的火车的汽笛。几丈外谁在毕剥的拍得蒲扇响呢?
⑦可是,我得告诉你,秋来的山屋是不大好斗的啊。若然你不时时刻刻咬紧了牙,记牢自己是个男子,并且想着“英国的孩子是不哭的”那句名言的话,你真挡不了有时候要落泪呢。黄昏,正自无聊的当儿,阴沉沉地天却又淅淅沥沥的落起雨来。不紧也不慢,不疏也不密,滴滴零零,抽丝似的,人的愁绪可就细细的长了。真愁人啊!想来个朋友谈谈天吧,老长的山道上却连把雨伞的影子也没有;喝点酒解解闷吧,又往哪里去找个把牧童借问酒家何处呢?你听,偏偏墙角的秋虫又凄凄切切唧唧而吟了。呜呼,山屋里的人其不怛然蹙眉颓然告病者,怕极稀矣,极稀矣!
⑧凑巧,就是那晚上,不,应当说是夜里,夜至中宵。没有闭紧窗后,应着潇潇的雨声冷冷的虫声,不远不近,袭来了一片野兽踏落叶的悉索声。呕吼呕吼,接二连三的嗥叫,告诉你那是一只饿狼或是饥狐的时候,喂,伙计,你的头皮不会发胀么?好家伙!真得要蒙蒙头。
⑨虽然,“采菊东篱下”,陶彭泽的逸兴还是不浅的。
⑩最可爱,当然数冬深。山屋炉边围了几个要好的朋友,说着话,暖烘烘的,有人吸着烟,有人就偎依在床上,唏嘘也好,争辩也好,锁口默然也好,态度却都是那样淳朴诚恳的。回忆着华年旧梦的有,希冀着来日尊荣的有,发着牢骚,大夸其企图与雄心的也有。怒来拍一顿桌子,三句话没完却又笑了。那怕当面骂人呢,该骂的是不会见怪的,山屋里没有“官话”啊,要讲“官话”,他们指给你,说:“你瞧,那座亮堂堂的奏着军乐的,请移驾那楼上去吧。”
⑾若有三五乡老,晚饭后咳嗽了一阵,拖着厚棉鞋提了长烟袋相将而来,该是欢迎的吧?进屋随便坐下,便尔开始了那短短长长的闲话。八月十五云遮月,单等来年雪打灯。说到了长毛,说到了红枪会,说到了税,捐,拿着粮食换不出钱,乡里的灾害,兵匪的骚扰,希望中的太平丰年及怕着的天下行将大乱;说一阵,笑一阵,就鞋底上磕磕烟灰,大声的打个呵欠,“天不早了。”“总快鸡叫了。”要走,却不知门开处已落了满地的雪呢。
⑿原来我已跑远了。急急收场:“雪夜闭户读禁书。”你瞧,这半支残烛,正是一个好伴儿。
1、本文语言极具表现力。请分析下列句中加点词的妙处。
①屋是挂在山坡上的。
②得得的马蹄声又仿佛一路轻的撒上了山去。
2、作者在第③自然段描写春日山居图时引用惠特曼的《草叶集》中的诗句有何作用?
3、作者在开头部分说“傍山人家,是颇有情趣的”,第⑦⑧自然段却把山中秋景写得萧瑟可怕,为什么?试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怪人”龚自珍
陈益
正当万马齐喑、异常烦闷的暴风雨来临前夕,晚年龚自珍自京城南下,居住在昆山羽琌山馆。好友魏源在扬州仓巷有一座絜园,每次经过扬州,便寓居于絜园秋实轩。龚自珍为絜园题写过一副对联:“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总一代典,成一家言。”从中可以读出很多含义。有一次,龚自珍与客人在秋实轩高谈阔论,手舞足蹈间,竟然将靴子踢飞了。送客时到处寻找靴子,怎么也找不到。几天后,才发现靴子在帐子顶上。
魏源的孙子魏季子,写有《羽琌山民逸事》,记载了龚自珍许多奇闻逸事,“飞靴”就是其中一则。
龚自珍一直渴望能有经世济民、安邦定国的机会。他投身于科举,固然这是读书人的唯一途径,但更为了藉此进入国家权力的核心,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清道光三年,叔父龚守正任会试同考官,龚自珍照例回避,不能参加会试,母亲段训还专门写诗,以“会见天街汝遍看”(《珍儿不予会试,试以慰之》)来劝慰他。己丑年四月二十八日,龚自珍应廷试,第一个交卷出场,友人恭维他“君定大魁”。他却嗤鼻说道:“看伊家国运何如。”自己能否夺魁,却是关乎清王朝国运的事。可见龚自珍抱负之大、自视之高。
对于科举,龚自珍有自己的看法。有一次,他去拜访身为礼部尚书的叔父龚守正。叔侄尚未寒暄几句,就有人通报,有一位门生求见。来人新近点了翰林,正春风得意呢。龚自珍只好暂去耳房回避,外间的交谈倒是听得很清楚。尚书问门生最近忙些什么,门生回答,也没啥要紧的事,平日只是临摹字帖,在书法上用点工夫。尚书夸奖道:“朝考无论
大小,首要的是字体端庄,墨迹浓厚,点画工稳。若是书法一流,博得功名直如探囊取物!”门生正恭聆教诲,龚自珍却忍不住在隔壁哂笑道:“翰林学问,不过如此!”听到这话,那位门生很是窘迫,慌忙告辞。尚书勃然大怒,将龚自珍训斥了一番,叔侄间闹翻了脸。
龚自珍未入翰苑,抑郁不平,他干脆让女儿、媳妇、小妾、婢女都每天临池,专练馆阁体。若是有人说翰林如何了不起,他便嗤之以鼻:“如今的翰林还值得一提吗?我家的女流之辈,没有一人不可入翰林。不凭别的,单凭那手馆阁体的毛笔字,就绝对够格!”
从青少年时代起,龚自珍就随从父亲奔走南北,与硕学名士、潦倒文人、草野侠客、山林隐士、市井小民、勾栏歌妓都有往来。他挥金如土,待等囊中羞涩,又向友人告贷。在扬州,不但吃喝都在好友魏源的絜园,甚至连身上的衣服,脚上的靴子,也是魏源的。有一次,他从金陵回扬州,身上的白狐裘上半部挺新,下半截却都是泥污。原来,这两天雪雨交加,寒风彻骨,朋友送给他白狐裘御寒。他身材短小,又不知裁改,拖在泥水中竟浑然不觉。
魏季子还记述了这样一则故事,羽琌山民龚自珍“有异表,四顶中凹,额罄下而颏上卬,短矮精悍,两目炯炯,语言多滑稽,面常数日弗盥沐”。这位思想家、大诗人是不喜欢盥洗的,甚至一连几天都不洗脸。魏源让仆人端了脸盆恭伺,他竟大发雷霆,说我一向不喜欢盥洗,你让仆人这样做,不是轻侮我吗?魏源只好赔着笑脸道歉。
龚自珍爱读书。每天早晨,“仆人置槃香一,淡巴姑一,巨罂旁置一烟筒而计甚巨,山民日坐其间,无他事焉”。看书看得倦了,即沉沉睡去。虽穿衣戴帽,仍不管不顾。仆人如果要为他解脱,反而被他呵斥驱赶。这才真正是手不释卷。
龚自珍作文写诗时嬉笑怒骂,纵横恣肆,字里行间洋溢激情,在生活中也是“性不喜修饰,故衣残履,十年不更”,被称为龚呆子,更有人说他是狂士、怪物。然而他怪得有理而有节。众所周知,“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是龚自珍的名句。假如他始终拘拘谨谨,能在近代中国“大变忽开”之际,写出如此振聋发聩的诗句吗?
(选自2014年11月14日《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请结合全文内容,概括“怪人”龚自珍之“怪”的具体表现。
文中说,龚自珍为絜园题写的对联“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总一代典,成一家言”,可以读出很多含义。请说说你从中读出了哪些含义。
文章标题中的引号可否去掉?为什么?请结合文本内容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家家有明月清风
林清玄
到台北近郊登山,在陡峭的石阶中途,看见一个不锈钢桶放在石头上,外面用红漆写了两字“奉水”,桶耳上挂了两个塑胶茶杯,一红一绿。在炎热的天气里喝了清凉的水,让人在清凉时感觉到人的温情,这桶水是由某一个居住在这城市里陌生的人所提供的,他是每天清晨太阳升起时就抬这么重的一桶水来,那细致的用心是颇能体会到的。
在烟尘滚滚的尘世,人人把时间看得非常重要,因为时间就是金钱,几乎到了没有人愿意为别人牺牲一点点时间的地步,即使是要好的朋友,如果没有重要的事情,也很难约集。但是当我在喝“奉水”的时候,想到有人在这上面花了时间与心思,牺牲自己的力气,就觉得在忙碌转动的世界,仍然有从容活着的人。
这使我想起童年住在乡村,在行人路过的路口,或者偏僻的荒村,都时常看到一只大茶壶,上面写着“奉茶”,有时还特别钉一个木架子把茶壶供奉起来。我每次路过“奉茶”,不管是不是口渴,总会灌一大杯凉茶,再继续前行,到现在我都记得喝茶的竹筒子,里面似乎还有竹林的清香。我想,有时候人活在这个人世,没有留下任何名姓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只要对生命与土地有过真正的关怀与付出,就算尽了人的责任。
很久没有看见“奉茶”了,因此在台北郊区看到“奉水”时竟低徊良久,到底,不管是茶是水,在乡在城,其中都有人情的温热。山道边一杯微不足道的凉水,使我在爬山的道途中有了很好的心情,并且感觉到不是那么寂寞了。
到了山顶,没想到平台上也有一桶完全相同的钢桶,这时写的不是“奉水”,而是“奉茶”,两个塑胶杯,一黄一蓝,我倒了一杯来喝,发现茶是滚热的。于是我站在山顶俯视烟尘飞扬的大地,感觉那准备这两桶茶水的人简直是一位禅师了。在完全相同的桶里,一冷一热,一茶一水,连杯子都配合得恰恰刚好,这里面到底是隐藏着怎么样的一颗心呢?
我一直认为不管时代如何改变,在时代里总会有一些卓然的人,就好像山林无论如何变化,在山林中总会有一些清越的鸟声一样。同样的,人人都会在时间里变化,最常见的变化是从充满诗情画意、逍遥的心灵,变成平凡庸俗而无可奈何,从对人情时序的敏感,成为对一切事物无感。我们在股票号子里看见许多瞪着看板的眼睛,那曾经是看云、看山、看水的眼睛;我们看签六合彩的双手,那曾经是写过情书与诗歌的手;我们看为钱财烦恼奔波的那双脚,那曾经是在海边与原野散过步的脚。我们的眼耳鼻舌身意看起来仍然是二十年前无异,可是在本质上,有时中夜照镜,已经完全看不出它们的连结,那理想主义的、追求完美的、每一个毛孔都充满了光彩的我,究竟何在呢?
清朝诗人张灿有一首短诗:“书画琴棋诗酒花,当年件件不离他;而今七事都更变,柴米油盐酱醋茶。”很能表达一般人在时空中流转的变化,从“书画琴棋诗酒花”到“柴米油盐酱醋茶”,人的心灵必然是经过了一番极大的动荡与革命,只是凡人常不自觉自省,任庸俗转动罢了。
有人问我,这个社会最缺的是什么东西?我认为最缺的是两种,一是“从容”,一是“有情”。这两种品质是大国民的品质,但是由于我们缺少“从容”,因此很难见到步履雍容、识见高远的人;因为缺少“有情”,则很难看见乾坤朗朗、情趣盎然的人。
社会学家把社会分为青年社会、中年社会、老年社会,青年社会有的是“热情”,老年社会有的是“从容”。我们正好是中年社会,有的是“务实”,务实不是不好,但若没有从容的生活态度与有情的怀抱,务实到最后正好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牺牲了书画琴棋诗酒花。一个彻底务实的人正是死了一半的俗人,一个只知道名利实务的社会,则是僵化的庸俗社会。
人生的幸福在很多时候是得自于看起来无甚意义的事,例如某些对情爱与知友的缅怀,例如有人突然给了我们一杯清茶,例如在小路上突然听见冰果店里传来一段喜欢的乐曲,例如在书上读到了一首动人的诗歌,例如偶然听见桑间濮上的老妇说了一段充满启示的话语,例如偶然看见一朵酢浆花的开放……总的说来,人生的幸福来自于自我心扉的突然洞开,有如在阴云中突然阳光显露、彩虹当空,这些看来平淡无奇的东西,是在一株草中看见了琼楼玉宇,是由于心中有一座有情的宝殿。
“心扉的突然洞开”,是来自于从容,来自于有情。
我时常想起童年时代,那时社会普遍贫穷,可是大部分人都有丰富的人情,人与人间充满了关怀,人情义理也不曾被贫苦生活昧却,乡间小路的“奉茶”正是人情义理最好的象征。记得我的父亲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是:“人活着,要像个人。”当时我不懂这句话的含义,现在才算比较了解其中的玄机。人即使生活条件只能像动物那样,人也不应该活得如动物失去人的有情、从容、温柔与尊严,在中国历代的忧患悲苦之中,中国人之所以没有失去本质,实在是来自这个简单的意念:“人活着,要像个人!”
人的贫穷不是来自生活的困顿,而是来自在贫穷生活中失去人的尊严;人的富有也不是来自财富的累积,而是来自在富裕生活里不失去人的有情。人的富有实则是人心灵中某些高贵物质的展现。
家家都有明月清风,失去了清风明月才是最可悲的!
下山的时候,我想,让我恒久保有对人间有情的胸怀,以及一直保持对生活从容的步履;让我永远做一个为众生奉茶供水,在热恼中得到清凉的人。
文章开头提到台北近郊“奉水(茶)”一事,在文中有何作用?
为什么说“一个彻底务实的人正是死了一半的俗人,一个只知道名利实务的社会,则是僵化的庸俗社会”?
有人评价林清玄的散文“淡而有味,浅而有致”,请举例并分析。
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文章标题“家家有明月清风”的理解。
文章倒数第三段说:“人的贫穷不是来自生活的困顿,而是来自在贫穷生活中失去人的尊严;人的富有也不是来自财富的累积,而是来自在富裕生活里不失去人的有情。”请根据文意,结合现实,谈谈这句话对你的启发。
阅读下面材料,完成下题。
材料一
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授予屠呦呦、威廉·坎贝尔和大村智,以表彰他们发现了治疗疟疾的开创性疗法和治疗线虫感染的新疗法。
数千年来,寄生虫引发的疾病一直是全球一项重大的医疗问题,对全球最贫穷人口的影响尤其严重。今年三位获奖者针对破坏性最大的几种寄生虫病研发的疗法,使治疗这些疾病的手段得到了革新。
盘尾丝虫病(俗称“河盲症”)和淋巴丝虫病都是由寄生虫引发的。河盲症会造成患者角膜感染,最终导致失明。淋巴丝虫病会导致慢性肿胀,造成终生的红斑并致残。
日本微生物学家大村智是分离天然产物的专家,他专注于研究链霉菌,从土壤样品中分离了能够产生包括链霉素在内的多种抗菌物质的链霉菌的新菌株,并在实验室成功进行了纯化培养,从中筛选了50株最有前途的菌株,分析它们在对抗有害微生物方面的能力。
寄生虫生物学家威廉·坎贝尔利用大村智的链霉菌菌株,分离并纯化出了一种能有效对抗家养和畜牧动物体内寄生虫的成分——阿维菌素。阿维菌素随后被进一步化学修饰成为一种叫“伊维菌素”的物质。后经人体试验,发现①它从根本上降低了河盲症和淋巴丝虫病的发病率,同时对治疗其他寄生虫病也有效果。大村智和坎贝尔的贡献使一类能有效对抗寄生虫病的新药得以发现。
疟疾的病原体疟原虫是一种单细胞寄生生物,这种生物会入侵红细胞,导致发烧,在严重情况下会造成脑损伤甚至死亡。全世界有超过3亿人面临疟疾感染风险,每年有超过45万人死于疟疾,其中绝大多数是儿童。自上世纪六十年代起,原有抗疟药氯喹因疟原虫产生抗药性而失效停用。此时,屠呦呦将研究视线转向传统草药,锁定从黄花蒿中提取纯化青蒿素。她又从与陶渊明生活在同时代的葛洪所著《肘后备急方》中的“青蒿一握,以水两升渍,绞取汁,尽服之”中获得启发,提出用乙醚代替水或酒精来提取青蒿素这一关键方法,终于在1971年获得黄花蒿粗提取物的有效单体——青蒿素。经临床试验,证实它具有胜于氯喹的满意疗效,抗疟新药青蒿素由此诞生。之后,屠呦呦率领的研究团队又对青蒿素的化学结构进行研究,最终确定了青蒿素的立体结构。②它是一个具有过氧基团的新型倍半萜内酯,打破了过去认为“抗疟药必须含氮杂环”的断言,为寻找新的抗疟药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取材于环球科技观光团相关文章)
下列对“材料一”中①②两处画线的“它”指代内容,分析都正确的一项是( )
A.①指代伊维菌素②指代青蒿素 |
B.①指代阿维菌素②指代青蒿素 |
C.①指代阿维菌素②指代青蒿素的立体结构 |
D.①指代伊维菌素②指代青蒿素的立体结构 |
根据“材料一”,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寄生虫引发的疾病不只对全球最贫穷人口产生严重影响。 |
B.河盲症和淋巴丝虫病是由寄生虫引发的疾病,疟疾也是。 |
C.全世界有超过3亿人感染疟疾,其中儿童的发病率最高。 |
D.氯喹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就因疟原虫产生抗药性而被弃用。 |
材料二
2011年,屠呦呦获得拉斯克临床医学奖,理由是“发现青蒿素——一种用于治疗疟疾的药物”。国内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时把青蒿素称为中药,并说它让人们重新燃起中药创新的希望。
其实青蒿素不是中药,而是从植物中提取的成分单一、结构明确的化学药。所谓中药,应该是指中医传统上用来治疗疾病的中药材。中医虽然传统上也用青蒿治疟疾,但是中医所用的那种青蒿并不含青蒿素,已被证明对治疗疟疾无效。青蒿素是从与青蒿同属的黄花蒿中提取的。而中医几乎不用黄花蒿入药,更从来不用它治疟疾。青蒿素一开始也称为黄花素或黄花蒿素,后来为了表明其与中药的关系,才统一叫做青蒿素。再后来干脆在药典里把黄花蒿改叫青蒿,定为青蒿的正品,让人误以为青蒿素真的是从青蒿提取的。
况且,黄花蒿最初被用来代替青蒿使用时,里面的青蒿素并没有起到作用。因为中医的传统做法是把药物煎成汤药来治病的,而一旦加热到60℃,青蒿素的结构就被破坏,失去了活性,杀不死虐原虫了。屠呦呦的关键作用就是发现了这一点,因而想到了用乙醚提取。屠呦呦称,她是受到古代医方的启发才恍然大悟,不能用加热的方式来提取青蒿素。由于这个说法,人们说青蒿素的发现至少受益于中医。
事实上,葛洪记载的偏方是否真的能治疟疾,还值得商榷。青蒿素几乎不溶于水,用两杯水浸泡一把青蒿,就算用的是黄花蒿,也不太可能泡出达到药理浓度的青蒿素。即使葛洪记载的青蒿偏方真的对治疗疟疾有效,它也并没有被葛洪特别关注。葛洪在书中共搜集了43个治疗疟疾的偏方,而青蒿一条只是其中很不起眼的一条,只出现了一次,也没有说其疗效有多好。中医和民间仍然在不停地寻找治疗疟疾的方法,记录的药方更是多达数千个。中国古人从来就没能抗击疟疾,每次疟疾流行都死人无数。直到1950年,全中国还有疟疾病人3000万,每年病死数十万人。(取材于方舟子《青蒿素和中药的关系》)
根据“材料二”,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目前药典里的青蒿实际包括青蒿和黄花蒿两种植物。 |
B.黄花蒿在60℃以下服用就能够起到治疗疟疾的作用。 |
C.屠呦呦研究的关键技术环节是用乙醚来提取青蒿素。 |
D.中国古代治疗疟疾的药方虽很多但疗效却无从证实。 |
作者认为青蒿素不是中药的理由有哪些?请根据“材料二”分条概括。
根据“材料一”“材料二”完成下列填空。
①材料二中“结构明确的化学药”,“结构”具体指的是 。
②材料二中“她是受到古代医方的启发才恍然大悟”,“古代医方”具体指的是 。
下列对“材料一”“材料二”中加点的部分,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疟疾:“疟”字书写的第7笔是“ㄴ(竖折)”。 |
B.畜牧:“畜”作动词时读作xù,作名词时读作chù。 |
C.葛洪:与陶渊明生活在同时代,是东汉时期人。 |
D.搜集:此处不能换作“收集”。 |
材料三
除了屠呦呦的发现之外,中国过去一个世纪最重要的来自中药的药物发现还有,张亭栋等人发现了砒霜中三氧化二砷在治疗白血病中的作用,为白血病患者带来福音。
砒霜的化学成分为三氧化二砷。用砒霜治病,中医古已有之,北宋的《开宝详定本草》、明朝李时珍的《本草纲目》都记载了砒霜的药性。西方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也曾用三氧化二砷治疗白血病,但未获普遍接受。
上世纪七十年代,张亭栋的同事韩太云从民间中医得知用砒霜、轻粉(氯化亚汞)和蟾酥等治疗淋巴结核和癌症的方法,并将它们改制成水针剂,称“癌灵注射液”(后称“癌灵1号”),通过肌肉注射,对某些肿瘤病例见效,但因毒性太大而放弃。
其后,张亭栋与韩太云合作继续此工作。1972年后,张亭栋等一方面主要集中做砒霜治疗白血病的探索,另一方面分别检测“癌灵1号”的组分,发现只要有砒霜就有效,而肾脏毒性、血压升高的副作用则是轻粉和蟾酥带来的,且这两者对白血病本身并无治疗作用。
1973年他们发表第一篇论文,介绍了用“癌灵1号”治疗6例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病人的过程。他们明确知道主要用了砒霜的化学成分亚砷酸(三氧化二砷)和微量轻粉(氯化低汞)。经过治疗,6例病人症状都有改善,其中一例慢性白血病发生急性变的患者病情也有所缓解。该文还提到正在研究对急性白血病的治疗效果。
1979年张亭栋等又发表论文,总结了他们从1973年至1978年的研究成果,认为对55例急性粒细胞型白血病的治疗效果最好。其中1973年至1974年单独使用“癌灵1号”治疗23例病人,1例儿童存活已经4年。他们指出,在与其他中药同时用药时,其他中药只用来支撑病人身体状况。1975年至1976年用“癌灵1号”加其他中药和少量化疗药物治疗20例,1977年至1978年用“癌灵1号”加其他中药和少量化疗手段治疗12例。对每一个病例,他们都根据血象分型,有明确的疗效观察。实验结果全部55例都有不同程度的好转,缓解率70%,12例完全缓解,而且,药物对病人的毒副作用也很小。如果说,1973年的论文是他们发现“癌灵1号”的开创性论文,1979年这篇则是张亭栋等有关“癌灵1号”的成果性论文。
以屠呦呦和张亭栋为代表的研究人员取得的成果都得到了普遍应用,直接产生了治病救人的效果。青蒿素和三氧化二砷的发现清晰地肯定了古老的中药在今天仍然有益,传统中还沉睡着尚未开发的、可能进一步改善人类健康的潜力。
(取材于饶毅《中药的科学研究丰碑》)
根据“材料三”,下列对白血病有治疗作用的是( )
A.砒霜 |
B.砒霜和轻粉 |
C.轻粉和蟾酥 |
D.砒霜、轻粉和蟾酥 |
根据“材料三”,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中国古代和西方都有过用砒霜治疗白血病的记录,只是未获普遍接受。 |
B.张亭栋等人在1973年的论文中证明了砒霜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有疗效。 |
C.张亭栋在用砒霜治疗白血病时会适当加入其他中药来降低砒霜的毒性。 |
D.根据材料三的内容可推知,青蒿素和砒霜能够完全治愈疟疾和白血病。 |
根据“材料一”“材料三”,简述屠呦呦和张亭栋的科学发现的意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价值
陈敬刚
一国的传统法律文化是该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最宽泛的意义上讲,是指该国在传统社会这一特定历史时期的法律实践活动中所创造、积淀的全部法律的成果的总称。具体而言,它包括以传统社会法律设施为主的器物层面的法律文化,以古代法律规范、法律技术为主的制度层面的法律文化以及以传统法律思想、法律观念为主的心理或意识层面的法律文化。其中,心理或意识层面的传统法律文化体现了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在传统社会业已形成并在后世得以传承延续有关法和法律现象的群体性认知、评价、情感表达和思维方式,深刻反映出该民族国家传统法律的内在精神及独特的价值观念。
在法制现代化理论中,根据法治生成的基础与来源的不同,世界各国的现代法治可以被归为两类:“内生型”法治和“外生型”法治。在“内生型”法治国家中,其现代法治系由本国传统法律文化在历史长河中自然孕育、演化而来,两者之间的继承、传续关系十分明显,在基本精神与价值观念上相互契合、几无差异。相反,在“外生型”的法治国家,由于其现代法治的生成并非社会内部自然演进的结果,而是在政府的主导下,通过借鉴移植、消化吸收他国法律制度才得以确立的,因此,作为一种外来的制度文化,其现代法治与本国固有的传统法律文化之间存在着质的区别,两种异质法律文化之间的冲突与张力将直接影响其法治建设的发展进程,甚至构成其法制现代化事业成败与否的关键性因素。
作为一个“外生型”法治国家,我国的法制现代化进程从一开始就面临着传统与现代这两种异质法律文化的冲突与融合的问题。
我国近现代法制起步于清末修律,主要方式是通过移植他国“先进”的制度文化来改造、重塑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以适应近现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对外交往的实际需要,即所谓“折中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沈家本语)。尽管如此,应当看到,自20世纪初以来,随着中华法系的解体,本土生成的传统法律文化虽然在制度层面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其中所包含的法观念、法意识作为某种“活”的法律文化积淀仍然以其特有的方式影响着民族每一个成员的法律思维与行为选择。我国现代法治在规范社会生活、构建法律秩序的过程中经常遇到来自传统的阻力,难以从“纸面上”落实到社会成员的“行动中”,这一切都要求我们理性反思百余年来法制现代化进程在目标、路径上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传统法律文化的优点和不足,从而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的有效对接。
(节选自陈敬刚《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价值》)
下列关于“传统法律文化”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A.传统法律文化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传统社会的特定历史时期的法律实践活动中所创造和积淀的全部法律的成果的总称。 |
B.传统法律文化包括以传统社会法律设施为主的器物层面、古代法律规范法律技术为主的制度层面、传统法律思想法律观念为主的心理或意识层面的法律文化。 |
C.传统法律文化深刻反映一个民族和国家的传统法律的内在精神及独特的价值观念,将直接影响其法治建设发展进程,是其法制现代化的关键。 |
D.传统法律文化在制度层面体现的是一个民族和国家在传统社会形成并在后世得以传承延续有关法和法律现象的群体性认知、评价、情感表达和思维方式。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在法制现代化理论中,根据法治生成的基础与来源的不同,可以把世界各国的现代法治归纳为“内生型”法治和“外生型”法治两类。 |
B.“内生型”法治国家,现代法治由本国传统法律文化在历史长河中自然演化而来,与本国传统法律文化之间承传关系明显,几乎没有差异。 |
C.“外生型”的法治国家,现代法治的生成不仅是社会内部自然演进的结果,而且是在政府的主导下通过借鉴他国法律制度才得以确立的。 |
D.从清末修律开始我国即走上了一个“外生型”法治国家之路,以期通过移植他国“先进”制度文化,改造和重塑中国现行法律体系。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内生型”法治国家,由于现代法治的生成是社会内部自然演进的结果,所以在基本精神与价值观念上和传统法律文化能够相互契合。 |
B.“外生型”法治国家,现代法治是在政府的主导下,通过借鉴移植、消化吸收他国法律制度确立的,两者之间必然存在着冲突与张力。 |
C.传统法律文化虽然在制度层面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其中所包含的法观念、法意识影响着现代每个社会成员的法律思维与行为选择。 |
D.由于我国现代法治在规范社会生活、构建法律秩序的过程中经常遇到来自传统的阻力,我们必须继续借鉴西方的“先进”的制度文化。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蔡元培:引领时代风气的大先生
1 9 1 6年,蔡元培是应教育总长范源濂的电报回国的。这位他当年的旧部言辞恳切:“国事渐平,教育宜急。现以首都最高学府尤赖大贤主宰……”当时的北大还是老样子,是个“臭虫窝”、“大染缸”。对于北大这种状态,几任校长都无能为力。或许是“国事渐平,教育宜急”打动了蔡元培,这与他这么多年来教育救国的奋斗历程不谋而合。
1 9 1 7年1月4日,蔡元培踏入北大。从此,北大这一潭死水掀起大波澜。蔡元培开始了他一生最为辉煌和伟大的教育改革。先生在此,北大重生。他广延积学与热心的教员,激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在学术为天责的前提下,他倡导思想自由,兼容并包。随后,陈独秀来了,胡适来了,梁漱溟来了……一时间,北京大学集合了当时最优秀的学术头脑。
蔡元培留学德国,发现德国的大学管理十分民主,而且,他发现学校不会因为校长的去留而出现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大的波动,因为学校是由教授来管理的,校长和各学科长由教授会公选出来。
早在1 9 1 2年,蔡元培起草颁布的《大学令》中就提出教授治校的相关内容,如第十六条提出:“大学设评议会,以各科学长及各科教授五选若干人为会员,大学校长可随时召集评议会,自为议长。”
蔡元培来到北大当校长时,北大仍没有评议会,因为当时的教育部始终不允许成立。这次蔡元培据理力争,得到当局的同意。在北大的第一年,蔡元培就制定了《北京大学评议会规则》,组建了大学评议会,作为学校最高立法机关和权力机关,以让更多的教授议决立法方面的事。随后,北大评议会决定在北大各学科(系)设立教授会,规划各学科的工作。
从此,旧北大官僚衙门般的管理体制被教授治校的体制取代。经历思想自由,兼容并包,教授治校的洗礼,北京大学脱胎换骨。蔡元培被誉为引领时代风气的“大先生”
蔡元培成功地革新了北大,他的办学理念深得高等教育界的认同和效仿。蔡元培之后的北大校长蒋梦麟,在任期间始终奉行蔡先生的办学理念和主张。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在抗战后期筹划复校时重温蔡元培的经验,刻意模仿。
直至今日,蔡元培改革北大的往事仍被反复提起,后人渴望予以复制甚至超越,但人们往往失望地发现,有很多无法复制的东西,比如先生的人格魅力。
他是一位谦谦君子,但仍时有金刚怒目的一面。1922年1 0月,北大发生了“讲义风潮”,蔡元培的校长室外聚集了几百名学生,起哄呐喊,要求废除收取讲义费的决定,蔡元培对学生破坏纪律十分生气,他向学生吼道:“我跟你们决斗!”直到逼得学生慢慢散去。
更多时候,先生是个“老好人”,冯友兰、罗家伦在回忆文章中多次提到聆听先生的教诲时如沭春风的感觉。蔡元培经常写介绍信,哪怕只有一面之缘,只要有一技之长无不相助,其提携后辈之心让人为之动容。
在混乱的民国时代,争名逐利、爱财弄权是时代的底色。蔡元培是开国功臣,是教育总长,是北大校长,是中央研究院院长,足可谓位高权重,但大先生蔡元培竟没有自己的房子。
从绍兴山阴县笔飞弄走出来,求学、入仕、从教、革命、游学,到回身教育,蔡元培怀着救治病中之家国的热切,努力培养大写的人,为时代营造风气。 (摘编自《中国教育报》)
相关链接:
①蔡元培改革北大的影响不仅局限于教育领域。孙中山先生也从北大改革中受到巨大启发,认识到思想学术带动社会政治变革的内在规律,于是他后来大力改组国民党采取切实举措,为国民党注入了新的活力。可见,北大在思想文化方面的改革影响到中国社会层面的变化。(摘自 《我们怎样才能更靠近蔡元培》)
②在北大改革中,祖父遵循“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方针。他主张,“无论何种学派,苟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尚不达自然淘汰之运命,即使彼此相反,也听任他们自由发展”。为了扭转北大的学术风气,祖父凭借其渊博的学识,融合中西文化的眼界,以兼容并包的用人方针,使北大聚拢了一批学有专长的教授。(摘自蔡磊砢《我是祖父的追随者》)
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蔡元培一直渴望“教育救国”。 1 9 1 6年,教育总长范源濂邀请蔡元培回国主持北大,这与蔡元培的想法不谋而合,于是欣然应邀。 |
B.蔡元培努力改革学校的管理方式。他起草《大学令》提出设立大学评议会;任职北大时,不顾教育部反对,组建了大学评议会。 |
C.在北大改革中,蔡元培主张的开放、包容,并非没有限制。各种学派首先要言之成理,持之有故,才听任它们自由发展。 |
D.蔡元培治理北大,具有国际化的视野。他借鉴德国民主管理大学的经验,由教授管理学校,大学评议会规划各学科的工作。 |
E.他是一位谦谦君子,但在处理特殊情况时,也有自己的底线。他面对不守纪律的学生,毫不退缩,最终使“讲义风潮”平息。
文中说“先生在此,北大重生”,请简要概括蔡元培是如何使北大获得“重生”的。
为什么说蔡元培在北大的改革“引领时代风气”?请结合材料,简述其原因。
蔡元培的“人格魅力”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在亲爱的人与一头猪之间
王奎山
1982年我读大四。那年的春节,我领着徐美红一起回乡下过年。徐美红的爸爸当时是我们省财政厅厅长。一个厅长的千金,能看上我这乡下娃,那是因为我有三篇论文上过学报的缘故。徐美红的到来,简直像在我们那个村子里刮了一场十二级的台风。女人们、孩子们都挤到我家的院子里来看稀奇,一时间,院子里热闹成了一锅粥。男人们到底矜持一些,远远地站在那里看,议论。父亲拿着香烟,满面春风地上前挨个儿给大家敬。大家也不客气,会吸的,当场点着吸了起来;不会吸的,就夹在耳朵上。
这是刚刚到家那天的事。此后的几天里,家里也是人来人往像赶集一样,没个冷清的时候。母亲高兴地说:“咱老王家几十年都没有这样热闹过了。”父亲点点头,说:“那是哩,那是哩。”
直到年三十下午了,家里才算清静下来。母亲麻利地剁好饺子馅,妹妹和好面,和父亲三个人包起饺子来。我和徐美红表示要帮忙,被母亲坚决地拒绝了。于是,我躺在厨房一角父亲平时睡觉的地铺上看书。徐美红也找了一本闲书,懒懒地靠在我的身上看。这中间,徐美红上了一趟厕所。黄昏时候,饺子包完了。妹妹说:“呀,憋死我了。”就往厕所里跑。一会儿妹妹就回来大惊小怪地喊:“猪跑哪里去啦?咱家的猪跑哪里去啦?”父亲母亲都慌了,忙着往厕所里看,厕所里空空如也,哪里还有猪的影子。我们这里,厕所和猪圈是在一起的。
突然,妹妹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大声说:“俺嫂中间上厕所了,肯定是出来的时候忘记拴栅栏门了。”这是极有可能的事。一到乡下,徐美红就暗中朝我抱怨:“啥都好,就是解手太恐怖了,身边那么个大东西朝你虎视眈眈的,吓死人了。”因此她匆忙离开时忘记拴栅栏门,以至于让猪逃了出去,这是极有可能的事。母亲忙给徐美红打圆场,批评妹妹说:“你胡说个啥,你嫂出来咋会忘记拴栅栏门!”徐美红也是个实心人,也不知道推卸责任,说:“我也忘记拴没拴栅栏门了。”父亲宽厚地笑笑,说:“我出去找找看,二百多斤个大肥猪,还能丢了?”说罢,父亲就出去找猪去了。跟着妹妹也说:“反正没事,我也出去找找。”
天黑透了,四周传来噼噼叭叭的鞭炮声。别人家都在过大年了,我们家却连灯都没有点,五口人有两口还不知在什么地方奔波呢。
终于,父亲回来了。停了一会儿,妹妹也回来了。父亲把手一挥,朝母亲说:“烧火吧,不能因为丢了一头猪,就连年也不过了,该咋过还咋过。”父亲还特意朝我和徐美红笑笑,说:“丢不了,一头二百多斤的大肥猪,往远处跑,它又跑不动,肯定就在这附近。我明天再找,保准找得到。”
话是这样说,但一家人谁也无法轻松下来。特别是徐美红,因为整个事件是因她的粗心大意而造成的,所以更显得心事重重的样子,饺子吃了没几个,就丢下饭碗早早地上床歇息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父亲就出发找猪去了。然后,妹妹也出去了。母亲说:“反正我在家也是闲着,我也出去,多一个总比少一个强。”这样,家里就剩下我和徐美红两个人了。我想起母亲的话,“多一个总比少一个强”,就征求徐美红的意见:“要不我也出去找?”徐美红说:“谁不让你出去了?你出去吧,你想上哪儿上哪儿!”我有些尴尬地笑笑,走过去拍了拍徐美红的脑袋,也出去找猪了。在那样一种特定的情况下,在亲爱的人与一头猪之间,我只能选择一头猪。我希望徐美红能理解这一点。
一直找到中午,连根猪毛也没有找到。我垂头丧气地往回走。刚进村,就见妹妹远远地迎了上来。一看见妹妹脸上灿烂的笑容,我就知道猪找到了。果然,是父亲在附近的崔庄找到的。原来,头天下午猪跑到人家的包产地里吃麦苗,被人家赶到自家的猪圈里圈了起来。父亲给人家买了两盒烟,才把猪赶回来的。回到家里,父亲母亲脸上都是一脸的欢笑。
突然,妹妹发现了一个新情况,说:“哎,我嫂哩?”又问我:“哥,我嫂不是跟你一块儿找猪去了吗?”母亲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知道出大事了,像个孩子一样“哇”地哭了起来。母亲一哭,本来就是一个孩子的妹妹也跟着哭了起来。父亲虽然没有哭,眼圈也红红的,对我说,我马上就去国营家借车子,你赶紧到新安店去。
新安店,是京广线上离我们家最近的一个火车站。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从徐美红与“我”回乡下过年,到后来因为一头猪的缘故,徐美红逃离,应该说二人爱情的过失是一种偶然。 |
B.作为厅长的“千金”,徐美红因为“我”的才华而来到乡村,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她对那个时代的超越,以及她对爱情的一份大胆与执着。 |
C.妹妹机灵聪明,憨直率真,说话不注意场合,这些特点恰恰增加了小说的戏剧性,同时也推动了故事的发展。 |
D.整篇小说通过细腻的对话描写与心理描写,讲述了一个生动的乡村闹剧,反映出较为深刻的社会问题。 |
E.小说用诗化的语言讲述了一个令人遗憾的爱情故事,小中见大,展现了中国社会中存在的城乡矛盾冲突。
(2)小说开始写徐美红到农家过年的情形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父亲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4)本文以“在亲爱的人与一头猪之间”为题,有主题思想、情节结构、人物塑造等多方面考虑。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简要说明。
阅读下文,完成下题
什么是人体生物钟?科学家研究证实,每个人从他诞生之日直至生命终结,体内都存在着多种自然节律,如体力、智力、情绪、血压等的变化,人们将这些自然节律称作生物节律或生命节律。人体内还存在一种决定人们睡眠和觉醒的生物节律,它根据大脑的指令,以24小时为周期发挥作用。
早在19世纪末,科学家就注意到了生物体具有“生命节律”的现象。科学家们将体力、情绪与智力盛衰起伏的周期性节奏绘制成三条波浪形的人体生物节律曲线图。到了20世纪中叶,生物学家又根据生物体存在周期性循环节律活动的事实,创造了“生物钟”一词。
生物钟的位置到底在何处?一般认为,生物钟应该存在于大脑中,但对于其体位置的说法却又各不相同。有人认为,生物钟的确切位置在下丘脑前端,视交叉上核内,该核通过视网膜感受外界的光与暗,使之和体内的时钟保持同一节奏。也有人认为,生物钟现象与体内的褪黑素有密切关系,由于褪黑素是松果腺分泌的,因此生物钟也应该位于松果体上。
生物钟是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还是由人体自身内在的因素决定的?长期以来,科学家们一直在争论。外源说认为,某些复杂的宇宙信息是控制生命节律现象的动因。美国学者弗兰克·布朗博士认为,人类对广泛的外界信息,如电场变化、地磁变化、重力场变化、宇宙射线、其他行星运动周期、光的变化、月球引力等极为敏感,这些变化的周期性,引起了人的生命节律的周期性。内源说认为,生命节律是由人体自身内在的因素决定的。人在恒温和与外界隔绝的地下,也表现出近似于24小时的节律。
长久以来,生物钟的作用机制一直是个谜。科学家们只知道生物钟可以控制人类睡眠和觉醒的周期、体内激素分泌、新陈代谢速率、体温等多种生理行为,但对生物钟的组成和其通过什么形式完成上述工作一直未能搞清。
加利福尼亚大学的一个科研小组在《细胞杂志》上撰文称,他们发现了人体生物钟是如何发挥作用的:生物钟通过在细胞内部制造蛋白而控制着负责不同功能的基因发挥各自的作用。它的这一系列活动促使着人们感觉饥饿、享受睡眠、改变体温等。这看上去仿佛是人体生物钟非常熟练地掌握了整个DNA链上的每一个环节,并在白天或黑夜某个必要的时段中按下所需的按键来控制着人体各个器官的运作。
从原文看,下列对“生物钟”的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
A.一种决定睡眠和觉醒的生物节律。 |
B.体力、情绪与智力盛衰起伏的周期性节律。 |
C.生物体中存在的周期性循环的生命节律。 |
D.感觉饥饿、改变体温的生命节律。 |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对“生物钟”的形成没有影响的一项是( )
A.通过视网膜感受光与暗的视交叉上核。 |
B.人体内松果腺所分泌的褪黑素。 |
C.广泛的外界信息的周期性变化。 |
D.体内激素分泌、新陈代谢速率。 |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生物钟的研究可以在运动员成绩的提高方面有所作为。 |
B.生物钟的研究可以为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提供帮助。 |
C.生物钟的研究可以自由改变人的生活与工作状态 。 |
D.生物钟的研究可以加深对人体细胞蛋白制造的认识 。 |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中国式尊严
冯 华
近几年,大批富起来的中国游客蜂拥前往世界各地观光,你能在不同的陌生国度看到越来越多的中文警示牌:禁止随地吐痰、禁止随地大小便、禁止吸烟……这让我们这些能看懂中文的人真有些无地自容。如何在全世界面前保持尊严?我去吉隆坡读书的第一天就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来自各国的留学生(比例最大的是中国人)必须先通过一次语言水平测试,依据测试成绩确定入学等级。考试地点在一个大阶梯教室,学生们自由落座,由英语系两位老师监考。当其中一位深色皮肤、一口标准英式英语的S小姐草草视察过座位布局后,忽然暂停发试卷,匆匆跑上讲台。
“请注意,所有中国学生不允许坐在相邻的座位!”她大声宣布,“中国学生必须和其他国家的学生相邻而坐。”
很多学生英语水平差,没听懂她的话,交头接耳地打听。我听懂了,并且知道邻桌的也是位中国学生,但是我没动。教室一片大乱,在S小姐的再三催促下,大部分中国学生都按她的要求间隔开来落座了。
我身边的中国学生也要换开,我阻止了他。“如果我们换位置,就证明我们的确有作弊的嫌疑。”我说,“反正我不换。”他也不换了。
S小姐很快走到我们面前。
“你们都是中国学生吧?”她说,“请将座位换开。”
我坐在原地一动不动,心平气和地用英语回答她:
“别国的学生不换,我也不会换。如果你因为我们是中国学生就认定我们会作弊,你可以一直站在我们身边监考。这总可以了吧?”
她看了我几秒钟,没说什么,转身走开,宣布考试开始。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一直能感觉到她刀子似的目光。她不时从我面前走过,我视若无睹。后来我提前完成试卷离场,并且顺利地通过了这次测试,直接进入专业课的学习。
那天和几个中国同学在电梯里又碰到了这位S小姐。
“祝贺你,你这次考得很好!”她显然记住了我,态度热情,同时瞥了一眼电梯里另外几个中国学生,语速很快地补充说,“但很多中国学生必须从最低级别开始英语学习,并且那天的确抓到几位中国学生作弊。”
我承认我被她的态度刺激了,接下来我头脑一热,选择了她所教的一门功课作为专业课之一。为了维护尊严,我吃尽了苦头。每次上她的课之前,至少要用足两小时做预习,查清所有生词,否则完全无法跟上她那语音标准但语速极快的讲课。那段时间,除了学校课程之外,我正在规划自己未来的人生方向,并决定要以写作作为终身职业。我买了电脑,开始第一部长篇小说的创作。在小说写到近一半时,我终于决定暂停学校课程,专心把小说写完。去办休学手续时,最令我踌躇的就是S小姐的课,虽然有充足的理由,但仍有逃离的羞愧。
在办公室看到S小姐,出乎我的意料,她非常温和坦诚地告诉我,她看到了我自入学以来付出的所有努力,也看到了我的每一点进步。
“如果你认为分数会给你目前的学习造成过大的压力……”她非常诚恳地对我说,“以后的测试我可以不为你打分,直到你自己认为解脱困境为止,你觉得怎么样?”
我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然后我告诉她,为了尽快完成我的小说,我必须休学半学期,希望得到她的理解。她显得非常惊喜,兴致勃勃地询问了小说的内容,并大加赞赏,直到我脸红为止。
“你为维护尊严所做的一切……”她说,“我都能明白,对不起,我为你骄傲!”
最后这句话害得我差点儿掉下泪来。 (选自《青年博览》)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虽有充足的理由暂停课程,但“我”仍感到羞愧,原因是自己暂停学业,有知难而退的嫌疑,有损尊严。 |
B.“我”通过测试之后,在电梯里和S小姐相遇,她对“我”补充说的话是想表明自己之前的做法是有道理的。 |
C.小说开头部分写各种中文警示牌,说明很多中国旅客在国外缺少尊严,为下文故事的发生提供背景,该部分在结构上也有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 |
D.文章结尾说“我差点儿掉下泪来”,这泪里既有“我”通过努力获得尊严的欣慰,也有对S小姐给予“我”理解和鼓励的感动。 |
E.文章开头写S小姐对中国学生的偏见,要求中国学生必须和其他国家的学生隔开,而后来却对“我”大加赞赏,可见,S小姐是个虚伪的人。
(2)小说中的“我”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3)作者最终获得S小姐的尊重是经历了一个怎样的过程?请结合小说加以分析
(4)小说为什么以“中国式尊严”为题?这篇小说给你怎样的启示?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赤子真情刘文典
①刘文典(1889年—1958年),安徽合肥人,原名文聪,字叔雅。早年留学日本,加入同盟会,曾任孙中山的秘书。1917年起,刘文典先后在北京大学、安徽大学、清华大学、西南联大、云南大学任教,因学问高深、为人狂、傲、怪,但不失赤子之情而闻名学界。
②1917年,陈独秀任北大文科学长,聘刘文典为中文系教授。刘文典对庄子研究颇深。1923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他的第一部专著《淮南鸿烈集解》,从此声名大振。在北大,刘文典讲《庄子》,第一句都是:“《庄子》嘛,我是不懂的喽,也没有人懂!”学生问他古今治庄子者的得失,刘文典感慨:“古今以来,真懂《庄子》者,两个半人而已。第一个是我刘文典,第二个是庄周,另外半个嘛……还不晓得!”
③1929年,刘文典任安徽大学校长兼文学院长,恰逢学潮,蒋介石经教育部下达的文件,“责难”他纵容学生闹事,“责令”他交出肇事学生,并“传唤”刘文典到南京悔过。刘文典出发前一肚子怨气:“我刘叔雅并非贩夫走卒,不应对我呼之而来,挥手就去!我师承章太炎、刘师培、陈独秀,参加同盟会,曾任孙先生秘书,声讨过袁世凯,蒋介石一武夫罢了,能奈我何!”刘文典见蒋时,头戴礼帽身着长衫,昂首阔步,飘然而至。蒋介石见刘文典时面带怒容,既不起座,也不让座,冲口即问:“你是刘文典么?”这一下把刘文典的狂劲激怒了,也不含糊:“‘文典’是长辈叫的,不是哪个都有资格叫的。”蒋介石一听,拍桌子吼道:“无耻文人!你怂恿赤党分子闹事,该当何罪?”刘文典也应声反驳蒋介石,并大声呼喊:“宁以义死!不苟且生!”全力向蒋介石撞去,幸被侍卫挡住。蒋介石吼叫:“疯子!疯子!押下去!”事情传开,举国哗然。安徽大学师生组织了“护校代表团”,并与其他学校学生400余人到蒋介石处请愿。刘夫人张秋华也赶到南京找蔡元培。蔡元培、胡适、蒋梦麟等人致电蒋介石,历述刘文典的治学为人,说他只是一时出言不逊,“力保无其他事”。在舆论压力之下,刘文典7天后被保释,责令他离开安徽大学。事后,刘文典拜访老师章太炎,章太炎听说他面斥蒋介石的始末,想起三国祢衡击鼓骂曹的典故,大为振奋,抱病提笔,送给学生一副对联:“养生未羡嵇中散,疾恶真推祢正平。”
④九一八后,广东军阀陈济棠准备反蒋,借刘文典骂蒋之名,重金聘他去广东。刘文典识破陈济棠的用心,感叹说:“日寇侵华,山河破碎,国难深重,理应团结抗日,怎能置大敌不顾,搞什么军阀混战?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坚决退还礼金。不久,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电邀刘文典,担任清华国文系主任。
⑤刘文典在清华任教时,有一回需要查阅某佛经善本,闻说西山香山寺有此善本,但寺院有严格规定,借阅者必须在寺内念经堂正襟危坐,且必须用寺院制作的蔑竹片翻阅,违者受罚。刘文典是知名学者,方丈特许他借阅。刘文典也承诺,严守规定。方丈离开后,刘文典静坐默读,久之困乏,见室内有一空床,又无僧人陪守,便持书卧床阅读,不料竟睡着了。梦中受到扑打,听到骂声,睁眼一看,方丈斥责:“施主言而无信,竟把佛经丢在地上!”刘文典一边认错,一边“抱头鼠窜”。转念一想,外面僧侣众多,如此狼狈,丢人现眼,只好以退为进:“君子慎独,不可无信,该打该打!”
⑥1938年,刘文典逃离日本占领下的北平,来到昆明西南联大,主讲《庄子》、《文选》。大名鼎鼎的吴宓教授常来听课,每次总是坐在最后一排。刘文典讲到得意之处,常会抬起眼睛朝最后一排问:“雨僧兄以为如何?”吴宓这个时候一定起立,毕恭毕敬,一面点头一面说:“甚是高见,高见甚是。”全场学生无不相顾莞尔。久而久之,成为联大一道风景。
⑦又有一次,刘文典教《文选》,讲了半小时,宣布:“今天的课到此为止。”学生们都以为他又受了什么刺激,要将哪位名人大肆品评一番,正欲洗耳恭听。刘文典接着说:“余下的课改到下星期三的晚上再讲。”这下,学生们就搞不懂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了。在学生们疑惑的眼神注视下,刘文典扬长而去。等到了下星期三的晚上,刘文典通知学生都到校园里的一块空地上集合。等大家都坐定后,刘文典出现了:“今天晚上我们上《月赋》。”这时候,满脸疑惑的学生们豁然开朗,原来当天是农历五月十五,一轮皓月当空,确是上《月赋》的最佳时间。学生们围坐一圈,静听刘文典论讲《月赋》。他时而仰头问月,时而高声吟诵,旁征博引,妙语连珠,将充满新奇感与求知欲的学生带进人生与自然交融的境界。
⑧从刘文典的“狂”、“傲”、“怪”中,我们依稀看到了魏晋人物的风采,无虚饰、不矫情、不失赤子之真,这种率真和坦荡在今天尤显得可爱与可贵。
(1)下面对文章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这篇传记记述了刘文典在北大讲《庄子》时的幽默语言,这样写既增强了文章的可读性,又突出了人物性格。 |
B.在学潮事件中,刘文典惹怒了蒋介石,他宁以义死,不苟且生。后由于他在学界的影响大,蒋介石最终释放了他。 |
C.学潮事件后,章太炎先生送给刘文典一副对联:“养生未羡嵇中散,疾恶真推祢正平”。从中可以看出刘文典的正直人格。 |
D.刘文典在西南联大易时易地给学生讲授《月赋》,将学生带进人生与自然交融的境界,体现了他在教学中很善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
E.本文通过对刘文典先后在北大、安大、清华、西南联大等地任教时生活片段的记述,勾勒了一个具有独特个性的学者形象。
(2)刘文典具有怎样的性格特点?请结合文章内容简析。
(3)章太炎为什么把刘文典比作三国时期的祢衡?请结合文意简要分析。
(4)文中说:“无虚饰、不矫情,不失赤子之真,这种率真和坦荡在今天尤显得可爱与可贵,”请结合全文,联系现实谈谈你对“文人之狂”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文后各题。
图腾与社会制度的产生
从历史上各民族的图腾崇拜来看,图腾是某种社会组织或个人的象征物。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图腾制度,是规范人行为层次的社会组织系统。正如英国学者里弗斯所说,图腾制度是一种社会组织制度。拉德克利夫也认为图腾制度为有关社会提供了一种基本的组织原则。
图腾制度是图腾文化的一个方面,它不仅是一种社会组织制度,而且是最早的社会组织制度。
图腾产生之前的原始群尚处在自然状态中,各群体之间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因此也就不可能有什么组织原则。图腾产生之后,每一个群体以一种图腾作为名称和标志,而且同一部落的各群体的图腾互相不重复。这是当时约定俗成的社会组织原则。法国学者倍松说,图腾制度“把各个‘个人’都区分属类,造成一种‘图腾的户籍制’,所以这种制度是一种真正的社会组织制度,而且以母亲的血缘关系的维持为基础”。所以,图腾制度可以说是最早的社会组织制度。
斯库耳克拉夫特用“图腾制度”来表示氏族制度。对此,摩尔根认为:“倘若我们在拉丁语和希腊语中都找不到一个术语来表达这种历史上已经出现过的制度的一切特征和性质,那么,‘图腾制度’这一术语也是完全可以接受的,而且使用这个术语亦自有其便利之处。”在这里,斯库耳克拉夫特和摩尔根都认为图腾制度就是氏族组织制度。其实,两者之间是不能画等号的。图腾制度产生于氏族之前,而氏族形成后,继续沿用过去形成的图腾制度。所以在氏族社会,尤其是母系氏族社会,普遍实行图腾制度。
图腾制度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每一个社会组织都以图腾——动物、植物、无生命的自然物或自然现象——作为名称和标志。第二,同一部落的各个群体,图腾互相不重复。如印第安人波塔瓦塔米部落有十五个氏族,其图腾分别为十五种不同的动物。第三,同图腾者皆为亲属。根据图腾组织制度,一个部落内各群体的图腾各不相同,但不同部落的群体,图腾允许重复。在约四十个印第安部落中,以熊和狼为图腾的氏族分别有三十多个。这些部落不同而图腾相同的氏族,不管是否有血缘关系,彼此都视为亲属,认为同出于一个图腾祖先,相互间是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我国白族虎氏族成员也认为同图腾者皆为亲属,如出门在外,虽素不相识,但只要是以虎为图腾的,便亲如兄弟,生死与共。
图腾制度在形成之后,随着图腾文化的发展而日臻完善,并随着图腾文化的衰亡而为其他社会组织制度所代替。
本文认为图腾制度是最早的社会组织制度,以下不属于其依据的一项是( )
A.拉德克利夫认为图腾制度为有关社会提供了一种基本的组织原则。 |
B.图腾产生之后,处在自然状态中的原始群的每一个群体以一种图腾作为名称和标志,形成了当时的社会组织原则。 |
C.图腾制度把处于自然状态的原始群中的各个“个人”都区分属类,造成一种“图腾的户籍制”。 |
D.图腾制度以母亲的血缘关系的维持为基础,是一种真正的社会组织制度。 |
下列对图腾制度的解释,正确的一项是( )
A.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制度,图腾制度产生于氏族制度之前,是当时用来规范人行为层次的社会组织系统。 |
B.每一个社会组织都以动物、植物、无生命的自然物等实物为图腾作为自己的名称和标志。 |
C.同一氏族的各个部落的图腾不能互相重复,是图腾制度约定俗成的社会组织原则。 |
D.部落不同而图腾相同的群体,同出于一个祖先,彼此都视为亲属,相互间是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图腾制度是图腾文化的一个方面,整个图腾体系就是一种社会组织制度。 |
B.摩尔根认为,倘若在拉丁语和希腊语中都找不到一个术语来表达氏族组织制度的一切特征和性质,用“图腾制度”这一术语也是可以的。 |
C.氏族形成后,继续沿用图腾制度,所以在氏族社会全都实行图腾制度。 |
D.图腾制度形成之后,随着图腾文化的发展而日臻完善,但随即为其他社会组织制度所代替。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痕
陶纯
⑴那是一座面积不大的街心公园,栽种着一些随处可见的树木和花草,园子中间矗立着一尊大理石雕塑,是一个手擎和平鸽的女人,有几张石凳散置在树下和甬道边。
⑵二十年前,这里并没有这个街心公园。刘汉泰清清楚楚地记得,二十年前,这里是一片杂乱的居民区,道路狭窄,污水四溢,路灯很少有亮的时候。二十年后,这里却大变样了,周围一幢幢新楼拔地而起,宽阔的道路中间,这座绿意盎然的街心公园十分醒目。
⑶刘汉泰每天都路过这里。无论是清晨还是傍晚,他常常见到那张熟悉的面孔。起初他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后来终于辨别出来了,那个久久枯坐在一张石凳上闭目养神的老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年差点置他于死地的刑警老马。
⑷二十年前,刘汉泰是个来无影去无踪的神秘人物,他既偷且抢,屡屡得手,本地好几桩有名的案子都与他有关。相当长的时间里,公安局拿他毫无办法。即便是黑道中人十分惧怕的刑警老马,也是奈何他不得,他像一条狡猾的章鱼,数次从老马的枪口下滑脱。
⑸但最终,他还是栽在了老马手里。
⑹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夜,他席卷了一家小商店,快速逃离,逃到这片杂乱无章的地方来。他正陶醉在又一次得手的喜悦中时,老马却从一条小巷子斜刺里杀出来,挡住了他的去路,他心说“不好”,扭头就跑,老马跑得比他还快,不一会儿就追上了他。他当然不甘心束手就擒,见没有退路,他凶相毕露,突然掏出腰间的牛耳尖刀,猛地刺向老马。老马闷哑地叫了一声,倒在地上。但是,他仍然没有逃脱———在他跑出几米远时,老马手中的枪响了,他觉得左腿一软,瘫倒在地。
⑺后来,他被判处死缓,由于他在狱中表现尚可,死神才没有降临在他的头上。
⑻春天里,他服刑期满,每天蹬着三轮车,到这座街心花园前面不远处的一家集贸市场摆摊卖海产品。挣了些钱后,就在市场边租了两间房,开了个海产品公司,专门倒腾海货,生意居然很红火。因此,他对如今的生活很满意。既然不担风险又能挣到票子,也就用不着再去偷再去抢了。
⑼秋末的一个傍晚,他打的离开公司回家。由于刚刚做成一笔生意,狠狠赚了一家伙,他的心情格外舒畅。路过那座黄叶飘舞的街心花园时,他又看到了那张熟悉的面孔。于是他大声吩咐司机停车。
⑽对于这位曾经给过他致命一击的刑警老马。刘汉泰是不会忘记的。时至今日,他左腿上的那个枪眼还赫然在目,并且走起路来一跛一跛的,老马留给他的纪念一辈子都抹不掉了。老马微眯着眼,枯坐在大理石像不远处的一张石凳上,双手撑着一根拐杖。园子里除了几个刚放学归来在此玩耍的孩子外,没有别的人。
⑾刘汉泰估计老马也就是六十出头,但看上去却要苍老得多。老马满脸刀刻般的皱纹,呼吸声像一架老式风箱发出的声音,站在五米之外的刘汉泰听得清清楚楚。没出来时,刘汉泰常常听到那些栽在老马手下的弟兄扬言,出狱后要找老马算总账。他也曾有过这种隐秘的念头。
⑿但现在,刘汉泰抽动着嘴角,无声地笑了。现在,他刘汉泰不是过得好好的吗?而老马,那个身手敏捷得像一只豹子,黑道中人畏之如虎的刑警老马,已经成了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刘汉泰开心极了。
⒀刘汉泰以为老马睡着了,仔细看时,却发现老马微眯着的眼睛里,依然有光线漏出,在他身上萦绕。他的笑容随即凝固在嘴角,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刘汉泰问,你……你还认识我吗?老马一动不动,喘着粗气说,很多人像你这样问我,太多了,我记不清了。
⒁刘汉泰挽起裤脚,露出左腿上那个醒目的疤痕。老马摇摇头,说腿上吃过我枪子儿的人太多了,我记不清了。刘汉泰报出家门,老马眼睛一亮,表示想起来了。然后,他松开拐杖,掀起衣衫,指着左肺部的一条刀疤说,这是你给我留下的,再往这偏一点点,我就没命了。刘汉泰愣怔着,他看到老马身上有许多疤痕,各种形状的疤痕。老马又说,你那个疤不算啥,我身上有十一处,不信,你过来数数。
⒂刘汉泰只觉得眼花缭乱。他听到老马又咕哝道,要是每次我枪口再往上抬半寸,很多人脑壳就碎了,你也是。老马闭上眼睛,边说边抬起右手,食指做了个搂枪机的动作。
⒃在夕阳的余晖里,刘汉泰突然感到眼睛一阵眩晕,仿佛他的脑壳真的被老马击碎了。
(选自《60 年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篇写街心公园平和宁静,暗示了主题:这样的环境是由老马等人浴血奋战换来的。 |
B.令黑道中人畏之如虎的老马老年常常“枯坐”在石凳上,体现了当今时代英雄晚景落寞。 |
C.看到老马成了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刘汉泰“开心极了”,这说明刘汉泰对老马依旧仇视。 |
D.经常因枪口偏了半寸而未能成功击毙刘汉泰等犯罪分子,这让晚年的老马仍旧耿耿于怀。 |
E.文章结尾段耐人寻味,既写出刘汉泰对当年之事心有余悸,又写出此时他对老马的敬畏。
“但最终,他还是栽在了老马手里”一句在文中有什么作用?(4 分)
答:
小说以“痕”为标题,有何作用?试简要分析。(6 分)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99块金币
刘志刚
皮克很快乐,皮克是地球上最快乐的叫花子。
“我为什么不快乐呢?我每天都能讨到填饱肚子的食物,甚至有时还能讨到一截香肠;我每天还有这座破庙可以挡风遮雨;我不为其他的人做工,我是自己的上帝。我为什么不快乐呢?”皮克这样回答那些羡慕他的人。这样回答问题的皮克总是快乐得像个天使。
可是有一天,皮克脸上的快乐突然丢失了。
那是因为,在一天下午,皮克在回破庙的路上捡到一袋金币,准确地说是99块金币。其实,拾到金币的那个晚上,皮克是最最快乐的了。“我可以不做叫花子了,我有了99块金币! 这够我吃一辈子啊!99块,哈!我得再数数。”皮克怕这是一个梦,皮克不敢睡觉。直到第二天太阳出来时,他才相信这是真的。
第二天,皮克很晚也没有走出破庙,他要把这99块金币藏好,这真的需要一番功夫。“这钱不能花,我得攒着。我要是拥有100块金币就好了。我要拥有100块金币!”从来没有什么理想的皮克现在开始有了理想。他还需要一块金币,这对一个叫花子来说,绝对是一个非常远大的理想。
半响午,皮克才出去讨饭,不!他开始讨钱,一分一分的。中午他很饿,他只讨到一点儿剩饭。下午,他很早就“收工”了,他得用更多的时间守着他的金币。
“还差91分。”晚上他反复地数着他的金币,他开始忘记了饥饿。
一连几天,皮克都是这样度过的。这样过日子的皮克就再也没有吃饱过,同时也再也没有快乐过。
讨钱越来越难了。难的原因是别人愿给剩饭而不愿给钱,还因为皮克用来讨钱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当然也因为他不快乐了,别人也不愿再施舍给他。
“皮克,你为什么不快乐了?”
“咱是叫花子,快乐个啥!”
“你原先可不这样。”
“……”
皮克越来越忧郁,越来越苦闷,也越来越瘦了。终于有一天皮克病倒了。这一病,皮克就几天也没有起来。这几天里皮克就想着一件事:还差16分就100块金币。
“皮克,你难道没有收到我给你的金币?你为什么不看医生?”突然,一个富商到破庙里对生命垂危的皮克这样说。
“什么?”皮克惊问。
“皮克,你的快乐,是你的快乐救过我。三年前,我在一次买卖中赔尽了家产,正准备自杀,我见到了快乐的你,我明白了身无分文的人也能快乐地生活。后来,我就东山再起了,赚了很多钱。那一次,我带着99 块金币出来游玩,见到你,就把钱丢到了你走的路上。可是你现在为什么还做叫花子呢?为什么不快乐呢?生了病为什么不拿钱去看医生呢?”
“我想拥有100块金币。还差16分,就差16分。”
富商从腰里取出一块金币给他。皮克接过钱,把钱装进袋子里,然后又全部倒出来,很细心地数,他终于有了100块金币。
皮克笑了,然后就昏倒了。
这时一个游僧路过这里,见到昏倒的皮克,向富商问明了情况,便开始为他诊治。
“什么?你又给了他一块金币?”
“是的!”
“这下完了!”
“怎么了?”
“因为他有了99块金币的时候,就会希望有100块金币。这就是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贪欲,贪欲赶走他的快乐。你要救他,你得向他索回那99块金币,这样他或许有救。现在,你反倒满足他的欲望,重病的他就失去了支撑下去的动力了。你开始时给他99块金币,你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天使;你又给他一块金币,这就使世界上少了一个生命。”
富商试了试皮克的鼻子,皮克果然什么时候都不会快乐了。
贪婪一旦被诱发出来,那么在它支配下的人就会永远的失去快乐了。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3年24期)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 分)
A.小说首段文字两句均以“皮克”作为主语,意在通过重复强调他的快乐,句意递进;“地球上最快乐的”点明他的快乐无与伦比,“叫花子”则又点名他的特殊身份,引起读者阅读兴趣。 |
B.皮克“怕这是一个梦”而“不敢睡觉”,是因为金钱来得太突然,他太过于兴奋,也怕睡觉时金币会不翼而飞,他需要“更多的时间守着他的金币”。 |
C.小说文字轻快,口语较多,注重语言描写和心理描写。“还差91分”“还差16分,就差16分”间接写出了一个叫花子乞讨生活的不易。皮克的自言自语其实也是一种心理描写。 |
D.小说擅长通过对话塑造人物,在对话中展开故事情节。小说还通过人物前后境况、个人与他人的对比与衬托,凸显人物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 |
E.小说中富商的出现丰富了小说内容,他的两次“好心”是造成皮克悲剧的直接原因,小说正是通过这一点揭露“金钱是万恶之源”这一主题的。
小说多次多处出现“为什么不快乐”,分别说明这样写的作用。(6 分)
小说中的皮克除了贪婪,还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说明。(6 分)
有人说小说中的游僧角色纯粹是多余的,小说也应该在“皮克笑了,然后就昏倒了”之后结束,你是否赞成?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黄土流波
吴克敬
原来以为,黄土是凝固不动的,是亘古不变的,却突然有了一次俯瞰的机会,才发现黄土是流动的,像浩瀚的大海一样波涛荡漾。这是我乘坐在飞机上的发现。
所以我要疑惑了,疑惑生养了我们的黄土地,原来就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水国,她是那样丰富,从来都不曾寂寞。在其波动的地表上,那许多的梁峁和沟壑,那许多的树木和庄稼,是一刻都不会消停的,不断地变化着,仿佛他们的生命,蘊藏着太多的活力,难得有那无穷的变幻,才能获得美丽的释放。我仔细地看着那波涛汹涌的黄土地,把它每一道梁峁,每一条沟壑,还有每一棵树木,每一片庄稼地,都看成一个独立的生命,它们紧紧地匍匐在黄土地上,以它们各自所有的色彩和动态,诠释着各自的性感和命运,它们有自己的来路和去处,有自己炫目的光芒和前程,自然还有自己无法预知的漩涡和陷阱。
波动的黄土地,不像有形的河道,虽然婉转迂回,却也一目了然。黄土的就不这么简单,她的广阔与丰富,无疑使她显得格外扑朔迷离和不可捉摸。其流动的形态,具有强大的繁殖力。在我的眼底,刚才的一波褶皱,迅速地又会变幻出几个来,那几个又在继续繁衍变幻。我是要惊讶了,惊讶于我所热爱的黄土地。
我想这该是风的能力了,它使如水般波动的黄土地,产生了一种繁复的美,飘飘荡荡,洋洋洒洒,无边无际,不可救药地反复呈现着,层层推进,如冥想一样没有穷尽,显示出广大无比的自然存在,承载了她可能承载的一切:街道、村庄、牛马、鸡狗、树丛、芦苇、粮草、炊烟、月光、雨涝、干旱、诗词、书画、二胡、唢呐、秦腔、皮影、爱恨、朝代……无穷无尽的物事,在遗传的作用下,肆意地张扬着,谁都不愿低头,自信这就是各自存在的源泉,各自挺立的基础。还有高陵、三原、泾阳、周至、户县、蓝田、临潼全都风姿绰约地活跃在波涛汹涌的黄土地上。我必须承认,这是黄土地的不二主人,她们一个一个,历史地种植在黄土地上,差不多都有数百年、甚至数千年的高龄了,她们懂得黄土地的性情,知道黄土地的感情,因此就都毫不吝啬的扎根在黄土地上,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贪婪地吮吸着黄土地的营养,不断地壮大着自己。可亲可敬的黄土地,毫无疑问地成了现实生活的参照,是个美人儿,就在黄土地上走出美人儿的风情,是个汉子呢,就在黄土地上走出汉子的英武。无处不在的黄土地,就是一面黄金的镜子,本来是空,本来是虚,但是有了这面镜子,每个生命就都有了意义。
可以自豪地说,我是黄土地的儿子,我爱黄土地。起小,我就与黄土地亲密不分,溜着面面土,摔着泥炮长成大人,我发掘着黄土地的秘密,寻找着黄土地的诗意。
发现就在我俯瞰的视线里,我能如数家珍般地说出我能看到的公路和村庄,像是流水的河道,一波一波,越流越远。姜村、梁村、碾合村、好娃出在太子村;八阎村、九豆会、十朝留,找不见青龙心发悔。关中西府的扶风、岐山,俯首可拾的就是这样的歌谣,十分上口地记述着那让人难以忘怀的故乡记忆,在这些个星散的村庄里,少不了祠堂、牌楼、路亭、戏台、寨墙等村社特有的基本元素。 时年2007年春日。
作者俯瞰大地时,他为什么疑惑、惊讶于所热爱的黄土地?请简要概括。
根据文意,理解文中画线语句的含意。
(1)自然还有自己无法预知的漩涡和陷阱。
答:
(2)因此就都毫不吝啬的扎根在黄土地上。
答:
(3)但是有了这面镜子,每个生命就都有了意义。
答: 有人认为文章结尾段与中心关系并不紧密,可以删掉。你的观点呢?请谈谈理由。
请从全文角度,鉴赏以“黄土流波”为题的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