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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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纯如:她用生命点亮历史
2004年11月9日,一位年轻的华裔女作家在美国加州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她的突然离去震惊了整个世界。据不完全统计,仅在美国,就有230多家报纸、电台、电视台发布了这一消息,并向这位年轻的华裔女子致以敬意。近年来,还没有哪一位华人的去世在美国引起如此之大的震动。
她就是张纯如,《南京暴行——被遗忘的大屠杀》一书的作者,与篮球天才姚明、钢琴家郎朗一起被美国华文媒体誉为“最引人瞩目的在美华人青年”。
1968年3月28日,张纯如出生在美国新泽西州普林斯顿的一个华裔移民家庭中。纯如之名出自《论语》:“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纯如,意思是和谐美好,既有父母思念故国的苦涩,也有父母对女儿所寄托的期许。
张纯如1989年从伊利诺伊大学新闻系毕业后,开始了专业写作的道路。她的第一本书《蚕丝——中国飞弹之父钱学森》广受好评。
1997年12月,南京大屠杀60周年。张纯如在此前用近三年的时间,在世界各地访问了许多幸存者,参阅了大量的历史文献,在各种触目惊心的资料的基础上,撰写、出版了英文版《南京暴行》。此书一经问世,就震惊了西方世界,在随后数年内再版十余次,迄今印数已近百万册。
在童年的时候,纯如与父母谈话时,父母经常会提到遥远的1937年,在大洋彼岸一个叫南京的城市里发生了些什么,她的祖父如何逃离那个人间地狱,滔滔长江水如何被鲜血染成了红色……1994年12月,张纯如在加州第一次看到南京大屠杀的黑白照片时,更是感到了无比的愤怒。的确有南京,的确存在大屠杀,但是为什么有人否认它?纯如为这一现象震惊了,几乎所有的西方人都知道希特勒的罪行,却无人知晓日本人在中国进行的大屠杀。她为此感到阵阵心悸。
对于在美国这样的物质社会来说,一个年轻女孩花几年时间去写一本历史著作,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年轻人都要争分夺秒地奋斗赚钱、成家立业。不过,这位当时只有25岁的女孩有一个念头:“这本书能不能赚钱我不管,对我来说,我就是要让世界上所有的人了解1937年南京发生的事情。”
为了撰写《南京暴行》,纯如收集了中文、日文、德文和英文的大量资料,以及从未出版的日记、笔记、信函、政府报告的原始材料,她甚至查阅了东京战犯审判记录稿,也通过书信联系日本的二战老兵。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所长王卫星回忆说,1995年7月,张纯如在南京待了25天左右,“她那时才27岁,由于气候不适应,经常感冒,但她的工作一点也不耽误。当时南京的天气很热,她不顾自己的身体,把大部分时间用在采访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寻访日军暴行发生地以及翻阅国内资料上,每天工作时间有10小时以上。”当时担任纯如翻译的杨夏鸣副教授回忆说,“她很认真,更十分严谨,常常用美国材料与中文材料核对事实。她听不大懂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方言,但她全录下来了。她这个人通常会打破砂锅问到底,有时真觉得她有些偏执。”
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张纯如最大的收获便是使中国人民找到了“中国的辛德勒”——约翰•拉贝先生,找到了拉贝详细记录南京大屠杀的日记。今天,详细记录了五百多起惨案的《拉贝日记》已经被翻译成中、英、日等多种文字,保存在德、日、美、中等国家的档案馆里,成为历史的见证。
在完成《南京暴行》时,纯如有一个心愿,希望“这本书能够唤起其他作家和历史学家的兴趣,使他们都能尽早调查、研究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经历,毕竟,这些来自过去的声音正在逐年减少并终将全部消失。更为重要的是,我希望本书能够唤起日本的良知,接受对这桩事件应负的责任”。
年仅36岁的纯如离开了,她死前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曾认真生活,为目标、写作和家人真诚奉献过。”她的墓碑上写有这样的话:“挚爱的妻和母亲,作家、历史学家,人权斗士。”
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与纯如有过多次交往,他一直很钦佩张纯如的执著、知性和追求真相的勇气。他曾对记者说:“对于纯如的父母和孩子,他们失去的是女儿和母亲;对于中国人,他们失去的是一个正直的同胞和朋友;而对于整个世界,他们失去的则是一个勇于说真话并努力让别人相信事实的人。”
(文章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全文重点记叙了张纯如写作《南京暴行》的经过,真实感人。语言在叙事中充满抒情的张力,使文章更有感染力和可读性。
B.许多人不能理解张纯如这样一个年轻女孩花几年时间去写一本历史著作,因为他们认为年轻人就应该争分夺秒地奋斗赚钱、成家立业。
C.引用一些友人对张纯如的回忆,可以使张纯如的形象更加真实,从侧面客观真实地体现了张纯如的精神面貌。
D.张纯如自杀的原因是她在收集图片资料的过程中,对人类在战争中表现的残暴人性的绝望和抑郁让她不能自拔,而且外界的压力使她整日处于惊恐不安之中。

E.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张纯如发现了详细记录了五百多起惨案并已经被翻译成中、英、日等多种文字的《拉贝日记》,这本日记成为历史的见证。
(2)张纯如在创作过程中表现出了哪些性格特征?结合全文,请简要分析。
(3)张纯如是一位出色的作家,她写作《南京暴行》的原因有哪些?请简要分析。
(4)当今世界仍不太平,恐怖主义和其他暴行仍然存在,人类应该怎样对待过去沉重不堪的杀戮和侵略的历史?请结合本文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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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的压力
[英]克瑞斯·罗斯
我在大街上走着,步履匆匆,因为我快要迟到了,但是我想不起来是被什么事耽搁了。我注意到我手中拿着一只香蕉,可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拿着这只香蕉,只是隐约觉得这只香蕉对我十分重要,而且肯定与耽误我的事有关。
然后,在一个拐弯口,我碰到了艾丝尔姨妈。这应该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因为我已经有20多年没有见过她了。“姨妈,你好。”我对她说,“我们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见面了!” 艾丝尔姨妈见到我后并不惊奇。“小心你手中的香蕉!”她说。我大笑,因为我知道这是一根重要的香蕉,我会小心的。她提出与我同行,这让我很为难,因为我快要迟到了,必须加快步伐,艾丝尔姨妈走得实在太慢了。
拐了一个弯,一头大象挡在我们面前。大象出现在别的城市大街上也许不算是奇怪的事,可这是曼彻斯特呀!然而,不知为什么,我并没有感到奇怪。我想的是:“糟糕,大象挡住了去路,我真的要迟到了,艾丝尔姨妈和我在一起,我手里还有一只重要的香蕉……”
我十分着急,然后就醒了。
“只是一个梦。”我长舒一口气,但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怎么会梦到大象、香蕉和艾丝尔姨妈呢?收音机还在播放着节目,它每天早晨6点钟自动开启,起到闹钟的作用。我抬头看了一眼表,已经是7点7分了。我必须加快行动,我洗漱时听到一则新闻:一头大象从马戏团逃到大街上,给行人带来了许多麻烦。我恍然大悟,或许我是在半睡半醒的状态下听到了这则新闻的,然后就梦到了大象。
我吃完早饭,准备去上班。我在一家电影公司上班,负责策划、创意、写剧本。我突然想,如果有一部关于大象出现在曼彻斯特大街上的电影,效果肯定会不错。我拿包的时候,发现包旁边有一张纸条,纸条上是我妻子的笔迹:“下班回家时,不要忘了顺路买一些香蕉!”我忽然明白梦中的香蕉为什么是重要的东西,因为我妻子最近在减肥,好几次让我买香蕉回家,而我每次都忘了。我想,我今天肯定会把香蕉买回家的。
在我刚出门时,手机响了。是我母亲的电话。“有一个坏消息,”母亲说,“你还记得你的艾丝尔姨妈吗?”“记得。”我说,“不过,我已经有20多年没有见过她了。”“是的,她昨天晚上去世的。她两周前就病得卧床不起,我对你说过的。”奇怪的梦终于得到了解释。
我匆匆赶路,但是发现我越是想走快,却走得越慢。我看了看手表,又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手表的指针往逆时针方向旋转。“这很有意思。”我想,“如果手表是逆时针旋转,这说明我上班就不会迟到了……”然后,我又醒了。这太奇怪了。我拧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很疼,确定这一次不是在梦境里,而是真的醒了。时间是五点半,收音机还没有自动开启呢。我不会迟到。
我看到了妻子,就问她:“你今天还需要买香蕉吗?”“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她显得很诧异。“我以为你要减肥呢?”“减肥?”她说,“我胖吗?”“哦,不……那么,你听说过大象的事吗?”我问。“大象?”“对,一头大象从马戏团逃出来了。”
“曼彻斯特没有马戏团,更没有大象。你怎么了?是不是工作压力太大?也许你需要在家里休息一下。”妻子说。“不过,我先要给母亲打一个电话。”我说。“现在才五点半,你为什么要去打搅母亲呢?”妻子不明白我的意思。“嗯,确实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我说。“好了,放松一点,行吗?”妻子说完就出去了。
我立即给母亲打了电话。“妈妈。”“哦,亲爱的,这么早打电话有什么事呀?”“你还记得艾丝尔姨妈吗?”“当然,不过,我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见过她了……” “她还好吗?”我打断母亲。“我不知道,你怎么突然关心起她了?”“哦,没什么,再见!”
放下电话,我想,也许妻子说的对,我需要好好休息一天,于是我拨通了老板的电话。“是这样的。”我说,“我今天身体不舒服,可能是这几天策划剧本过于劳累了。”“你病的真不是时候,”老板说,“我们刚刚有了一个很好的创意,我本想今天和你好好谈论的。这是一个动作片,故事情节也非常有意思。我简单说给你听一听:一头大象从马戏团逃到了一个大城市,它吃了一只被恐怖分子注射了具有放射性物质的香蕉后,变得焦虑暴躁……”
“我的艾丝尔姨妈什么时候在这部片中出现?”
“姨妈?什么姨妈?”老板很生气。我挂断了电话。希望这一切不过是一个城市人生活压力太大的症状。
(选自《小说中的小说》,译林出版社)
(1)下列对小说的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在梦境中,我遇到了二十多年没有见过的艾丝尔姨妈,却因害怕以致而对与她同行感到为难,这折射了城市人因紧张忙碌而无暇顾及亲情的现实。
B.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因为老是忘记给妻子买香蕉这件事情而心怀愧疚,所以才会在梦中觉得这是件重要的事,并提醒自己一定要把香蕉买回家。
C.在梦中,我拿着香蕉匆匆赶路,偶遇艾丝尔姨妈,又被一头大象挡住扶持路,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在后来的梦境中有了解释,并最终在现实中得到了证实。
D.当发现被大象挡住去路的状况并不是现实中发生的事情后,我长舒了一口气,因为这样自己就不会因为上班迟到而被暴躁的老板训斥了。

E.小说主要是写“我”的压力,而以“城市人的压力”为题,突出“我”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使“我”的生存状态成为城市人生活的缩影,深化了小说的主题。
(2)小说为什么反复写到“香蕉、大象和艾丝尔姨妈”?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我”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4)这篇小说在构思上很有特色,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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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头上是一片宁宁静的蓝天
聂鑫森
春二月,天是蓝的,地是绿的,风暖暖地吹过来,扑得人脸颊痒痒的。
护城的小河上,横着一架古朴的木桥,出城、进城的人,流水般淌来淌去。
“风筝!风筝!每只一角五!”那声音又脆又亮,带点儿挑逗的味道。寻声一看,靠着桥栏站着一个胖胖的老头,脸上带着讨好的笑,额上沁出一层晶亮的油汗。他手里提着一串风筝,风筝的翅上、尾上,涂满刺眼的大红大绿。
在他那得意的神态看,他的生意无疑是不错的。一只只风筝从他手上递出去,一张张角票和零散的分币塞进了口袋。
当他的眼光落在桥那头的时候,便从心底里发出一种真诚的同情。
那儿也站着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老头,悠闲地靠着桥栏,瘦瘦的脸上嵌着双精明的小眼睛,下巴上蓄着几根干枯的胡子。
他也在卖风筝。他的风筝是素白的,有蜻蜓、蝴蝶……翅上还装了会转动的风笛,朴实得叫人看不上眼。他没有着意地叫喊,只是沉静地等候着买主。
偶尔有人问一声:“喂,多少钱一只?”
他伸出五个指头。天啊,五角!问的人摇摇头。
他站了多半天了,连一只风筝也没有卖出去!
胖老头终于忍不住了:“伙计,别傻等了,一角一个。价太高,把人都吓跑了。”
瘦老头转过脸来,下巴动了几下,想说什么,终于没有说。他不喜欢对面那张胖得肉往下坠的脸,他不喜欢他的那些风筝。那也叫风筝?那竹骨剖得粗细不匀,上面还带着毛刺;那纸也糊得太潦草;还有那颜色,俗!……
他下意识地低下头,望着自己手上这一串风筝,那竹骨是耐着性儿剖的,然后又用砂纸细细地打磨了几遍,闪着柔润的光;那素白的纸糊得多贴展,兜得住风,一放,准嗖嗖嗖地往上蹿。风笛儿响得欢快,真像筝的声音,美!他相信自己的手艺,那是几代的家传啊!
他感到满足,但也不无遗憾。
胖老头的风筝很快就卖完了。他狡黠地笑了笑,想瞧瞧瘦老头怎样提着卖不掉的风筝垂头丧气地离开桥头。他悠闲地点燃一支烟,吐出一个又大又圆的烟圈。
瘦老头的脸色变得难看了,连鼻翼都在微微地颤动。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轴麻线,理出线头,接在一只风筝上,掂了掂,然后顺着风儿一抛。那风筝像懂事似地摆了摆,兜上一口风,憋着劲儿直往上蹿。绳轴转动着,麻线伸延着,绷得那么紧、那么直;上面的风笛呼啦啦地响,响得撩人。眨眼间,化作一个小小的白点,在高远的蓝天上飘闪,像一片轻盈的云。
“好风筝!”
“正正经经的货!”
一时人们都往这边涌,喝彩声此起彼落。
所有的目光都凝聚在那一串素白的风筝上,从头看到尾,从竹骨看到风笛,没一处不顺眼,没一处不爽心!
“我买这一只!五角,认了!”
“眼见为实,我要这一只!”……
人们边说,边把手往风筝上伸,生怕被别人抢了去。瘦老头用手一挡,板紧的脸上没个笑星儿,叫人猜不透。
他又从口袋里摸出把麻线,每根麻线丈把长,是为买主试飞用的。他把麻线小心地接在那一只只风筝上。
胖老头艰难地挤到他身边,焦急地对着他耳朵咕哝着:“快把货甩出去,捞一把,别误了这好机会。”
他斜了胖老头一眼,依旧没有理他,那是一种高傲的不屑。他顺着风,把接好线的风筝统统放起来。刹那间,他的手上飘出一簇素白的“花”,响起一片风笛的韵律。
人们又一次呼喊起来,像起了潮汛一般。
“给我一只!”
“我买了!”……
瘦老头忽然仰天打了个哈哈,睥睨了一下围在自己身边的人墙,矜持地问:
“你们懂得风筝?”
连三岁的小孩也知道风筝,怎么不懂?一双双眼睛直楞楞地望着他,
瘦老头自信地摆了摆头,摆得很有力。他忽然从口袋里掏出把剪刀,阳光下显得那么亮,亮得扎眼。只听见咔嚓一声脆响,他手里捏着的那一把麻线,齐崭崭地断了,所有的风筝摇晃了一下,呼地抖着劲向上飞去……
胖老头使劲地跺了跺脚,一扭头走了。
人群里响起一片啊呀声。
风筝越飞越高,越飞越远。
无数道目光也被牵引到那很高很远的地方。
头上,是一片宁静的蓝天。
蓝天是公正的。
⑴下列对这篇小说想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通过叙述两位老人卖风筝的故事,着力批判了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人们往往过于关注物品价格的高低而忽略其质量的好坏。
B.文章开篇的环境描写,勾画了一幅风和日丽的春天景象,营造出车水马龙的热闹氛围,为下文的情节发展及人物形象的塑造作了铺垫。
C.胖老头对瘦老头“从心底里发出一种真诚的同倩’,是因为他认为瘦老头的风筝做得精致而朴素,却无人问津,他内心充满了忧虑和遗憾
D.小说结尾部分,瘦老头以剪断绳线、放飞所有风筝来证明自己的高超技艺,对人们的世俗行为表示抗议,表现出他找不到知音的孤独感。

E.小说采用细节的对称、心理的反差来揭示矛盾,将人物置身于同一场景,从语言、动作、神态等多角度进行描写语言轻松而蕴含哲理。
⑵小说中的瘦老头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⑶简要分析文中三个画线句子在小说情节发展中的作用。
⑷小说以“蓝天是公正的”一句话单独成段结尾,有什么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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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敏:愿将一生献宏谋
陈海波
1926年,于敏出生于天津,青少年时代历经军阀混战和抗日战争。在那屈辱的年代里,于敏看到的是“兵安在?膏锋锷;民安在?填沟壑”的国殇。喜欢读唐诗宋词、历史演义的于敏,崇拜诸葛亮运筹帷幄的智慧,向往其鞠躬尽瘁的精神,倾慕岳飞的精忠报国。
1941年,在耀华中学读高三的于敏遇到了两位恩师,深受启发。语文老师王守惠讲解古诗文时,必会把每一篇作品置于一个大的时空中,将写作背景、文学渊源和价值以及作者的家事讲得透彻明了。数学老师赵博研讲课时喜欢讲授数学题的各种解法以及不同解法的来由。
1951年,于敏研究生毕业后,受到核物理学家彭桓武和钱三强器重,调入近代物理研究所,从事原子核理论研究。当时,国内没人懂原子核理论。不过,他很快就掌握了国际原子核物理的发展情况和研究焦点,对原子核物理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站在了国际前沿。后来,钱三强告诉于敏,决定让他作为副组长领导“轻核理论组”。于敏虽然当时的原子核理论研究正处于可能取得重要成果的关键时期,但他忘不了“童年亡国奴的屈辱生活”带给他的惨痛记忆,毅然走上了氢弹等核武器研制的道路。
1960年到1965年初,“轻核理论组”在于敏等人的带领下,对氢弹原理和结构做了初步探索,并解决了一系列热核材料燃烧的应用问题,产生了六十多篇论文,但均作为秘密文件保存。1965年9月底,于敏率领研究人员赶在国庆节前夕奔赴上海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利用该所假期间空出的J501计算机完成了加强型原子弹的原理到构形基本完整的氢弹理论方案。当氢弹原理的方案传到北京后,邓稼先第二天即飞到上海,听完于敏的汇报后十分兴奋,请大家吃了一顿螃蟹。该原理一突破,大家斗志昂扬,恨不得立马就造出氢弹。但是,氢弹原理还需经过核试验的检验。接下来的一年,于敏他们忙于氢弹原理试验准备工作。次年12月,氢弹原理试验取得圆满成功。于敏看着蘑菇云翻滚而上,仍不觉得圆满,直至听到测试队报来的测试结果时,才脱口而出:“与理论预估的完全一样!”1967年6月17日,又成功进行了全威力氢弹的空投爆炸试验。爆炸成功后,氢弹需根据实战降低过早“点火”几率等作了优化设计,并定型为我国第一代和武器并装备部队。
尽管在氢弹研制中居功至伟,但对于别人送来的“氢弹之父”称呼,于敏并不接受。“核武器的研制是集科学、技术、工程于一体的大科学系统,需要多种学科、多方面的力量才能取得现在的成绩,我只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氢弹又不能有好几个‘父亲’。”他说。
1986年,于敏对世界核武器发展趋势作了深刻分析,认为美国很可能会加快核裁军谈判进程,全面禁止核试验。于是向邓稼先建议上书中央,希望加快热核试验进程。果不其然,1992年,美国提出全面禁止核试验的谈判。1996年,全面禁核试条约签署。那次上书为我国争取了10年的热核试验时间。因此,于敏又被视为我国核武器事业发展的战略家。
于敏毕生信奉诸葛亮的“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这种“宁静”使于敏在子女的记忆中是失声的。儿子对父亲的唯一记忆就是一个字:忙。女儿总算找到了一个“声音”,听着很好笑:有一天,小于元淘气跑进爸爸房间,听到他正对别人说ρ(音近“肉”),高兴地跑出来对妈妈说:“今天有肉吃了!”
于敏倾慕文天祥的威武不屈。“文革”期间,于敏成了被批判的对象,但他无悔:“如果我说假话,我可以轻松过关,但我经受不了历史和真理的考验。我宁愿现在挨整,绝不说对不起历史的话,不说违背真理的话。”
于敏,在这个世上大多“沉默无闻”,但他从未抛弃“献宏谋”的一片丹心。
(摘自《光明日报》2015年1月10日,有删改)
相关链接:①与往年科技奖励大会上最高科技奖获得者致辞不同,于敏没有做获奖答词。因为他始终认为,我国氢弹等核武器事业的成就,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最初他都不同意自己报名评奖,说要把机会留给更年轻的人。(陈海波 叶乐峰《2014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大会速写》)
②在氢弹的理论探索中,于敏几乎从一张白纸开始,依靠自己的勤奋,举一反三。克服重重困难,自主研发,解决了氢弹研制中的一系列基础问题。他一生只有两次公开露面,一次是1999年,国家为两弹一星元勋授奖;另外一次是2015年1月9日,国家最高科技奖颁奖。(百度百科)
③离乱中寻觅一张安静的书桌,未曾向洋已经砺就了锋锷。受命之日,寝不安席,当年吴钩,申城淬火,十月出塞,大器晚成。一句嘱托,许下了一生;一声巨响,惊诧了世界;一个名字,荡涤了人心。(感动中国颁奖词)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历经军阀混战和抗日战争离乱的青年渔于敏立志报国、奋发图强,很好地体现了孟子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精神。
B.虽然当时国内没人懂原子核理论,但是于敏凭着扎实功底,很快掌握了原子核物理的发展情况和研究焦点,对原子核物理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
C.于敏毕其一生“献宏谋”,从原子核理论研究的岗位上,毫不犹豫地走上了氢弹等核武器研制的道路,多年的付出,却并不为了赢得荣耀和赞誉。
D.于敏虽然没有留学背景,可是凭借勤奋、智慧和坚定的信念,在氢弹研制过程中功勋卓越,成为氢弹研制的关键人物,获得殊荣,实至名归。

E.甘愿一生献宏谋的理想,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智慧,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都是于敏被誉为我国核武器事业发展的战略家的原因。
(2)中学时代两位恩师的教学方法给于敏哪些启发?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3)于敏在氢弹研制过程中有哪些突出贡献?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于敏毕生信奉“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其“淡泊”“宁静”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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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
徐慧芬
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传奇。
两年前的某一天,在咳嗽了将近两个月不见好转之后,他决定去一家药店买瓶咳嗽药水。当他从药店出来后,就有一个人奔上来,在他背后猛击一掌,大吼一声:“阿贵,你要发财了呀!”他吓了一跳,定睛一看,才认出这是前村是垃圾的疯子。他哪里叫什么“阿贵”,他的小名其实叫阿土。
阿土晃了晃手,像拨开一团雾气那样,转身走了,一路还觉得十分好笑。然而,“你要发财了呀!”这声音竟象一颗种子种在了他的脑中,很快有了发芽的欲望。24小时之后,他决定去碰碰运气。他来到一家销售彩票的小店里,掏出两枚一元的硬币,买了一张彩票。他以前从不相信彩票,因为他觉得自己眼下的生活需要一个小钱一个小钱地省着用,哪里敢去赌这种容易上瘾的买卖。
现在,他决定去赌一次,就这一次!他怀着热望,等待了一周,开奖的结果是失望。阿土嘲笑了自己之后,突然发现,他选出的号码与中奖号码只差了一个尾数!也就是说,如果那天,他只要慷慨一点点,再买上一张,买上紧接着他的彩票号码后面的那张彩票,那么,这50万元的奖金,将属于他这个穷人了,那么他做穷人的历史将要抛进垃圾箱了!
阿土懊悔呀!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呀!“你就要发财了呀!”他现在觉得,这句话一定是上苍借疯子的嘴巴对他的暗示。他如果拒绝上苍的馈赠,那一定是个头号傻瓜了。觉悟之后的阿土决定再去试试。这一次,他决定加大赌注试试。于是,他毫不犹豫,省下了一个月买荤菜的钱,花了20元,买了10张连票。
又是一个难熬的等待,结果出来,看到中了大奖的那个号码,阿土心疼得傻了一夜,原来,如果那天再大方一点,翻个10倍,花上200元买上100张连号的,那么,这100万元的大奖,不就属于他阿土了吗?阿土想:有了100万元,我将舒舒服服的度过我的晚年,不,我哪用得了这些呢?我要把这些钱匀出来,给儿子、女儿、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每人一份。儿子见到这些钱,一定不会再觉得老爹无用了吧?女儿呢,也一定会亲亲热热地叫我一声好爸爸。那几个孩子呢,我将袋里揣着钱,领他们去玩,想要什么?说!爷爷买去……
阿土又想,200元又有什么了不起!我顶多再节约一点吧,把烟戒了吧!那蹩脚烟早已损害了我的健康!也许我还可以厚厚脸皮向那几个冤家借一点?即使指望不了他们,我还可以学学前村那个是垃圾的疯子,每天早晨或者晚上,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淘淘垃圾桶,一天弄他个二三块钱,关键是要悄悄的,我可不想被人发现,丢子女的脸!
大约两个月后,阿土终于凑足了200元。买下了连着号码的100张彩票,在挨过了心惊肉跳的一个星期的等待后,失望再一次迎接了他。但是,掉过眼泪之后的阿土,不到一个星期就调整好了心态,因为,疯子的“你要发财了呀!”这句话已在阿土的脑中长成了一棵树。此后,阿土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攒钱和购票……
两年后的一天晚上,手持彩票的阿土,倒在了家中那台老掉牙的电视机前。电视机的声响改过了他临终前从胸腔里迸发出来的一声大叫。三天后,闻讯赶来的子女为他举行了隆重的葬礼。他们头裹白巾,袖配黑纱,神色庄重,面容悲戚,称阿土为“亲爱的爸爸”。他们为阿土从专用商店里采购了那个世界用得着的一切豪华物品,琳琅满目,铺在屋外走道上,眩了众人的眼,前村拾垃圾的疯子走过,又是一声大叫:“阿贵,你真的发财了呀!”
那么,阿土究竟有没有发财呢?有人问过阿土的子女:你老爹身前是否中了大奖?阿土的子女一致回答:不要编传奇。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内容和表现手法的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头交代主人公小名其实叫阿土,并不像疯子叫的什么“阿贵”,暗示了阿土的现实处境,为后文写其困境伏笔。
B.阿土第一次买彩票时由于不够慷慨,没买上紧接着他的彩票号码后面的那张彩票,所以失去了一生中难得的发财机会。
C.小说写阿土幻想中大奖后要把钱匀出来,给子孙们每人一份,还想象子女对他的亲热,可见作者对阿土既同情又嘲讽。
D.阿土临死时迸发出的大叫,电视机的声响盖过了叫声,有人说是发现中奖后的惊叫,其实是又一次绝望的哀号。

E.在阿土的子女为其举行隆重的葬礼上,他们身上裹白配黑,神情庄重悲戚,称阿土为“亲爱的爸爸”,表达了真诚的悲痛。
(2)小说中疯子的话“你要发财了呀!”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阿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标题是“传奇”,第一段却说“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传奇”,结尾又说“不要编传奇”,这些表述耐人寻味,你认为小说的主人公的故事算不算传奇?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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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机器人由微电子和生物体组成,具有极其任何生物体的各种优势。可分为两类,一是具有人类大脑的机器人,二是具有人类肉身的机器人。按意识分,前者算是人类,后者算是机器;按生物组织分,前者算是机器,后者算是人类。
结合人脑和机器人身体的生化机器人,我们称为“人脑机器人”,很可能是人类未来的终极形态。这是因为人脑机器人兼具机器和人类的优点:对信息的储存和处理速度比人类快得多,在社会交往上比机器人聪明得多。具有人脑特质的机器人恐怕要在遥远的未来才能诞生。要让人类拥有机器肢体,首先得让人类的大脑神经系统和植入身体的电子设备“正常对话”。
科学家希望能控制神经细胞和电脑芯片的信息交流过程。他们目前的研究目标是把2个或2个以上的神经细胞用生物学的方法连接起来,使其可以互相交流信息。远大目标是将多个细胞联接在一起,做成一个类似电脑上的转换电路,这样就可以将为电子设备和人体结合起来,制造出具有人类大脑的机器人,或者是具有机器身体的机器人。
他们还在研究一种机器大脑、人类身体的机器生化机器人,称之为“肉身机器人”。它只是包裹了一层仿真的人造皮肤,皮肤下面完全是电子设备,还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相对完善的肉身机器人,真正的肉身机器人全身都和真人一样,皮肤具有人类的触感和温度,体腔内完全是人类的内脏。它除了头部的一块电脑芯片,其他地方都是利用基因技术制造的人体器官,全身布满了神经系统,其行动是由头部的芯片通过神经系统来控制的。它还将具有人类的思维能力,能够与人类通过对话交流思想、接受并理解人们的命令。
随着生化机器人技术的成熟,未来的人类社会将会变得复杂而有趣:长得像机器人的可能是人,而长得像人的可能是机器人。人脑机器人将可能使人类的终极形态,而肉身机器人将可能是机器人的终极形态之一。人脑机器人和肉身机器人究竟是人还是机器?到了生化机器人时代,人和机器人的界限将变得越来越模糊。那时的法律和道德都将与现在有很大区别,也许会让机器人享有和人类平等的权利。
人脑机器人技术的更大用途是为人类的健康造福。如果有人身患残疾,就可以安装一个相应的机器器官。有了生化机器人技术后,机器器官和人类大脑能够正常“对话”,让身体的免疫系统接受外来的器官,不产生排斥反应。
人类死亡时,大脑中的大部分细胞往往还是活的,如果把这些细胞移植到机器人体内,制造出一个具有人类大脑的机器人,人类就有实现永生的梦想。
人类制造肉身机器人不仅仅是为了让机器人可以成为自己的好伙伴,更重要的是让机器人更好的为自己服务。                                                                  (摘自《百科知识》)
下列关于“生物机器人”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生化机器人是由微电子和生物体构成的,集机器人和生物体的各种优势于一身,它的出现,将使人类和机器人的界限荡然无存。
B.真正的肉身机器人除了头部是一块芯片外,它的里里外外都是利用基因技术制造而成的,而且全身上下都布满了神经系统。
C.结合人脑和机器人身体的人脑机器人尽管在生物组织上是机器,但从意识上而言则算是人类,很可能是人类未来的终极形态。
D.生化机器人的出现,必然会冲击现有法律和伦理道德,机器人将可能赢得与人类和谐相处的权利,和人类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人类的大脑神经系统之所以无法与植入人身体的电子设备“正常对话”,是因为人类大脑对电子设备存在排斥反应。
B.生化机器人技术旨在造福人类,人脑机器人研制是出于延长人类寿命的需要,肉身机器人则处于服务人类的需要。
C.生化机器人具有很多优点,人脑机器人有人类的大脑和机器的身体,肉身机器人则有机器人的大脑和人类的肉身。
D.生化机器人的研制目标是实现神经细胞和电脑芯片的信息交流,使微电子设备和人体结合并且不产生排斥反应。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未来世界的人类将拥有同机器人一样强壮的身体,机器人也将拥有同人类一样聪明的大脑,到时人类也将不再为疾病和死亡忧心。
B.生化机器人技术可以让人类的身体能够接受外来的器官,人类的大脑神经系统也将能够轻松自如地控制那些植入身体内的电子设备。
C.对心脏停止了跳动但大脑细胞仍然活着的人,如果运用生化机器人技术,将其大脑移植到机器人的体内,那么人就可以起死回生。
D.生化机器人曾经只出现科幻小说中,但是随着机器人科学和生命科学的发展,生化机器人的诞生将不再只是人们的科学幻想。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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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如果你为四郎哭泣
龙应台
(1)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可能找得出一百个方式来回答“文化为什么重要”这个问题,但是我可以从一场戏说起。
(2)有一天台北演出《四郎探母》,我特别带了八十五岁的父亲去听。从小听他唱“我好比笼中鸟,有翅难展;我好比虎离山,受了孤单;我好比浅水龙,困在了沙滩……”,老人想必喜欢。
(3)遥远的十世纪,宋朝汉人和辽国胡人在荒凉的战场上连年交战。杨四郎家人一一壮烈阵亡,自己被敌人俘虏,娶了敌人的公主,在异域苟活十五年。铁镜公主聪慧而善良,异乡对儿女已是故乡,但四郎对母亲的思念无法遏止。悲剧的高潮就在四郎深夜潜回宋营探望老母的片刻。卡在“汉贼不两立”的政治斗争之间,在爱情和亲情无法两全之间,在个人处境和国家利益严重冲突之间,已是中年的四郎跪在地上对母亲痛哭失声:“千拜万拜,赎不过儿的罪来……”
(4)我突然觉得身边的父亲有点异样,侧头看他,发现他已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5)父亲十六岁那年,在湖南衡山乡下,挑了两个空竹篓到市场去,准备帮母亲买菜。路上碰见国民党政府招兵,这十六岁的少年放下竹篓就跟着去了。此后在战争的炮火声中辗转流离,在两岸的斗争对峙中仓皇度日,七十年岁月如江水漂月,一生不曾再见到那来不及道别的母亲。
(6)他的眼泪一直流,一直流。我只好紧握着他的手,不断地递纸巾。
(7)然后我发现,流泪的不只他。斜出去前一两排一位白发老人也在拭泪,隔座陪伴的中年儿子递过纸巾后,将一只手环抱着老人瘦弱的肩膀。
(8)谢幕以后,人们纷纷站起来,我才发现,啊,四周多得是中年儿女陪伴而来的老人家,有的拄着拐杖,有的坐着轮椅。他们不说话,因为眼里还有泪光。
⑼中年的儿女们彼此不认识,但是在眼光接触的时候,沉默中仿佛已经交换了一组密码。是曲终人散的时候,人们正要各奔东西,但是在那个当下,在那一个空间,这些互不相识的人变成了一个关系紧密、温情脉脉的群体。
(10)在那以后,我陪父亲去听过好几次的《四郎探母》,每一次都会遇见父老们和他们中年的子女;每一次都像是一场灵魂的洗涤,感情的疗伤,社区的礼拜。
(11)从《四郎探母》,我如醍醐灌顶似地发觉,是的,我懂了为什么《伊底帕斯》能在星空下演两千年仍让人震撼,为什么《李尔王》在四百年后仍让人感动。
(12)文化,或者说,艺术,做了什么呢?
(13)它使孤独的个人为自己说不出的痛苦找到了名字和定义。少小离家老大失乡的老兵们从四郎的命运里认出了自己不可言喻的处境,认出了处境中的残酷和荒谬,而且,四郎的语言——“千拜万拜,赎不过儿的罪来”——为他拔出了深深扎进肉里无法拔出的自责和痛苦。艺术像一块沾了药水的纱布,轻轻擦拭他灵魂深处从未愈合的伤口。
(14)文化艺术使孤立的个人,打开深锁自己的门,走出去,找到同类。他发现,他的经验不是孤立的而是共同的集体的经验,他的痛苦和喜悦,是一个可以与人分享的痛苦和喜悦。孤立的个人因而产生归属感。
(15)它使零散的、疏离的各个小撮团体找到连结而转型成精神相通、休戚与共的社群。“四郎”把本来封锁孤立的经验变成共同的经验,塑成公共的记忆,从而增进了相互的理解,凝聚了社会的文化认同。白发苍苍的老兵,若有所感的中年儿女,或者对这段历史原本漠然的外人,在经验过“四郎”之后,已经变成一个拥有共同情感而彼此体谅的社会。
(16)人本是散落的珠子,随地乱滚,文化就是那根柔弱又强韧的细丝,将珠子串起来成为社会。而公民社会,因为不倚赖皇权或神权来坚固它的底座,因此文化便是公民社会最重要的黏合剂。
这篇文章的标题颇具特色,请试加分析。
赏析第16段画线句子在语言表达上的特点。
龙应台曾说,文学的一种“功能”是“使看不见的东西被看见”,你通过《如果你为四郎哭泣》一文能看见哪些感动?
这篇散文运用了以小见大的写作手法,试作具体分析。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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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火 烧 云
粱 爽
我喜欢过一个女孩。
她名字叫夏梦,读中学时在我隔壁班级。
如果我说我喜欢夏梦,于小毛一定会把牙笑掉。因为我和她完全就是两类人。整个中学时代,她一直是我们年级的第一名,而我一直是我们年级的倒数第一名。
第一次看到夏梦,我便喜欢上了她。那天,我正在语文老师的办公室里被罚站,她进来送作业,穿着白衬衫牛仔裤,梳着蓬松的短发,英气逼人。她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连忙低下头,直到用余光看不到她了,才敢再抬起头。人生第一次,我感觉自己的样子很糗。
从此,我便像间谍一样挖空心思打探她的一切。他们说,她很高傲,是班长,还是语文课代表。他们还说,她父母都是教师,对她管教很严,她每天放学就回家,从来不在外面玩儿。知道这一切,我有点儿同情她,总想有一天能带着她到处逛逛。一想到这儿,我就豪情万丈。可想归想,我知道这个心愿很难实现。
自从喜欢上了夏梦,不管于小毛怎么挪揄,我都不愿意再逃学。我喜欢趴在窗台上等夏梦的出现。如果我看到了她,我会像过节一样开心。如果她恰好也看到了我,我就比过年还快乐:特别是窗外有丁香花开的时候,晚上的梦里都是丁香花醉人的香味儿。
上课的时候,无论是哪个老师讲课,于我来说都是在听“天书”。我只干一件事一一练字。“字帖是夏梦的作文,是学校举行作文展览的时候,我在操场后面的橱窗里偷偷撕下来的。有一天,我得自己的字简直跟夏梦的字没什么区别,就用彩色的信纸抄了一首汪国真的诗,通过邮局寄给了她。
后来,我又听说她喜欢歌手郑智化。只要遇到她,我就用口哨吹一句郑智化的歌。我注意到,每次她的嘴角都会微微上扬。可始终,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
我美好的中学时代很快就结束了。她考入我们那里唯一的一所重点高中,而我去了一家技校学电器修理。重点高中在小城的最东边,技校在小城的最西边。每天晚上,我会沿着201国道,先是骑上一段长长的上坡再是一段长长的下坡,准时到达重点高中的门口,等待夏梦下晚自习,然后骑着车子默默地跟在她身后,保持着不远不近大概20 米的距离。这样的日子整整持续了三年。我曾希望老天能给我一次英雄救美的机会,但这个念头一产生我就给了自己一耳光,我更希望她永远都是平安的、宁静的、快乐的。
高考前的一个晚上,不知为什么,每天跟夏梦一路回家的女孩儿没有出现。我明显感觉到,有几次她放慢了速度。她只要放慢速度,我便放慢速度。我知道,她一直都知道我在她身后,否则她不会有那么多夸张的笑声。我有很多话想对她说,可是我的理智提醒我不能,因为马上就要高考了,我不允许自己打扰她。
终于等到了放榜的那一天,我在重点高中的门口等到了夏梦。她穿着一件碎花蓝连衣裙,蓬松的短发已变成高高的马尾,如同清水芙蓉一般清纯美丽。
“你喜欢我?”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一愣,不知该怎么回答。
“我知道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没等我回答,她便挽起我的手。我们手牵着手走遍了学校周围所有的马路,说了很多很多的话。后来,送夏梦回家的时候,路过一个铁路桥,我们坐在桥旁边的水泥台阶上,看天边的火烧云,又红又美。
“我知道那首诗是你寄给我的,没想到你的字和我的那么像。”我的脸一下子变成了火烧云。
“你为我做的一切我都知道,可我们两个是不会有未来的,我父母一定不会接受你。”我想说点安慰她的话,喉咙里却像哽住了什么东西,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好紧紧握了握她的手。她一下子趴在我的肩头嘤嘤地哭了起来,但哭声很快就被火车的汽笛声给淹没了。
夏梦考上了南方一所很有名的大学,我再也没有见过她。有时候,我会一个人坐在铁路桥旁边的水泥台上发呆,听着火车的汽笛声,想着夏梦那张梨花带雨的脸。
多年以后,我意外地收到一本不知从哪儿寄来的诗刊,里面有一首署名夏梦的诗。那首诗,我反复读了很多遍,还抄下来想读给于小毛听。于小毛被我吓跑了,其实我也不懂诗。只记得她在诗里说,她喜欢火烧云……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小说运用第一人称的手法叙述了作者的情感历程,真实细腻,可亲可感。说明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带给我们很多感动。
B.本文没有尖锐的对立冲突,只是和风细雨,慢慢叙述一件生活中很平常的的事件,于琐碎中窥视人生。
C.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我与夏梦的相会相爱相别,这一切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D.小说极富现实主义特色,真实地反映了青年人的理想追求,否定了他们的不成熟的感情

E.小说善于通过心理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我曾希望老天能给我一次英雄救美的机会,但这个念头一产生我就给了自己一耳光”,说明我的纯真善良。
(2)小说为什么以《火烧云》为题目,请说说这个题目的含义和好处。
(3)小说中的夏梦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4)我和夏梦的感情是悲剧还是喜剧,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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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张纯如:她用生命点亮历史
2004年11月9日,一位年轻的华裔女作家在美国加州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她的突然离去震惊了整个世界。据不完全统计,仅在美国,就有230多家报纸、电台、电视台发布了这一消息,并向这位年轻的华裔女子致以敬意。近年来,还没有哪一位华人的去世在美国引起如此之大的震动。
她就是张纯如,《南京暴行——被遗忘的大屠杀》一书的作者,与篮球天才姚明、钢琴家郎朗一起被美国华文媒体誉为“最引人瞩目的在美华人青年”。1968年3月28日,张纯如出生在美国新泽西州普林斯顿的一个华裔移民家庭中。纯如之名出自《论语》:“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纯如,意思是和谐美好,既有父母思念故国的苦涩,也有父母对女儿所寄托的期许。张纯如1989年从伊利诺伊大学新闻系毕业后,开始了专业写作的道路。她的第一本书《蚕丝——中国飞弹之父钱学森》广受好评。
1997年12月,南京大屠杀60周年。张纯如在此前用近三年的时间,在世界各地访问了许多幸存者,参阅了大量的历史文献,在各种触目惊心的资料的基础上,撰写、出版了英文版《南京暴行》。此书一经问世,就震惊了西方世界,在随后数年内再版十余次,迄今印数已近百万册。
在童年的时候,纯如与父母谈话时,父母经常会提到遥远的1937年,在大洋彼岸一个叫南京的城市里发生了些什么,她的祖父如何逃离那个人间地狱,滔滔长江水如何被鲜血染成了红色……1994年12月,张纯如在加州第一次看到南京大屠杀的黑白照片时,更是感到了无比的愤怒。的确有南京,的确存在大屠杀,但是为什么有人否认它?纯如为这一现象震惊了,几乎所有的西方人都知道希特勒的罪行,却无人知晓日本人在中国进行的大屠杀。她为此感到阵阵心悸。
对于在美国这样的物质社会来说,一个年轻女孩花几年时间去写一本历史著作,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年轻人都要争分夺秒地奋斗赚钱、成家立业。不过,这位当时只有25岁的女孩有一个念头:“这本书能不能赚钱我不管,对我来说,我就是要让世界上所有的人了解1937年南京发生的事情。”
为了撰写《南京暴行》,纯如收集了中文、日文、德文和英文的大量资料,以及从未出版的日记、笔记、信函、政府报告的原始材料,她甚至查阅了东京战犯审判记录稿,也通过书信联系日本的二战老兵。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所长王卫星回忆说,1995年7月,张纯如在南京待了25天左右,“她那时才27岁,由于气候不适应,经常感冒,但她的工作一点也不耽误。当时南京的天气很热,她不顾自己的身体,把大部分时间用在采访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寻访日军暴行发生地以及翻阅国内资料上,每天工作时间有10小时以上。”当时担任纯如翻译的杨夏鸣副教授回忆说,“她很认真,更十分严谨,常常用美国材料与中文材料核对事实。她听不大懂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方言,但她全录下来了。她这个人通常会打破砂锅问到底,有时真觉得她有些偏执。”
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张纯如最大的收获便是使中国人民找到了“中国的辛德勒”——约翰•拉贝先生,找到了拉贝详细记录南京大屠杀的日记。今天,详细记录了五百多起惨案的《拉贝日记》已经被翻译成中、英、日等多种文字,保存在德、日、美、中等国家的档案馆里,成为历史的见证。
在完成《南京暴行》时,纯如有一个心愿,希望“这本书能够唤起其他作家和历史学家的兴趣,使他们都能尽早调查、研究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经历,毕竟,这些来自过去的声音正在逐年减少并终将全部消失。更为重要的是,我希望本书能够唤起日本的良知,接受对这桩事件应负的责任”。
年仅36岁的纯如离开了,她死前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曾认真生活,为目标、写作和家人真诚奉献过。”她的墓碑上写有这样的话:“挚爱的妻和母亲,作家、历史学家,人权斗士。”
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与纯如有过多次交往,他一直很钦佩张纯如的执著、知性和追求真相的勇气。他曾对记者说:“对于纯如的父母和孩子,他们失去的是女儿和母亲;对于中国人,他们失去的是一个正直的同胞和朋友;而对于整个世界,他们失去的则是一个勇于说真话并努力让别人相信事实的人。”
(文章有删改)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许多人不能理解张纯如这样一个年轻女孩花几年时间去写一本历史著作,因为他们认为年轻人就应
该争分夺秒地奋斗赚钱、成家立业。
B.引用一些友人对张纯如的回忆,可以使张纯如的形象更加真实,从侧面客观真实地体现了张纯如的
精神面貌。
C.张纯如自杀的原因是她在收集图片资料的过程中,对人类在战争中表现的残暴人性的绝望和抑郁让
她不能自拔,而且外界的压力使她整日处于惊恐不安之中。
D.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张纯如发现了详细记录了五百多起惨案并已经被翻译成中、英、日等多种文

字的《拉贝日记》,这本日记成为历史的见证。
E.全文重点记叙了张纯如写作《南京暴行》的经过,真实感人。语言在叙事中充满抒情的张力,使文章
更有感染力和可读性。
张纯如是一位出色的作家,她写作《南京暴行》的原因有哪些?请简要分析。
张纯如在创作过程中表现出了哪些性格特征?结合全文,请简要分析。
当今世界仍不太平,恐怖主义和其他暴行仍然存在,人类应该怎样对待过去沉重不堪的杀戮和侵略的历史?请结合本文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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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最后的黄豆
爷爷是染布的。他爱吃黄豆出了名。在镇子西头,爷爷十七岁那年刷刷地在地上架起了好几口大染锅。这吃饭的手艺是“偷”来的。
爷爷从小喜欢跑进大染坊找老板的儿子斗蛐蛐。有时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爷爷便蹲在一旁,直愣愣地盯着热气腾腾的大染锅。爷爷蹲着看染布时,就从兜里摸出几粒炒熟的黄豆塞到嘴里嚼,这样一蹲就是一两个时辰。“呆瓜”染布师傅往往这么笑话爷爷。当爷爷染出第一锅布时,大家才知道爷爷不呆。
那年,家里遭了大灾,爷爷架几口大锅开始染布。开业那天,镇子里所有人都听到爷爷一边敲锣一边喊话,开张头半个月染布不收钱,染坏了一赔二。爷爷没钱请帮工,自己把麻绳往肚子上一勒,一把黄豆往嘴巴里一塞,一边香甜地嚼着,一边搅动大染锅。当爷爷嚼完三四把黄豆时,青布便染成了。青色衬着爸爸额头的汗珠,沉稳得像傍晚袭来的夜幕。
后来,那家大染坊被爷爷挤垮了。没过半月,爷爷快乐的嚼着黄豆把那几口锅搬进了大染坊。于是,镇子里又有了大染坊。那名声像染布匠拿搅锅棍敲锅一样,咣咣当当响得很。在嚼着一把又一把黄豆时,爷爷兜里也开始响着咣咣当当的银元声。
有了钱,除了每天有滋有味的多嚼几把黄豆,还娶了奶奶。迎亲那天,爷爷喝了好多酒,醉了,进洞房时还绊了一脚,兜里的黄豆全撒在地上,他捡了好一阵子,奶奶什么反应,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后来跟我讲这事时,爷爷还叹气,这一绊,不是什么好兆头,要不,后半辈子也不会活得这样磕磕绊绊。说这事时,爷爷喘着粗气,我帮着捶了半天背,他还是喘得满脸猪肝紫。
其实,爷爷在生父亲的气。
闲时,爷爷经常是一边慢慢地嚼着黄豆一边跟我聊天,像在咀嚼他的一生。他说,父亲是一个“倒钱筒”。父亲是爷爷的独苗,奶奶宠着他,惯着他。听爷爷说,父亲才十岁,就开始进大烟馆。没钱,就赊账。烟馆老板拿着赊账本来计钱时,爷爷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父亲就像一颗荒野的树那样疯长。
我十岁那年,三天三夜,父亲跟人赌输了。大染坊被抵了赌债。那一天爷爷没有嚼他的黄豆,唉声叹气,一脸乌云。
搬出大染坊时,爷爷习惯性地掏出黄豆,迟疑了一下,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
没几年,爷爷病得不行了。父亲依然整天不着家,爷爷的安危只是他耳边刮过的一阵微风。
临终前的那个晚上,爷爷示意我到他跟前,他手中攥着一个小布袋,打开来,是些黄豆。昏暗的灯光下,豆子炒得金灿灿的,爷爷说,这辈子只剩下这点黄豆了,他的声音很轻,连他旁边油灯的火苗都 没有动一下,他颤巍巍拈出一颗豆子,习惯性地放入口中,又想嚼它。不知是黄豆太硬还是爷爷老了,牙品不行,他没嚼动,又把豆子放入袋中。
他叹叹气,说这辈子就爱这黄豆,人走了带上它,也算来世上留个念想。他慈爱地对我说,如果你长大了真活不下去,可以再到爷爷这里来拿这黄豆吃。不过,你要是争气,最好就别来找我了,他语气中满是沮丧。
我愣愣的,不太明白,点了点头。
第二天早晨,爷爷走了,手里紧紧攥着那小袋嚼不动的黄豆。邻居帮忙葬了爷爷后,父亲才回来。没人怪他,他在邻里眼中只是一个能够看得见的影子。
父亲长号着,声音凄厉。如同塌了脊梁。大家都知道他为什么哭,整整两天两夜,他雇了好几个人把房子掏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连瓦背也全掀掉了,还是没有找到传说中爷爷那几坨金子。他疯了。
后来,一个金匠跟我说爷爷确实有几坨金子。不过,爷爷临终前偷偷让他把它们打成了一颗颗金珠子。
我蓦然明白,爷爷那小袋黄豆是什么了。爷爷给我留了一笔活命钱。
有人曾问我,金子最终找到了吗?
当然没有。爷爷的坟头早被我平了,当时还有人说,我跟我那疯死掉的父亲一样,也是忤逆不孝。
现在我有了自己的企业,人们称我是什么“著名企业家”。不久前,一次慈善会上,我说了,死后捐出全部财产,我那个儿子和老婆都不跟我说话了。
为什么这么做?有记者问我,我一时语塞,眼前浮现出爷爷那小袋最后的黄豆。
(改自王琼华《最后一碗黄豆》)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我”平掉爷爷的坟头,是既不想让任何人打扰爷爷死后的安宁,又表明了不依赖祖辈财富、自己创业的决绝。
B.文中说“父亲就像一棵荒野的树那样疯长”,一是形容他处于青少年时期,身体长得快;二是形容他备受溺爱,放纵无拘。
C.本文语言平实,情感饱满,情节跌宕起伏,人物性格各具特点,叙事手法新颖,主题有教益。
D.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时,爷爷蹲在一旁看人染布,这暗示着爷爷对读书的渴望和对财富的羡慕。

E.本文运用动作、语言、细节和对比等艺术手法,生动凸显人物个性;人物的行为也具有深厚寓意。
小说中“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这一行为反映了爷爷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
小说多次写到爷爷嚼黄豆,这在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概括。
小说以“最后的黄豆”为标题,寓意何在?这对现实人生有许多启示,谈谈你感受最深的一点。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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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挑战爱因斯坦的人
王煜
1941年的一天,香港机场飞往大陆安检处,一名年轻人被拦了下来,。他穿着一件非常臃肿的大衣,在那个季节显得很不正常。安检人员起了疑心,一摸,大衣各自硬梆梆的,打开一看,大衣里密密麻麻全是插袋,里面全是英文的物理研究书籍和资料。
这个年轻人就是后来被公认为“中国核能之父”“第一个揭露原子弹秘密”的卢鹤绂。
1936年9月,卢鹤绂毕业于燕京大学物理专业,在系主任的推荐之下,前往美国明尼苏达大学主修物理,辅修数学。
在明尼达大学的第二年,卢鹤绂在实验中发现了热离子发射的同位素交效应。为此,他发明了时间积分法,并在世界上第一次测定了锂7.锂6的丰度比。人们惊呼“中国人在称量原子的重量”。他当年所测定的数值,被国际学界沿用了50多年。
获得博士学位后,卢鹤绂毅然决定放弃在美国的优越条件,接受中山大学的聘请,回国参与抗战。1941年11月,卢鹤绂抵达中山大学,任理学院教授。中山大学理学院院长在迎接他时,感慨地说:“你们从天堂坠入了地狱。”当时条件艰苦,为了讲好课,卢鹤绂常常只能在油灯下备课。在一座古庙里,他给大学四年级学生讲授理论物理、核物理等课程。随着日军进犯的深入,卢鹤绂向西逃避战乱,先后到了广西、贵州。
即使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卢鹤绂还一边讲课,一边坚持科研。他于1944年发表的《重原子核内之潜能及其利用》一文,全面阐述了核裂变的实验发现及有关理论,并预言了人类大规模利用原子能的可能性,被学界认为是“第一个给中国读者全面介绍原子能物理知识及其应用”的科学著述。
新中国成立后,卢鹤绂调至复旦大学物理系。1955年,调到北大技术物理系,任中子物理教研室主任。事实上,他进入了抽调全国院校教师办起来的、绝密的“546培训班”。这是一个特殊的培训班:学员中有90名工程师,还有解放军高级将领,包括之后的核基地司令。在后来的“两弹元勋”中,有7位是卢鹤绂在“546培训班”的学生。
当时的北大,教学条件非常简陋,有些实验无法进行,教学难度很大。为突破难点,卢鹤绂讲解得深入浅出,许多本来很难理解的核物理过程,经他讲解,学员们理解得都特别深刻。1958年,培训班的任务结束,许多师生被分配到原子弹实验基地。卢鹤绂坚持认为他所擅长的基础理论,只有在大学才能发挥作用,希望回到复旦继续从事教育工作。同年,卢鹤绂回到复旦讲坛。
1980年,卢鹤绂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部委员。直到晚年,卢鹤绂从未停止在科研创新的步伐。1995年,81岁的卢鹤绂与其弟子王世明撰写的《对马赫原理的一个直接验证》一文在美国《伽利略电动力学》上发表,该杂志的主编评价这篇论文:“开辟了挑战爱因斯坦的新方向。”这篇文章之前曾被美国《物理学刊》拒绝刊登,对此,卢鹤绂坦然地说:“一般编辑部都不敢登这种文章,他们迷信爱因斯坦,怕人家说他们不懂物理学。”他不怕自己被人认为是疯子,关于这篇论文,他说:“我不过是把天空戳了一个洞罢了!”关于这项对爱因斯坦相对论的质疑,美国科学院在2002年投入巨资,用发射卫星的手段深入这方面的实验。
卢鹤绂除了是一位全球闻名的物理学大师,还是著名的京剧票友。科学与艺术的结合,更增添了他的人格魅力。
卢鹤绂一生中多次登台演出京剧。在燕京大学求学期间,北平正处于京剧的鼎盛时代,他和同学一起过公演了《失街亭》等剧,其剧照和报道见诸报端,报纸评论说:“几段唱腔,平淡无疵,做工周到,珠联璧合。”1940年在明尼苏达大学时,他参加宋美龄发起的“抗日捐款义演”,演出《四郎探母》;1945年,再次登台为黄河赈灾义演献唱。吟唱京剧有爱好,伴随了他一生。
他甚至把京剧带到了物理课堂上。学生回忆说,当年卢鹤绂讲中子物理时,讲到中子打到原子核上,达到临界点的能量在物理学上叫马鞍点。讲到这一点时,卢鹤绂突然话题一转:“记得当年诸葛亮六出祁山,那个地方就是马鞍点。”说完竞唱了几句京剧。这样一唱,气氛变得十分活跃,马鞍点的概念也深深留在学生的脑海里了。
正因为在科学和人文上的深厚积淀,卢鹤绂1997年去世以后,美国休斯敦大学和明尼苏达大学均为他树立铜像,美国檀香山市还把每年的6月15日定为“卢鹤绂日”。卢鹤绂百年诞辰之际,复旦大学也为他在校园里树立了铜像。在纪念大会上,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说:“卢鹤绂先生不仅是学术的大师,同时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有情怀的人,这是最为珍贵的,是我们最为敬仰的。”
(摘自《新民周刊》,有删改)
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者通过对卢鹤绂在1941年回国时被香港机场安检处的安检人员拦下来的事件的叙述,从独特的角度写出了卢鹤绂的科学精神和人文情怀。
B.卢鹤绂回国后担任中山大学教授,迎接他的院长认为卢鹤绂“从天堂坠入了地狱”,这是因为社会动荡不安,不能为他提供一个和平的科研环境。
C.“546培训班”的任务结束后,卢鹤绂本有机会到原子弹实验基地工作,但他坚持回复旦大学任教,从事教育工作,在讲坛上发挥自己的作用。
D.《对马赫原理的一个直接验证》一文因所持的观点问题被美国《物理学刊》拒绝刊登,但后来美国科学院投入巨资进行实验,证明了该论点的正确性。

E.卢鹤绂授课深入浅出,许多艰深的核物理过程经他讲解,都给学员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有时还在课堂上引入京剧艺术,唱上几句,使课堂气氛活跃、轻松。
卢鹤绂在科学研究上取得了哪些成就?
卢鹤绂取得成就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文中说卢鹤绂是一个“有情怀的人”,卢鹤绂的情怀体现在哪些方面?对你有何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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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楼顶的玉米
吴宏博
儿子给我说:“爸,语文老师为了让我们体会粮食的来之不易,要求我们每个人种一种粮食作物,观察它生根、发芽、生长的全过程,最后再写一篇作文。你说我种什么好呢?”
现在的老师事可真多,我心想。
在阳台正侍弄那盆辣椒的老父亲开口抢先回答了儿子,“孙子,这事你得问爷爷,爷爷种了一辈子地,你爸一直忙着上学、考试、进城,哪懂种庄稼的事啊!”
老父亲是我在儿子上小学后接进城的,让他帮忙接送儿子上下学。离开了土地的父亲不会打太极也不会遛鸟,于是就在阳台上开起了荒。父亲找了很多花盆,种了辣椒、西红柿、韭菜等,还有一盆豇豆蔓爬满了防盗窗的铁栅栏,一尺多长的豇豆挂满了阳台。我总是说,爸,你也不种些花草,都种了一辈子庄稼了还没种够啊?父亲总是笑呵呵地说,这些不比花草美吗?
儿子跑过去问父亲,“爷爷,那你说我种什么好呢?”
父亲一手提着花铲,一手抚摸着儿子的头说:“爷爷帮你种几棵苞谷,咋样?”老家把玉米习惯叫苞谷。
第二天,满手是泥土的儿子跑到书房,激动地给我说:“爸爸爸爸,爷爷在楼顶帮我种了几盆玉米,有两盆还是我亲手种的呢,过两天发芽了我领你去看。”
父亲也进门了,边拍打身上的土边自言自语似地说:“城里这土没啥营养,还得好好给追肥。”
儿子初学稼穑,每天兴奋地拉上父亲去楼顶。父亲是个耐心的人,每次都会乐呵呵地提了水和铲跟儿子一起上楼顶。
过了几天,听儿子说楼顶的玉米已经发芽了。我终是没有上去看,忙。
父亲每天都会往楼顶跑一趟,说着“都一尺高了”“没想到花盆里也会长出杂草来”之类的话。儿子隔三差五也会跟着父亲上到楼顶去。
一个月过去了,父亲还是坚持每天打理完他阳台的盆栽蔬菜后再去楼顶忙活一阵。
儿子早都不上楼顶去了,过了那个新鲜劲了。父亲有时上楼顶去的时候会叫一声儿子,“走,看你的玉米走。”儿子总会懒洋洋地说:“爷爷,你去弄吧,等长棒子了你再叫我。”
父亲并不在乎儿子的态度,也似乎早忘了这是当初给儿子种的观察苗。他自己倒乐在其中,每天还是边拍打身上的土边似自言自语地说着 “都一人高了”“有两棵都抽穗了”之类的话。
父亲毕竟老了,有天从楼顶下来时踏了空,在楼梯上闪了腰,在家里养了几天后,给我说:“我还是回老家去养吧,你们都要忙着上班,照顾我会影响你们工作。回老家让你妈伺候我,也方便,乡下空气也好,好得快。病好了我再来照顾孙子。”来城里这么久了,父亲应该也是想母亲想他的农活了,这是我事后才悟到的。
父亲走的时候,给我和儿子说:“没事就去楼顶给那几棵苞谷浇浇水疏疏土,估计快灌浆了,红缨子都长出来了。”
我跟儿子都“嗯嗯”着。
父亲走后,我和妻子只好把儿子送到了托管班。儿子忙他的学习,我和妻子开始忙各自的工作。
秋季说来就来。
有天,父亲突然打来电话:“楼顶的包谷应该快熟了吧,记得让铭铭掰棒子写作文啊。”铭铭是儿子的小名。其实父亲不知道,儿子的作文早都交了,不过不是写的玉米的种植过程,他是根据网上的QQ农场的种菜经验写的。老师还给了他一个“优”,说是虽然有投机取巧之嫌,但却能大胆独辟蹊径。
接完电话,我给儿子说:“铭铭,爷爷让我提醒你掰玉米棒子呢!”儿子兴奋地说:“哦,我差点都忘了自己种的那几棵玉米了。”其实,我也忘了。
儿子兴高采烈地找来一个小篮子,非要拉着我去楼顶掰棒子。
来到楼顶,我们傻眼了。那几棵玉米早已枯萎发黄,盆子的土早已干结开裂,那秆腰的棒子空瘪瘪的。
我们真傻,快一月多都没有得到照顾的玉米,怎么会给我丰收的景象呢?从父亲种下粒到长成苗,我终是一次都没有上过楼,对于它们的生长,我都是从父亲的自言自语里了解。
看着枯黄的玉米,我突然想到了父亲,那个我整天忙得都顾不上好好陪着说几句话的老人,就像这几棵被我遗忘了的玉米……
我给儿子说:“走,周末回老家,看看你爷爷奶奶去。”
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开头部分老父亲抢先回答孙子的话,既表明了他的农民身份,又写出了他对儿子的关心,他认为儿子工作太忙,孙子种庄稼的事无须儿子来管。
B.“满手是泥土”的描写以及“爸爸”“爸爸”这样连声的呼喊,表现了“儿子”初种玉米时兴奋激动的心情,以及他对于能够完成作文的喜悦。
C.“儿子”对楼顶的玉米的兴趣没有维持太久,开始是“每天都兴奋地拉上父亲去楼顶”,后来是“隔三差五”去楼顶,再后来就“不上楼顶去了”。
D.“父亲”从楼顶下来时踏了空、闪了腰的情节承上启下,既承接前文中“父亲”每天都会上楼顶照看玉米的情节,又为下文中玉米枯萎发黄等情节作了铺垫。

E.小说通过环境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肖像描写等多种方法,细致地刻画了老父亲的形象,而对“我”的描写则少之又少。
小说中的“父亲”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说对“儿子”拉着“我”上楼顶掰棒子时看到的情景的描写有哪些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楼顶的玉米”这一意象有何含义?这篇小说带给我们许多启示,谈谈你感受最深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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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回答文后各题。
塾师老汪
老汪在开封上过七年学,也算有学问了。老汪瘦,留个分头,穿上长衫,像个读书人;但老汪嘴笨,又有些结巴,并不适合教书。也许他肚子里有东西,但像茶壶里煮饺子,倒不出来。头几年教私塾,每到一家,教不到三个月,就被人辞退了。
人问:“老汪,你有学问吗?”
老汪红着脸:“拿纸笔来,我给你做一篇述论。”
人:“有,咋说不出来呢?”
老汪叹息:“我跟你说不清楚,躁人之辞多,吉人之辞寡。”
但不管辞之多寡,学堂上,《论语》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一句,哪有翻来覆去讲十天还讲不清楚的道理?自己讲不清楚,动不动还跟学生急:“啥叫朽木不可雕呢?圣人指的就是你们。”
四处流落七八年,老汪终于在镇上落下了脚。
老汪的私塾,设在东家老范的牛屋。老汪亲题了一块匾,“种桃书屋”,挂在牛屋的门楣上。老范自家设私塾,允许别家孩子来随听,不用交束脩,自带干粮就行了。十里八乡,便有许多孩子来随听。由于老汪讲文讲不清楚,徒儿们十有八个与他作对,何况十有八个本也没想听学,只是借此躲开家中活计,图个安逸罢了。但老汪是个认真的人, 便平添了许多烦恼,往往讲着讲着就不讲了,说:“我讲你们也不懂。”
如讲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徒儿们以为远道来了朋友,孔子高兴,而老 汪说高兴个啥呀。恰恰是圣人伤了心。如果身边有朋友,心里的话都说完了,远道来个人,不是添堵吗?恰恰是身边没朋友,才把这个远道来的人当朋友呢,这个远道来的人,是不是朋友,还两说着呢;只不过借着这话儿,拐着弯骂人罢了。徒儿们都说孔子不是东西。老汪一个人伤心地流下了眼泪。
老汪教学之余,有个癖好,每月两次,阴历十五和三十,中午时分,爱一个人四处乱走。拽开大步,一路走去,见人也不打招呼。有时顺着大路,有时在野地里。夏天走出一头汗,冬天也走出一头汗。大家一开始觉得他是乱走,但月月如此,年年如此,也就不是乱走了。十五或三十,偶尔刮大风下大雨不能走了,老汪会被憋得满头青筋。一天中午,东家老范从各村起租子回来,老汪身披褂子正要出门。两人在门口碰上了。老范想起今天是阴历十五,便拦住老汪问:“老汪,这一年一年的,到底走个啥呢?”
老汪:“东家,没法给你说,说也说不清。”
这年端午节,老范招待老汪吃饭,吃着吃着,又说到走上。老汪喝多了,趴到桌角上哭着说:“总想一个人。半个月积得憋得慌,走走散散,也就好了。”
这下老范明白了:“怕不是你爹吧,当年供你上学不容易。”
老汪哭着摇头:“不会是他。”
老范:“如果是活着的人,想谁,找谁一趟不就完了?”
老汪摇头:“找不得,找不得,当年就是因为个找,我差点丢了命。”
老范心里一惊,不再问了,只是说:“大中午的,野地里不干净,别碰着无常。”
老汪摇头:“缘溪行,忘路之远近。”
又说:“碰到无常也不怕,他要让我走,我就跟他走了。”
老汪的老婆叫银瓶,银瓶不识字,但跟老汪一起张罗私塾,老汪嘴笨,银瓶嘴却能说,但她说的不是学堂的事,尽是些东邻西舍的闲话,嘴像刮风似的,想起什么说什么。 人劝老汪:“老汪,你是有学问的人,你老婆那个嘴,你也劝劝。”
老汪一声叹息:“一个人说正经话,说得不对可以劝他;一个人胡言乱语,何劝之有?”
银瓶除了嘴能说,还爱占人便宜,不占便宜就觉得吃亏。逛一趟集市,买人几棵葱,非拿人两头蒜;买人二尺布,非搭两绺线。夏秋两季,爱到地里拾庄稼,碰到谁家还没收的庄稼,也顺手牵羊捋上两把,从学堂出南门离东家老范的地亩最近,所以捋拿老范的庄稼最多。一次老范到后院牲口棚看牲口,管家老季跟了过来:“东家,把老汪辞了吧。”
老范:“为啥? ”
老季:“老汪教书,娃儿们都听不懂。”
老范:“不懂才教,懂还教个啥?”
老季:“不为老汪。”
老范:“为啥?”
老季:“为他老婆,爱偷庄稼,是个贼。”
老范挥挥手:“娘们儿家。”
又说:“贼就贼吧,我五十顷地,还养不起一个贼?”
这话被喂牲口的老宋听到了,老宋也有一个娃跟着老汪学《论语》,老宋便把这话又学给了老汪。没想到老汪潸然泪下:“啥叫有朋自远方来?这就叫有朋自远方来。”
(选自刘震云 《一句顶一万句》,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本文擅长以经典文句的使用来表现人物性格,如老汪翻来覆去讲不清楚“四海困穷,天禄永终”,就说明了作为乡村垫师的他迂腐无能。
B.文中老汪毎月两次的“乱走”令人备感困惑,直到端午节老汪酒后吐真言,暴露内心秘密,说出“总想一个人”时,才真相大白。
C.本文在人物关系的参照之中塑造老汪的形象,如他对学生、银瓶及老范等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言谈、态度,很好地表现了他的个性。
D.本文以白话口语为主,又掺入了方言和文言,读来别有风味,同时,这样的语言既契合老汪的身份和生活环境,也暗合他的尴尬处境。

E.本文虽只是选段,但故事情节相对完整,作者以简约沉稳的白描手法,生动地塑造了人物群像,展开了一幅北方村镇的风俗画卷。
(2)东家老范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老汪对《论语》中“有朋自远方来”一句的独特理解,其实源于自身人际关系的体验,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4)老汪这一形象与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在性情气质上有不少相似之处,但二人精神困境的根源实则不同,请简要分析这种相似与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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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①老少二人都赤着上身,各自拎了一条木棍探路。这正是说书的旺季。老瞎子领着小瞎子一个村子一个村子紧走。老瞎子心里算定:弹断一千根琴弦的日子就在这个夏天了,说不定就在前面的野羊坳。
②老瞎子说书开头常是这么几句:“自从盘古分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有道君王安天下,无道君王害黎民。轻轻弹响三弦琴,慢慢稍停把歌论,歌有三千七百本,不知哪本动人心。”于是听书的众人喊起,老的要听董永卖身葬父,小的要听武二郎夜走蜈蚣岭,女人们想听秦香莲。这是老瞎子最知足的一刻,他不慌不忙地喝几口水,待众人的吵嚷声鼎沸,便把琴弦一阵紧拨,唱道:“今日不把别人唱,单表公子小罗成。”或者:“茶也喝烟也吸,唱一回哭倒长城的孟姜女。”满场立刻鸦雀无声。
③这天晚上,在野羊坳说书。书正说到紧要处——“罗成回马再交战,大胆苏烈又兴兵。苏烈大刀如流水,罗成长枪似腾云,好似海中龙吊宝,犹如深山虎争林。又战七日并七夜,罗成清茶无点唇”。老瞎子把琴弹得如雨骤风疾,字字句句唱得铿锵。小瞎子听见那小妮子兰秀站在离他不远处尖声细气地说笑,却心猿意马,手底下早乱了套数。
④野羊岭上有一座小庙,离野羊坳村二里地,师徒二人就在这里住下。小瞎子蹶着屁股烧火。老瞎子坐在一旁淘米,凭着听觉他能把米中的砂子捡出。 老瞎子终于开了腔:“听我一句话,保准对你没坏处。以后离那妮子远点儿。”
⑤一早起小瞎子病了。一连好几天,老瞎子无论是烧火、淘米,还是给小瞎子挖药、煎药,总想那张药方和琴弦。弹断最后一根就可以去抓药了,然后就能看见这个世界:他无数次爬过的山,无数次走过的路,无数次感到过温暖和炽热的太阳,梦想着的蓝天、月亮和星星。心里总在说:“我非要最后看一眼不可。” 晚上仍一个人到野羊坳去说书。终于弹断了最后一根琴弦。他几乎是连跑带爬地上了野羊岭,回到小庙里。
⑥“明天我就去抓药。你就先留在这儿,我用不了十天就回。”
⑦蛇皮剥开了,老瞎子从琴槽中取出一张叠得方方正正的纸条。 小瞎子把那药方放在手里摸了一会儿,也有了几分肃穆。 “你师爷一辈子才冤呢。他本能弹够一千根,可他记成了八百。要不然他能弹断一千根。” 天不亮老瞎子就上路了。
⑧回到野羊坳时已经是冬天。小瞎子已经走了些日子,村里人都说是在兰秀嫁到山外去的那天。 老瞎子心里便一切全都明白。 若不是还想着他的徒弟,老瞎子就回不到野羊坳。那张他保存了五十年的药方原是一张无字的白纸。请了多少个识字而又诚实的人帮他看,人人都说那果真就是一张无字的白纸。“您别死,再活几年,您就能睁眼看一回了。”说这话时他还是个孩子。他师父久久不言语,最后说:“记住,人的命就像这琴弦,拉紧了才能弹好,弹好了就够了。”
⑨在深山里,老瞎子找到了小瞎子。“师父,您现在看得见了?” 小瞎子伸手去摸师父的眼窝。老瞎子把他的手抓住。 “记住,得弹断一千二百根。” “一千二?” “把你的琴给我,我把这药方给你封在琴槽里。”老瞎子现在才弄懂了他师父当年对他说的话——咱的命就在这琴弦上。
⑩莽莽苍苍的群山之中走着两个瞎子,一老一少,一前一后,两顶发了黑的草帽起伏躜动,匆匆忙忙,象是随着一条不安静的河水在漂流。无所谓从哪儿、到哪儿去,也无所谓谁是谁……
(选编自史铁生的《命若琴弦》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琴槽里的纸条,本是一张无字的白纸,可是瞎子师徒却认为是可以医好瞎眼的奇方,还代代相传,流毒深远。
B.小说详细描写老瞎子弹断最后一根琴弦前的心理活动,目的是刻画老瞎子的感人至深的艺术形象。
C.作者在第4段写老瞎子的听觉,意蕴丰富。既说淘米,也说管教徒弟,还在结构上暗联着小说前后。
D.小说末段,运用了概括和象征的手法,高度浓缩了瞎子艺人们的生命状态,表达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与探

E.这篇小说,以瞎子艺人追求睁眼看到光明为内容,倾诉了残疾艺人们内心对命运不公的愤慨和不平之气。
(2)小说的第2自然段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老瞎子”有哪些特征?请简要分析。
(4)这篇小说的题目叫“命若琴弦”,结合小说的主旨与情节等方面,联系现实,谈谈你对题 目“命若琴弦”意蕴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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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30多年的飞速发展让中国物质财富有了巨大增长,不过我们也感受到了各种各样的困惑,最重要的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之间的落差。在这样的前提下,特别需要寻求我们民族共有的价值观念。民族共有的核心价值观念不能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它离不开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它必须既能够包含大家公认的价值,又能够承接我们自己的悠久传统。
中国传统文化的资源异常丰富,家训、家教、家风就是极具价值的一个系列。《大学》里提倡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家”正是个人与国家、社会之间最重要的连接点。每个人都是由“家”走入社会的。毫无疑问,良好的家风、家规、家教对一个人的道德水平、审美标准、操守品行,乃至生活习惯的形成,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性。社会由个人组成,家风是社会风气的基础。良好家风的形成必须靠家教。不幸的是,我们今天已经不自觉地将“教育”窄化为“学校教育”,以为“学校教育”就是“教育”的全部。我们并没有将“家教”安置在“教育”的重要位置上。在这种语境下,“家教”甚至成了校外补课的同义词。这难道不让人担忧吗?曾国藩晚年在《与弟书》中写道:“子弟之贤否,六分本于天生,四分由于家教。”我们真应该三思其言。
在传统中国,几乎每家、每族、每姓都有自己的家训,通常在汇聚族人祭祀祖先时,由族中长老领诵,敬谨恭读,这就让族中子弟从小耳濡目染。可惜的是,这一优良传统曾经被我们自己摧毁并且遗忘;可喜的是,近年来,它已经在民间复苏并且复兴。凝聚着祖先智慧的教诲、训诫,又重新在子孙后代的耳畔响起,滋润着他们的心田,培育着良善的种子。
以我们吴越钱氏为例,近年已经恢复了祭祖时奉颂《钱氏家训》的仪式。为了便于今人记诵,古老的《钱氏家训》采用了新的形式,分为“个人”“家庭”“社会”“国家”四章。“个人”章强调“心术不可得罪于天地,言行皆当无愧于圣贤”;“家庭”章强调“内外门闾整洁,尊卑次序谨严”,“父母伯叔孝敬欢愉,妯娌弟兄和睦友爱”,强调要慎终追远,教化后人;“社会”章强调“信交朋友,惠普乡邻”,“恤寡矜孤,敬老怀幼”;“国家”章强调“执法如山,守身如玉,爱民如子,去蠹如仇”等等。
类似的“家训”不仅是每个家族的财富,也是社会的财富。“家教”不仅关乎每个家族的子弟,也关乎社会整体。良好的“家风”,非常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
今天,我们应该认识到,教育不等同于教养,文化不等同于文明。教育必须体现为教养,文化必须落实为文明,才有真实的价值与意义,否则一切都是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都是令人怀疑的。从教养、文明的角度看,家训、家教、家风的地位和作用,就更加不言自明、毋庸置疑了。
(选自钱文忠《寻求民族共有的价值观念》,有删节)
下列对“家训、家教、家风”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家训、家教、家风”是资源异常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极具价值的系列。
B.良好的“家风、家规、家教”对一个人的道德水平、审美标准、操守品行,乃至生活习惯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
C.“家训”是中国每家都有的,通常在汇聚族人祭祀祖先时,由族中长老领诵,敬谨恭读,以让族中子弟从小耳濡目染。
D.“家训”是每个家族的财富,“家教”关乎每个家族的子弟,也关乎社会整体,“家风”,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30多年的飞速发展让中国物质财富有了巨大增长,也让我们感受到了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之间的落差,在这样的前提下,寻求我们民族共有的价值观念成为一种需要。
.民族共有的核心价值观念离不开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它必须既能够包含大家公认的价值,又能够承接我们自己的悠久传统。
C.《大学》里提倡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因为每个人都是由“家”走入社会的,“家”正是个人与国家、社会之间最重要的连接点。
D.《钱氏家训》分为“个人”“家庭”“社会”“国家”四章,其中“家庭”章强调要慎终追远,教化后人,信交朋友,惠普乡邻等。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近年来,家训已经在民间复苏并且复兴,凝聚着祖先智慧的教诲、训诫,又重新在子孙后代的耳畔响起,正对他们的成长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B.“家”是个人与国家、社会之间的连接点,‘‘家训”“家教”“家风”是中国传统文化资源异常丰富的重要标志。
C.如果把教育等同于教养,文化等同于文明,那么它们就会成为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失去了真实的价值与意义。
D.从教养、文明的角度看,家训、家教、家风的地位和作用,毋庸置疑,它有助于民族共有的核心价值观念的形成。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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