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怪人”龚自珍
陈益
正当万马齐喑、异常烦闷的暴风雨来临前夕,晚年龚自珍自京城南下,居住在昆山羽琌山馆。好友魏源在扬州仓巷有一座絜园,每次经过扬州,便寓居于絜园秋实轩。龚自珍为絜园题写过一副对联:“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总一代典,成一家言。”从中可以读出很多含义。有一次,龚自珍与客人在秋实轩高谈阔论,手舞足蹈间,竟然将靴子踢飞了。送客时到处寻找靴子,怎么也找不到。几天后,才发现靴子在帐子顶上。
魏源的孙子魏季子,写有《羽琌山民逸事》,记载了龚自珍许多奇闻逸事,“飞靴”就是其中一则。
龚自珍一直渴望能有经世济民、安邦定国的机会。他投身于科举,固然这是读书人的唯一途径,但更为了藉此进入国家权力的核心,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清道光三年,叔父龚守正任会试同考官,龚自珍照例回避,不能参加会试,母亲段训还专门写诗,以“会见天街汝遍看”(《珍儿不予会试,试以慰之》)来劝慰他。己丑年四月二十八日,龚自珍应廷试,第一个交卷出场,友人恭维他“君定大魁”。他却嗤鼻说道:“看伊家国运何如。”自己能否夺魁,却是关乎清王朝国运的事。可见龚自珍抱负之大、自视之高。
对于科举,龚自珍有自己的看法。有一次,他去拜访身为礼部尚书的叔父龚守正。叔侄尚未寒暄几句,就有人通报,有一位门生求见。来人新近点了翰林,正春风得意呢。龚自珍只好暂去耳房回避,外间的交谈倒是听得很清楚。尚书问门生最近忙些什么,门生回答,也没啥要紧的事,平日只是临摹字帖,在书法上用点工夫。尚书夸奖道:“朝考无论
大小,首要的是字体端庄,墨迹浓厚,点画工稳。若是书法一流,博得功名直如探囊取物!”门生正恭聆教诲,龚自珍却忍不住在隔壁哂笑道:“翰林学问,不过如此!”听到这话,那位门生很是窘迫,慌忙告辞。尚书勃然大怒,将龚自珍训斥了一番,叔侄间闹翻了脸。
龚自珍未入翰苑,抑郁不平,他干脆让女儿、媳妇、小妾、婢女都每天临池,专练馆阁体。若是有人说翰林如何了不起,他便嗤之以鼻:“如今的翰林还值得一提吗?我家的女流之辈,没有一人不可入翰林。不凭别的,单凭那手馆阁体的毛笔字,就绝对够格!”
从青少年时代起,龚自珍就随从父亲奔走南北,与硕学名士、潦倒文人、草野侠客、山林隐士、市井小民、勾栏歌妓都有往来。他挥金如土,待等囊中羞涩,又向友人告贷。在扬州,不但吃喝都在好友魏源的絜园,甚至连身上的衣服,脚上的靴子,也是魏源的。有一次,他从金陵回扬州,身上的白狐裘上半部挺新,下半截却都是泥污。原来,这两天雪雨交加,寒风彻骨,朋友送给他白狐裘御寒。他身材短小,又不知裁改,拖在泥水中竟浑然不觉。
魏季子还记述了这样一则故事,羽琌山民龚自珍“有异表,四顶中凹,额罄下而颏上卬,短矮精悍,两目炯炯,语言多滑稽,面常数日弗盥沐”。这位思想家、大诗人是不喜欢盥洗的,甚至一连几天都不洗脸。魏源让仆人端了脸盆恭伺,他竟大发雷霆,说我一向不喜欢盥洗,你让仆人这样做,不是轻侮我吗?魏源只好赔着笑脸道歉。
龚自珍爱读书。每天早晨,“仆人置槃香一,淡巴姑一,巨罂旁置一烟筒而计甚巨,山民日坐其间,无他事焉”。看书看得倦了,即沉沉睡去。虽穿衣戴帽,仍不管不顾。仆人如果要为他解脱,反而被他呵斥驱赶。这才真正是手不释卷。
龚自珍作文写诗时嬉笑怒骂,纵横恣肆,字里行间洋溢激情,在生活中也是“性不喜修饰,故衣残履,十年不更”,被称为龚呆子,更有人说他是狂士、怪物。然而他怪得有理而有节。众所周知,“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是龚自珍的名句。假如他始终拘拘谨谨,能在近代中国“大变忽开”之际,写出如此振聋发聩的诗句吗?
(选自2014年11月14日《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请结合全文内容,概括“怪人”龚自珍之“怪”的具体表现。
文中说,龚自珍为絜园题写的对联“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总一代典,成一家言”,可以读出很多含义。请说说你从中读出了哪些含义。
文章标题中的引号可否去掉?为什么?请结合文本内容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钱穆:你是中国人,不要忘记了中国
潘剑冰
钱穆,字宾四,江苏无锡人,著名历史学家,国学大师。其《国史大纲》被公推为中国通史最佳著作之一。1949年秋,任香港亚洲文商学院院长;1950年,在香港创办新亚书院,1990年去世,是当代中国声名赫赫的一位文化宗师。
在《国史大纲》的引论中,钱穆说:“唯藉过去乃可认识现在,亦唯对现实有真实之认识,乃能对现在有真实之改进。”“故欲其国民对国家有浓厚之爱情,必须先使其国民对国家已经之历史有深厚之认识。”余英时认为钱穆毕生以抉发中国历史和文化的主要精神及其现代意义为治学宗旨。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研究历史的人总是好旧的,所以女人嫁给历史学家肯定是不会错的。钱穆在北京教书时,中式的长袍已经成了一种落伍的标志。但是钱穆看到好友陈寅恪穿长袍,他也改穿长袍,并把这一习惯一直坚持到老。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受到西方文明的冲击时,钱穆以这样最直接的方式宣布自己将坚决捍卫自己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这是需要很大的勇气与毅力的。
钱穆在燕京大学的时候,作为一所美国人创办的教会大学,燕大的水电费催缴单都是用英文写的,对此,大家也觉得很正常。但是钱穆不干了,他每个月接到水电缴费单后都把它扔到一边。后来学校派人来质问这个“老赖”,钱穆告诉来人:“我是学校聘用的一个国文教师,不必要认识英文。为什么你们在中国办学校要用英文发通知?”
钱穆在中学执教时有一段时间兼过英文课,他的英文水平看懂水电单绰绰有余,他的理由无非是外国人在中国办学校就得用中文,这种行为是一种保护民族文化的本能。为此,他不惜当刺头儿。
值得一提的是,在一次燕大校长司徒雷登与教师的宴会上,钱穆大胆直言,批评燕大各楼的起名问题,说入校门即见M楼、S楼,不伦不类,既然在中国,就应该起个中国名字才是。司徒雷登最终接受了钱穆的建议,事后,他按照各楼美国捐建者名字的汉译,将M楼改为穆楼,S楼改为适楼,办公楼命名为贝公楼。有人跟钱穆开玩笑说:“正是因为你的提议,学校以你的名字来命名一座楼,与胡适各分各占一楼,你真是荣幸啊!”新中国成立后,燕大并入北大,北大搬到了燕大的校园,现在北大校园的未名湖,就是当年钱穆起的名。
在钱穆的心目中,一国的传统文化和民族精髓首推其历史,他认为一个国民只有充分了解本国的国史,才能建立起对国家民族的“信仰”。
钱穆欣赏顾炎武的观点,认为“亡国”与“亡天下”有着本质的区别,“亡国”不过是改朝换代,而“亡天下”则意味着一国精神文化的消亡,这才是最可怕的。
1950年秋,钱穆在香港创办“新亚书院”,期间历经坎坷与打击,艰辛难为外人道也。彼时已经功成名就的钱穆完全可以不用去自讨苦吃,但他看到许多流亡到香港的青年人彷徨无着,失去精神支柱,觉得自己应该尽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经世救国的责任,借由在百年殖民之地上办校之机,倡导中国文化,让流亡者别忘了要做中国人。
1986年6月9日,九十二岁高龄的钱穆在台湾自己的寓所素书楼讲完最后一课,从此告别杏坛,他给自己的学生留下了最后赠言:“你是中国人,不要忘记了中国!”毫无疑问,钱穆心中的“中国”正是一个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灿烂文明的中国。
1990年8月30日晨,风雨之日,钱穆于台北杭州南路新迁寓所去世,享年96岁,身后留下一千四百万言的著作。1992年,钱穆魂兮归来,归葬太湖水滨。而他留在岭南的足迹,也被历史一路仔细搜集,成为后人阅读钱穆时一个绕不过去的章节。
钱穆的学生余英时在他逝世后写下了这样的挽联:
一生为故国招魂,当时捣麝成尘,未学斋中香不散。
万里曾家山入梦,此日骑鲸渡海,素书楼外月初寒。
(节选自《名人传记》2014年第5期,有删改)
(1)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钱穆同意顾炎武的观点,认为“亡天下”远比“亡国”要可怕,因为“亡天下”意味着一国精神文化的消亡。 |
B.学生余英时认为,作为一代文化宗师的钱穆是以阐述和发挥中国历史和文化的主要精神为毕生治学宗旨的。 |
C.在面对西方文明的冲击时,钱穆总是非常直接地宣布自己坚决捍卫本国和本民族的文化,这需要很大的勇气与毅力。 |
D.“女人嫁给历史学家肯定是不会错的”一句看似闲笔,且有明显戏谑意味,但活跃了文章气氛,也自然引出了关于钱穆的轶事。 |
E.钱穆创办“新亚书院”时,已然功成名就,之所以要自讨苦吃,是要倡导中国文化,进而可以获得在殖民地香港办校的机会。
(2)全文以哪些具体事例来表现钱穆先生一生奉行保护民族文化的思想?
(3)有人说余英时的挽联非常准确地概括了钱穆先生一生的治学和情怀,试进行简单分析。
(4)结合全文,联系现实中的具体事例,谈谈你对钱穆捍卫民族文化的思想及行为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各题。
任正非,华为无可替代的精神领袖
任正非,华为无可替代的精神领袖,他以“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豪情,带领华为从一个仅有两万元注册资本的企业,一跃成为销售额超过300亿美元的大公司。一时之间,低调、神秘、土狼……各种名号不断地加在任正非的身上,他始终不予回应。于是,一些人对他产生了种种猜想,说他神秘兮兮,说他自身有缺陷,说他和华为的背后有着不可告人的阴谋,说他清高,说他简单粗暴,说他不近人情……不管是诽谤,还是赞扬,他都无动于衷。走自己的路,别人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去吧!
美国《时代周刊》评价说:“华为正重复当年爱立信、思科等卓著的全球化大公司的历程,并且成为这些电信巨头‘最危险’的对手。”英国《经常学人》的评价则是:“他(华为)的崛起,是外国跨国公司的灾难”。
穷困是有大作为的人的第一桶金,饥饿感就是一个人不懈的动力来源。任正非创办公司之初,与父母等住在深圳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小屋里,生活潦倒,衣食堪忧。“忧劳兴国,逸豫亡身。”任正非感谢生活给自己的馈赠。他认为:“华为最基本的使命就是活下去。”每天工作长达15~20个小时,几乎没有任何苦恼的迹象,风花雪月仿佛是另一个世界的东西,跟他们全然无关。在他们强毅的精神世界里面,存在着尊严,在傲立着的尊严之中,存在着意志力;在意志力中存在着对最辉煌理想的内在渴求,在渴求之中,存在着欲望的爆发力。
“做事业,做有高度的事业”是任正非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华为本身成为最好的例证。1987年,43岁的退役解放军团级干部任正非,以凑来的2万多元人民币创立了华为公司。当时,除了任正非,谁也没有想到,这家诞生在破旧厂房里的小公司,即将改写中国乃至世界通信制造业的历史。
在起初的两年时间,公司主要是代销香港的一种HAX交换机,靠打价格差获利。此时,国内在程控交换机技术上基本是空白,任正非敏感地意识到了通信技术的重要性,他将华为的所有资金投入到研制自有技术之中。此次孤注一掷没有叫他失望——华为研制出了C&C08交换机,价格比国外同类产品低2/3,功能与之类似,前景十分可观。这个自主研制的策略,让华为冒了极大的风险,但也最终奠定了华为适度领先的技术基础。
1995年,任正非以自己独特的战略眼光,开始带领华为走向海外市场。经过四年的苦心经营,1999年,华为在海外形成规模,并建立大的营销和服务网络。2009年,华为收入近1500亿元,其中有76%来自海外;华为在全球市场的占有率已从2008年的11.5%上升至14.2%,趋近龙头老大爱立信的20.8%。更为重要的是,华为由于业务及财务上的稳健成长,已经与诺西、阿朗等传统对手拉开了距离。
华为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已经运用于全球100多个国家,以及35个全球前50强的运营商;在海外设立了20个地区部,100多个分支机构;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美国达拉斯及硅谷、印度班加罗尔、俄罗斯莫斯科以及中国的广大地区设立了研发机构,通过跨文化团队合作,实施全球异步研发战略。
创新永远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任正非对这一点有深刻而清醒的认知和把握。2008年华为提交了1737项PCT国际申请专利,超过第二大国际申请专利大户松下的1729项和荷兰皇家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的1551项,至2008年12月底,华为累计申请专利35773件。华为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的话语权也在不断上升,华为加入了83个国际标准组织。在参与诸多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制定中,仅2008年,华为提交了4100多项提案,并就光纤传输、接入网络、下一代网络光纤等领域,提交了1300多项提案,在核心网络、业务运用和无线电接入领域提出了2800多项提案。
完善的制度和文化建设是企事业成长的保障和灵魂。1998年3月,在任正非的强力推动下,华为推出了《华为基本法》,这是迄今为止中国现代企业中最完备、最规范的一部企业基本法。这些规章制度保证了华为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
任正非和华为这一充满传奇的成功,发生在一个机会主义盛行的大环境中。这些经历无疑开始激励一批有雄心的企事业投资研发,并借此角逐于强敌环伺的全球市场的信心。
任正非,拥有一个经历人生冷暖的灵魂,从最低的山谷,走到了人生的顶峰,避开喧闹,获得一种静观。看事、看物、看人都有了别样的视野。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者认为华为公司正重复着当年爱立信、思科等卓著的全球化大公司的历程,并且成为这些电信巨头“最危险”的对手。 |
B.华为公司创办之初,生活上的困难并没有压倒任正非,“忧劳兴国,逸豫亡身”,苦难成了生活给予他的最好馈赠。 |
C.面对当时国内程控交换机技术上基本是空白的现状,任正非孤注一掷,将华为的个全部资金投入到研制自有技术之中,这个自主研制的策略,奠定了华为适度领先的技术基础。 |
D.在参与诸多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制定中,仅2008年,华为就提交了4100多项提案,并就光纤传输、接入网络、核心网络、业务运用和无线电接入等领域提出了2800项提案。 |
E.华为注重企业制度和文化建设,其推出的《华为基本法》是迄今为止中国现代企业中最完备的一部“企业基本法”。
(2)为什么说任正非是华为无可替代的精神领袖?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
(3)结尾段主要运用了什么手法?整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6分
(4)华为作为一个成功的企业,给了你哪些启示?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
宣金学
门罗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加拿大人。她也是在该奖项设立的100多年里,第13位获此殊荣的女性作家。而在此之前,她3次荣获加拿大总督小说奖,以及英联邦作家奖,欧·亨利奖,还有布克国际文学奖等。
门罗觉得,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在过去的大半生里,“我没有一天停止过写作”。
她生活在加拿大西部一个只有3000居民的小镇,这是她第二任丈夫出生的地方。家境贫寒的门罗只完成了大学前两年的课程,随后就嫁给詹姆斯·门罗,来到温哥华的郊区,成了一名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妇。在随后几年里,她连生4个女儿。怀孕期间,门罗一直“像疯了一样”写作,因为她觉得,“以后有了孩子,就再也不能写作了”。
写作对主妇门罗来讲变成一件奢侈的事。孩子们还没到上学年龄之前,门罗在她们睡午觉的时候写作。等孩子上学了,她就在她们上学之后写。她和第一任丈夫开了一家小书店,去打理书店之前,在家做完家务后的空余时间也用来写作。
她对自己每天的写作页数有一个定量,强迫自己完成,“这是一种强迫症,非常糟糕”。
有一段时间,她要照顾4个孩子,她试过一直写到凌晨1点,然后第二天一早6点起床。
在她有些绝望的时候,1968年,门罗37岁,她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快乐影子舞》终于问世——这部集子的写作时间差不多和她大女儿年龄相仿。而这本迟到的处女作一炮而红,为她第一次赢得加拿大最高文学奖——总督奖。
随着声名鹊起,她反而成了加拿大文学圈一个不折不扣的“逃离者”。她搬回了自己出生的安大略省,在克林顿小镇定居下来。
有记者称她在避开与文学界的接触方面是个“高手”。“我想我是个友善的人,但不好交际。”门罗淡淡地回答道,“如果不是这样,我可能已经丧失了自信。我会听到太多我不理解的谈话。”
她从不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公众意义上的作家,她说:“唯一会阻止我写作的就是把写作当成一份职业。”
门罗是个绝好的聆听者,她小说中的许多素材,都来自她听到的小镇上的故事。她写的基本都是在这个小镇上演的平民爱情、家庭生活。
门罗共创作了11部短篇小说集和1部类似故事集的长篇小说。
“我从不为寻找素材发愁。我只要等,素材就会冒出来,唯一让我犯愁的是如何处理这些海量的资料。”她说她永远都不会离开这个小镇。
“她的作品地域性非常强,同时,她在小说中为我们呈现出这些地方人们的普遍共通的人性。”《纽约客》小说编辑黛博拉·特瑞斯曼评价道。
但是很久以来,加拿大作家都不太敢触碰与加拿大相关的题材和小城镇的故事。“我们被告知这些题材在市场上销量惨淡。”加拿大作家联盟的执行主任约翰·德根表示,“爱丽丝·门罗则为我们照亮了这条道路,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写我们来自哪里,我们是谁。这是她成功的秘诀。”
门罗每天坚持走很远的路。门罗给自己定的目标是5公里,如果哪一天不能走这么多,以后必须在其他时间补回来。“你是在保护自己,这么做会让你觉得如果你遵守所有好的规矩和习惯,就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你。”像每天坚持散步一样,门罗也从没停止写作。其实,门罗所害怕的“不是放弃写作,而是放弃那种兴奋,或者失去想要写作的冲动”。
她一直疑惑:一旦不需要一直工作了,大多数人会干什么?“我唯一用来填补生活的就是写作,我没有学会如何多姿多彩地生活。”面对法新社的记者,她谦虚地讲道,“我想我在文学方面成功,或许是因为我没有其他的天赋。”
在出版最后一本小说集《亲爱的生活》之后,门罗宣布封笔。该书获得了安大略省的延龄草图书奖。“在欢呼中离去,感觉很美。”门罗自我安慰道。获得诺奖,似乎又让她燃起了写作的冲动。门罗笑着说:“我实在工作太久了,我想也许自己该放松放松了。但是,获得诺奖或许会让我改变封笔的主意。”
宣布门罗获奖的彼得·英格伦评价道:“短篇小说一直处于长篇小说的阴影中,门罗选择了这种艺术形式,她将它很好地开垦,接近完美。”美国犹太作家辛西娅·奥兹克曾称她为“我们时代的契诃夫”,“她将会比同时代的其他作家更长久地被读者记住”。
很多人想知道,赢得诺贝尔文学奖,对门罗来讲是否算是赢得了这场“绝望的竞赛”。
(选自《中国青年报》)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客观、直白、真实地讲述了加拿大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门罗的故事,语言朴实,同时引用了许多名家的评价,使文章更具说服力。 |
B.门罗坚持散步和写作,认为如果你遵守了你认为的好的规矩和习惯,你就是在保护你自己,这样就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你。 |
C.门罗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性作家。而在此之前,她3次荣获加拿大总督小说奖,以及英联邦作家奖,欧·亨利奖,还有布克国际文学奖等。 |
D.门罗写作臻于完美,却不把写作当成一种职业,她是当代短篇小说大师。美国作家奥兹克认为她比同时代的其他作家更伟大。 |
E.门罗是加拿大文学圈一个“逃离者”,因为害怕听到她所不理解的谈话,失去自信;但她创作的许多素材又都是聆听来的,作者这样写有点前后矛盾。
(2)门罗在文学之路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是哪些因素让她走到文学高峰?请简要概括。
(3)门罗作品的哪些风格特征让她成为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请简要概括。
(4)为什么门罗认为“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写作之路是否真是一场“绝望的竞赛”?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朱自清
朱自清先生的大名和成就,连年轻人也算在内,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差不多都念过他的散文名作:《背影》和《荷塘月色》。我念他的《背影》,还是在中学阶段,印象是:文富于感情,这表示人纯厚,只是感伤气似乎重一些。一九二五年他到清华大学以后,学与文都由今而古,写了不少值得反复诵读的书。一九三七年以后,半壁江山沦陷,他随着清华大学到昆明,以及一九四六年回到北京以后,在立身处世方面,许多行事都表现了正派读书人的明是非、重气节。不幸的是天不与以寿,回北京刚刚两年,于一九四八年十月去世,仅仅活了五十岁。
我没有听过朱先生讲课,可是同他有一段因缘,因而对他的印象很深。这说起来难免很琐碎,反正是“琐话”,所以还是决定说一说。
我的印象,总的说,朱先生的特点是,有关他的,什么都协调。有些历史人物不是这样,如霍去病,看名字,应该长寿,却不到三十岁就死了;王安石,看名字,应该稳重,可是常常失之躁急。朱先生名自清,一生自我检束,确是能够始终维持一个“清”字。他字佩弦,意思是本性偏于缓,应该用人力的“急”补救,以求中和。但他终归是秉性难移,多情而宽厚,“厚”总是近于缓而远于急的。他早年写新诗,晚年写旧诗,古人说:“温柔敦厚,诗教也。”这由学以致用的角度看,又是水乳交融。文章的风格也是这样,清秀而细致,总是真挚而富于情思。甚至可以扯得更远一些,他是北京大学一九二0年毕业生,查历年毕业生名单,他却不是学文学的,而是学哲学的。这表面看起来像是不协调,其实不然,他的诗文多寓有沉思,也多值得读者沉思,这正是由哲学方面来的。
泛泛的谈了不少,应该转到个人的因缘了。是一九四七年,我主编一个佛学月刊名《世间解》,几乎是唱独角戏,集稿很难,不得已,只好用书札向许多饱学的前辈求援,其中之一就是朱先生。久做报刊编辑工作的人都知道,在稿源方面有个大矛盾,不合用的总是不求而得,合用的常是求之不得。想消灭求之不得,像是直到今天还没有好办法,于是只好碰碰试试,用北京的俗语说是“有枣没枣打一竿子”,希望万一会掉下一两个。我也是怀着有枣没枣打一竿子的心情这样做的,万没有想到,朱先生真就写了一篇内容很切实的文章,并很快寄来,这就是刊在第七期的《禅家的语言》。当时为了表示感激,我曾在“编辑室杂记”里写:“朱自清教授在百忙中赐予一篇有大重量的文章,我们谨为本刊庆幸。禅是言语道断的事,朱先生却以言语之道道之,所以有意思,也所以更值得重视。”这一期出版在一九四八年一月,更万没有想到,仅仅九个月之后,朱先生就作古了。
大概是这一年的五月前后,有一天下午,住西院的邻居霍家的人来,问我在家不在家,说他家的一位亲戚要来看我。接着来了,原来是朱先生。这使我非常感激,用古人的话说,这是蓬户外有了长者车辙。他说,霍家老先生是他的表叔,长辈,他应该来问安。其时他显得清瘦,说是胃总是不好。谈一会闲活,他辞去。依旧礼,我应该回拜,可是想到他太忙,不好意思打搅,终于没有去。又是万没有想到,这最初的一面竟成了最后一面。
死者不能复生,何况仅仅一面,但我常常想到他。朱先生学问好,古今中外,几乎样样通。而且缜密,所写都是自己确信的,深刻而稳妥。文笔尤其好,清丽,绵密,细而不碎,柔而不弱。他代表“五四”之后散文风格的一派,由现在看,说是广陵散也不为过。可是我推重他,摆在首位的却不是学和文,而是他的行。《论语》有“行有余力,则以学文”的话,这里无妨断章取义,说:与他的行相比,文可以算作余事。行的可贵,具体说是,律己严、待人厚都超过常格,这二者之中,尤其超过常格的待人厚,更是罕见。这方面,可举的证据不少,我感到最亲切的当然是同自己的一段交往。我人海浮沉,认识人不算少,其中一些,名声渐渐增大,地位渐渐增高,空闲渐渐减少,因而就“旧雨来,今雨不来”。这是人之常情。朱先生却相反,是照常情可以不来而来。如果说学问文章是广陵散,这行的方面就更是广陵散了。
说来也巧,与朱先生告别,一晃过了二十年,一次在天津访一位老友,谈及他的小女儿结了婚,问男方是何如人,原来是朱先生的公子,学理科的。而不久就看见他,个子比朱先生高一些,风神却也是谦恭而恳挚。其时我老伴也在座,事后说她的印象是:“一看就是个书呆子。”我说:“能够看到朱先生的流风余韵,我很高兴。”
(选自《负暄琐话》,作者张中行,有删改)
(1)下列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者了解、熟悉朱自清,是从求学阶段学习他的散文名作《背影》《荷塘月色》开始的,在作者看来,他的散文情感丰富,只不过失之于感伤气重了一些。 |
B.朱自清先生给本文作者的总体印象是,“有关他的,什么都协调”,例如人如其名,他一生自我约束,清廉温厚,堂堂正正做人,能够始终维持名字中一个“清”字。 |
C.文章名为“琐话”,选材琐碎但不多余。比如文中霍去病、王安石是为了反衬朱自清先生的性格,而结尾处写朱公子,则直接映衬出朱先生谦恭而恳挚的性格。 |
D.朱自清先生的品行、学问和文采都很出众,但作者最推崇朱自清先生的还是其“行”,和他律己严、待人厚的“行”相比,他的“学”和“文”就显得无关紧要了。 |
E.本文作者虽然与朱自清先生只谋一面,交往不多,但用质朴平实的语言写了些零星的回忆,全面表现了朱自清先生的性格,表达了对朱自清先生的敬仰之情。
(2)结合全文,概括朱自清先生行、学、文的主要特征。.
(3)请从作者与朱先生的交往中举例说明朱先生“待人厚超过常格”。
(4)结合文中对朱自清先生的回忆,谈谈你对“德”与“才”关系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怀念方光焘先生①
吴 岩
雨,连连绵绵的下着。在昏黑的烛光下,我打开了朋友从南方来的信,其中写道:“方先生和我住在一起,经济上相当窘迫,对于周围的那种敷衍苟且的情形,他又看不惯。又发牢骚……”虽只寥寥几句,反复读着时,却仿佛见到了先生的风貌,心里说不出的怀念和惆怅。
刚在暨大念书的时候,我并不认识方先生。后来我选读了他的“翻译”和“文艺习作”。没几天,我突然生起伤寒症来。一天上午,朋友徐微来看我,同来的还有方先生。方先生走到三楼,在我的床边坐下时,微微有点喘。他示意我切勿动弹,接着便问我请什么医生,吃些什么东西,怎样吃法。话是很平淡的话,态度则十分认真。听到我的答话后,他点点头。点点头后,他却找不到话说了;我也十分惶惑,不晓得说什么话好。如是的沉默了三分钟,他看看表,站起来道:“我十点钟有课,须得快点走了。”便匆匆地走下楼去。我怪徐微不该拉方先生来。
“我又不曾拉他,他听说你生的是伤寒,就急急乎要来看你。”
“我真不晓得说什么话好。奇怪的是方先生也不说什么。”
“他怕你吃生硬的东西。你已经告诉他只吃流质,隔三个钟头吃一次,他自然不用说什么话了。”
这时,一个表亲恰巧来到房中,问我:“刚才我在门口遇见那个人,穿一件灰不灰黄不黄的袍子,头发硬得像茅柴,眼镜深得像两个洋瓶底,又瘦又黄,就是你的先生,就是国立大学的教授吗?还不及私立小学的校长和洋行里的买办神气哩。”
是的,那就是方光焘先生。
在学校时,我们那一系的人最少,师生之间的关系也较他系来得密切。我们几个朋友中,华铃是写诗的。对于他写的诗,李健吾老师和王统照先生都极为推赏。后来编成集子,分送很多,华铃虔诚地征求意见。凡欢喜的,回答起来自然比较容易;而不甚欢喜的,既怕伤了他的自尊心,又怕自己不说实话,就觉得很难措辞了。问到方先生,他答道:“我看不大懂。”就这么直截的一句答话,但在方先生已经算是很含混的了。华铃也并没因此不高兴,他明白当面说实话原是方先生的本色。
有一次,一位同学用自己的署名,不加说明地把方先生的一段讲演记录拿去发表了。那时他正在教修辞学,正尝试着用格式心理学代替联想心理学来解释修辞上的比喻等课题,发表的正是这方面的内容。方先生看到后,心中十分不安,怏怏地道:“这门功课,我总共讲过两次,一切材料和心得,都在发展之中,离成熟还远得很。我在课堂上讲,也还是取讨论的态度,他却贸然的拿出去发表了!而且他记得又很坏,脱漏错误的地方很多,叫读者怎会看得明白呢?”……
鲁迅先生曾说:“一认真,便容易趋于激烈,发扬则送掉自己的命,沉静着,又啮碎了自己的心。”方先生已是中年人了,激烈得送掉命是不至于的;但因为太认真而面红耳赤,与人当面失欢的事,却不是没有。这结果,便是逐渐走上孤独的路。“沉静着,又啮碎了自己的心”,这就是朋友所谓“老方又发牢骚”的根源之一吧。但,若说他的牢骚完全在于他的认真过分,也不完全对;那是另有原因的。
离开学校后,我曾去看望方先生。他关心地问起徐微,问起远去西南的华铃。教授问起毕业生的近况,也是常有的事,但他的问法,却令人感到他的孤寂来。一个寂寞的人话是最长最多的,方先生从早上一直说到了午饭时分,话多而且杂。
“我出去读书时借人家的钱,至今没有还掉!……我是个只会紧缩日常开支的人,然而还是难以维持生活,我该怎么办呢?”他吃力地吸着廉价的雪茄,告给我听他的种种计划:把妻儿送回去,把家中仅有的住宅卖去……所有的打算,无非显出目前的走投无路而已。
“要生活,能够有地方教书,我于愿已足。可是一教书,往往因为学校的规定,有时非教几门自己不感兴趣或是不十分熟稔的功课不可。这样的功课,一担任下来,就得分外的认真预备,对于自己想研究的语言学,也就不能集中全力去用功了。哦……直到今天,我还没有写过或是译过一部厚重的语言学的书!”……
不久,方先生打发师母带着孩子回老家去了:虽放心不下,却依旧看她们走上了辽远而艰难的旅途。北风尖厉的时候,他自己也随学校到了潮湿的南方,虽然那儿的气候跟他的身体是那么的不适宜!一去就是两年。这两年来,不知他仍旧抽着那种廉价的雪茄烟,还是已经改吸纸烟了呢?吸着烟,缅想着安定的生活和厚重的语言学著作之际,或者会肯定地点点头的吧?
烛火将尽,雨声依然萧萧,重温着记忆的时候,仿佛方先生就近在烛火的旁边。只是这些记忆到我的笔下时,恐怕已经走了样了。看到这样的画像,方先生怕要生气或是发笑的吧?
作于一九四四年二月十一日夜
(摘自吴岩《怀念方光焘先生》,有删改)
【注】①方光焘(1898年~1964年),著名的语言学家、文艺理论家和文学翻译家,中国现代语法学的开创者,著有《方光焘语言学论文集》。吴岩,方光焘在暨南大学的学生,是泰戈尔诗歌在国内的著名译者。
开头作者写“仿佛见到了先生的风貌,心里说不出的怀念和惆怅”,请简要概括文中“怀念”和“惆怅”的具体内容。
文章选取并具体描写方先生探病一事,有何作用?
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1)还不及私立小学的校长和洋行里的买办神气哩。
(2)这两年来,不知他仍旧抽着那种廉价的雪茄烟,还是已经改吸纸烟了呢?吸着烟,缅想着安定的生活和厚重的语言学著作之际,或者会肯定地点点头的吧?
文中写到方先生的“孤独与寂寞”,请结合文本探究其中原因,并简要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侯伯宇: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风骨
1930年9月11日,侯伯宇生于天津。从少年时起,侯伯宇就在父亲爱国思想的影响下,立志“科学救国,作出更好的武器”。
建国前夕,侯伯宇放弃了台湾大学的学业和出国的机会,辗转回到北京。1951年,抗美援朝战争爆发。正在清华大学读书的他,毅然投笔从戎,报名参加志愿军,并将父亲给他的四年学费、生活费1000美元全部捐出。1953年,新中国“一五”计划工业建设急需懂外语又有数理基础的人,侯伯宇放弃了回清华继续深造的机会,赴鞍山黑色冶金设计院当了一名俄语翻译。1956年国家号召“向科学进军”,他积极响应,考取了西北大学物理系。1973年,侯伯宇主动投身西部建设,并最终在西北大学扎根,一干就是37年。其间,国内外很多高校和科研单位以优厚的条件邀请他去工作,他都一一谢绝。他说:“西部更需要我,这里的学生更需要我。”
侯伯宇一生致力于理论物理研究,取得了一系列国际领先的研究成果,做出了很多开创性的贡献。上世纪50年代后期,侯伯宇致力于群论在物理学中应用的研究,解决了苏联国际权威未能证明的重要公理和量子化学权威未能提出的重要公式。1983年,侯伯宇与美国学者合作推导出一系列非定域守恒流的结果,运用对偶变换找到了给出所有无穷多个守恒流生成元的办法。这一研究成果被国际学术界称为“侯氏理论”,是当时世界上以中国人姓氏命名的20项现代科技成果之一,被誉为“中国的骄傲”。
侯伯宇一生成果卓著,在国际理论物理学界名气很大,但他却从不接受新闻媒体对他的采访和宣传。有一次,他的学生在帮助他整理申报科学院士材料时,发现他居然舍弃了发表在影响非常大的学术刊物上的论文,反而收录了一些发表在普通期刊上的论文,非常不解。他解释说,有些论文,虽然发表的期刊档次很高,但实际上的学术价值却不及另一些论文,我要选择那些更具生命力的文章。
上世纪80年代,侯伯宇一手创办西北大学现代物理研究所,重点培养硕士研究生、博士生。在教学过程中,侯伯宇十分重视教学研究,努力寻找有利于学生接受的教学法,非常注重创新和提高课程起点,把授课内容与研究课题密切结合,把自己的最新研究成果介绍给学生,讲授国际上正在发展的最新、最先进的内容。他认为“学生必须对本学科的全局有通盘的了解,这样才能判断学科生长点,选择能带动学科的课题”。
侯伯宇注重开阔学生的学术视野,经常邀请世界一流的科学家到物理所来为学生上专业课,千方百计送学生到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访学进修。在他的努力下,西北大学现代物理研究所1985年获批为全国首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很多诺贝尔得主和国际著名物理学家相继前来访问,建立交流合作关系,为学生作报告、开讲座,实现人才培养的创新性和国际化的很好结合,培养的学生具有国际意识,有能力参与国际交流和国际前沿研究。
30多年来,侯伯宇培养出了一批高水平的学生,许多人在读研究生期间就在现代物理前沿取得了一系列创造性的成果。如今,多数学生的研究都处于国际学术领域的前沿水平,其中李卫、顾樵的研究成果被学术界冠名“侯——李变换”和“顾效应”。中国科学院院士戴元本说:“侯伯宇为我国理论物理队伍培养了一大批人才,特别是对于得到广泛认可的我国理论物理‘西北军’的形成,做出了重大贡献。”
(《陕西日报》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1950年,20岁的侯伯宇第一次递交了入党申请书。1980年,先后三次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侯伯宇,在50岁之际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青年报》)
②“我誓要以创新湮灭顽疾之苦痛,以创新来消灭死。誓以我有生之年,在国际竞相攀登科研高峰中顽强登顶,以作为最后的礼物。”(《侯伯宇自传》)
③在学界,大家都知道侯伯宇有两“怪”:一是出去开学术会议,无论国内国外,从不参加游玩,总是抓紧时间在宾馆看文献;二是不当官、不退休,晚年依然坚持在科研第一线。
(《中国青年报》)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侯伯宇因与美国学者合作推导出当时世界上以中国人姓氏命名的20项现代科技成果之一的“侯氏理论”,被誉为“中国的骄傲”。 |
B.侯伯宇在申报科学院士的材料中收录了一些发表在普通期刊上的论文,是因为他认为论文的学术价值与学术刊物的档次水平没有关系,有些档次并不高的期刊上刊发的论文更有学术价值。 |
C.本文摘取侯伯宇的若干人生片段,记叙了他刻苦钻研理论物理、献身科学和教育事业的经历,介绍了一位杰出物理学家的重要成就和贡献。 |
D.尽管侯伯宇一生成果卓著,但这并未影响他把在国际竞相攀登科研高峰中顽强登顶作为有生之年的奋斗目标。 |
E.侯伯宇的多数学生的研究都处于国际学术领域的前沿水平,这是因为他注重开阔学生的学术视野,经常邀请世界一流的科学家到物理所来为学生上专业课。
(2)侯伯宇有哪些先进的教学理念?请简要概括。
(3)作为一位杰出的物理学家,侯伯宇的贡献有哪些?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作者为什么说侯伯宇具有“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风骨”?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杰克·伦敦的悲剧
①杰克·伦敦是美国近代著名的作家。他和马克·吐温,也许是我国读者最熟悉的两个美国作家了。可是两个人的结局大不一样。马克·吐温以七十五岁高龄病死在写作岗位上,实践了他的“工作是世界上最大的快乐”的信念;杰克·伦敦却在四十岁壮年之时,吞服了大量吗啡,在自己豪华的大牧场中结束了一生。
②杰克·伦敦的童年是很不幸的。他是一个在旧金山出生的私生子。后来,母亲嫁给已经有11个孩子的约翰·伦敦,继父的境况也不好。杰克·伦敦的童年在穷苦的日子中度过。11岁他就外出打零工谋生,14岁到一家罐头厂做工,每天工作十小时,得到一元钱。干了不多久,这个14岁刚出头的孩子借了一些钱,买了一条小船,参加到偷袭私人牡蛎场的队伍中,希望用这种手段来改善穷困的处境。偷袭中他被渔场巡逻队抓获,被罚做苦工。不久,他放弃了“牡蛎海盗”的营生,当水手去远东。航海生涯,增长了见识,扩大了眼界,遍地的贫困、剥削和暴力,深深地印入杰克·伦敦还没有完全成熟的心灵中。
③航海归来,境况并未好转。1894年,18岁的杰克·伦敦参加了“基林军”,这是当时由平民党人领导的向华盛顿“进军”的失业者组织的一部分。这次“进军”的领导人考克西等在华盛顿被捕,进军组织亦遭取缔。退出“进军”行列之后,杰克·伦敦又继续过流浪生活,监牢、警察局成了他常进常出的地方。
④长年的流浪没有使杰克·伦敦丧失对生活的信心,他强烈地追求知识,不甘于自暴自弃。即使在飘泊无定、随时会以“流浪罪”被拘捕的困境中,书也总是他的伴侣。1896年他20岁时,甚至还考进了加州大学。然而,大学的门毕竟不总是向穷困如杰克·伦敦这样的人敞开的。1897年他就被迫退学,同姐夫一起去阿拉斯加淘金。“黄金梦”又很快破灭,身染重病回家。
⑤一条条的路走不通,一件件的事碰壁。杰克·伦敦萌发了写作的愿望。他有丰富的生活经历,有满腔的对穷苦人的同情,在23岁时,他的第一篇小说《给猎人》发表了,24岁时出版了第一个短篇小说集《狼之子》。在这些作品里,淘金工人的生活是杰克·伦敦心爱的题材。
⑥杰克·伦敦的思想是混杂的。他读过马克思的著作,也读过黑格尔、斯宾塞、达尔文和尼采的著作。在他青年时代的作品中,人们可以感到他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脉搏。1907年写的《铁蹄》,指出美国资本主义有向极权主义转变的可能性,还对法西斯主义的兴起和消灭作了有预见性的警告。我国已经有译本的《马丁·伊登》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本带有自传性的小说,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残酷无情,对人性的蹂躏、对正义的践踏。主人公伊登依靠个人奋斗成了名,但是成名之后得到的不是欢乐,而是可怕的空虚,结果以自杀了结一生。七年后,它的作者杰克·伦敦真正走上了马丁·伊登的道路。
⑦极端的个人主义,尼采的“超人”哲学,把杰克·伦敦带进了一个矛盾的精神世界,使他青年时期具有的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叛逆者的性格,逐渐消褪,变成了一个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
⑧1911年,他公开声明,他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钱。他在成名之后,得到很多的钱。他认为他有权过豪华奢侈的生活。他曾经用一大笔钱建造一条命名为“斯纳克”(一种想象中的恶兽)的游船;1913年用了十万美元以近四年时间建造一所名叫“娘居”的别墅,在落成后即将迁居的时候,忽然起火焚毁。这位已经侧身上流社会的大作家,看了看价值十万美元的废墟,摆了摆手,宣布将另建一个庄园。这时的杰克·伦敦已陷入了不能自拔的拜金主义泥淖,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粗制滥造,写出一些完全背离自己信念的低劣之作。他在1911年时还说过:“我如果自己能够作出选择的话,除了写一篇说明我对资产阶级世界是多么鄙视的社会主义者的文章外,我什么也不会下笔。”
⑨这位曾经饱尝人世艰辛,也曾经用自己的笔为社会底层的不幸者呼喊过的作家,随着他的成名和发财,沉沦到了极端个人主义的深渊。1916年11月22日,杰克·伦敦用自杀结束了四十年的一生,留下了鱼龙混杂的四十九部著作。
杰克·伦敦是一个怎样的作家?通读全文,请简要概括。
细读第①自然段,简要说明画线语句的表达效果。
你从杰克·伦敦文学创作的辉煌成就与其后来的蜕变、堕落中获得哪些启示?请简要分条阐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朱自清先生
冯至
远在二十五年前,我读到过一部诗集《雪朝》,是六个人的合集,其中有一位是朱自清。封面是黄色的,里面的诗有一个共同趋势:散文化.朴实,好像有很重的人道主义的色彩。那本诗集现在已经很不容易得到了,并且里边的诗我一首也不记得,但根据我模糊的印象,我可以说,假如《雪朝》里的诗能够在当时成为一种风气,发展下去,中国新诗也许会省却许多迂途。只可惜中国的新诗并没有那样发展下去,中间走了许多不必要的歧途,而《雪朝》中的六位作者也在中途有的抛掉了诗,有的改变了作风。其中真能把那种朴质的精神保持下来,不但应用在诗上,而且应用在散文以及做人的态度上的,据我所知,怕只有朱自清先生吧。
我最初遇见朱先生是在一九三二年的夏天,那时我住在柏林西郊,他在清华任教休假到伦敦住了一年,归途路过柏林。我请他到我住的地方谈过一次,过了几天又陪他到波茨坦的无忧宫去游玩过。他很少说话,只注意听旁人谈讲;他游无忧宫时,因为语言文字隔阂,不住地问这个问那个,那诚挚求真的目光使回答者不好意思说一句强不知以为知的话。此后他就到意大利从威尼斯登船回国了,三年后,我也回国了,和他却很少见面,见了面也没有得到过充足的时间长谈。至于常常见面,能谈些文学上问题,则是共同在昆明西南联合大学教书的那几年。
他谈话时,仍然和我在柏林时所得到的印象一样。他倾心听取旁人的意见,旁人的意见只要有一分可取,他便点头称是。他这样虚心,使谈话者不敢说不负责任的话。他对我的确发生过这样的作用。我不知道别人在他面前是否也有过同样的感觉,但愿他的诚挚和虚心——这最显示在他那两只大眼睛上——曾经启迪过不少的人,应该怎样向人谈话!
由虚心产生出来的是公平,没有偏见。党同伐异,跟自己意见相同的就结为朋党,跟自己意见不同的就加以攻击。刻薄寡恩,在朱先生写的文字里是读不到的。他不是没有自己的意见,但他对于每个文艺工作者都给予了所应得的地位,不轻易抹杀任何一个的努力。去年五四,北大举行文艺晚会,我和他都被约去讲演,我在讲演时攻击到战前所谓象征派的诗,夜半回来,他在路上向我说:“你说得对!只是有些过分。”今年七月四日,我到清华去看他——这是我最后一次见他——他已十分憔悴,谈起一个过于主观的批评家,他尽管不以他为然,却还是说:“他读了不少的书。”
一个没有偏见的.过于宽容的人,容易给人以乡愿的印象,但是我们从朱先生的身上看不出一点乡愿的气味。一切在他的心中自有分寸,他对于恶势力绝不宽容。尤其是近两年来,也就是回到北平以来,他的文字与行动无时不在支持新文艺以及新中国向着光明方面的发展。他有愤激,有热烈的渴望,不过这都蒙在他那平静的面貌与朴质的生活形式下边,使一个生疏的人不能立即发现。他最近出版的两部论文集《论雅俗共赏》和《标准与尺度》是他最坦白的说明。他一步步地转变,所以步步都脚踏实地;他认为应该怎样,便怎样。我们应该怎样呢?每个心地清明的中国人都会知道得清楚。
不幸他在中途死去。中国的新文艺失却一个公正的扶持人,朋友中失却一个公正的畏友,将来的新中国失却一个脚踏实地的文艺工作者。
现在我如果能够得到《雪朝》那本诗集,再把他历年的著作排列在一起,我会看见他在这一世纪的四分之一的时间内走着一条忠实朴素的道路。
一九四八年,北京
(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以与朱自清先生交往的时间为线索,运用了叙议结合的方式,突出了朱自清先生“忠实朴素”的特点。 |
B.本文写朱自清先生,却从诗集《雪朝》写起,因为朱自清先生是《雪朝》的作者之一,通过《雪朝》很自然地引起对朱自清先生的回忆,也是为了表现朱自清 先生质朴的品质。 |
C.文中的“迂途”指的是诗歌发展走的不必要的歧路,“乡愿”指对家乡有深厚情感的人,“畏友”指能严正指出自己错误的朋友。 |
D.文中划线的句子是朱自清先生对作者的委婉批评。这体现了朱自清先生对朋友的宽容——即使朋友说错了,也要先肯定。 |
E.文章第五段结尾说“我们应该怎样呢?每个心地清明的中国人都会知道得清楚”,“知道”的内容应该是支持新文艺以及新中国向着光明方面发展。
(2)文章结尾一段可不可以删掉?为什么?
(3)文章写了朱自清先生的哪些优秀品质,请简析。
(4)朱自清先生对人过于宽容,甚至肯定一个过于主观的批评家“读了不少书”,而第五段又说他“绝不宽容”,这是否矛盾?请结合文本探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真的猛士
如果钱玄同没有找周树人约稿,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上也许不会出现鲁迅这个名字。钱玄同,原名钱夏,号疑古,浙江吴兴人,北京大学教授,“新文化运动”代表人物。
那是1917年,钱玄同时任《新青年》编辑,正在为杂志寻找合适的撰稿人。他常到位于宣武门外南半截胡同的绍兴会馆,劝说居于此处的周树人、周作人两兄弟投稿。
此时,周树人因对现实失望,正用钞古碑的方式消磨时光。他婉拒钱的约稿:“这中国好比一间铁屋子,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里面的人们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临死的悲哀。而如果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反倒使他们感到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
钱玄同立刻辩驳道:“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这段对话,被周树人如实记录在他的小说集《呐喊》序言中。从这时起,周树人动笔写了抨击吃人礼教的《狂人日记》,发表在《新青年》1918年4月号上,署名鲁迅。并一发不可收,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钱玄同为人之刚猛,由此可见一斑。新文化运动中,他提倡白话文,打倒孔家店,慷慨激昂。由于年轻气盛,甚至鼓吹过“废除汉字”,但钱玄同绝非有勇无谋,他提出用“国语”作文,文章加西化标点符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数目,采用公元纪年,书写方式改左行直下为右行横迤等,都是中国文化重大改革的首倡。
1918年,钱玄同曾与好友刘半农商议,上演了一出“双簧”。他化名为“王敬轩”,在《新青年》上发表题为《文学革命之反响》一文,罗织新文化运动种种罪状。随后,刘半农撰写万余言的《复王敬轩书》,针对“王敬轩”的所有观点一一加以驳斥,将其批驳得体无完肤。其时,这场论战引起各界强烈关注,也标志着改革派的“大胜战”
有研究新文化运动的学者评论道:“……在搬动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火炉也几乎要流血的旧中国,在跟肉体和精神均已硬化的顽固派作斗争的过程中,非有大力难开新地,非有猛士难摧敌垒。”
但这个猛士却又是一个病夫。如果细细清理钱玄同的日记,可以整理出一本厚厚的个人病史资料。从早年留日时期的失眠、多汗、发寒热,到晚年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神经衰弱、视网膜炎,他常要忍受各种病痛的骚扰与折磨。
然而他从不讳言“死”字。1927年,钱玄同年届40时,还打算在《语丝周刊》上发一期《钱玄同先生成仁专号》,他与朋友们准备了挽联、挽诗、祭文等,语调幽默。不明内情的人一见目录,信以为真,并互相转告。一时间,钱玄同的朋友、学生纷纷致函悼唁。
钱玄同一生恃才傲物。在北大任教时,上课从不看一眼究竟有无学生缺席,便用笔在点名簿上一竖到底,算是全到。也从不考试,每学期末批定成绩时,便按点名册的先后,起评60分、61分……如若选课的学生共40人,最后一人就得100分;若是40人以上,便重新从60分开始。
随后,他在燕京大学任教,亦不改考卷,直接交与学校。学校退回,他仍是不看,也退回。于是,校方依照制度,称如不判卷,将扣发薪金,钱玄同回复,并附上钞票一包,“薪金全数奉还,判卷恕不能从命。”
这个“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响起了叫骂声”的浙江人,对人严苛,对己更甚。其文字学课讲义《文字学音篇》,是我国高等院校汉语音韵学课的最早一部教材,但钱对其极为不满,说它“百孔千疮”,“多一个人看见,就使我心中加一分难受”。在1921年重印时,钱在《再版序》中“自打耳光”,列出书中的六大不足。
钱玄同最大爱好,便是逛厂甸旧书肆,只要前往,必将所喜之书扫荡一空才罢休,被人戏称为“厂甸巡阅使”。而其一生最惧之物,竟是好友刘半农家养的一条黑狗,前去作客,定要躲在刘家孩子身后,等孩子把狗引走,才敢进门。
1939年1月17日,钱玄同患脑溢血辞世。《文献》发表署名乐颜的《悼钱玄同先生》一文,为其盖棺定论称:“在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之中,钱玄同的斗争精神,表现几在任何一位同时代的斗士之上……”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当周树人对现实失望,找不到出路时,钱玄同给了他希望,因此,周树人动笔写了《狂人日记》,并一发不可收,从此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
B.钱玄同与刘半农上演的“双簧戏”,在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历史上留下了重要的一笔。钱玄同站在新文化的立场上,刘半农站在旧文化的立场上激烈辩论,最终改革派取胜。 |
C.钱玄同在北大任教时,不看学生是否缺席,从不考试,从不批改考卷,随意批定成绩,不遵守学校的制度,表现了他在工作上学术上不严谨的一面。 |
D.钱玄同虽为新文化运动的猛士,却体弱多病。从青年到晚年,一直忍受各种病痛的骚扰和折磨,40岁时还和朋友一起为自己准备了挽联、挽诗、祭文等,看淡生死。 |
E.本文以记叙为主,语言平实,重点突出了钱玄同作为真的猛士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斗争精神,他就是铁屋中最先清醒的几个人之一。
(2)钱玄同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做了哪些事?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请简要概括。
(3)钱玄同为人刚猛,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概括分析。
(4)鲁迅先生在《记念刘和珍君》一文中写到“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请结合文本探究钱玄同先生成为“真的猛士”的原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钱玄同:真的猛士
钱玄同,原名钱夏,号疑古,浙江吴兴人,北京大学教授,“新文化运动”代表人物。如果钱玄同没有找周树人约稿,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上也许不会出现鲁迅这个名字。
那是1917年,钱玄同时任《新青年》编辑,正在为杂志寻找合适的撰稿人。他常到位于宣武门外南半截胡同的绍兴会馆,劝说居于此处的周树人、周作人两兄弟投稿。此时,周树人因对现实失望,正用钞古碑的方式消磨时光。他婉拒钱的约稿:“这中国好比一间铁屋子,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里面的人们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临死的悲哀。而如果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反倒使他们感到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钱玄同立刻辩驳道:“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这段对话,被周树人如实记录在他的小说集《呐喊》序言中。从这时起,周树人动笔写了抨击吃人礼教的《狂人日记》,发表在《新青年》1918年4月号上,署名鲁迅。并一发不可收,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钱玄同为人之刚猛,由此可见一斑。新文化运动中,他提倡白话文,打倒孔家店,慷慨激昂。由于年轻气盛,甚至鼓吹过“废除汉字”,但钱玄同绝非有勇无谋,他提出用“国语”作文,文章加西化标点符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数目,采用公元纪年,书写方式改左行直下为右行横迤等,都是中国文化重大改革的首倡。
1918年,钱玄同曾与好友刘半农商议,上演了一出“双簧”。他化名为“王敬轩”,在《新青年》上发表题为《文学革命之反响》一文,罗织新文化运动种种罪状。随后,刘半农撰写万余言的《复王敬轩书》,针对“王敬轩”的所有观点一一加以驳斥,将其批驳得体无完肤。其时,这场论战引起各界强烈关注,也标志着改革派的“大胜战”。
有研究新文化运动的学者评论道:“……在搬动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火炉也几乎要流血的旧中国,在跟肉体和精神均已硬化的顽固派作斗争的过程中,非有大力难开新地,非有猛士难摧敌垒。”
但这个猛士却又是一个病夫。如果细细清理钱玄同的日记,可以整理出一本厚厚的个人病史资料。从早年留日时期的失眠、多汗、发寒热,到晚年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神经衰弱、视网膜炎,他常要忍受各种病痛的骚扰与折磨。
然而他从不讳言“死”字。1927年,钱玄同年届40时,还打算在《语丝周刊》上发一期《钱玄同先生成仁专号》,他与朋友们准备了挽联、挽诗、祭文等,语调幽默。不明内情的人一见目录,信以为真,并互相转告。一时间,钱玄同的朋友、学生纷纷致函悼唁。
钱玄同一生恃才傲物。在北大任教时,上课从不看一眼究竟有无学生缺席,便用笔在点名簿上一竖到底,算是全到。也从不考试,每学期末批定成绩时,便按点名册的先后,起评60分、61分……如若选课的学生共40人,最后一人就得100分;若是40人以上,便重新从60分开始。
随后,他在燕京大学任教,亦不改考卷,直接交与学校。学校退回,他仍是不看,也退回。于是,校方依照制度,称如不判卷,将扣发薪金,钱玄同回复,并附上钞票一包,“薪金全数奉还,判卷恕不能从命。”
这个“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响起了叫骂声”的浙江人,对人严苛,对己更甚。其文字学课讲义《文字学音篇》,是我国高等院校汉语音韵学课的最早一部教材,但钱对其极为不满,说它“百孔千疮”,“多一个人看见,就使我心中加一分难受”。在1921年重印时,钱在《再版序》中“自打耳光”,列出书中的六大不足。
钱玄同最大爱好,便是逛厂甸旧书肆,只要前往,必将所喜之书扫荡一空才罢休,被人戏称为“厂甸巡阅使”。而其一生最惧之物,竟是好友刘半农家养的一条黑狗,前去作客,定要躲在刘家孩子身后,等孩子把狗引走,才敢进门。
1939年1月17日,钱玄同患脑溢血辞世。《文献》发表署名乐颜的《悼钱玄同先生》一文,为其盖棺定论称:“在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之中,钱玄同的斗争精神,表现几在任何一位同时代的斗士之上……”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A.当周树人对现实失望,找不到出路时,钱玄同给了他希望,因此,周树人动笔写了《狂人日记》,并一发不可收,从此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
B.钱玄同与刘半农上演的“双簧戏”,在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历史上留下了重要的一笔。钱玄同站在新文化的立场上,刘半农站在旧文化的立场上激烈辩论,最终改革派取胜。 |
C.钱玄同在北大任教时,不看学生是否缺席,从不考试,从不批改考卷,随意批定成绩,不遵守学校的制度,表现了他在工作上学术上不严谨的一面。 |
D.钱玄同虽为新文化运动的猛士,却体弱多病。从青年到晚年,一直忍受各种病痛的骚扰和折磨,40岁时还和朋友一起为自己准备了挽联、挽诗、祭文等,看淡生死。 |
E.本文以记叙为主,语言优美典雅,重点突出了钱玄同作为真的猛士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斗争精神,他就是铁屋中最先清醒的几个人之一。
(2)钱玄同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做了哪些事?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请简要概括。
(3)钱玄同为人刚猛,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概括分析。
(4)鲁迅先生在《记念刘和珍君》一文中写到“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请结合文本探究钱玄同先生成为“真的猛士”的原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离诺贝尔奖最近的中国女人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这句诗出自《诗经》,其中的“苹”指的是蒿类植物。这就是科学家屠呦呦的名字的由来。或许是巧合,或许是冥冥中早已注定,在《诗经》产生近3000年后,这位叫“呦呦”的女科学家和她的研究团队,也正是从青蒿中发现了专门治疗疟疾的药物“青蒿素”,这种药在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挽救了数百万人的生命。
作为一名生药学专业学生,屠呦呦考入北大医学院时就和植物等天然药物的研发应用结下不解之缘,她1955年进入中医研究院(现为中国中医科学院)时,正值中医研究院初创期,条件艰苦,设备奇缺,实验室连基本通风设施都没有,经常和各种化学溶液打交道的屠呦呦身体很快受到损害,一度患上中毒性肝炎。除了在实验室内“摇瓶子”外,她还常常“一头汗两腿泥”地去野外采集样本,先后解决了中药半边莲及银柴胡的品种混乱问题,为防治血吸虫病做出贡献。
1967年5月23日,我国紧急启动“疟疾防治药物研究工作协作”项目,代号为“523”,屠呦呦被任命为“523”项目中医研究院科研组长。项目背后是残酷的现实:由于恶性疟原虫对氯喹为代表的老一代抗疟药产生抗药性,如何发明新药成为世界性的棘手问题。要在设施简陋和信息渠道不畅条件下,短时间内对几千种中草药进行筛选,其难度无异于大海捞针。但这些看似难以逾越的阻碍反而激发了她的斗志,通过翻阅历代本草医籍,四处走访老中医,甚至连群众来信都没放过,屠呦呦终于在2000多种方药中整理出一张含有640多种草药、包括青蒿在内的《抗疟单验方集》。可在最初的动物实验中,青蒿的效果并不出彩,屠呦呦的寻找也一度陷入僵局。
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呢?屠呦呦再一次转向古老中国智慧,在查阅了大量文献后,屠呦呦在公元340年间东晋葛洪的《肘后备急方》中发现了对青蒿治疗方法的描述:“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为何古人将青蒿“绞取汁”,而不用传统的水煎熬煮中药之法呢?屠呦呦意识到可能是煮沸和高温提取破坏了青蒿中的活性成份,于是她改变原来的提取方法,1971年,屠呦呦课题组终于在第191次低沸点实验中发现,以低沸点溶剂乙醚来提取有效成份,明显提高了青蒿防治疟疾效果,也大幅降低了其毒性。这种编号为191的青蒿萃取液,在治疗被P.berghei疟原虫感染的小鼠和被P.cynomolgi疟原虫感染的猴子时,有效率达到了100%。这一发现是青蒿中有效成份青蒿素发现过程中的一个重大突破。
青蒿素作用于人类身上是否安全有效呢?为了尽快确定这一点,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勇敢地充当了首批志愿者,在他们自己身上进行实验,在当时没有关于药物安全性和临床效果评估程序的情况下,这是他们用中草药治疗疟疾获得信心的唯一办法。在自己身上实验获得成功之后,屠呦呦和她的课题组深入到海南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在21位感染了Plasmodium.vivax和P.falciparum这两种疟原虫的患者身上试用之后,发现青蒿素治疗疟疾的临床效果出奇之好,与使用氯喹的病人对照组疟疾病人相比较,使用青蒿素治疗的病人很快退烧,血液中的疟原虫也很快消失。
屠呦呦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提取青蒿中的有效成份,确定这种有效成份的化学结构。1972年,屠呦呦和她的同事在青蒿中提取到了一种分子式为C15H22O5的无色结晶体,一种熔点为156℃~157℃的活性成份,他们将这种无色的结晶体物质命名为青蒿素。
青蒿素的抗疟疾效果极好,他们终于找到了一种抗疟疾的有效药物。屠呦呦说:“青蒿素能够在疟原虫生命周期中任何一个阶段将其杀灭。”屠呦呦研究小组最初进行临床测试的药物形式是片剂,但结果并不太理想,后来改成一种新的形式——青蒿素提纯物的胶囊,由此开辟了发明一种抗疟疾新药的道路。1973年,屠呦呦合成出了双氢青蒿素,以证实其羟(基)氢氧基族的化学结构,但当时她却不知道自己合成出来的这种化学物质以后被证明比天然青蒿素的效果还要强得多。
生物学家和医学家、诺贝尔医学奖得主约瑟夫·戈尔斯坦曾说,生物医学的发展主要通过两种不同的途径,一是发现,二是发明创造,而屠呦呦作为一位植物化学家,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期间,却有幸同时通过这两种途径发现了青蒿素及其抗疟功效,开创了人类抗疟之路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2011年9月,青蒿素研究成果获得被看作诺奖“风向标”、有“小诺贝尔奖”之称的大奖——拉斯克临床医学奖,这是中国生物医学界迄今为止获得的世界级最高级大奖。
青蒿,南北方都很常见的一种植物,郁郁葱葱地长在山野里,外表朴实无华,却内蕴治病救人的魔力。屠呦呦说,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植物化学研究人员,但作为一个在中国医药学宝库中有所发现,并为国际科学界所认可的中国科学家,她为获奖感到自豪。
对屠呦呦身上体现出来的可贵的品质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追求真理、矢志不渝的科学精神 |
B.淡泊名利、宁静致远的人生态度 |
C.勤勉尽责、造福人类的高度责任感 |
D.忠诚于党、忧国忧民的拳拳爱国心 |
对屠呦呦在抗疟药物研究中的发现和发明创造理解最准确的两项是
A.屠呦呦从中国传统医学文献中得到启发,得到青蒿萃取液,提取出青蒿素,这是发现。 |
B.屠呦呦在21位感染疟原虫的患者身上试用,发现青蒿素治疗疟疾的临床效果非常好。 |
C.屠呦呦合成出双氢青蒿素,成为比天然青蒿素的效果更强的抗疟药物,这是发明创造。 |
D.屠呦呦把临床测试的片剂药物形式改成青蒿素提纯物的胶囊,发明抗疟疾新药的道路。 |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恰当的两项是
A.“氯喹”是青蒿素药物出现之前的老一代抗疟药的代表,它的“抗疟”效果远不如青蒿素药物显著。 |
B.《肘后备急方》中对对青蒿治疗方法的描述给了屠呦呦启发,使她意识到煮沸和高温提取破坏了青蒿中的活性成份,于是她开始进行低沸点提取实验。 |
C.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为了得到用青蒿萃取液治疗疟疾的信心,在自己身上进行实验,不仅表现了他们献身医学事业的决心,也反映出当时我国医学研究的条件之差。 |
D.屠呦呦和她的同事将在青蒿中提取的一种分子式为C15H22O5的无色结晶体命名为青蒿素,后经进一步提纯研制出一种强抗疟药物“双氢青蒿素”。 |
E.文章引用《诗经》开篇,以描写青蒿作结,不仅增强了传记的文学色彩和可读性,使之首尾圆合,而且也暗示、象征了屠呦呦思想品质。
从屠呦呦的“抗疟”之路中,可以到哪些有益的启示?请选出最正确的两项。
A.发现青蒿素的过程,既漫长又工程浩大,在漫长的攻关岁月中,屠呦呦以及她的同事无怨无悔,不计名利,锲而不舍,这是一切事业成功的前提。 |
B.在“抗疟”之路上,屠呦呦并不是孤军奋战,这漫长浩大的工程是无数科研人员团结合作完成的。这表明现代科学研究更加需要团队精神、合作意识。 |
C.青蒿素的发现以及应用表明,传统中药水煎熬煮的制备方法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只有采用现代科技合成新的化学物质,才会产生确切的疗效。 |
D.一个国际生物医药大奖颁给一位从事中医药研究的科学家,充分证明了中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也给出了一个中医药如何继承和创新的范例。 |
E.青蒿素研究成果获得被看作诺贝尔奖“风向标”的大奖,如果落选诺贝尔奖并不意味着屠呦呦的成就不够突出,而主要是因为中医、中药学并不具备国际化的影响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鲁迅的馈赠
孙 郁
在现实生活里,鲁迅并不是想象中那样横眉冷对所有的人,而是一个非常真性情的人。记得鲁迅在厦门大学和中山大学教书的时候,很多学生成为他的粉丝,追随他一起到上海。鲁迅经常慷慨地资助困难中的学生,这种关怀与爱,显得非常感人。那时候,有许多年轻人的作品出版不了,鲁迅也常常会拿自己的钱给他补贴出版。
他写文章的时候也愿意开玩笑,他自嘲自己说的玩笑是“猫头鹰的声音”。鲁迅的好多朋友都是有个性的,不那么正襟危坐,比如郁达夫。郁达夫就很好玩,喜欢写一些士大夫的诗画、旧体诗,喜欢写一些旧小说。鲁迅觉得这个人很真,很可爱。萧军也是这样,东北人,有时候非常粗野,但是鲁迅很喜欢他。萧军给鲁迅写信,说“自己的性子是否要改一下”,鲁迅说不要改。
生活中鲁迅很率真,完全是那种性情中人,鲁迅早期的朋友和鲁迅闹翻了,为什么闹翻的?因为鲁迅觉得“这些人有的时候在那里莫名其妙装孙子”。其实,他从来没把自己当成一个名人。
在我的了解中,鲁迅的爱好很多,他喜欢买画册,看外国电影,他买了大量的汉砖、拓片,各种各样的文物。鲁迅对现代画派也很喜欢。而且鲁迅特别注重风俗的研究,对地域文明有特别的感受。由此而来,他翻译了很多这方面的书。
鲁迅穿着很朴素,衣服都是破破烂烂的,袜子补了一层又一层,以至于这种打扮带来了很多麻烦,经常受到羞辱。有一次鲁迅去银行取工资,但银行里的人不肯把钱给他,因为他们不相信穿着破烂的人有能力取这么多钱。还有一次警察看到鲁迅提着箱子,就要求开箱检查,因为他的样子像是在卖鸦片。而鲁迅在进出大楼时被保安轰出去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鲁迅是一个非常有操守的人。当年鲁迅的这种姿态,我觉得是真正知识分子的心态。鲁迅一生更多的时间,是把弊端刺向文人墨客,鲁迅从来没有骂过“被政府通缉过的有文化的人”,他讽刺的都是达官贵人、社会闲人,他觉得那些表面上公允、合理的东西,其实是不合理的,所以他在20世纪早期就强调了人的个性,强调社会变革和人自我价值潜能的释放。
专家评介,鲁迅是一条奔流不息的河流,今天我们读他的作品依然感觉到河的流淌。为什么鲁迅还在流动?就是因为他不是什么,没有成为什么。鲁迅永远是一个进程接一个进程。鲁迅思想不断在发展。人要不断选择,不断地和“那些使自己成为非我的东西相抗争”。鲁迅坚守自己的个性,他对自由主义等等都有提防,但最主要的还是提防自己,“提防自己成为社会的废物”。
鲁迅晚年每年都要翻译两三本书,如果把鲁迅和同时代的学者胡适作比较就可以发现,胡适的思想和智慧在30岁就已经停止前进了,而鲁迅在50岁的时候依然在不断发展。从成就上看,我认为鲁迅首先是一个翻译家,其次才是作家。因为鲁迅要翻译、要输血、要新鲜的东西,他警惕自己成为过去思想的奴隶。而胡适在大多数人看来是很有学问的,但是他到40岁以后就没有什么作品问世了。
鲁迅的思想作为一个过程,依然可以给今天每一个人带来启发。因为我们也在这个过程里面,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读鲁迅作品的时候,有那么多的享受与趣味,有那么多变与不变的东西。在他的坚守里面我们可以感觉到一个丰富的鲁迅,一个用世俗语言无法描述的鲁迅。
下列对作品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鲁迅经常慷慨地资助困难中的学生,也常常会拿自己的钱为无法出版作品的年轻人补贴出版,所以鲁迅是非常真性情的人。 |
B.鲁迅有很多朋友。他的朋友有许多都是很有个性的,比如郁达夫和萧军。特别是萧军,东北人,有时候很粗野,但鲁迅很喜欢他。 |
C.鲁迅从来不把自己当作名人,他不是什么,没有成为什么,他只有一个进程接一个进程,所以他是一条奔流不息的河流。 |
D.鲁迅对一些达官贵人、社会闲人常常讽刺挖苦,甚至“横眉冷对”,但他很有操守,从来没有骂过“被政府通缉过的有文化的人”。 |
E.作者把胡适与鲁迅作比较,意在突出鲁迅的学问之大。因为胡适是很有学问的,但鲁迅的学问比他更大,鲁迅到晚年每年都还要翻译两三本书。
作者说鲁迅是“性情中人”,从哪些方面可以体现这一点?
今天我们读鲁迅的作品依然感觉到河的流淌,这是为什么?请结合文本进行探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朱东润自传
一八九六年我出生在江苏泰兴县一位失业店员的家庭,因此早年生活艰苦,所受的教育也存在着一定的波折。二十一岁我到梧州担任广西第二中学的外语教师。二十三岁调任南通师范学校教师。
1929年4月间,我到武汉大学担任外语教师,从此我就成为大学教师。那时武汉大学的文学院长是闻一多教授,他看到中文系的教师实在太复杂,总想来一些变动。用近年的说法,这叫做掺沙子。我的命运是作为沙子而到中文系开课的。
大约是1939年吧,一所内迁的大学的中文系在学年开始,出现了传记研究这一个课,其下注明本年开韩流文,传记文学也好,韩柳文学也不妨,但是怎么会在传记研究这个总题下面开韩柳文呢?在当时的大学里,出现的怪事不少,可是这一项多少和我的兴趣有关,这就决定了我对于传记文学献身的意图。
《四库全书总目》有传记类,指出《晏子春秋》为传之祖,《孔子三朝记》,为记之祖没这事是三百年前的砍伐,现在用不上了。有人说《史记》《汉书》为传记始祖,这个也用不上,《史》《汉》有互见法,对于一个人的评价,常常需要通读全书多卷,才能得起大略。可是在传记文学里,一个传主只有一本书,必须在这本书里把对他的评价全部交代。
是不是古人所作的传、行状、神道碑这一类的作品对于近代传记文学的写作有什么帮助呢?也不尽然。古代文人的这类作品,主要是对于死者的歌颂,对于近代传记文学是没有什么用处的,这些作品根本不是传记文学。
除了史家和文人的作品以外,是不是还有值得提出的呢?有的,这便是所谓别转。别转的名称,可能不是作者的自称认识后人认为有别与正史,因此成为“别转”,有些简单一些,也可成为转叙。这类作品写得都很生动,没有那些阿谀奉承之辞,而且是信笔直书,对于传主的错误和缺陷,都是全部奉陈。
是不是可以从国外吸收传记文学的写作方法呢?当然可以,而且有此必要。但是不能没有一个抉择。罗马时代的勃路塔克是最好的了,但是他的时代和我们相去太远,而且他的部部大作,所着重的是相互比较而很少对于传主的刻画,因此我们只能看到一个大略而看不到入情入理的细致的分析。
英国的《约翰逊博士转》是传记文学中的不朽名作,英国人把它推重到极高的地位,这部书的细致是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位,但是的确也难免有些琐碎。而且由于约翰逊并不处于当时的政治中心,其人也并不能代表英国的一般人物,所以这部作品不是我们必须模仿的范本。
已经翻译过来的《维多利亚女王传》可以作为范本呢?应当收拾可以,由于作者 多,处处显得“颊上三毫”的风神,可是中国文人相传的做法,正是走的一样的道路,所以无论近代人怎么推崇这部作品,总还不免令人有“穿新鞋走老路”的戒心。
国内外的作品读过一些,也读过法国评论家莫洛亚的传记文学理论,是不是对于传记文学就算有些认识呢?不算,在自己没有动手创作之前,就不能算是认识。
这时是1940年左右,中国正在艰苦抗战,我只身独处,住在四川乐山的郊区,每周得进城到学校上课,生活也很艰苦,家乡 陷落了,妻室儿女,一家八口,正在死亡线上挣扎,我决心把研读的各种传记作为范本,自己也写出一本来,我写谁呢?我考虑了很久,最后决定写明代的张居正。第一,因为他能把一个充满内忧外患的国家拯救出来,为垂亡的明王朝延长了七十年的寿命,第二,因为他不顾个人的安危和世人的唾骂,终于完成历史赋予他的使命。他不是没有缺点的,但是无论他有多大的缺点,他是唯一能够拯救那个时代的人物。(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自传和传人,本是性质类似的著述,除了因为作者立场的不同,因而有必要的区别以外,原来没有很大的差异。但是在西洋文学里,常会发生分类的麻烦。我们则传叙二字连用指明同类的文学。同时因为古代的用法,传人曰传,自叙曰叙,这种分别的观念,是一种原有的观念,所以传叙文学,包括叙,传在内,丝毫不感觉牵强。(朱东润《关于传叙文学的几个名词》)
②朱先生确实是有儒学风度的学者,一身正气,因此他所选择的传主对象,差不多都是关心国计民生的有为之士。他强调关切现实,拯救危亡,尊崇气节与品格。这都是可以理解的。(傅璇琮《理性的思索和情感的倾注—读朱东润先生史传文学随想》)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当年有所大学的中文系开传记研究课,课程内容却是韩愈、柳宗元的古文,朱东润就是因为这件事决定开展传记文学研究。 |
B.“我的命运是作为沙子而到中文系开课的”,这样的表述与其说写出了自己过去的经历,不如说反映了朱东润写自传时的心态。 |
C.朱东润固然认可国外的传记文学,但却担心“穿新鞋走老路”,因此拒绝把近代人推崇的《维多利亚女王转》作为写作范本。 |
D.出于自己的现实关怀来选择传主,是朱东润传记文学创作的一贯原则。有学者总体上对此表示理解,但在天都上略有保留。 |
E.朱东润虽然认为“传记文学”的说法更科学,但为了避免常会发生的分类麻烦,还是在自传中采用了“传记文学”的说法。
(2)朱东润的传记文学观是如何形成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作为带有学术性质的自传,本文有什么特点?请简要回答。
(4)朱东润认为传记文学作品应该如何刻画和评价传主?你是否同意他的观点?请结合材料说明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飞虎将军”陈纳德
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人民正遭受着日本法西斯的疯狂蹂躏。战争中,从空中给予日本敌机致命打击的,是赫赫有名的美国“飞虎队”,其队长则是有着“飞虎将军”美称的陈纳德。
1937年,中日之战一触即发,增强中国空军作战能力迫在眉睫。当时,陈纳德已经从美国空军退役,他的朋友,在中国担任中央信托局机要顾问的霍勃鲁克非常欣赏他精湛的飞行技术和过人的军事才能,推荐他来华担任国民政府航空委员会顾问,并给他寄过去国民政府航空委员会秘书长宋美龄的亲笔邀请信。5月,陈纳德来到上海作为期三个月的考察。在上海,陈纳德 受到民众的热情欢迎和宋美龄的接见。他在日记中写道:“我终于在中国了。希望能在这里为正在争取民族团结和争取新生活的人民效劳。”
7月7日卢沟桥事变,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陈纳德听到消息,当即决定留在中国,表示愿在任何能尽其所能的岗位上服务。他认为“中国对日之战,是美国也将卷入的太平洋之战的序幕”,他要为中国,也为自己即将卷入战争的祖国尽一份力量。此后,陈纳德在芷江、昆明等地筹建航校,训练飞行员,悉心传授战斗机飞行技术和作战技术,他多年前的军事理论著作《防御性追击的作用》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同时,他着手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地面空袭警报系统,以便战斗机驾驶员及时拦击敌机。为了增强空军的战斗力,1940年10月,陈纳德赴美招募志愿者。虽遭遇了很多挫折,但从未放弃。经过将近一年的艰苦努力,志愿队组建成功,后被编入美国陆军航空队。
1942年(原卷如此。应为“1941年”。——编者注)12月7日,珍珠港事件爆发,太平洋战争全面展开。20日,志愿队在昆明和日军进行第一次正面交锋。日军来犯的10架轰炸机有6架被击落,逃跑的4架中又有3架损于途中。而志愿队的飞机全部安全返航,只有1名驾驶员受轻伤。首战告捷,给饱受日机轰炸的昆明人民以极大的鼓舞。当天晚上,昆明各界人士为志愿队举行了盛大的庆功会。陈纳德深受感动,热泪不禁涌出……报纸头版头条报道战斗经过,称美国志愿队的飞机是“飞虎”,“飞虎队”从此成为志愿队的代称。
次日清晨,陈纳德收到驻扎在缅甸首都仰光的第三中队的报告,说有敌机在附近出没。陈纳德立即复电说:“据过去日本人的惯例,侦察机出现区域的地面重要军事目标,将会在次日,最迟不超过三日遭到空袭,务必严加戒备。”果然不出所料,23日开始,日军连续空袭仰光,飞虎队第三中队和英国皇家空军迎头痛击,给日军以沉重打击。仰光的连续空战,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陈纳德也从一个鲜为人知的、退役的美国陆军航空队上尉,成为名扬天下的新闻人物。
此后,飞虎队又在怒江阻截战、桂林保卫战等战役中,取得一个又一个重大胜利,沉重打击了日本法西斯,为中国人民战胜日本侵略者,也为世界反法西斯斗争的胜利作出巨大贡献。陈纳德1942年晋升为准将后,主动向中国政府提出停发津贴。1943年晋升为少将,同年12月,成为美国著名的《时代》杂志的封面人物。1958年临终前又晋升为中将。
抗战八年,陈纳德领导的飞虎队和中国人民风雨同舟,生死与共,建立了深厚的友谊。1945年飞虎队解散时,陈纳德受到中国国民政府的最高嘉奖。在中国,陈纳德还收获了爱情,1947年和中国记者陈香梅喜结良缘。陈纳德的命运和中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正如他所说的,“我虽然是美国人,但我和中国发生了如此密切的关系,大家共患难,同生死,所以我也算是半个中国人”。
陈纳德去世后,安葬在美国阿林顿公墓。墓碑正面镌刻着他生前获得的各种奖章和勋章,背面写着“陈纳德将军之墓”七个中文大字。
(摘编自赵家业《陈纳德》)
相关链接
①抗战初期,美国政府对日本侵华战争持“中立”态度,日本人知道有美国顾问在华帮助中国,要求美国下令让他们离开。美国国务院发布撤回命令,但陈纳德拒不执行,他斩钉截铁地说:“日本人离开中国时,我会高高兴兴地离开中国。”(百度百科)
②中国人的友谊最宝贵的表现,莫过于在日军占领区冒着生命危险搭救被追杀的美国飞行员和从那些地区不断地送来情报……为了扩建在成都郊外的飞机跑道,那里一下子就聚集了三十余万民工,三个月就完成了全部工程。(《陈纳德回忆录》)
③1990年,美 国发行了纪念陈纳德将军的邮票。当年的飞虎队队员每年军人节都要到华盛顿祭奠他。在中国,重庆要建飞虎队纪念馆,昆明把从城里到机场的一条公路,重新命名为陈纳德路。(《北京青年报》2007年11月12日)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在霍勃鲁克的大力推荐下,国民政府航空委员会秘书长宋美龄亲自给陈纳德写去邀请信,陈纳德接信后当即决定来中国支援抗日。 |
B.为扩建成都郊外的飞机跑道,三十多万民工只用三个月就完成全部工程,陈纳德认为,这是中国人民对飞虎队深厚友谊的最宝贵表现。 |
C.陈纳德凭着精湛的飞行技术和卓越的军事才能,为中国抗战立下赫赫战功,自己也从一名退役上尉成为闻名全球的“飞虎将军”。 |
D.作为一位优秀的战斗机飞行员、令日军闻风丧胆的飞虎队队长,陈纳德曾经登上美国著名的《时代》杂志的封面。 |
E.为帮助中国人民抗击日本侵略者,飞虎队在中国浴血奋战,作出杰出的贡献,因此被国民政府授予最高嘉奖。
(2)陈纳德是一位出色的军事家,材料中有哪些体现?请简要分析。
(3)陈纳德的人格魅力是他至今仍被怀念的一个重要原因。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为什么陈纳德说自己是“半个中国人”?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