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照例句,再写出两个你对“语文”理解的句子。 例句:语文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 语文是 ,让人 ; 语文是 ,让人 。
想象鸟鸣的幸福曾柱 ①我一直认为,鸟声是一切声音里最美妙的一种,缘于她们质朴的乡音。鸟们是乡村的,是乡村用雨水和谷粒喂养出来的。它们总会在某个浙淅沥沥的早晨抑或夜晚,站在我的面前,说很多很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话,一粒粒细小的鸟鸣,像赤脚农夫在软软的耕地上撒种时脱手而出的种子,唤醒牛马、唤醒村庄、唤醒道路、唤醒树林、唤醒房屋。 ②鸟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从一个路口抵达另一个路口,从一家的房顶抵达另一家房顶,从一方树丛到另一方树丛,从一个村庄到另一个村庄。鸟的叫声也是这样,只要你认真倾听,你就会情不自禁地飞起来。鸟声透着细瓷的质感清清纯纯地传过来。我只闻鸟声,不见鸟影,我想像那么好听的声音是由树上的叶子发出的。记得看过这样一句诗:鸟声是树的花朵。多好。这样,满树叶子便变成了满树的鸟。这样想就有了一种隐隐的牵挂,隔着暮霭,似乎感觉那鸟鸣在夜风中微微摇动。 ③鸟声,这是个有古典诗歌般美感的名称.充分体现出了汉语表达的简洁性和准确性,略带暖意的鸟声很快就雾一样地在乡村里弥漫开来,词语里暗含了一个多么生动的过程。对于村庄,我向来怀有这样一种诗意的构图:树阴丛中,国画简墨般的村庄在熹微的白光中显现出轮廓,四周雾霭萦绕,看不出一切具体的具象,一个农家小院木门轻掩,屋檐下半圆碗状的鸟窝里燕子在呢喃,院子里的树枝叶间,成群的麻雀跳跃啁啾,细碎的呜叫声催醒了昨晚贪玩迟睡的顽皮儿郎…… ④之所以是燕子和麻雀在村庄的清晨歌吟,是因为它们是中国古典乡间最常见的两种凡鸟。勤劳的燕子一身黛黑的羽翼,凛然、高贵,令不少孩子敬而远之。而体形更纤小,毛色更灰土、鸣声也更短促琐碎的雀,则极像一位调皮、可爱的灰姑娘,成了跟鸡、狗一样深入人们日常生活的动物。一位作家这样说,麻雀是鸟类中的“贫民”。我深以为然。平常日子,麻雀在瓦楞、林间,或搭在墙洞里的草窝里,叽叽喳喳像马路歌手一样地歌唱,单一的单调不停歇地平衡着乡村生活的动与静,它们是最能够与人一起和谐相处及至同存共荣的一种飞翔动物。这些对音乐充满好感的小生灵总能在起飞的瞬间听到树枝“嗡”地一声弹响。假若它们能有机会落在盛中国的那把小提琴的弦上,小爪子也那么划拉一下,其中的美妙一定是不可言说的。 ⑤这些可爱的小鸟,在上个世纪50年代,曾被人为列为“四个坏蛋”之一,几乎被人们赶尽杀绝。这让我想起《瓦尔登湖》中的一段话:“要是没有兔子和鹧鸪,一个田野还成什么田野呢?它们是最简单的土生土长的动物,与大自然同色彩,同性质,和树叶,和土地最亲密的联盟。” ⑥兔子也好,鹧鸪也罢,它们是自然的亲近者。仔细想想,在城市蛰居的人们又何尝有一只土拨鼠快乐呢?《幽梦影》言道:“春听鸟声,夏听蝉声。秋听虫声,冬听雪声,白昼听棋声,月下听箫声,山中听松声,水际听欸乃声,方不虚生此耳。”此种情境,今天的我们已只可在诗中画中略见一二,又哪里还有心静听?因此,对于我来说,对生活在城市的人来说,想像一下鸟鸣也是幸福的。 (《中华散文》2005年第2期,有删节)阅读前三段,请概括鸟声的特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赏析下列语 句。 一粒粒细小的鸟鸣,像赤脚农夫在软软的耕地上撒种时脱手而出的种子,唤醒牛马、唤醒村庄、唤醒道路、唤醒树林、唤醒房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章为什么在第⑤段插叙上世界五十年代鸟遭受迫害一事和引用《瓦尔登湖》中的话?请结合上下文作简要回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章最后一句说“对于我来说,对于我生活的城市来说,想象一下鸟鸣也是幸福的”,你是如何理解的?请根据文意概括解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伯乐就是你自己 ①慧眼识珠者为人景仰,知人善任者功德无量。然而茫茫人海之中,这样的“伯乐”却往往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韩愈说:“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我却要说:“千里马,你要做自己的伯乐!” ②“毛遂自荐”的典故相比大家都比较熟悉,毛遂地位卑微,却果敢得令人钦佩。在赵国被秦军围困的关健时刻,他不顾旁人的鄙夷和耻笑,挺身而出,鼎力自荐。楚国宫殿之上,他凭借自己“三寸不烂之舌”,说服楚王出兵,救国民于水火之中,留下了“小蔺相如”的美称。毛遂之所以能够名垂千古,正是因为他敢于发现自我,敢于做自己的伯乐。 ③如果你是一匹“千里马”,当义无反顾地向毛遂学习,做自己的伯乐,发现自己的才能,然后以百倍的信心和勇气,把自己“荐”出去,去一展自己的风采,去实现自己的抱负。 ④我们常常惊羡别人的成功,却往往忽视自己的努力;常常感叹命运不公,却很少发掘自己的潜质。那么,从现在起唤醒心中的巨人,发现自己的才能,勇敢展示自己的风采,看准正确的人生方向,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总有一天,我们会走进自己心中的圣殿。 (选文有删改)说说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本文第②自然段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①也许你已经看到身边的科技迷有了神奇的“特异功能”:动动眼珠,屏幕就会翻页;眨一下眼,手机就能拍照;开车时犯困眼皮耷拉,马上就会响起语音提示……这可不是因为他们的眼睛被改造了,而是因为他们使用的设备搭载了一项名为“眼球追踪”的技术。 ②在日常生活中,眼球追踪技术最热门的载体是手机。比如,三星上一代旗舰机GalaxyS3就可以通过检测用户眼睛状态来控制锁屏时间,只要检测到用户正盯着手机屏幕,即使用户没有进行任何操作,屏幕也不会关闭。而GalaxyS4的发布,则将这一功能进一步延伸:可通过眼球来控制页面上下滚动。 ③除了电脑和手机,汽车也很有可能是你最早接触到眼球追踪技术的 地方。通用和丰田都已经在这方面有了不小的投入。它能实时模拟驾驶员的视野,提醒驾驶员视线盲区可能存在的危险;当驾驶员眼皮下垂(犯困)或眨眼次数减少(走神)等,它还会发出声音提醒。澳大利亚一家名叫Seeing Machines的公司,最近也开发了类似产品,只要司机闭眼超过1.6秒,警钟就会响起,座位还会震动。 (选文有删改)文章第②段主要运用了哪种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画线句子加点词语“可能”是如何体现说明语言特点的?
柏林寺南望(唐)郎士元 溪上遥闻精舍钟,泊舟微径度深松。 青山霁后云犹在,画出西南四五峰。 【注释】①精舍:寺庙,指柏林寺。 ②霁:雨止。诗的前两句描写诗人遥闻钟声、泊舟穿径的情景,“微”、“深”二字体现出了柏林寺的环境特点。诗的最后一句用“画”描写雨后山峰有何妙处?请作简要赏析。
南霁云①之乞救于贺兰②也,贺兰嫉张巡之声威功绩出己上,不肯出师救。爱霁云之勇且壮,不听其语,强留之。具食与乐,延霁云坐。霁云慷慨语曰:“云来时,睢阳之人不食月余日矣。云虽欲独食,义不忍。虽食且不下咽。”因拔所佩刀断一指,血淋漓,以示贺兰。一座大惊,皆感激为云泣下。 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即驰去。将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屠④,矢著其上砖半箭。曰:“吾归破贼,必灭贺兰!此矢所以志也。” 城陷,贼以刃胁降巡。巡不屈,即牵去,将斩之。又降霁云。云未应。巡呼云曰:“男儿死耳,不可为不义屈!”云笑曰:“欲将以有为也。公有言,云敢不死?”即不屈。 【注释】①南霁云:唐代张巡部下的重要将领。②贺兰:唐代河南节度使。③浮屠:佛塔。下列句中的“以”与“贼以刃胁降巡”中的“以”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下列对文段内容的理解有错误的一项是() A 本文前后主要叙述了三件事,刻画了南霁云的英雄形象。 B“拔所佩刀断一指”,“抽矢射佛寺浮屠”这些举动分别可以看出南霁云忠贞刚烈,嫉恶如仇的性格。 C南霁云向贺兰求救,但是没想到贺兰胆小怕事,不肯出兵救援,最终导致睢阳城失陷。 D南霁云和张巡都是威武不能屈、舍生取义之人。解释下列句子中的加点字。 ①延霁云坐延:②云虽欲独食: 虽: ③以示贺兰示:④贼以刃胁降巡降:翻译句子。 (1)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即驰去。 (2)吾归破贼,必灭贺兰!此矢所以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