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年的德意志帝国宪法部分内容:“第二条,帝国依据本宪法规定在联邦领土内行使立法权,帝国法律应高于各邦法律……;第十一条,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皇帝代表帝国……;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上述材料最能表明( )
下列对应不正确的一项是
商鞅变法时期,有人当面批评商鞅“相秦不以百姓为事”、“残伤民以峻刑”违背了“得人者兴”“恃德者昌”等基本治国要领。下列能够说明上述观点的是:① 轻视教化,鼓吹轻罪重罚 ②承认占有奴隶的合法性③ 什伍连坐法 ④ 焚烧诗书
最能体现商鞅变法性质的措施是
郭沫若认为:东周列国社会制度的变革到春秋末年以后才达到质变阶段 能说明这一观点的史实是
(公元前338年)孝公死,惠王代后……人说惠王曰:“大臣太重者国危,左右太亲者身危。今亲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莫言大王之法,是商君反为主,大王更为臣也。”(《战国策·秦策一》)文中的“人”在客观上代表当时谁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