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崔默庵医多神验,有一少年新娶,未几出痘,遍身皆肿,头面如斗,诸医束手,延默庵诊之。默庵诊症,苟不得其情,必相对数日沉思,反复诊视,必得其因而后已,诊此少年时,六脉平和,惟稍虚耳,骤不得其故。时因坐舆道远腹饿,即在病者榻前进食。见病者以手擘1目,观其饮啖;盖目眶尽肿,不可开合也。问:“思食否?”曰:“甚思之,奈为医者戒余勿食何?”崔曰:“此症何碍于食?”遂命之食,饮啖甚健,愈不解,久之,视其室中,床榻桑椅漆气熏人,忽大悟,曰:“余得之矣!”亟命别迁一室,以螃蟹数斤生捣,遍敷其身。不一二日,肿消病愈。盖其人为漆所毒,他医皆不识云!
注释:1擘:同“掰”,掰开。
解释下列句中加点的字
①诸医束手 诸( ) ②必得其因而后已 已( )
③盖目眶尽肿 尽( ) ④遂命之食 食( )
下列选项中“以”的意义和用法与其它三项不同的一项是 ( )
A.见病者以手擘目 | B.何以都不闻消息 |
C.以螃蟹数斤生捣 | D.何不试之以足 |
翻译句子。
盖其人为漆所毒,他医皆不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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