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短文,回答问题。他得的红圈圈最多邓小平爷爷小时候就能写一手好字,经常受到先生的夸奖。当时,写毛笔字是小学生的主要功课。先生要孩子们先用纸蒙着字帖描,等练熟了,再照着字帖写。写得好的字,先生就在上面画个红圈圈。每次写字,邓小平爷爷都能按先生的要求去做,所以,他得的红圈圈最多。母亲知道小平学习这样用功,心里很高兴。1. “他得的红圈圈最多”中“他”指的是。2. 用“”画出邓小平得红圈圈最多的原因。.3. 先生要求孩子们怎样写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中国古代文化是人类智慧的源泉 戚德刚 日前,塞尔维亚知名汉学家、贝尔格莱德孔子学院院长拉多萨夫·普西奇博士在他位于贝尔格莱德老城中心的办公室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记者:普西奇教授,您是我所见到的外国人研究中国古代文化有较高造诣的学者之一,请问是什么缘由让你当初选择汉语,这个不论在文化还是文字方面和自己母语差异都非常大的专业呢? 普西奇:我在中学时就对东方文化和哲学产生了兴趣,大约16 岁时,我读了由德文翻译成塞文的《道德经》,对老子所说的“道”既不是上帝,也不是基督信奉的“神”很好奇,那“道”到底是什么呢?后来,我读了一些孔孟和荀子的书,仍然一知半解。于是,我把弄明白《道德经》作为学习中文的目的之一,也更加坚定了学习汉语的决心。1978 年我中学毕业后进了贝尔格莱德大学哲学院,但汉语水平很差,好在贝大语言学院当时正好开设有汉语课,我就有了机会选学中文。开始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对汉语的“说文解字”上,对老师所讲的关于汉字的来历和意义非常感兴趣,坚持了 2 年多。1985 年我开始了为期三年的中国留学生活,回国后在贝尔格莱德大学哲学院任教。1991 年哲学院开设选修课《中国历史和中国古代哲学》,开始我以为不会有多少人对这一课程感兴趣,但后来我发现自己错了!于是,我萌发了把老子的《道德经》翻译成塞文的想法,好让更多的塞尔维亚人了解老子。 记者:您在中国留学感受最深的是什么? 普西奇:去中国之前,我的中文口语可以进行交流,但阅读水平较差,中方安排我在北京语言学院(现北京语言大学)进修一年,随后到南京大学哲学系进修中国古代哲学,功课包括南北朝史学、古代哲学、禅宗、《道德经》等等。开始我根本读不懂这些深奥的原文课本,但是兴趣和信心给了我毅力,硬着头皮攻读原著,一段时间以后每天都会有新的收获,发现自己从原文中咀嚼的味道和读外国人翻译的读本有很大的不同,我几乎倾注了全部精力攻读汉语和中国文学。可以说,我在中国求学的三年,是最辛苦、最有意义的三年,也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三年。 记者:普西奇博士,您对研究、推广中国古代文化“情有独钟”,并出版和发表了不少著作和译文,你认为自己的得意之作有哪些? 普西奇:从 1991 年起,我在中国、美国、英国和塞尔维亚本国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了30 多篇学术论文和多本著作,其中有代表性的论文和文集有《婴儿与水:老子的道》《老子宇宙观的探讨》《宇宙的纹理: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对美的认识》《禅宗及其对中国艺术的影响》《中国当代美学:传统与现代化》以及《道德经》《中国古代四大哲学家》《中国当代诗歌选》《中国现当代小说选》等汉译塞作品,这些都受到读者的好评。 记者:普西奇博士,请您谈谈中国古文化对现实的意义好吗? 普西奇:有些不了解中国文明的人认为中国没有哲学家,这是非常错误的。老子、庄子、孔子、孟子、荀子既是中国古代思想家,也是哲学家。老子的《道德经》涵盖了哲学、心理学、伦理、宗教等深奥理论,美国《纽约时报》曾将老子列为世界十大古代作家之首不无道理。学界认为,中国、印度和古希腊是世界古文化的三大支柱。中国今天的繁荣与发展就是中国文化传承的重要依据,中国古文化越来越多地被认为是人类智慧的源泉。在全球化的今天,世界都在关注中国文化的演绎与传承,而中国年轻一代对古文化的兴趣不足,他们更关注经济往来。殊不知,没有文化底蕴的经济交往是没有意义的,失掉传统文化的发展等于没有根基,没有根基融入全球化是经不起风浪的,因此中国年轻一代要读一读《道德经》。 (选自2013年9月23日《光明日报》)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E.本次访谈紧扣普西奇教授学习、研究、推广中国古文化进行,主题明确、集中、深刻,针对性强,给人们留下了许多思考。 (2)这篇访谈涉及哪几个方面的内容?记者的提问有何特点?请简要概括。 (3)普西奇教授认为“中国年轻一代要读一读《道德经》”的理由有哪些?请简要分析。 (4)作为知名学者,普西奇教授身上体现出了哪些优良的素养?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赤之茧 安部公房(日本) 日暮时分,人们匆匆忙忙地赶回自己的居所,而我却无家可归,只好继续在房子与房子间狭窄的夹道中漫无目的地往前走。街上房屋鳞次栉比,却没有一个容许我栖身的地方,这是到底为什么呢?……我又开始念叨着这个早已重复了千遍万遍的疑问。 靠着电线杆撒尿的时候,我发现旁边有一截被人落下的绳子。我突然产生了上吊自尽的想法。绳子斜着眼睛盯着我的脖子,一边说道:兄弟,休息吧!的确,我也想休息啊,但是却不能休息。因为我并不是绳子的兄弟,况且我还没找到能够让自己满意的,我之所以没有家的缘由。 夜幕每天都会降临,人们每天都会休息,为了休息就必须有一个家。这么看来我应该也有一个家才对。 猛地,我发现自己也许从根本上误解了什么。说不定我不是没有家,而仅仅只是忘记了拥有家这个事实而已。没错,就是这样。比如……我在偶然路过的一座房子前停下了脚步。很可能这里就是我的家,我心里想着。当然,什么地方都没有能够验证这个猜测的证据,不过这对于其它所有的房子也是一样的,并不能成为否定我的家就在这里的理由。于是,我鼓起了勇气,走,去敲门—— 运气不错,从半开着的窗户里探出了一张亲切的女人的笑脸。希望的微风涌进我的胸膛,我的心脏化作一面舒展着的旗帜在风中飘扬。我也堆起笑容,绅士般地点点头。 “对不起,请问,这里是我的家吗?” 那女人转瞬间板起了脸:“啊?你是谁?” 我莫名其妙地语塞起来,不知道该如何向她说明。我是谁?在此时此刻这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可是,怎样才能让她明白这一点呢?我有点自暴自弃了。 “不管怎样,如果你认为这里不是我的家,请拿出证据来” “啊……”女人脸上流露出恐惧的神色,这让我感到有些恼火。 “没有证据的话,就可以看成是我的家了。” “可,这是我的家啊!” “那又怎样?是你的家,不见得就不是我的家,是吧?” 代替回答的是女人冷若冰霜的面孔和随即关闭的窗户。啊,这就是女人笑靥的真实面目。难道某种东西属于他人,就不能同时地为我所有吗?从刚才那个女人表情的转变之中,我已经充分地感受到这一荒谬论调的本质。 但是,为什么……为什么一切都是别人的,而不是我的呢?哪怕至少有一个既不是我的,也不是别人的东西也好啊!我时常会产生一种错觉,觉得施工现场和材料堆置场的水泥管就是我的家。但那也正逐渐地成为他人的所有物,最终完全地被占有,从我的眼前消失,丝毫没有顾及我个人的感受与意愿……或者说,在他人的干涉下,那些水泥管彻底地转变为与我的家没有任何关系的事物。 那么,公园的长椅呢?当然很棒。如果那里真的是我的家,如果没有人拿着棍棒赶我走的话……没错,长椅是大家的东西,而不是某一个人的东西,可是他却对我这样说道: “喂,起来!长椅是大家的东西,而不是某一个人的东西,更不可能是你的东西。快走开,如果不愿意的话就请你经由法律的大门到地下室里来,除此以外,无论是在什么地方,只要你停下了脚步,你就已经触犯了法律。” 所谓漂泊无根、四处流浪的犹太人,指的就是我吧? 日暮时分,我不停地往前走。 房屋……不曾消失,不曾改变,伫立在地面之上纹丝不动的家家户户。在那之间是一条不断变化着的没有固定形状的裂隙……夹道,下雨的日子里就像刷子那样竖起背上的刚毛,下雪的日子里只留下车辙宽幅的小径,刮风的日子里仿佛变成一条流动的长带牵系着远方。我不停地往前走。我还没有理解自己之所以没有家的缘由,因此我还不能把自己吊死。 啊!是什么东西缠住了我的脚?若是吊颈的绳子,请不要这么心急地催促我嘛!不,好像是具有粘性的丝线。捏着线头拽过来一看,线的另一端在鞋子的破洞里,随着我的扯动一点一点地往外冒。这玩艺真奇妙!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用上双手不断地把丝线拉出来。紧接着,更加奇妙的事情发生了——我的身体渐渐地偏向一侧,无法与地面保持垂直的状态了。是因为地轴倾斜,引力方向改变了吗? “啪”的一声,鞋子离开我的脚掉落到地面上。我终于明白,不是地轴歪了,而是我的一只腿短了一截。在抽出丝线的同时,我的腿变得越来越短。一如磨破了袖子的毛衣开了线那样,我的脚也在不知不觉间开了线。那根源源不断的丝线,其实是如同丝瓜的纤维一般逐渐脱落的我的腿。 已经再也无法往前走了。不知所措的我茫然地单脚站立在原地,在我的掌心,已经化为丝线的我的腿同样不知所措地独自蠕动起来,顺溜地从我的指缝间滑落,自行地开始分解,像一条蛇似地紧紧地缠绕着我的身体。在左脚全都脱落之后,丝线自然地转移到了右脚。不久,丝线就像一个口袋裹住了我的全身,即使如此,身体的分解也仍然没有停止,从腹部到胸口,再从胸口到肩膀,丝线依序地脱落,再从内部加固整个口袋。最后,我消失了。 只剩下一个没有任何内容物的茧。 啊,这下总算可以休息了。夕阳把空茧染成耀眼的赤红色。这才是我的家,确确实实地,谁也无法干扰,谁也无法妨害的,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家。然而,拥有了这个家以后,能够入住的我却已经不存在了。 茧内,时光永远驻留在相同的时刻。外边天黑了,里边也依然还是黄昏,残留在内部的晚霞不间断地闪动着赤红色的光芒。这个显眼的特征没有逃过他的眼睛。他在铁轨与过道口处的栅栏之间发现了变成空茧的我。起初他很生气,但一转念又觉得自己捡到了一个珍奇的东西,因此顺手把我装进口袋。我在里面翻滚了一段时间之后,就被直接扔到他儿子的玩具箱里。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E.小说第五段“从半开着的窗户里探出了一张亲切的女人的笑脸。希望的微风涌进我的胸膛,我的心脏化作一面舒展着的旗帜在风中飘扬”的描写,意在表达主人公渴望爱情的美好愿望。 (2)结合全文,对“我”在文中的作用做鉴赏分析。 (3)“茧”在文章中有诸多妙处,请分析。 (4)文章末段是可以删除的,为什么?既然可删除,作者却加上此段,请谈谈它存在的意义。结尾段中的“他”有何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古琴的文化内涵 古琴,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文化内涵,千百年来一直是中国古代文人、士大夫手中爱不释手的器物。特殊的身份使得琴乐在整个中国音乐结构中属于具有高度文化属性的一种音乐形式。“和雅”、“清淡”是琴乐标榜和追求的审美情趣,“味外之旨、韵外之致、弦外之音”是琴乐深远意境的精髓所在。陶渊明“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音”与白居易“入耳淡无味,惬心潜有情。自弄还自罢,亦不要人听”所讲述的正是这个道理。 古琴的韵味是虚静高雅的,要达到这样的意境,则要求弹琴者必须将外在环境与平和闲适的内在心境合而为一,才能达到琴曲中追求的心物相合、人琴合一的艺术境界。在这一方面,伯牙的经历可称为后世的典范。传说,伯牙曾跟随成连学琴,虽用功勤奋,但终难达到神情专一的境界。于是成连带领伯牙来到蓬莱仙境,自己划桨而去。伯牙左等右盼,始终不见成连先生回来。此时,四周一片寂静,只听到海浪汹涌澎湃地拍打着岩石,发出崖崩谷裂的涛声;天空群鸟悲鸣,久久回荡。 见此情景,伯牙不禁触动心弦,于是拿出古琴.弹唱起来。他终于明白成连先生正是要他体会这种天人交融的意境,来转移他的性情。后来,伯牙果真成为天下鼓琴高手。 琴者,禁也。作为“圣人之器”的琴,演奏时自然有其独特而严格的规范。《红楼梦》第八十六回,贾宝玉得知林黛玉会弹琴时,便要妹妹为自己演奏一曲。林黛玉这时讲到:“若要抚琴,必择静室高斋,或在层楼的上头,在林石的里面,或是山巅上,或是水涯上。再遇着那天地清和的时候,风清月朗,焚香静坐,心不外想。”又说:“若必要抚琴,先须衣冠整齐,或鹤氅,或深衣,要如古人的像表,那才能称圣人之器,然后盥了手,焚上香。”林黛玉的确不愧是一介才情女子,她深谙琴道,才识过人。 儒家与道家是中国哲学的两大支柱。在中国众多的音乐形式中,古琴应当说是儒道两家在音乐中体现的集大成者。儒家主张入世哲学,重视人生的现实问题,强调艺术对人伦的教化作用。儒家所提倡的音乐讲究中正平和,不追求声音华美富丽的外在效果。“琴者,禁也。禁止于邪,以正人心。”古琴首先担负起禁止淫邪、端正人心的道德责任。唐代薛易简在《琴诀》中讲:“琴为之乐,可以观风教,可以摄心魄,可以辨喜怒,可以悦情思,可以静神虑,可以壮胆勇,可以绝尘俗,可以格鬼神,此琴之善者也。” 道家崇尚自然,强调无为和逍遥,反对人们强加于自然的各种行为。道家最理想的音乐应该是“大音希声”、“至乐无乐”的境界。从某种程度上看,道家是反对音乐的。究其实质,他们主要是反对艺术形而下的层面。强调艺术形而上的境界部分。庄子进一步将音乐分成“天籁”、“地籁”与“人籁”三类。认为只有“天籁”才是音乐的最高层面,其根本也是提倡自然天成,反对人工雕琢的音乐。这深深影响了以后的琴人思想,如白居易、陶渊明、欧阳修、苏轼等。陶渊明的琴桌上常年摆着一张琴,既无弦也无徽。每当他酒酣耳热、兴致盎然时,总要在琴上虚按一曲。后来李白有诗写道:“大音自成曲,但奏无弦琴。”从中我们不难悟出道家思想对琴乐的渗透与融合。下列关于“古琴”的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下列对“古琴是儒道两家在音乐中体现的集大成者”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问题。 一代才女林徽因林杉 阳光正在窗户上泼洒着桔黄色的写意。林徽因用目光寻找着那一对靛蓝色的小鸟,它们在窗外的竹梢上跳着、唱着,仿佛从唐诗中飞来的鸟儿,阳光梳理着它们轻灵的羽毛。有时它们便跳到窗台上来,在这个狭长的窄窄的舞台上蹁跹着。 林徽因多么羡慕窗外的一切,羡慕在窗台上舞蹈的小鸟,她也需要那么一小点儿平凡而简单的欢乐,而此刻,她却只能躺在病床上,一任阳光在窗棂上涂抹着晨昏。 从大足(四川一地名)考察回来之后,因劳累又受了风寒,她的肺病再次复发,连续几周,高烧四十不退。上坝村无医无药,梁思成去李庄镇请来史语所的医生为她诊治,无奈他也学会了打针。 艰苦的日子伴着川南的冬天来临了,营造学社的经费几近枯竭,中美庚款基金会已不再补贴,只好靠重庆的教育部那杯水车薪的资助。成员的工资也失去了保障,幸亏史语所、中央博物院筹备处的负责人傅斯年和李济伸出援助之手,把营造学社的五人划入他们的编制,每个人才能拿到一点固定的薪水。 林徽因和梁思成两人的工资大部分都买了昂贵的药品,用在生活上的开支就拮据起来,每月开了工资,必须马上去买药、买米,通货膨胀如洪水猛兽,稍迟几天,就会化作废纸一堆。 林徽因吃得很少,身体日渐消瘦,几乎不成人形,在重庆领事馆的费正清夫妇,托人捎来一点奶粉,像吃油一样谨慎地用着,为了改善一下伙食,梁思成不得不学着蒸馒头、煮饭、做菜,他还从当地老乡那儿学会了腌菜和用桔皮做果酱。 实在没有钱用的时候,梁思成只得到宜宾委托商行去当卖衣物。 衣服当完了,便只好把宝贝一样留下来的派克金笔和手表送到那山一样巍峨的柜台上。账房先生对梁思成视为生命的东西,却越来越表现出冷漠和不耐烦。一支二十年日夜伴随他的金笔,一只从万里之遥的美国绮色佳购得的手表,当出的价钱只能在市场上买两条草鱼。 拿回家去,他神色凄然地说:“把这派克笔清炖了吧,这块金表拿来红烧。” 林徽因除了苦笑,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唯一没有当掉的就是那架留声机了。在最艰苦的日子里,音乐成了他们的药品和粮食。林徽因喜欢贝多芬和莫扎特的作品,一曲《维也纳森林故事》、一曲《月光水仙女之舞》、一曲《胡桃夹子》,就把人带入一个奇幻的世界,只有在音乐里才能同遥远的先哲对话,让心灵听到明日的传闻,只有音乐才能让他们暂时忘掉苦难。 从这只黑色底片上旋转出来的音乐,把浸渍在盐水里的心,悄悄地冰释了。那音符是一群精灵,因为它们的降临,这两间简陋的屋子里充满了光辉。阴冷的冬天,在大面积地退去。音乐的芳香,在所有的空间弥漫着—个季节的活力。 更多的时候,林徽因以书为伴,雪莱和拜伦的诗伴她挨过沉默、孤寂的时光。那些诗句,一个字一个字地在她的心里生长着: 你那百折不挠的灵魂——/天上和人间的暴风雨/怎能摧毁你的果敢和坚忍/你给了我们有力的教训/你是一个标记,一个象征/标志着人的命运和力量/和你相同,人也有神的一半/是浊流来自圣洁的源泉。 当她觉得自己的生命快要耗尽的时候,她便从这些诗句中,重新汲取到了力量,如同一个在沙漠里跋涉太久的旅人,惊喜地发现了甘泉和绿洲。 病情稍微好些的时候,林徽因便躺在小帆布床上整理资料,做读书笔记,为梁思成写作《中国建筑史》作准备。那张小小的帆布床周围总是堆满了书籍和资料。 林徽因、梁思成和大家一起商量恢复营造学社已经停了几年的社刊。 抗日战争时期的四川,出版刊物是非常困难的,尤其是在李庄乡下。没有印刷设备,他们就用药水、药纸书写石印。黄宗江的才华得到了最大的发挥,他把绘制那些平面、立体、刨面的墨线图一揽子包了下来。他描出的建筑图式甚至可与照片乱真。从抄写、绘图、石印、折页、装订,学社的同仁一起动手,最紧张的时候,连家属和孩子们也都参与了劳动。一期刊物漂漂亮亮地出版的时候,大家高兴得又笑又跳。 继抗战前的六期汇刊之后,第七期刊物便诞生在这两间简陋的农舍里。 向命运喘息的人,却终究不会把自己抵押给命运。有时候,命运当胸一拳,会击倒一个虎背熊腰的壮汉,然而,林徽因却顽强地抗争着。 窗子外面的景色变幻着,田野重新勃发生机,雨后的甘蔗林,可以听到清脆的拔节的声音,那声音如火苗般燃烧着。棒棒鸟照旧是窗台上的客人,它们洞悉所有季节的秘密,林徽因把她的诗句写在纸上的时候,阳光仍旧在窗户上泼洒着桔黄色的写意。 (选自《一代才女林徽因》,有改动)下列表述不符合文章原意的两项是
E.病情稍微好些的时候,林徽因便躺在小帆布床上整理资料,做读书笔记,那张小小的帆布床周围总是堆满了书籍和资料,为她写作《中国建筑史》作准备。文章塑造了林徽因坚强的形象,赞美之间是如何满足传记作品客观真实的要求?在林徽因最艰难的日子里,是什么支撑她走过这一段人生之路的?请简要分析。综观全文,林徽因在当时有着怎样的遭遇?在她与命运的抗争中,表现出了哪些可贵的品质?对你有什么启发?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提 琴[美国]保·琼斯 从我幼年时一直到长大离开家上大学,甚至在那之后,我舅舅迈克的小提琴一直被视为家中的珍宝。它已成为某种象征。 我还记得迈克舅舅第一次让我瞧他那把小提琴。他打开陈旧的黑盒子,里面衬垫着鲜艳华丽的绿天鹅绒,那把琴静静地平卧其中。“现在你可看见了一把出自名匠的古琴。”他语调庄重地告诉我,并且让我透过琴面的f形音孔观看里面褪了色的标记。是他父亲给了他这把琴,追根溯源,琴是一位先辈从意大利带来的。 我父亲是一位面包师傅,在爱塞克斯大街新开辟的铺面是他从事的一桩最大的冒险事业。下面打算作为面包房,背面将辟为冷饮室,里面的桌子都是大理石贴面。当父亲头一次告诉母亲这个计划时,他心里异常兴奋。 “我告诉你,玛丽,根本不会有危险,”看见母亲脸色不对头,父亲说道,“你只要在这份三千美元的借贷申请书上签个名就行了。” “可如果是抵押贷款,”她呜咽地说道,“他们可以把我们一家子撵到街上,我们要成为叫花子的,卡尔。” “我想稍微讲几句。”舅舅说。他站起来从陈列柜顶上取下那把小提琴,“我从报上读过,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卖了五千元。把它拿去卖了,卡尔。” “哦,迈克!”母亲很吃惊。 “我可不愿那么做,迈克。”父亲说道。 “如果你赶快的话,”迈克舅舅告诉他,“你可以在老埃雷特关店之前赶到他那里。”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可他的语调却异常平静。于是我父亲腋下夹着提琴盒出门了。 过了一阵子父亲从前门进来,他吹着口哨,脚步轻捷,可是仍然夹着那只提琴盒。他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将琴盒放回到陈列柜顶上的老地方。 “我都已经走到埃雷特那家店的门口了,可我心里突然起了个念头,”父亲解释道,“我们干吗要卖它?就放在老地方不挺好的吗?这就像我们有了一只保险箱,里面放着崭新的五十张一百元面额的票子。有了这笔钱,我们就用不着为那笔三千元的贷款担惊受怕了。你说是吗,玛丽?如果我们要还的话,只消穿过三条马路到埃雷特那家店去就行了。” 母亲显出欣喜的表情:“我很高兴,卡尔。” “一个很明智的主意,”迈克舅舅裁决道,“另外,我自愿把这把琴留给小玛丽,供她在大学里念书的费用。” 那笔贷款并没有给家里造成麻烦。我进中学后,上午上课,下午就在店里帮忙。 在我即将上大学的那年夏天,迈克舅舅溘然长逝,于是他的小提琴便传给了我。 “他们难道没有让你们勤工俭学的方案吗?”一天晚上,父亲问我。 我告诉他确实有。 “我想那样最好。”他突然说道,“我在你衣柜的抽屉里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百元,应该够缴你开始的那些费用了。你母亲可是就指望那把小提琴的。” 母亲确实是这样。不过她不再忧心忡忡,这把琴已经属于我了。 在我离家的头一天,父母都在店里忙着,我提着这把琴来到埃雷特的乐器店。这位老人从后房走出来,眼睛像猫头鹰般一眨一眨。 我打开琴盒:“它值多少钱?” 他拿起琴来:“卖二十五元,也许能卖到五十元,这就要看谁愿意要它了。” “可这是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呀。”我说。 “不错,这上面确实有他的标记,”他彬彬有礼地说道,“许多小提琴上都有这种标记,可并不是真的,这也绝不会是真的。”他好奇地凝视着我,“我以前见过这件乐器,你是不是卡尔·恩格勒的女儿?” “是的。”我简短地回答道。当然,这把琴我没有卖掉,我把它带回家,放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了。 在我离家前最后那次晚餐席上,母亲偶然朝陈列柜顶上瞟了一眼。“琴呢?”她问道,一面把手贴在自己胸口,“你们把它卖了?” 父亲显得很忧虑,直到我摇摇头。“在楼上我的衣箱里,”我告诉她,“我想把它放到学校我的房间里,平时看到它就使我想到自己的家。” 母亲高兴起来,显得很满意。“此外,”我继续说道,“那样的话,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我需要钱用,你们就用不着为我担心了。这就像我拥有了一个装得满满的钱匣子,是这样吗,爸爸?” “是这样,玛丽,是这样的。”父亲一面回答,一面避开了我的目光。下面对这篇小说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E.父亲知道真相,却没有说出来,因为他不想让舅舅知道真相而失望难过,同时也不愿让母亲知道这把琴不是真品,为前景担忧。小说第二段为下文哪些情节提供了依据?请具体说明。请概括“我”(小玛丽)这一形象的主要性格特点及其在小说中的作用。小说第一段说:“它已成为某种象征。”请结合全文,探究“象征”一词的丰富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