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知之最早的玉器发现于辽宁阜新查海遗址,属于兴隆洼文化,距今约八千年,器行有斧、匕、玦和小管等。经鉴定,这批玉器的质地都是真玉,即透闪石软玉。有意思的是,除我国外,世界上崇玉的古文化如美洲的玛雅文化、新西兰的毛利文化等,开发利用的主要也是真玉,其他美石则居从属地位;可见人类在审美情趣方面存在着某些不约而同的一致之处。但查海所出玉器的功能为何?一般多认为斧、匕等是工具,玦类是装饰品;实不尽然。璞玉本身虽有韧性,但也可能带裂纹,比如带胎绺的就不少见。用这样的玉料制出成品,再拿来干粗活,则兀兀穷年、苦心磨出的宝物势必毁于一旦。在古代,玉器十分珍贵。秦昭王曾表示愿意用十五城交换和氏璧,虽然他并不打算真的兑现(《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但郑伯用一块璧换取许国的一片土地却是事实(《左传•桓公元年》)。故《越绝书》所称“黄帝之时,以玉为兵,以伐树木为宫室,凿地”之说,良不足信。今人或据此进而主张中国曾经历过一个“玉器时代”,更于理不合。因为这么做有点像《淮南子•说山》中说的“坏塘以取龟,发屋而求狸,掘室而求鼠”,未免得不偿失,也太不考虑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关系了。所以探讨查海玉器的性质时,不能只看到工具和饰物的表象;它们应是在不寻常的场合中使用的不寻常的器物。也就是说,它们还应包含着更深层的用意;只不过当时尚未能设计出超凡脱俗、“神”气十足的器行而已。
(节选自孙机《中国古代物质文化》)
(1)查海出土的玉器“功能为何”?
(2)具体分析本段文字采用的说明方法。